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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東阿縣審計局為實現縣域內扶貧審計工作全覆蓋,借助現代化大數據審計技術方法,對扶貧對象、資金、項目及相關政策進行整合,推動脫貧攻堅政策措施落實更加精準,全力拓展大數據在扶貧審計中的應用廣度和精度。
一是大數據平臺除了要采集國家扶貧信息管理系統數據、收集政策規定、補貼對象申報、資格審查、補貼資金發放等信息,還要對涉及的財政、發改、農業、林業、社保、衛生、民政、教育、住建、國土、水利、交通、工商、稅務等數據進行整理集中,實現不同層級、不同專業扶貧審計數據和信息共享,以及審計機關與扶貧現場之間的網絡互聯。
二是大數據平臺在數據完善基礎上,對以往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按照精準脫貧政策措施落實、扶貧資金分配管理、扶貧項目收益績效等情況建立審計模塊,揭示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建檔立卡識別不準確、扶貧資金挪用濫用等問題,實現扶貧資金、扶貧項目、扶貧人口和扶貧單位的審計全覆蓋。
三是針對扶貧審計與預算收支審計、財務收支審計、自然資源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存在交叉重疊審計情況,以服務審計為出發點,建立大數據資源開放平臺。除涉密信息外,把扶貧資金的流向、具體使用情況均要做到審計內部公開,共享扶貧信息的數據、接口、應用等服務,確保省、市、縣交換精準扶貧審計信息的渠道順暢。
四是抽掉專門科室,負責實施扶貧跟蹤審計,明確審計整改措施和時限,將反饋整改情況與審計報告及時提交大數據平臺,通過檢查對比防止虛假整改。同時,督促扶貧主管單位完善扶貧退出機制,提高審計現場數據采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做好扶貧審計事后監督工作,提高審計質量。
我們認真組織自查的是2005年至2009年省、地、縣等財政支農扶貧資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況,重點檢查的內容是:1、易地搬遷扶貧項目資金,2、整村推進扶貧項目資金,3、其它項目扶貧項目資金,4、小額信貸扶貧項目資金。具體檢查的主要內容是:1、支農扶貧資金管理制度建設情況,2、支農扶貧資金管理制度辦法執行情況,3、審計扶貧項目資金反映出的問題整改情況,4、支農扶貧資金監管責任制落實情況,5、支農扶貧資金管理的機構及人員建設落實情況。
三、自查2005年至2009年支農扶貧項目資金的規劃和落實情況
我辦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國家、省市扶貧部門的要求,在2005年制定了《江川縣十一五整村推進重點村扶貧開發規劃》和《江川縣十一五易地搬遷扶貧開發規劃》。我縣整村推進扶貧2005年至2010年計劃爭取扶持項目36個村民小組,爭取扶持投入資金606.9萬元,其中:國家省級投入財政扶持資金465萬元,市縣投入資金26萬元,群眾自籌和投工投勞資金115.9萬元。我縣2005年到2009年實際爭取扶持項目54個村民小組,還有一年時間我們已經超額完成18個項目,超出50%。已經爭取扶持扶貧資金1417.2萬元,其中:省級資金420.81萬元,市級資金351萬元,縣配扶貧款37萬元,縣級部門扶持配套資金312.9萬元,集體群眾自籌和貸款295.49萬元。超額完成總投資810.3萬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資。我縣易地搬遷扶貧2005年至2010年計劃爭取扶持5個村民小組128戶499人。易地搬遷項目計劃總投資1044.89萬元,其中:國家省級投資230.54萬元,市縣級投資77.06萬元,群眾自籌737.29萬元。到現在實際完成4個村民小組111戶385人搬遷任務,完成計劃總人數的77%。實際完成總投資807,6萬元,其中:國家省級投資162.5萬元,市縣級投資55.6萬元,整合投資138.9萬元,自籌資金450.6萬元,完成計劃投資的77%,爭取明年完成規劃任務。小額信貸扶貧計劃每年扶持發放200萬元,總發放1000萬元,到2009年實際完成發放1760萬元,其中:扶持種養業的1685.5萬元,其他項目的74.5萬元。
四、支農扶貧專項資金的分配、撥付、管理情況
我縣扶貧項目和資金都是嚴格按照申報、審批、施工、驗收、審計的程序進行,有項目有資金,資金跟著項目走,專款專用。具體的支農扶貧項目由困難村組根據自己的困難實際,認真計劃項目內容,寫出項目建設申請,鄉鎮審核同意,縣扶貧辦、財政等部門實地調查、核實,再由縣級主管領導申批,上報市扶貧辦。項目立項后,由市扶貧辦、市財政局聯合下文到縣,資金到位后,我們會同財政、監察、審計、城建等部門對整村推進扶貧項目進行公開招投標,嚴格按照招投標形式進行,這樣有效地保證了項目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對中標單位項目的投資、實施地點、實施單位、建設內容、實施要求等進行全面公示;整村推進項目各建設單位都與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對項目的實施內容、質量、進度等進行監督和管理,嚴格按照計劃內容和文件下達的項目進行實施,不準隨意調整項目,從而保證了整村推進項目的順利進行。我辦十分注重扶貧開發工作項目的管理,為形成縣、鄉、村層層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盤棋運作格局,以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為主,每個村選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項目實施監督小組,工程建設中經常到現場檢查督促工程的質量,工程進度和資金的開支使用情況。扶貧專款資金的管理收支由縣財政農財科設立專門帳戶運行,并按工程的進度和質量分期分批撥款,具體的撥款辦法為:開工撥款40%,中期撥款30%,驗收審計合格撥款20%,留下10%左右的資金作風險抵押金,待一定的時間工程沒有問題,才撥完工程款,只要項目按質按量圓滿完成,我們沒有拖欠過一分錢的補助款,資金下撥是及時有效;從2001年開始實行專項資金報帳制,采取財政管資金,扶貧辦管項目的辦法,工程資金報銷是實施單位向縣級報帳,縣級再向市級報帳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組織縣、鄉、村、組進行驗收審計,驗收工程數量和質量是否按合同保質保量完工,對建設點從組織領導、規劃設計、項目管理、資金管理、項目效益的20個小項現場進行考評打分;認真審計資金的開支是否專款專用,寫出驗收審計報告,做到工程項目當年施工,當年受益。還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與縣監察局、審計局、人大、政協等部門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工作紀律情況進行執法監查,通過檢查審計,我縣扶貧開發工作在扶貧項目審批和資金的管理使用上認真負責,做到項目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扶貧資金實行專戶、專帳、專人管理的“三專”制度,資金使用上嚴格把關,從未出現挪用,擠占和改變用途的情況,專款專用,并且帳目清楚、單據齊全,手續完備。我縣的扶貧資金,與其他縣相比,投資小、效益好,很受山區人民的稱贊,發揮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審計反映出的問題整改情況和扶貧資金管理機構及人員落實情況。
我辦協同縣審計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對支農扶貧項目和資金的投入、撥付、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了就地審計。××市審計局下發了玉審決[2009]10號《審計決定書》所提出的“江川縣扶貧辦未經批準,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間向扶貧項目實施的村組收取項目規劃費、工程項目監理費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經開支使用和退還了114935元,還有48065元,根據中央的文件規定,責成我辦將余下資金48065元退還原項目實施單位用于項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項收費行為。”的審計決定,我們根據提出的決定,作出的回復意見和整改措施是:江川縣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項目建設工作,在各級的支持幫助下,為改善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改變落后面貌,提高文明衛生程度,發展經濟,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項目的建設管理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問題,為加強扶貧項目的管理,保證項目按時、按量、保質順利完成,使扶貧項目和資金發揮更好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真正使扶貧項目建設規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們認真和扶貧項目的領導深入討論和研究,并報分管的縣級領導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進項目建設考核考評辦法:從而才向項目的小組收取費用的,所收取的費用沒有結余,實際已經用于開支整村推進的項目規劃設計、部分監理費和考核獎勵,還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項目監理費,根據我們的實際,請求在審計部門的監督下,由我辦支付應付的規劃設計及監理費;并且我們已經及時的同項目實施村組、監理單位聯系,就項目的費用進行支付和退還。其二是從2009年起,我們不在收取費用,嚴格按有關的政策執行,保證專款專用,使扶貧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
江川縣扶貧辦是獨立的副科級單位,但我們只有編制3人,所以很多事無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縣發改委進行工作,從而我們機構不健全,人員太少,我們根本沒有一個財務人員,就連駕駛員也要作為財務的出納使用,職責難以明確,會計工作未能達到規范化要求,我們有時下去查賬檢查,是沒有依法辦事,對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難問題。
六、支農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難問題
我縣的扶貧開發工作,在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上,雖然發揮了很大的效益,為山區人民服務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貢獻,但還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
1、扶貧工作點多面廣,難度大,任務艱巨,但扶貧投入的資金不足,財政資金越來越少,特別是縣配資金更是扣了又扣,減了又減,有的項目規劃做好,但因縣配資金不到位造成難于向貧困群眾解釋說明,群眾意見大,需要各級財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變貧困面貌。
2、扶貧投入轉向,只保重點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對集中一部分人,對改變全縣上萬人的貧困面貌任務難于完成,還有工程項目建設中,所扶持的資金與工程的造價相差很多,工程出現負債太大,增加了群眾的負擔,影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
3、因資金的來源和管理轉變,造成工作上不利。我縣從2000年開始已由市縣扶持資金轉為省市縣扶持資金,并且資金管理采用專帳專戶,報帳制,手續過多,資金不能及時到工程項目,造成工程進度難于保證。
30個春去春又回,30次花謝花又開,中國審計,孕育了無數英勇衛士,護衛了無數國有資產。審計職業:如戰士,沖鋒陷陣、保家衛國;如工人,兢兢業業制造著鮮為人知的產品。審計干部:如醫生,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如農民,勤勤懇懇耕耘著悄無聲息的田地。
選擇職業,選擇生活,選擇信仰……人的一生有許多選擇。而立之年,我放棄了令人羨慕的職業和待遇優厚的崗位,毅然選擇了審計。一晃24年,10年商貿審計,14年農業審計,踏遍了陜西107個縣,黃土高原、渭河兩岸、秦巴山脈都留下過足跡,路途平坦過,也坎坷過。工業、農業、商業各行業中解決過疑難雜癥,醫治過頑疾痼病,曾經艱辛過,也快樂過,不敢說披荊斬棘,但也一往無前。
記得剛進審計機關時,8個人擠在一間大辦公室里辦公,夏天一臺落地風扇散熱,一年四季騎著自行車去被審計單位審計。計算工具就是一把算盤,在堆積如山的憑證中日復一日地提取海量數據,在一本又一本的賬簿中不厭其煩地尋找蛛絲馬跡。一切文字性的材料都要手工撰寫,有時一份審計報告因多次修改可能從頭到尾要抄寫10遍。樸素的年代,樸素的情懷,當查處了違紀違規問題時,你會感覺我們就是正義的化身,我們的職業是神圣的。大家在一起充滿了任勞任怨、積極向上和樂觀主義精神,談笑風生、暢所欲言、各抒己見,有時甚至為一個問題爭的面紅耳赤,但同志們的關系相知有素,感情淳樸渾厚,讓人無法忘懷。
1992年,我們去香港某公司審計,第一次出境審計,不懂粵語,境外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核算辦法、會計科目等和內地大不一樣,沒有現成的案例可借鑒。大家不懂就學,不懂就問,集思廣益,挑燈夜戰,只用了短短的10天,就圓滿地完成了省政府交辦的任務,而且積累了境外審計的經驗,卻沒有時間去欣賞風景如畫的淺水灣、游覽世界著名的海洋公園。
1998年,全國糧食虧損掛賬審計,省市縣審計機關齊出動,作為組織全省審計的商貿處同志全部下到第一線,烈日里經受蒸籠的炙烤,悶熱的倉庫里盤點糧食數量,夜燈下忍耐蚊蟲的叮咬,伏案閱卷匯總審計數據。記得為了核對上下級財政撥款數字,我曾經20天跑了30個縣區,那時全省各地都留下糧食審計人員辛勤工作的身影,同時為全省人民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1999年,審計某公司,我們感覺該公司的實際收入大于賬簿記載的收入,但由于公司不配合,我們只好從銀行調取了5年的對賬單,核對了上萬筆銀行帳,發現該單位利用票據借貸相等對沖而不計銀行和收入賬簿,套取和轉移資金的違法證據,又對5年來所有的收款單據按號核對收取每個單位每筆收入,最終查實了有關人員貪污120多萬元收入的事實。
2000年,我調到了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工作,14年來,水資源費、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資金、退耕還林工程資金、天然林保護工程資金、水利專項資金、國土出讓金、沼氣專項資金、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菜籃子專項工程資金、農業七大增收工程資金、水庫移民專項資金、31個重點示范鎮建設等14項專項資金審計,覆蓋了三秦大地,一份份通俗易懂操作性很強的審計工作方案,一份份向省政府上報的觀點明確建議可行的綜合報告無不浸透了全省農業審計人員的心血和汗水。
農業審計是艱苦的。夏天忍受著刺鼻的味道查勘沼氣池的建設情況,去豬圈清點豬的數量。冬天有時要驅車8小時顛簸在羊腸小道去落實扶貧資金發放情況。記得有一次檢查黃河上中游建設工程,陜北久旱,拉石油的車把黃土高原的土碾壓的像面粉似的,車打住后同志們下去推車,一腳伸進黃土里竟找不著皮鞋了。最驚心動魄的一次是在2007年,去旬陽縣審計退耕還林工程資金,一天去最偏僻的一個鄉落實退耕還林補貼款的發放情況,走到半路,突然雷鳴電閃,風雨交加,瞬間旬河暴漲,一股股大浪沖向岸邊,幸虧縣上的司機有經驗,我們的車快速沖過彎道,向后看時,剛才的道路霎時變成洶涌奔騰的河流,大家脊背透心涼,陣陣后怕。
農業審計是快樂的。當一份份農業審計綜合報告被省級領導批示、被省政府批轉、被有關部門采用、被評為優秀報告,我們感到了自豪。處理了違紀違規問題后為農業、為農村、為農民解決了一些實事時,我們感到了欣慰。尤其是通過我們審計,使農民的補助及時發放,農民發自內心的感激,你會感到一切累、苦、煩,都拋到九霄云外,許多鄉鎮長、村委會主任、農民都成了我們無話不談的朋友,此生足也。在實踐中,理論也得到了升華,農業審計的論文、調研報告、科研課題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績。
農業審計磨練了我們,陶冶了情操,吸到了天地之靈氣,陜北的溝溝壑壑練就了我們強健的體魄,陜南的崇山峻嶺造就了我們堅強的意志,關中的八百里秦川培育了我們博大的胸懷。我們有鐵面無私的一面,更有柔情似水,2001年我們在寶塔區審計時,每人自發的向棗園小學捐款200元,2007年在定邊縣審計時。每人向敬老院捐款500元,2009年在災后重建審計時,看見農村的孤寡老人,掏盡口袋的錢予以幫助……這些年大家誰捐了多少錢沒有記載,沒人知道,雖然那些錢解決不了真正問題,但我們盡了農業審計人的綿薄之力。
一、利用虛開發票套取現金,設置賬外賬。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一些單位為了本部門利益和發放職工福利,利用某些部門管理上的漏洞,以業務招待費、住宿費、會議費和購買茶葉、禮品、辦公用品等名義從稅務機關開具虛假業務支出發票報賬套取大量現金設置賬外賬,供少數人使用或發放國家政策之外的各種津補貼。
二、利用所屬二級單位和下級部門空轉資金,以虛假支出套取大量現金。由于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人員身兼數十個單位的會計核算任務,身居報賬單位之外,對各部門的業務情況不清楚,收入、支出和工作流程較為生疏。而且這些會計核算人員只管發票是不是稅務機關開的,只要是稅務機關開的都視為合規一路綠燈,管你給誰撥款,管你是什么用途都不過問,而下級部門所在地的財政統派統管辦公室只負責會計核算和記賬業務,至于資金如何使用,是否合規合法均不予理會,這就給那些撥款部門有了可乘之機。從近年來審計發現的類似問題看,有的部門將款撥到下面以后,派人直接從當地農村信用社提款,然后到國稅部門開幾份發票做賬,有的將款項又從下級部門匯入上級指定的儲蓄存折戶中,形成事實上的“小金庫”,供少數人使用或發放職工福利等,使國家財政資金打了水漂。
三、張冠李代 應付各種檢查,將專項資金以現金形式套取出來。當前,在很多地方出現一種怪現象,國家每年都在加大扶貧支持力度,資金越撥越多,但扶貧解困效果并不理想,收效甚微。特別是國債資金、以工代賑資金、財政科技扶貧資金到了實施單位以后,有的根本就沒有去實施新的項目計劃,而是在原老項目上進行修修補補,待上級有關部門來檢查驗收時將檢查組一行帶到早就完工的同類項目基地上走馬觀花一番,然后添油加醋的匯報政績,再到高級娛樂場所進行高檔消費,最后項目就通過驗收了。這些部門將此筆資金以項目開支的名義開具名種發票、領款單等予以報賬,套取不義之財。
四、以學習考察的名義行旅游觀光之實,揮霍國家之財。當前不少機關單位為了職工福利,在工資之外不能給職工另行發錢發物。就以學習考察的名義組織職工出去到有名勝古跡的城市去進行所謂的學習考察,少則二、三個城市,多則四至五個城市以上,有的單位部分人員連在外的門票費都用進餐發票予以報銷,更有甚者將家屬陪玩的費用也一并在單位報銷。
五、會計核算中心與單位財務管理脫節,缺少有力的監督體系。現行會計核算中心人、財、物都隸屬于財政部門,而報賬單位財務管理、運行置于會計核算中心之外,使單位財務管理出現弱化現象。一是不利于單位領導及時掌握資金的使用情況,因會計核算中心不負責編制各部門月報表,所能提供的僅僅是一張簡單的資金收入、支出、結存的數據,且較為抽象和不具體,不便于分清款項的明細用途;二是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會計核算中心脫節,當前很多單位新購置了小轎車、電腦、辦公桌椅、沙發等高檔用品,同時也變賣了不少的固定資產。從審計發現的問題看,這些大額的固定資產購置大都未登記固定資產賬和資產卡片,出售資產也未登記減少固定資產賬,而是由會計核算中心列作經費支出,使單位資產游離于賬外,失去了對國家資產的有效監督。有的單位將固定資產變價收入不入賬,或開小收大,將此筆收入置于會計核算之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六、單位會計、出納取消后設置一名報賬員,失去有效制約和監督。從某種意義上講,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業務很大程度上依賴單位報賬員的審核和算術計算歸總,這樣報賬員就成為單位聯系會計核算中心的直接紐帶。但單位報賬員似出納又非出納,似會計又非會計,換言之就是會計與出納之職都集中于報賬員一身,可謂財權在握。從多數單位看,都是分管領導一人簽批核銷費用,所受的監督僅局限于分管領導一人,而單位領導又不可能事無具細樣樣都清楚,大都是聽報賬員匯報費用開支情況。由于缺少以前的會計、出納相互監督,按月對賬,日清月結的程序,讓少數思想素質不高的報賬員有了可乘之機。審計中已經發現有的報賬員模仿領導的簽名報銷費用,從中貪污公款等現象。
七、不利于審計機關實施有效的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時,往往會遇到不少的困難和阻力,特別是對當年的審計難度更大一些。因會計核算中心不是每月都將總賬、明細賬打印成冊,而是要到年度終了后才一次性打印裝訂,在日常審計中查看某些數據必須要從電腦中將數據調出才能進行審計,而有的核算人員并不是每月都按時做賬、記賬并輸入有關數據,要查詢打印和采集數據都有一定的難度,給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帶來了不便。
針對以上所述問題,特提出以下對策和建議: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如《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財產物資領用登記制度》、《車輛管理辦法》、《報賬員崗位責任制》、《內部審計制度》以及成立職工民主理財小組等,明確單位財務收支的審批權限,報賬程序,擴大財務知情范圍,必要時可每月進行財務公開,接受職工監督。
二是加強對各部門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的監督。紀檢、監察、財政、審計機關要加強配合和協同辦案,加強對有財政專項資金單位的監督力度。特別是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堅持按項目進度,項目質量撥款,不能將所有項目資金一次性全部撥給用款單位。特別是財政部門要根據審計機關通過審計后的審計報告結果對國家建設項目和專項資金項目的撥款,以達到相互監督,共同牽制的作用。
一、如何認識審計監督工作
現在,社會上對審計工作存在“三種”現象。一是有些單位和部門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審計工作。二是個別單位和部門不愿接受審計監督,千方百計規避審計。三是少數單位對審計工作人員心存戒備,認為審計就是查問題、找麻煩、揪辮子。究其原因:一是少數同志不學法、不懂法,不愿履行《審計法》的法律責任,對審計監督產生的效果心存疑慮。二是少數領導同志本身存在嚴重違紀違規問題,不愿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三是個別審計人員也可能存在執法不規范甚至以權謀私等問題,從而影響了審計機關的形象。
然而,審計監督是憲法賦予審計機關的神圣職責,是法律制度,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的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五條規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有問題單位和部門要審計,沒有問題單位和部門也同樣要審計。
二、為何要開展審計監督工作
三、怎樣開展審計監督工作
(一)開展審計監督是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
《審計法》賦予了審計機關十五條職責監督權。
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相關條款的,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審計法》規定:“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或者轉移、隱匿所持有的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區別情況采取處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給予處罰”。“審計機關依法責令被審計單位上繳應當上繳的款項,被審計單位拒不執行的,審計機關應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扣繳或者采取其他處理措施,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
(二)開展審計監督要緊扣黨政中心工作
為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市委、市政府正在積極推進“心圈廊”發展構想,打好“三大戰役”,加速實施“四個”建設步伐。作為審計機關就要緊緊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對領導關心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稅務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查清預算經費的真實性、下拔資金的及時性及征收征管經費的政策性。對社會關注的農村九年義務教育的債務情況、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扶貧資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社會保障資金、民政資金的管理使用問題進行審計,查清關系民生的熱點、焦點資金是否用到人民身上。對文衛、執法等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進行審計,看有否亂收費、亂罰款和亂作為的現象。同時,還要對城市建設、旅游開發等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看單位主要領導履職盡責有無失誤,投資投向是否科學。審計機關只有找準了切入點,才能真正發揮好“政府謀事”、“經濟衛士”、“反腐斗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