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26blz"></ruby>
    1. <pre id="26blz"></pre>
    2. 久久夜色精品国产网站,丁香五月网久久综合,国产特色一区二区三区视频,无码一区二区三区视频,国产成人精品无缓存在线播放,视频区 国产 图片区 小说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日韩版,国模雨珍浓密毛大尺度150p
      首頁 > 文章中心 >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財政決算審計報告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范文第1篇

      [關鍵詞]事業單位 年報審計 總結 舉措

      2010年12月9日,上海市《上海市市級事業單位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和部門決算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滬財會[2010]76號),意味著上海市開始建立完善事業單位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和部門決算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此項制度的實施旨在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行為,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促進事業單位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一、浦東新區開展年報審計工作的總體情況

      浦東新區財政局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2012年啟動了事業單位年報審計工作。2012年、2013年為試點階段,2014年起全面鋪開,對象是浦東新區區級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事業單位,審計方式由財政部門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符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審計。

      (一)年報審計的基本情況

      2012年對新區教育及衛生兩個系統內的62戶事業單位開展年報審計試點,審計報告反映60戶單位存在問題,共發現問題戶次207個(相同問題不同單位累計計算);2013年進一步擴大范圍,對新區12個系統內的166戶事業單位實施了年報審計工作,審計報告反映160戶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共反映存在問題戶次768個。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資產管理較薄弱。事業單位重資金預算,輕資產管理的現象較普遍,國有資產閑置、浪費、資產流失風險較大。主要表現:房屋建筑物、汽車類等固定資產權屬不清晰,未經批準超標準購置汽車,未經批準出借、出租、處置固定資產,未定期盤點清查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賬賬、賬卡、賬實不符;對外投資權屬不清晰,投資不入賬,對外股權投資疏于管理,被投資單位關閉、停業導致投資資產無法收回,產生壞賬;隨意出借大額資金,應收款項長期掛賬不處理,應收單位關閉、停業致應收款項無法收回;現金管理存在漏洞,現金收入不及時入庫,個人挪用巨額公款等。

      2.會計核算不規范。會計報表未能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經濟業務事項。存在會計處理不及時、會計科目使用不準確、會計處理不當等情況。主要表現:資產增減未能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單位收支在往來科目核算,未確認收支;基建項目未獨立建賬核算,并按規定并人大賬核算;單位發放職工薪酬未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或“應付工資”科目核算;未規范核算醫療和藥品收入等。

      3.預算執行不嚴肅。預算編制不細化,預算執行有偏差。主要表現:預算收入編制不完整;人員經費、三公經費超預算支出;專項預算執行率低,有偏差;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程序等。

      4.決算報表編制不完整。部門決算報表編制與會計賬簿脫離,填列數據與單位財務會計報表數據不一致,部門決算報表未能反映單位的全部收支。如上級部門或條線撥入的專項收支未在決算報表中反映,有些單位由于收支不平衡,在決算報表中虛增收入。

      5.內控制度不健全或不執行。單位各項內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但與現行管理規定要求不相符,未執行。特別是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方面。主要表現:資產未能定期盤點、清查;資產購置沒有相應的入庫、驗收程序;記入會計賬簿原始依據不規范(報銷的發票抬頭與單位名稱不符、發票不真實合法、未附明細清單等);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理,3年以上款項掛賬較多,存在壞賬風險。

      (三)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大了財政監督力度;二是促進事業單位主動加強財務會計管理的有效手段;三是確保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權威性,順利推進部門決算批復制度和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四是為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不斷加大對注冊會計師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積極作用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二、試點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一)審計報告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質量參差不齊,有些報告質量較高,但還有不少審計報告的質量有待提高。

      1.對重點問題披露深度不夠。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深入調查了解不夠,報告披露信息不全,揭示問題浮于表面,報告使用者不能通過審計報告看清問題實質。

      2.審計適用的標準和尺度把握不準確。問題性質判斷不夠準確,引用法規條款不準確,導致判斷錯誤。

      3.對問題性質把握不統一。各事務所之間,各注冊會計師對問題性質的判斷不統一,同樣的問題在不同事務所及不同的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中披露情況不一致,有的作為違規問題披露,有的作為其他事項披露,有的不予披露。

      4.審計報告的格式不統一。雖提供有各類審計報告的參考格式,明確了需要披露的內容,但是各事務所撰寫報告反映的程度不一致。

      經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有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本身業務素質、執業態度等因素的影響,也存在被審計單位配合不到位的原因。

      1.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有待提高。一些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熟悉企業委托的審計業務要求,但對事業單位執行的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財政管理方面的規定不熟悉;另外有些事務所或注冊會計師對年報審計工作不夠重視,未能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有效充分溝通,導致在實施審計時出現問題披露不深刻、問題性質判斷不準等方面問題。

      2.被審計單位支持配合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是被審計單位財會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有的對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不熟悉,從而造成了基礎數據不完整或不真實;二是對審計工作有抵觸情緒,對有些敏感、棘手的問題,未如實向審計人員提供資料或告知相關情況,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受到限制,導致有些問題信息披露不完整,或判斷不準確。

      (二)審計結果的利用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開展事業單位年報審計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規范單位財務會計行為,提高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對審計結果的有效利用是年報審計這項工作發揮作用的關鍵。兩年試點工作中,我們采取了一些措施,狠抓審計問題整改工作,促進審計結果的利用,但是從總體情況來看,審計結果的利用方面還有待提高。

      1.從被審計單位層面看,很多單位還停留在就問題整改而整改的階段,沒有充分發揮審計結果的作用。有些被審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整改態度很好,但沒有實質性的整改方案和舉措,對一些容易整改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對有些難度的、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問題,或涉及其他部門或單位的問題,就擱置起來了,也未從審計發現的問題中發現管理薄弱環節,從建立完善制度的高度去進一步強化管理,預防類似問題的發生。

      2.從新區財政局層面看,也僅限關注被審計單位對問題的整改,沒有從制定完善制度層面強化財政管理。有些問題也反映出財政部門作為職能管理部門存在制度規定缺失或規定不明確、政策宣傳不到位等薄弱環節。兩年的試點審計,反映了被審計單位在資產管理、預算執行、決算報表填報、會計核算等方面存在較多問題。

      另外,目前的審計內容與財政管理要求的契合度較低,也限制了審計結果在財政管理過程中的應用。

      三、對策建議

      (一)采取措施,提高審計報告質量

      1.抓好選擇與考核,提高中介機構質量。一是注重招標質量,把好初審關。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制定并細化反映年報審計特點和要求的投標合格條件和評標標準,通過技術指標拉開差距作引導,選擇具有一定規模,業務能力較強,具有市級、區級事業單位年報審計工作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中標,參與新區的年報審計工作。二是強化對事務所年報審計的培訓考核。事前做好培訓布置工作,就新區相關管理制度、文件、審計業務需求等內容加強對事務所審計人員的培訓、指導;事后加強考核,制定完善考核辦法,強化對事務所的考核管理,提高事務所審計工作質量。

      2.優化工作流程,確保溝通暢通。事業單位的年報審計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單位較多,環節較多,因此制定有效的工作流程相當重要。工作流程設計做到以下兩點:一是要確保財政部門內部各相關處室、單位、相關主管部門、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等各個參與此項工作的部門單位之間保持良好的溝通聯系,確保年報工作實施前、中、后整個過程中能進行充分有效溝通。二是要明確各涉及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要求,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開展,從而保證審計報告質量。

      3.擴展審計內容,為財政重點工作服務。事業單位年報審計應有別于企業年報審計,除了關注財務會計報表外,還應注重單位預算編制、執行、決算,財政管理制度執行等情況,使年報審計為財政重點工作服務,提高審計報告使用效率。審計內容上,可以結合財政管理重點工作,每年進行增減變化。比如:增加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執行情況檢查;結合財政信息公開的要求,增加信息公開方面的數據審核工作;結合決算批復工作,增加決算報表數據填報審核工作;結合新的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增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結合國庫單一賬戶推進,增加單位執行情況檢查等。

      4.加強宣傳動員,提高思想認識。在事業單位年報審計工作的開展過程中,取得被審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支持配合相當重要。從兩年試點情況來看,審計報告中有些問題沒有得到披露,一部分是因為被審計單位不配合造成的。被審計單位不理解甚至有抵觸情緒,對有些敏感的經濟業務事項不愿意提供更詳細的資料線索,導致審計人員審計工作受阻,無法準確判斷問題性質,從而影響了審計報告質量。因此,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動員,將年報審計工作的目的意義、工作流程、需要被審計單位配合支持的事項等內容,事先做好宣傳動員,告知被審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達成統一的思想認識,積極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做好審計工作。

      (二)建立機制,促進審計結果的利用

      審計結果能否得到有效利用是年報審計工作目的是否實現的關鍵一環,從促進整改、公開、反饋、考核問責等方面人手建立健全機制,促進審計結果利用,最大限度發揮年報審計工作績效。

      1.建立整改促進機制。財政監督部門將審計報告收集匯總分析后,下發整改通知書并要求限期整改,在下一年的審計中,再次審核被審計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財政相關業務處室要跟蹤督促整改,并將審計問題作為監督內容強化日常監督。此外,要發揮以點帶面的作用,對共性問題要進行梳理和分析,應該從管理源頭上找原因,進行建章立制,實現發現一個、糾正一個、規范一片的效果。

      2.建立反饋和報告機制。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將審計結果報送相關部門,以便及時掌握審計情況;通過審計報告的分析、提煉、整合,深入分析被審計單位年報以及審計工作本身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著力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反映存在的問題和漏洞。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范文第2篇

      關鍵詞:制度環境 境外審計 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是特殊性質的企業,正是由于這種特殊的地位和貢獻,在一些OECD國家,國有企業仍很大程度上代表該國的GDP、勞動力市場及資本市場。國有企業的發展狀況不僅取決于本國的宏觀經濟政策,還取決于政府對國有企業監督做出的特殊制度安排。審計作為監督方式之一,在考察國有企業經營績效和國有資產整體的保值增值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審計制度作為實施審計的基礎環境,會對審計產生整體影響。國有企業審計制度的合理程度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國有企業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同時也對會計盈余的操縱空間和審計風險有重要影響。因此,了解國有企業所處的特殊制度環境對剖析境外國有資產審計存在的問題有所啟示。本文從政府機關對國有企業的審計職責安排和國有企業境外審計制度兩個角度深入分析了制約國有企業境外審計的瓶頸因素,并提出改進建議,以推進境外國有資產審計順利進行。

      一、主要政府機關的國有企業審計職能配置

      政府職能就是政府根據社會需求,依法對社會生活領域進行管理的職責和功能,這種職能通常分為政治職能、經濟職能和管理職能(張立民、聶新軍,2007),而政府審計職能是按照社會對政府審計的需要確定政府審計應當履行的職責和功能,是一種理想的潛在的政府審計能力(劉莉莉,2008),因此,政府審計職能屬于政府管理職能范疇。新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負有國有資產審計監督職責的政府部門主要是審計署、國資委和財政部。審計署對國有企業進行審計監督是法定職責。《憲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法》第二十條規定,由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而對于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依據2010年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也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國務院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對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國家出資企業進行審計監督。目前審計署對國有企業開展財務審計工作主要依據《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專項審計調查準則》等業務準則和《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準則》。對中央企業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依據是《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在對中央企業進行財務審計時,由于審計機關審計力量有限和審計人員的相關專業知識不足,就會要求社會審計力量加入國有企業審計領域,補充政府審計力量的不足。基于這一現狀,2006年6月28日審計署《審計署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規定了審計署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和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再結合《審計法》的相關規定,“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單位依法屬于審計機關監督對象的,審計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有權對該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可以看出,審計機關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對國有企業審計后,可以再對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質量進行監督。

      國資委是生產型中央企業的管轄機構,對中央企業的經營管理負有直接監督責任。國資委的審計監督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國務院外派監事會對中央企業的財務活動和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直接監督,類似于過程監督,另一種是國資委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國有企業的年度決算報告進行審計,類似于結果監督。2000年實施的《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賦予了監事會較大的審計自由裁量權,主要表現在:第一,審計范圍比較廣。不僅有權審計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還能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第二,審計時間安排比較自由。可以定期審計,也可不定期專項檢查。第三,審計權限比較大。監事會開展監督檢查時,除了可以使用社會審計的所有審計方式外,還有權在企業召開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的會議,并聽取企業負責人的匯報。監事會對中央企業的財務監督是實時的過程監督,這種實時監督不僅依靠監事會自身發揮作用,還與國務院其他部委如財政部等聯合一起,形成強大的監控網絡,這些部委之間相互溝通中央企業的運作情況,隨時互通信息,為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供強有力的支持,一旦發現企業經營行為可能危及國有資產安全和完整時,監事會有權向監事會管理機構或國務院報告。第四,如果監事會認為某些事項比較重要,可以建議監事會管理機構聘請注冊會計師審計,或向國務院建議由國家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總之,外派監事會對中央企業進行財務監督已成為一種比較認可的監督制度。

      除了外派監事會進行直接審計監督外,國資委還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中央企業編制的年度財務決算報告進行結果監督。2004年國資委《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定,由注冊會計師對中央企業的年度財務決算報告進行審計,國資委對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為配合這一規定的實施,國資委連續了一系列補充規定,對會計師事務所招標和輪換做出進一步說明,包括《中央企業統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施行辦法》、《中央企業財務決算統一委托審計管理辦法》、《中央企業統一委托審計評標計分體系》、《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有關問題解答》、《關于中央企業2006年財務決算審計備案的通知》。筆者認為,由國資委統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中央企業進行審計與一般意義上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有較大差異,在會計師事務所的選擇、事務所審計年限、事務所的職責分工和審計范圍等方面做出了不同規定,反映出國家強制性干預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特點。這些差異性規定主要有:(1)通過公開招標或企業推薦報國資委核準,由國資委統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特別是對于國有控股企業,由于有其他股東的參與控制權,《規則》建議采用企業推薦報國資委核準確定。公開招標方式在定價方面給了國資委較大定度的空間,容易滋生尋租行為,而由企業推薦報國資委同意的方式也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國資委當家作主的現狀,因此,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準備階段就體現了國家干預注冊會計師對央企審計的傾向。(2)特別規定了參與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數量和審計年限。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原則上統一委托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承接,根據中央企業集團子企業分布地域較廣的現實情況,可由企業總部委托多家但上限不超過五家。承接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年限不少于2年,并且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連續審計年限不超過5年。這種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數量做出的強制性規定并沒有合理的依據,央企集團的子公司少則十幾家,多的可達幾十家、上百家,有的企業主體資產分布在海外,僅五家或者更少的審計師審計,審計力度遠遠達不到深入現場查出高風險領域的重大錯報漏報問題的程度,而對審計年限做出規定也沒有必然帶來央企審計質量的提高(汪月祥、孫娜,2009)。(3)明確規定參與中央企業集團審計的主審會計師事務所職責。主審會計師事務所承擔的審計工作量一般不低于50%,負責整體審計工作的安排和審計質量控制,對出具的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告負最終責任。(4)擴大了注冊會計師審計范圍。一般意義上的注冊會計師審計范圍是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報表附注,而對央企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還包括國資委要求的專項審計事項和央企要求的其他專項審計事項。(5)中央企業審計標準的多元化。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遵守的審計標準主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和國資委對年度財務決算工作的相關要求,這些標準比一般上市公司審計的標準要多,注冊會計師執行央企集團審計工作的復雜程度遠遠超過單個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一批審計技能過硬的注冊會計師隊伍才能承接這類審計業務。(6)審計報告類型和披露內容存在的差異。通常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是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告,如果國資委提出了專項審計要求,就還包括專項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對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發表保留意見,企業應當將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在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中說明,而如果發表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企業應當以專項報告的形式予以說明。這兩種做法都將注冊會計師年度審計報告中屬于說明段的內容以特定的形式對外披露,與一般的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不同。在審計報告的內容方面,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告中應當對應納入而未納入合并范圍的子企業對資產和財務狀況的影響作重點說明。筆者認為,這一特殊規定具有合理性,考慮到了大多數中央企業有多個境內外子公司,有的子公司對集團公司有重要影響,管理層將有重大影響的境內外子公司不納入合并范圍就不能客觀反映整個集團的經營狀況,如果將該情形在審計報告中予以說明不僅可以規避境外子公司未納入合并范圍帶來的審計風險,明確審計責任,還可以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會計和審計信息。

      2000年7月1日的《會計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財政部門有權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這說明財政部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質量進行監督是法定職責,如果國有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委托注冊會計師審計,財政部就能依法對國有企業財務報表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不過,財政部還有更重要的職責,就是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一個國家的任何一項工作都是在本國的政治、經濟、法律框架下進行的(廖洪,2007),因此,財政部制定的國有企業審計制度是否合理對國有企業審計實踐和國有企業的保值增值有重要影響。新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建立以來,財政部在制定國有資產審計監督制度方面有哪些成果,以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筆者將國資委成立前后由財政部的國有企業審計的相關制度進行了整理,到目前為止,財政部的9個關于國有企業審計的法規中,有效的僅有三個,分別是《財政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管理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財政部關于對經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中央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抽審的通知》和《關于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中央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質量進行抽審的實施意見》。三個法規的共同特點是對社會審計機構的執業行為進行了規范。《若干規定》主要對國有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雙方審計關系人的審計行為,包括審計委托方式、約定的審計范圍、審計收費方式和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等做出了要求。后兩個法規主要從監督的角度對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中央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質量如何抽查進行了規范。筆者認為,僅僅依據財政部目前有效的三部部門法規對中央企業集團的審計行為進行規范還遠遠不夠,主要表現在:第一,中央企業集團資產龐大,經營業務的復雜性和境內外的子公司分布地域廣泛性,決定了集團財務報表編制的難度大,注冊會計師要對集團財務報表進行有效的審計,既要強化自身的審計技能,更重要的是,需要國有企業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支持,使注冊會計師審計國有企業有章可循。第二,目前有效的三部法規中有兩部法規屬于抽審性質,真正規范國有企業委托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法規只有一部《若干規定》。最近幾年我國會計審計準則發生了巨大變化,很多內容與國際準則基本上趨同,而《若干規定》在2004年,規定的內容沒有跟上最新形勢的變化,對注冊會計師實施國有企業審計很難發揮指導作用。第三,從我國國有企業發展形勢看,國資委成立以來,大力推進中央企業合并重組,中央企業集團已從最初的189家合并至2010年上半年的125家,這意味著央企集團數量變少而資產規模在變大,集團內部的各種利益關系更加復雜,審計的復雜性在增加,這些現狀都從客觀上要求我國政府應當盡快健全國有企業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只有比較完備的國有資產審計法規才能為大型國有企業開展境外審計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其他政府機關的審計職能安排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以下簡稱“證券委”)是全國證券市場的主管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管理。1998年,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與中國證監會合并成立新的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是證券委的監督管理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證券發行與交易的具體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由于國家控股的各類公司制企業是不承擔政策目標、以市場效率取向為主的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楊肅昌,2003),因此,在監管范圍上,凡是在我國證券市場公開發行股票的國有上市公司都是證監會的監督對象,接受與非國有上市公司相同的監督管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審計監督方面的規定主要與注冊會計師審計有關,比如,國有上市公司均應遵守《證券法》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五條和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年度報告進行審計。在監管方式上,中國證監會不直接參與國有上市公司的審計,而是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共同對全國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許可證管理,間接保證年度報告的審計質量。體現共同監督作用的法規例如2003年財政部、證監會的《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中就對中注協的《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內容進行了補充。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是行業自律性組織,負責管理全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各項工作。在中央企業審計中,會計師事務所扮演裁判和運動員兩種角色,既可能接受委托進行年度決算報告的審計也可能對年度決算報告的審計報告進行再審計,這就使得中注協在國有企業審計中只能發揮輔助協調作用。體現輔助協調作用的法規例如1999年8月中注協的《關于積極配合完成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抽審工作的通知》。

      其他政府部門如國家稅務機關和工商管理部門也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審查,這種審查需要遵守《稅收征管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標準,通常以強制性和臨時性突擊檢查為主,與審計監督有本質差別。

      三、國有企業境外審計制度安排

      境外審計是審計國際化發展的表現形式,是國有資產審計職能的延伸,境外審計質量的好壞與國有資產審計體制是否合理、職責履行是否到位關系密切。對境外國有資產進行審計監管的政府機關主要是審計署、國資委和財政部,這三個部門的境外審計法規主要內容如下:

      審計署主要依據《審計署境外審計工作內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境外審計,可以是財務收支審計或者經濟責任審計,境外審計的目的是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為基礎,促進境外國有資產的管理,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有效。國資委的境內國有企業審計主要通過外派監事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計,并且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國資委開展的境外企業審計根據《規則》和5號令《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財務決算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審計師進行審計,同時境外企業及其境內母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可以開展境外審計。可以看出,國資委雖然提出了境外企業按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的規定審計,并且允許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但沒有對境外審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的有效性以及怎樣利用境外審計師的審計工作成果提出建議。財政部對境外企業如何審計曾產生過爭議, 1998年財政部《關于印發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規定,“中國注冊會計師不對境外企業進行審計”,但由誰審計沒有明確。2000年又《關于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若干問題的通知》將該規定變更為“由所在地注冊會計師審計”。2004年財政部將這兩個法規廢除,重新《若干規定》,并明確提出“在境外投資設立的企業,其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按照所在地有關法律規定執行”,可以看出,財政部最終就“由境外審計師審計”達成了一致意見,并且全盤認可境外子企業經境外審計師審計的工作成果。

      從以上法規看出,境外審計的法律法規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審計署對審計境內的國有企業可以依據《審計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但是進行境外審計時,能夠直接指導境外審計工作的只有《管理辦法》,不能直接依據《審計法》,因為該《管理辦法》的一些規定與《審計法》的規定并不一致,例如《管理辦法》認為境外審計可以是財務審計也可以是經濟責任審計,而《審計法》認為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審計只能是財務收支審計。再如《管理辦法》認為境外審計可以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以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名義進行,而《審計法》并沒有這樣的規定。可見,審計署將境外審計看作為另一種獨立的審計類型,進行境外審計也有另行遵循的標準――《管理辦法》。筆者認為,目前僅僅將《管理辦法》作為審計署境外審計的遵循標準并不可取,該《管理辦法》僅是內部試行,適用范圍小,權威性不大。從時間維度來看,《管理辦法》的實施時間是2002年,已經陳舊過時,完善修訂已迫在眉睫。從范圍維度看,該辦法僅在審計機關內部有效,該標準的權威性和公平性令人質疑,這是制約政府審計機關進行境外審計工作比較重要的問題。2.國資委對國有企業的審計主要遵循《規則》和《財務決算管理辦法》,并提出境外企業審計要走兩條線,即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同時進行。《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規定監事會有權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那么進行境外審計時,是否有必要將內部審計與境外審計師審計結合起來,以利于監事會成員從境外審計師了解更多境外企業的實際情況,沒有明確的規定。3.財政部全盤接受境外審計師的審計報告不可取。因為境外審計師的審計報告是否合理適當并沒有公認的評價標準,如果境外審計師被境外企業收買審計意見,出具失真的審計報告如何處理,這些問題監管部門還沒充分考慮。4.財政部認為境外企業應當由其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審計師進行審計,而國資委認為在央企進行年度財務決算時,實體在境內的境外子公司由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統一審計。可以試想,如果境外子公司由央企統一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而同時也接受了境外審計師的審計,境內審計師是否可利用境外審計師的工作成果,如何利用等值得探討。5.我國約有10%的央企境外子企業設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馬紹爾群島等離岸區域,這些區域的法律極力保護公司股東的商業秘密,并不對外披露公司財務報表信息,如何進行境外審計也是應當考慮的問題。

      四、改進國有企業境外審計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政府境外國有資產審計的法律制度

      審計署、國資委和財政部作為中央企業境外審計的主要監督部門,制定的部分法規有待進一步改進,主要表現在:第一,審計署目前實行的《管理辦法》屬內部辦法,適用范圍小,權威性不大,應當對其進行全面修訂或者新的境外審計暫行辦法,擴大境外審計的影響,提高境外審計的法律地位。無論采取哪種方式《管理辦法》,都應當在法規中增加境外審計目標、境外審計程序、境外審計范圍、境外審計人員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等必要內容,以增強適用性。第二,協調《管理辦法》與《審計法》的不一致之處。《管理辦法》認為境外審計可以是財務審計也可以是經濟責任審計,而《審計法》認為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審計只能是財務收支審計,兩者的不一致適當調整為佳。第三,建議財政部增加國有企業境外審計暫行條例等類似的行政法規。目前財政部的國有企業審計方面法規很少,有效的只有《財政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管理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財政部關于對經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中央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抽審的通知》和《關于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中央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質量進行抽審的實施意見》,這三個法規時間較早,很多內容跟不上會計審計實務日新月異的變化,并且國有企業審計的這些法規都沒有涉及境外審計問題,導致國有企業境外審計法律法規非常缺乏,這方面的法律規范很有必要。第四,建議財政部修訂《若干規定》的部分條款,增強該法規在境外審計方面的適用性。例如將第二條“企業在境外投資設立的企業,其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按照所在地有關法律規定執行”修改為“企業在境外投資設立的企業,其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由我國與東道國的政府部門協調相關法律后再執行”,這樣就避免了我國注冊會計師開展境外審計“無章可循”的問題。再如第九條“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境內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如果國有企業設立境外企業,境外企業的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是否可以由境外審計師進行沒有規定。建議修改為“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由境內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考慮該國有企業會計信息保密性后,根據國有企業的境外投資情況,決定由境內或境外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審計”。

      (二)建立境外離岸區域的審計合作制度

      我國上市央企有部分境外企業設立在離岸區域,這些區域的法律監督制度比較寬松,容易出現監督缺失,建立該區域內中央企業境外資產的審計監督合作是當務之急。建議我國應當與該區域的政府協商簽訂審計監督協調方面的協議,通過雙方政府的協商,努力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進入離岸區域開展審計,解決該領域的境外央企缺乏審計監督的問題。Z

      參考文獻:

      1.陳小悅,錢蘋,陳武朝.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

      2.境外企業審計課題組.關于境外企業審計的綜合研究報告[J].審計研究,1994,(2).

      3.林炳發.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質量監督機制問題初探[J].審計研究,2000,(2).

      4.劉力云.論強化審計機關的國有企業審計職責[J].審計研究,2005,(4).

      5.劉銀國.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研究[M].安徽: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2008.

      6.王世誼,劉穎.政府審計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中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式[J].審計研究,2009,(4).

      7.吳秋生.論新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國企審計職責的重組[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7,(7).

      8.楊慶英.我國境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思路[J].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4,(2).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范文第3篇

      (一)沿革

      日本近現代審計制度確立于明治維新時期。1869年,日本財政部設置了負責會計檢查工作的監查司(后改稱檢查局).此后,其審計體制經歷了三次較大的變化:一是,1880年,將原設在財政部的檢查局更名為會計檢查院,直屬總理大臣,獨立于財政部;二是,l889年,將會計檢查院直屬天皇;三是,根據1947年的會計檢查院法,會計檢查院獨立,不再隸屬天皇。該體制一直延續至今。

      (二)會計檢查院的法律地位

      日本會計檢查院法規定:“會計檢查院對于內閣,具有獨立的地位。”國務大臣對此進行說明時稱:會計檢查院不屬于立法、司法、行政機關,具有特別的地位。

      會計檢查院的獨立地位主要表現在:(1)人事權相對獨立。會計檢查院法規定,會計檢查官的提名須經兩院同意,由內閣任命,并須得到天皇的認證。會計檢查官在任期內非因法定特殊事由不得免職。(2)規則制定權。會計檢查院法規定,會計檢查院在沒有內閣政令依據的情況下,可以獨立制定會計檢查院規則,各部門必須遵守。會計檢查院制定的規則包括會計檢查院法施行規則、會計檢查院審查規則、計算證明規則等。(3)根據1997年新修訂的會計檢查院法第30條的規定,國會可以要求會計檢查院對特定事項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直接報告國會。(4)財政法有專門條款對會計檢查院的經費予以保障。但是,在實踐中,會計檢查院的獨立地位只是相對的,主要表現在:(1)會計檢查院的財政決算會計檢查報告要報首相,由首相提交國會。首相不能修改財政決算會計檢查報告,但可就其中的一些事項向國會提出“辯明書”、作出說明。(2)會計檢查院的檢查官由首相提名。雖然要經過國會同意后首相才能任命會計檢查官,但國會從未否決過首相提名的檢查官人選。(3)會計檢查院的工作人員實行公務員制,與其他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一樣,按照公務員法規定的考試錄用、晉升等制度執行。

      按照日本憲法和地方自治法的規定,日本實行地方自治。中央審計機關對地方審計機關無領導權,但可以與地方審計機關進行業務交流,對地方審計人員進行培訓。

      (三)會計檢查職責和報告制度

      根據日本憲法、會計檢查院法的規定,會計檢查院的主要職責是依據憲法對國家財政收支的決算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確認國家收支的決算;此外,也可以進行法律規定的會計檢查,如依法對國家出資占50%以上份額的企業進行會計檢查,對國家出資占50%以下份額的企業必要時也可以進行會計檢查。會計檢查有明確的要求,即財政收支的正確性、合規性、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依據日本會計檢查院法、財政法、會計法、國有財產法、物品管理法等法律的規定,各被檢查單位應當將有關財政預算執行的資料、會計計算證明資料、有關重要事項和例外處理事項、簽訂的重要合同、發生的經濟犯罪等事項報告會計檢查院。在每一財政年度末,財務省匯總部門決算后編制國家財政決算并呈送首相,首相將財政決算報告交會計檢查院審查。會計檢查院審查后,將決算會計檢查報告連同財政決算一并送首相,由其提交國會。國會參眾兩院對首相提交的決算會計檢查報告進行審議,并作出決議。決算會計檢查報告在送首相的同時還向新聞界公布,報告中與被檢查單位有關的內容也送相應的各被檢查單位,由其自行糾正。會計檢查院將各單位自糾情況和改善情況于下一年度匯總后向國會報告。

      (四)會計檢查院的組成及其決策模式

      日本會計檢查院由檢查官會議和事務總局組成。

      檢查官會議是會計檢查院的領導、決策機構。檢查官會議由3名檢查官組成,并由他們推舉其中1人,報首相任命后擔任院長。按照慣例,3名檢查官分別是財務省的代表、國會事務局的代表和會計檢查院事務總長(目前,國會已削弱財務省權力,財務省不再派代表出任檢查官,新的檢查官產生機制尚不明確)會計檢查院決策時,不采取首長負責制,3名檢查官地位平等,重大問題經過充分協商形成一致意見;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采用表決方式決定(實踐中尚未出現用表決方式作出決定的情形).事務總局為執行機構,下設5個業務局具體執行會計檢查工作。

      根據日本地方自治法的規定,地方設立監察委員會負責會計檢查工作。監察委員由地方行政長官征得地方議會同意后任命,地方監察委員會也實行類似合議制的決策方式。

      (五)審計機關的經費保障

      日本財政法第18條、第19條規定,國會、法院和會計檢查院是3個特殊的預算單位,其支出由國家財政予以保障;財務省和內閣要削減會計檢查院提出的部門預算,必須征得會計檢查院院長同意。會計檢查院按照工作需要編制其部門預算,送財務省列入國家預算,內閣和財務省一般不予以削減(其他部門的預算則由財務省和內閣確定);如果財務省確實無法保證會計檢查院經費預算時,應當向會計檢查院院長說明并協商;雙方協商后,如就經費問題仍有爭議時,則提交國會決定(實踐中尚未出現此類現象).

      二、韓國的審計體制

      (一)沿革

      韓國歷史上沿襲我國封建社會的監察御史制度。1948年擺脫日本統治后,曾設立了相互獨立的審計院和監察委員會。由于審計和監察工作十分密切,為了提高工作效率,1963年,韓國開始實行審計與監察合一的體制。根據《第三共和國憲法》和《監查院法》的規定,韓國合并審計院和監察委員會,設立監查院,主要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決算的會計檢查、對法律規定的特定社會團體的會計檢查和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職務監察。該體制一直延續至今。

      (二)監查院的組成及其決策模式

      韓國憲法和監查院法規定,監查院直接隸屬總統,院長由總統征得國會同意后任命,監查院由監查委員會和事務總局組成,監查委員會是決策機構,事務總局是執行機構。依據憲法和監查院法,監查委員可以設5—11人(監查院院長是當然的委員).目前,監查委員會由院長和6名監查委員組成。監查委員會采取合議制的決策方式,體現了公正重于效率的原則:凡重大問題都要經監查委員討論,達成一致;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實際中尚未發生過此類情況),則通過表決方式形成決議。

      (三)會計檢查的對象和范圍

      韓國監查院法將會計檢查的對象和范圍明確分為兩類:一類是監查院法第22條規定的必要的檢查對象和事項,包括國家或者地方自治團體的會計,韓國銀行和國家或者地方自治團體出資占l/2以上份額的其他企業的會計,法律規定應當進行會計檢查的社會團體的會計等。現在,這類單位約38700余個;另一類是監查院法第23條規定的選擇的檢查對象和事項,如對國家或者地方自治團體出資只占較小份額的團體的會計檢查等。現在,這類單位約29300多個。

      (四)審計報告

      韓國財政體制與日本有所不同。企劃預算院負責編制財政預算,財政經濟部負責預算執行和財政決算,監查院負責財政收支決算審計。每個財政年度末,財政經濟部匯總各部門決算后編制中央財政決算報告,經政府國務會議審定后由總統交韓國監查院審計。監查院審計完畢后,將決算審計報告(含年度內開展的公務員職務監察報告,下同)分別向總統和國會報告。監查院財政決算審計報告經國會預算決算特別委員會初審后由國會審議,審議結果送政府和監查院。

      (五)監查院的經費保障

      韓國預算會計法第29條規定:國會、最高法院、、監查院、中央選舉委員會為獨立預算部門,如削減上述部門提出的年度支出預算數額,政府國務會議須征得上述部門負責人的同意。企劃預

      算院將韓國監查院提出的經費預算列入國家財政預算,經政府國務會議、總統審核后報國會批準。政府和企劃預算院削減監查院經費預算的情況尚未發生過。

      三、兩點啟示

      (一)審計體制改革要與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循序漸進,逐漸完善

      從日、韓歷史發展看,審計體制的每次改革都與其國內政治經濟體制的重大變革相適應。日本1889年將會計檢查院直屬天皇,是在確立天皇制政治體制的背景下作出的改革;1947年確立現行的會計檢查院體制,是在二戰后政治體制由天皇制改為三權分立制的重大變革情況下作出的。韓國1948年設立審計院,是擺脫日本統治后重建國內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1963年合并審計院和監察委員會,實行隸屬總統的監審合一的審計體制,是全斗煥總統推行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政策下的經濟重建和高速發展時期,全面加強對政府監督的背景下進行的。我國的經濟體制仍處于改革過程之中,審計工作中出現的被審計單位不提供資料、不配合審計工作、不執行審計決定,會計信息失真,有關單位和個人干涉審計工作,審計經費不到位等現象,不僅僅與現行審計體制有關,也不是改革審計體制本身就能夠解決的。改革現行審計體制,需要與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相適應,循序漸進、逐漸完善。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范文第4篇

      一、區審計局概況

      (一)區審計局主要職責職能、組織架構、人員及資產等基本情況

      區審計局主要職能是:

      (1)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區長提交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經濟開發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區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區審計局審計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國有資源利用保護等與國家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組織和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職能轉變。轉入職能:包括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的國有企業監事會相關職責劃入區審計局。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

      區審計局設以下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法規股、農業與資源資產環境審計股、電子數據審計股、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股、經貿審計股、固定資產與外資運用審計股。

      人員情況:

      行政編制10名,實有8人;參公事業編制4名,實有2人;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4名,實有14人。

      資產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區審計局資產總計482.83萬元,流動資產合計430.43萬元,固定資產凈值52.39萬元;負債和凈資產合計482.83萬元,負債合計0.15萬元,凈資產合計482.67萬元。

      (二)2020年度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2020年度,區審計局嚴格按照區政府下達的當年計劃和目標為中心,在降低成本,減少費用等方面專題開會做出了詳細規劃,同時考慮行政事業單位宏觀政策,建立預算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部門預算。

      (1)管理情況根據區財政局最終批復預算數,進行政府網站公開,嚴格把控各項經費開支范圍,項目支出必須以預算批復額度為基準,保證項目資金按計劃,按項目工程進度撥付,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或轉移專項資金,5000元以上非常規性支出必須黨組會研究后審批。

      (2)預算申報階段進行了績效目標填報,目標內容符合《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方案>通知(財績[2021]57號)文件要求,績效目標和單位執能及項目相符合,目標值出處合理。績效目標結構完整,內容合理。

      (3)區審計局2020年度產出指標包含了數量指標、質量指標和實效指標;效益指標根據實施內容和立項目標,制定了相應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和可持續影響指標。績效目標清晰可衡量與預算資金存在較強的邏輯匹配關系。

      (三)預算績效管理開展情況

      本部門認真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根據歸集的相關資料數據,按評價方案內容和指標公式,對支出管理情況,從資金的投入、過程、產出和效果四個方面進行評價,開展自評打分。對績效自評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以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為關鍵點和突破口,解決好預算績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提高預算管理資金使用效益和執行效力,確保本部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預算及執行情況

      2020年區審計局年初預算基本支出632.41萬元,項目支出51.2萬元;決算基本支出851.41萬元,項目支出51.2萬元。基本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資審計專項業務費360萬元在年初預算時納入區級專項經費支出,決算時納入部門項目經費支出;二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增多,向社會中介機構支付業務費也相應增多。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實現情況

      (一)履職完成情況

      2020年累計組織實施財政類審計項目30個,出具審計報告110份,查出主要問題金額59145萬元,其中違規金額3911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55234萬元,上繳財政78萬元,審計提出意見324條;完成工程價款結算審核項目91項,送審金額191899.07萬元,審定金額170177.92萬元,核減金額21721.15萬元,核減率11.32%;完成預算控制價審核項目107項,送審金額26094.29萬元,審定金額25430.4萬元,調整金額1696.77萬元,審核率6.5%。

      (二)履職效果

      1、深化預算執行審計,加強預算資金管理使用。今年,組織實施了區本級201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并延伸審計了區農業農村局、區房產管理中心、區集中示范園區管委會3個部門單位。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度區財政收入穩中求進,財政改革有力推進,財政管理不斷提升,財政運行平穩有序,基本完成了區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任務,但也有部分領域存在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執行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影響了財政資金的規范高效使用,從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審計意見,并對后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得到了區人大和區政府的充分肯定。

      2、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受區委審計委員會和區委組織部委托,今年共安排經濟責任審計12個,出具審計報告12份,經審計,共查出主要問題金額6316萬元,其中違規金額1984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4332萬元。通過審計,幫助被審單位進一步規范財務運行、完善內部管理,促使領導干部進一步增強法紀意識,較好的發揮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懲治和防范作用。

      3、落實政府投資審計改革,推進投資審計平穩轉型。今年以來,投資審計中心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審計機關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政府投資審計管理改革,工作成效顯著:一是全年完成工程價款結算審核項目91項,送審金額191899.07萬元,審定金額170177.92萬元,核減金額21721.15萬元,核減率11.32%。二是完成預算控制價審核項目107項,送審金額26094.29萬元,審定金額25430.4萬元,調整金額1696.77萬元,審核率6.5%。三是對區婦幼保健院三期病房樓工程(續審)、南山職業學校擴建工程、區和順路道路工程、區通州西路道路工程(六舒路-陽光大道)、梅山北路小區、淠綠新村小區、解放北路小區3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等區重點工程實施了全過程跟蹤審計,有效控制了工程造價。四是完成投資審計工作轉型,全面退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結算審計工作,改“直接審”為“復審”,回歸審計監督本位。

      4、開展全區32個社區2019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強化對基層組織的監督。為進一步加強社區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在2018、2019年度開展的全區五個街道社區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派出審計組歷時三個月對全區5個街道32個社區2019年度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法向各社區下達了審計報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

      5、開展村級財務審計,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為進一步鞏固2015年以來村級財務審計的成果,切實保障集體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部署,抽調人員對全區18個鄉鎮(街)所管轄的48個村2018-2019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報告從財務管理、財務收支、固定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發展村集體經濟5個方面揭示了存在的19個問題,查出主要問題金額1268.25萬元,為進一步整治、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供了依據。

      6、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強化對政策落實的監督。今年以來,先后開展了穩增長等政策措施情況跟蹤審計、區應對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災后水利薄弱環節治理建設項目專項審計、2019年度基礎教育工程建設項目審計調查、區醫共體運營情況專項審計調查、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專項審計調查等項目,通過對經濟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或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開展針對性的審計調查,綜合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推動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到位,為黨委、政府的科學決策和政策法規的完善提供了依據。

      7、扎實完成黨委、政府交辦任務。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先后完成了26個貧困村扶貧資金投入超千萬資產效益情況審計調查、區補充醫療保障“2579”暨補充醫療再救助項目收支情況審計調查、市香料廠2001年以來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鄉鎮6個改制水廠價格認定、事改企12個單位資產負債審計、村集體收入50萬元以上(41個村)專項調查、鄉鎮出讓土地前期費用審核等黨委、政府交辦的事項,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需要支付中介機構和外聘工程師較大金額的勞務費用,使預算資金總體偏緊。

      2、年初預算準確度不高,與實際執行數有一定的差距。

      財政決算審計報告范文第5篇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府公共工程的內部審計監督,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貴州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貴州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操作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公共工程是指縣級政府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基礎建設項目和公共設施,主要是使用縣級財政性資金、各項政府專項資金(基金)、政府統一融資資金及國有獨資(控股)公司投入資金等進行的公共工程。上級財政投資的基礎建設項目和公共設施,由具有對項目資金有管轄權的機關組織審計。

      第三條成立*縣公共工程內部審計監督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審計、財政、發改、監察、政府法制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內部審計復核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審計局局長兼任,復核辦公室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對縣本級政府公共工程前期準備情況、預(概)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實施審計監督。

      第四條需要審計的重點工程項目,由縣政府確定,并下發指令。

      第五條領導小組實施審計監督時,人力資源不足,可根據需要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參與審計。中介機構的選擇,由領導小組采取招標或委托方式選擇,由審計局與中介機構簽訂合同。

      第六條領導小組組織和聘請社會審計力量進行審計所需專項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證,列入建設項目支出。

      第七條項目審批部門應當將本縣當年重點公共工程計劃和政府公共工程的批復抄送領導小組和復核辦公室;財政部門應當將重點公共工程的建設資金撥付情況通報領導小組和復核辦公室。

      其他與重點公共工程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領導小組開展審計監督工作。

      重點公共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向領導小組和復核辦公室定期報送反映工程各階段實施情況的資料,具體要求由領導小組提出。

      第八條重點公共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對重點公共工程全過程履行內部監督職能。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及時將內部審計結果報送領導小組,依法接受領導小組對其審計業務質量的檢查和評估。

      第九條對重點公共工程以外的政府公共工程,財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擇優選擇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審核結果應報送領導小組備案。領導小組可進行抽審,社會中介機構應予以配合。

      第二章審計內容

      第十條對政府公共工程前期準備階段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前期準備階段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及設計用途、設計規模、投資概算情況;

      (二)建設資金來源渠道的真實性、合法性,己到位資金的真實性和項目前期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對政府公共工程預(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管理中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和其他基本建設規定的情況。

      (二)預(概)算執行及調整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設計變更內容、程序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合法性、經濟性;與項目相關的其他財務收支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項目資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項目各種稅費計提和繳納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

      (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各個建設環節管理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單位的資質以及與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關的收費和其他財務收支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對政府公共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竣工決算財務報表和說明書以及竣工決算財務報表編制依據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建設規模及總投資控制的有效性;

      (三)建筑安裝工程核算、設備投資核算、待攤投資的列支內容和分攤及其他投資列支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建設資金到賬情況和未到賬資金對該項目產生的影響;

      (五)交付使用的資產及其手續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六)建設期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

      (七)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資金預留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

      竣工決算審計時,可以根據需要對其投資效益進行評價。

      第十三條對未實施預(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政府公共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時應包括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內容。

      第三章審計程序

      第十四條領導小組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

      縣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政府公共工程審計計劃。

      當年度已完成竣工決算的重點公共工程應列入審計計劃。

      第十五條領導小組根據計劃,從有關單位選派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實施審計。

      第十六條審計組向領導小組提交審計報告前,應當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并由審計人員予以注明。

      第十七條政府公共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竣工決算審計。

      第十八條縣政府決定審計的重點公共工程項目,重點公共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初步驗收(交工驗收)結束后120天內向領導小組報審竣工決算,報審時,竣工決算資料必須完整齊全。

      領導小組因審計人力資源不足,需委托中介機構審計的,由領導小組批準招標或授權委托中介機構審計。審計結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核答復意見后,相關單位加蓋公章才能生效。中介機構與審計局簽訂授權委托書后,要在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對具備審計條件的事項按照規定組織審計。

      第十九條重點公共工程的建設單位在簽定承發包合同時,應明確以審計結果為價款結算依據。

      第二十條領導小組應當根據審定的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審計結果向縣政府報告,由審計局等相關部門根據縣政府的意見,在各自的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作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書。

      第二十一條對重點公共工程以外的政府公共工程,社會中介機構在接受委托審核時,其程序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行業規范操作。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資料,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審計機關等相關部門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項目批準文件規定,擅自要求設計部門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而增加的概算投資,領導小組責令建設單位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對設計部門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而增加概算投資的,責成建設單位追究設計部門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對建設單位改變建設資金用途,轉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設資金,領導小組有權予以制止,責令其限期收回,并由審計機關等相關部門建議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竣工決算審計中發現的多計或少計的工程款項,領導小組應責成有關單位予以調整。建設單位對已簽證多付的工程價款,建設單位應予以追回。對建設單位管理不力,造成損失的,應追究建設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對應計、應繳而未計繳的各種稅費,領導小組應督促責任單位補計、補繳,并按有關財經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虛報投資完成、虛列建設成本、隱匿結余資金行為的,領導小組應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會計制度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建議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

      第二十七條領導小組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領導小組審計時,發現社會中介機構存在有一般違法行為的,審計機關等相關部門可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職業行為的,審計機關等相關部門可建議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處罰。

      主站蜘蛛池模板: 蜜桃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 99久久99久久久精品久久| 日韩一区二区三区无码影院| 国产精品青草久久久久福利99| 贵州省| 成av人电影在线观看| 开心婷婷五月激情综合社区 | 九九视频热最新在线视频| 日韩丝袜欧美人妻制服| 色吊丝一区二区中文字幕| 久久ww精品w免费人成| 一区二区三区国产亚洲网站| 亚洲一级特黄大片一级特黄| 亚洲综合一区二区精品导航| 少妇私密会所按摩到高潮呻吟| 日本一二三区视频在线| 亚洲 日本 欧洲 欧美 视频| 中文字幕午夜福利片午夜福利片97| 精品国产福利一区二区在线| 久久中文字幕无码专区| 91亚洲国产三上悠亚在线播放| 乱60一70归性欧老妇| 国产精品 第一页第二页| 孝义市| japanese无码中文字幕| 少妇特黄a一区二区三区| 日本熟妇人妻xxxxx人hd| 人妻精品动漫H无码中字| 亚洲精品国产aⅴ成拍色拍| 少妇被躁爽到高潮无码文 | 久久精品蜜芽亚洲国产av| 久久精品国产久精国产一老狼| 日韩毛片在线视频x| 日韩国产精品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 亚洲码欧洲码一二三四五| 国产精品午夜无码AV天美传媒| 国内永久福利在线视频图片| 潘金莲高清dvd碟片| 亚洲精品成人片在线观看精品字幕| 无码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免费N鬼沢| 亚洲国产理论片在线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