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發改局安全生產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4月12日至13日州安全生產“四不兩直”暗訪指導組,對我縣近期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暗訪指導,暗訪發現了一些問題隱患。為認真做好自治州安全生產“四不兩直”暗訪指導組反饋問題隱患整改工作,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我局立刻召開干部職工大會傳達學習州、縣兩級安全生產會議精神,開展了安全生產拉網式、地毯式大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檢查范圍:
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對本單位辦公樓內用電、消防、房屋安全及縣域內農產品加工企業、屠宰廠、獸藥店、飼料店、農資店、農機銷售制造企業、農機作業機械、農機道路安全、大型沼氣企業等,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檢查,做到不漏一個盲區、不放過一個環節。
1、縣委常委陳**帶隊,農業農村局聯合應急局重點檢查了兩家榨油企業,實地檢查**油脂和**油脂兩家正在生產的企業。對大型沼氣企業、農機制造企業,生產、用電、消防等安全隱患進行逐一檢查。
2、對全縣70家農資經營門店、農機銷售網點、獸藥店、飼料店進行了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了定點銷售硝基類肥料2家、限制使用農藥5家經營店鋪是否落實實名購買登記制度,硝基類肥料庫房紫外線報警器是否正常,用電、消防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結合春耕備耕好農機化春耕生產工作,重點檢查春季作業機械、檢驗、檢修、拖拉機非法載人、道路行駛等安全隱患。
4、對大型養殖場、兩家屠宰廠進行了排查,對防疫、防控、消毒、無害化處理、用電、消防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
1、在**油脂廠檢查過程中陳**常委認真聽取企業法人的安全生產匯報,在生產車間現場提問兩名帶班班長的崗位職責及安全常識,并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1)預處理車間臨時用電電線絕緣層破損;(2)預處理車間控制柜絕緣膠墊積塵嚴重;(3)預處理車間氧氣瓶、煤氣瓶倒放,氧氣、煤氣氣瓶無防傾倒措施、無減震膠圈,氧氣瓶無氣瓶帽,氧氣瓶與煤氣瓶間距不足,動火點與氣瓶距離不足;(4)清除車間切割機電線絕緣層破損;(5)清除車間臨時用電管理混亂,時用電電線與地面油污接觸;(6)清除車間氧氣瓶倒放,氧氣瓶與煤氣瓶間距不足,動火點與氣瓶距離不足,氣瓶與膠管連接處用鐵絲簡易固定;(7)清除車間配電箱未固定懸掛在裝置上;(8)未設立獨立的氫氧化鈉存儲庫房;(9)后廠絞籠撞損未及時修復;(10)榨油車間門口廢水箱防護欄未固定,防護不到位;(11)浸出車間防爆控制柜面板損壞未修復;(12)浸出車間二層平臺電動葫蘆未設置限位開關;(13)浸出車間法蘭跨接用普通電線跨接;(14)浸出車間二、三層平臺未安裝踢腳板,防護欄防護不到位。
2、農資經銷店銷售的棉花種子未在我縣農業農村局備案1家;農資經銷店出售的棉種標簽標識不規范4家;獸藥店沒有填寫獸藥銷售記錄1家;獸藥店未貼獸藥標簽1家。
3、路檢路查時發現部分拖拉機反光標志不全、未及時參加年檢年審、證照未攜帶,部分作業機械滅火器已過期。
三、具體工作作法及措施
1、對**油脂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當日已下發整改通知書,停產限期整改,現已整改完畢等待復驗開工。
近年來,各鄉(鎮)、各部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工作得到了加強。但是,當前全縣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人員傷亡的事故時有發生,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不到位引發事故的情況越來越突出。為了扭轉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局面,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監督管理,減少事故隱患,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國家發改委、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1346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四〔〕159號)、《市安監局關于印發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監管〔〕116號)等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機械、輕工、紡織、電力、商貿、建材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凡屬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或核準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至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都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設計單位出具相應的報告,經縣安監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審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備案和竣工驗收,實行分級管理、屬地監管的原則。縣安監局指導、監督全縣范圍內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查工作。
三、縣發改、建設、國土、環保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權限,嚴格審核新建、改建、擴建企業各類資料,辦理備案、審批和核準手續后,及時向縣安監部門通報備案、審批和核準的項目名單。
四、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程序,對未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備案和驗收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企業不準開工投產。
五、各鄉(鎮)、園區辦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指導、督促本轄區、本行業內的企業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弘揚安全文化,積極參加縣安委會組織開展的全縣第九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引導各企業將安全發展作為科學發展的前置條件,切實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根據《石林彝族自治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將開展的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統一認識,全面部署
為切實加強對今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組織,局黨委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并安排部署,制定下發了《石林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同時召開了各企業負責人和安全員會議,對六月份局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作了安排部署。
二、營造宣傳氛圍
在我局舉行的安全生產會議中,以會代訓宣傳《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并發放宣傳資料200多份,安排加油站張貼和懸掛安全生產標語和橫幅2幅,出安全生產墻報12期,使我局系統的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觀念大增強,各基層企業都形成了注重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三、突出重點整治,推進“三項行動”和“安全生產監管全覆蓋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產年,按照縣安委會和縣安監局要求,我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制,把“三項行動”、安全生產監管全覆蓋工作貫徹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扎實開展加油站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安全生產監管全覆蓋工作”。督促企業針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了整改計劃,落實了整改措施。目前,“三項行動”和“安全生產監管全覆蓋工作”穩步推進。
四、強化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我局在對加油站的安全檢查中,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檢查加油站每個職工的安全責任制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執行;安全教育制度能否認真執行,做沒做到新職工的崗前安全教育;對發生的事故是否做到“四不放過”。
2.深入加油站現場,檢查加油機、電氣設備、管道、儲罐等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包括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保護接地、設備運行情況等);安全防火距離是否符合規范;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檢測報警系統,保險連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勞動紀律、工作紀律和操作紀律。加油站員工有無脫崗、串崗;有無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品;有無在站內吸煙、爆炸危險區域打手機;有無違反操作規程、操作方法等。
4.檢查加油站自檢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通過檢查,發現大部分加油站都能重視安全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及時地進行了防雷、防靜電檢測和加油機計量檢驗,按規定配齊消防設施;堅持安全檢查制度,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安全記錄規范、完整;新石加油站、紅石加油站、盈軼加油站、干壩塘加油站等站容站貌好、便民服務措施好。
在檢查中也發現民營加油站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1、安全規章制度不完善,安全檢查制度堅持的不到位,無安全檢查記錄本;
2、一些加油工素質不高,沒經安全知識培訓,不懂消防常識及滅火器操作規程;
一、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政策和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國家發改委產業發展政策。
(三)《江蘇省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
(四)化工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五)《連*化學工業“*”發展布局規劃和連*化學工業發展導向目錄》。
二、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的范圍和目標
專項整治范圍:全市化工行業所有生產企業,重點是技術含量低、環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產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化工生產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
專項整治的主要目標:按照“逐個排查,集中整治,入園進區,改造提升”的總體要求,通過提高生產經營標準、行業準入門檻和從業資質要求,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用一年時間集中整頓、淘汰各類違法違規化工生產企業,引導分散的化工生產企業在兩年內向化工集中區域集中。通過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達到環保標準,全面消除事故隱患,全面提升化工企業環保、安全和技術裝備水平,推進化工行業科學健康有序發展。
三、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的重點和分工
(一)產業準入方面。由市經貿委負責,重點查清是否違反產業政策或產業發展規劃;是否仍在使用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是否違反其他市場準入標準等。
(二)安全生產方面。由市安監局負責,重點查清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布點在經市批準的用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專門區域;化工生產企業用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是否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是否通過安全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是否通過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否經市政府設立批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是否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是否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等。
(三)環境保護方面。由市環保局負責,重點查清化工生產企業是否通過環評審批;環保設施是否配套,裝置運行是否正常;項目是否通過環保驗收;是否編制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否配置比較完備的應急處置設施;是否能夠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廢水是否排入達到地表水功能區劃要求的水域等。
(四)技術質量監督方面。由連*質監局負責,重點查清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是否領取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是否按規定注冊登記并經定期檢驗合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是否落實;氣體充裝單位是否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等。
(五)土地審批方面。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重點查清是否越權審批用地預審;是否越權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特別是越權批準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是否越權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是否“以租代征”用地等。
(六)能耗方面。由市經貿委負責,根據國家、省、市制定效能指標,重點查清單位產品能耗是否符合限額規定。
(七)項目審核程序和工商登記方面。由市發改委、經貿委、工商局負責,按各自職能重點查清項目是否未經審批、核準或備案;是否越權審批或核準;是否以備案代替核準;是否未經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即已審批或核準;是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是否未經相關前置許可辦理工商登記等。
(八)人員資質方面。由市安監局、質監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各自職能重點查清化工生產企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是否經過考核并持證上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經過法定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過法定培訓并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四、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措施
(一)依法淘汰違法化工生產企業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由安監部門提請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閉。
(1)逾期未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3)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一律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無法完成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無法完成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5)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或因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已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無法完成整改或經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環保部門報請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停。
(1)《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應當關停的;
(2)超過江蘇省《化工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或環保設施不配套、運轉不正常,在三個月的治理期限內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本方案實施之日前,各地區已下達限期治理決定的化工企業在規定期限內仍無法完成治理任務的;
(4)在居民集中區及附近排放惡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氣體,群眾長期、集訪,短期內無法解決的;
(5)發生重大環境事件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社會影響的;
(6)危險廢物不能自行安全處置又未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處置單位進行處置,造成環境重大污染事故的;
(7)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
(8)其他依法應當停產或關閉的。
3、凡未取得工商登記注冊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相關職能部門提請當地政府依法取締。
4、凡實施工業產品許可證管理卻未在規定期限內領證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相關職能部門提請當地政府依法取締。
5、對于應關閉的化工生產企業,由當地政府組織同級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取締,注銷或吊銷企業相關證照,拆除相關生產設施,并向社會公告。其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對僅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企業,吊銷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對從事多種經營活動的企業,變更或注銷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對提出轉產或解散的企業,變更或注銷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對依法關閉的企業所占用土地,鼓勵企業利用土地重新轉產,但原則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企業確實不能重新利用的,可由當地政府收回。
6、對被責令關閉但又擅自恢復生產的化工生產企業,一律按非法生產論處,由縣區政府組織公安、監察、環保、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依法強制取締。同時,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推動化工生產企業向化工集中區域集中
1、加快化工生產企業集中進區步伐。鼓勵分散的化工生產企業集中到符合化工產業定位、通過區域環評且環境基礎設施完善的化工集中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進入經市政府批準的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所有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集中區域,否則不予環保、安全審批。區域外的化工生產企業,不再批準任何形式的改建、擴建項目,并力爭于*年底前搬遷進入化工集中區域。
2、加快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進度。原則上*年底前,位于城市中心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遷出主城區;與周邊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制訂搬遷計劃并報當地政府批準,逐步搬遷。企業搬遷異地重建的,必須按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標準、要求、程序等辦理所有審批手續。
3、全面清理和重新確認現有化工集中區。化工集中區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安全布局。市政府將于*年底之前出臺“連*化學工業‘*’發展布局規劃和連*化學工業發展導向目錄”,對化工園區、工業集中區及綜合性開發區中的化工片區進行全面清理確認,市區原則上不設化工集中區,縣域可以根據化工產業布局原則,設置1-2個化工集中區。從*年起,經過重新確認的化工集中區,區域環評與環保規劃須經省環保廳批準。
(三)嚴格化工生產企業市場準入
1、嚴格執行產業準入門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對屬于淘汰類項目,禁止任何形式的投資;對屬于限制類的新建項目,禁止投資;對屬于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措施改造。嚴格項目審核程序。嚴禁將項目分拆、違規審批、核準或備案;將原由縣(區)核準、備案的化工項目權限上收至市投資主管部門(市發改委、經貿委);市發改委、經貿委要通過市項目審批會商機制及時向同級環保、安監等部門通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情況;對已備案的項目,只有在通過環評、安評、征地、能耗評價等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嚴格項目準入門檻。禁止新建單個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項目;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投資項目,須由市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對其合理用能作出評價,達不到行業節能標準和單位產品能耗定額要求的,有關部門不予核準。
2、嚴格執行安全準入門檻。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經安監部門組織安全審查,其中凡新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按審批權限,由市安監局審核,市政府批準后,方可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化工企業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其中安全設施初步設計要通過安監部門組織的審查,并嚴格按初步設計進行施工,正式投產前安全設施要通過安監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對*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凡未履行設立批準、安全審查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的,已建設并竣工投產的,由安監部門提請縣(區)人民政府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在建或已建成尚未投產的,如果不符合安全、環保、土地規劃等要求,由當地政府依法關閉或取消項目,如果符合上述相關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后限期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3、嚴格執行環保準入門檻。禁止建設排放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和惡臭氣體的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化工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禁止建設廢水排入現狀水質達不到水功能區要求水域的所有污染項目。
4、嚴格規范從業人員資質要求。化工生產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要具備相應資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要經法定培訓并持證上崗,操作人員要進行強制性的崗位培訓,未經培訓不得上崗操作。
5、提高化工生產企業的產品檔次和技術含量。市經貿委要明確各階段必須淘汰的落后工藝、產品和設備名錄。
6、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環保部門會同經貿部門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和《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對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進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五、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第一年為集中整治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0月)。整治工作按照企業屬地原則進行,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地范圍內化工生產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部省屬在連企業的專項整治由企業所在地的區政府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市政府制定的專項整治方案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各自的具體實施方案,并抓緊部署實施。各縣、區人民政府的具體實施方案要在*年11月10日前報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年11月-12月)。各縣、區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組織開展調查摸底,摸清化工生產企業的現狀,掌握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工作的重點范圍和重點企業,并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工作。在此階段,相關部門不得為任何企業補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土地、工商登記等手續。各縣區于*年12月20日前上報化工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自查情況,并提出依法關閉的意見和限期整改處理的意見。
(三)限期整改階段(*年1月-6月)。各縣區要按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督促企業限期整改,逾期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縣區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分階段組織督查。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7月-8月)。各縣、區要按照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根據市制定的檢查驗收標準,認真進行驗收和總結。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在*年8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縣區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將有關情況匯總并報市政府批準后通報全市。
*年、2009年要在繼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化工企業入園進區和改造提升,從根本上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隱患,全面提高化工行業生產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
六、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縣、區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為組長,市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邀請市人大、市政協的同志和有關專家參與指導、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市發改委、安監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外經貿局、科技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質監局、工商局等部門抽調專人參加。
各縣、區要相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要根據“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區域劃分,逐級簽訂專項整治責任狀,嚴格落實政府和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化工生產企業的安全、環保主體責任,建立有目標、有任務、有考核、有獎懲的責任制,確保專項整治全覆蓋,不留死角,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強化追究
市化工企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監察部門加強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隱瞞不報、不查、不整改的,要嚴肅處理。對縱容、包庇非法從事化工生產活動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從嚴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對違法違規審批化工項目的,要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對違法違規建設化工項目的要從重處罰。對在整治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運用各種媒體,深入宣傳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大力宣傳普及安全和環保知識,使有關單位和從業人員熟悉并掌握《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同時,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發動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并監督專項整治工作,強化媒體對整治的監督,形成有利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整治工作的深入進行。各縣區要設立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對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200*〕49號)以及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煤礦〔200*〕2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煤炭行業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強化安全監管
煤炭行業管理涉及面廣,工作復雜;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任務重,時間緊。為加強綜合協調,統籌兼顧煤礦安全生產和有關行業管理,及時研究解決全省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問題,在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建立和完善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并相應調整其職責。
調整后,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主要職責中增加:研究提出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的重大方針政策、法規、標準,推動指導煤炭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和科技進步等基礎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在現有職能基礎上,承擔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協調煤炭行業管理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并相應加強組織建設,加大協調指導工作力度。
各產煤市、縣(區)人民政府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工作的意見》(閩政文〔200*〕131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通知》(閩政文〔200*〕585號)文的要求,健全煤炭行業管理機構,加強監管力量,明確地方安全監管責任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及其職責,各產煤市、縣(區)原則上由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二、明確相關部門職責,重在落實到位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要從宏觀政策、安全監管、資源管理、行政監察、科技進步、人才培養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及分工,強化和落實責任,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繼續依法加強煤礦礦長資格的培訓、考核和資格證頒發管理工作。嚴格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審批、年檢和管理工作,加強對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參與煤炭開發規劃的編制,提出煤炭開發、建設項目的行業審查意見。負責組織煤礦企業生產能力、通風能力的核定及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等工作。查處未經核準建設的煤礦;督促各類煤礦按煤炭生產許可證登記能力組織生產,查處超能力生產的礦井;禁止違法生產的煤炭進入市場流通領域。提出煤炭運行調節意見,制定和落實煤炭生產總量控制指標,認定違法生產、非法掛靠、一證多井、落后生產能力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礦井,并向縣級人民政府提出關閉礦井名單。依法暫扣停產整頓礦井的煤炭生產許可證,對縣級人民政府決定關閉的礦井及時依法吊(注)銷煤炭生產許可證。
(二)國土資源部門加強煤礦采礦秩序的監管,整合煤炭資源,嚴格采礦權審批、轉讓和年檢工作,加強對取得采礦許可證的煤礦企業日常監督管理,促使煤礦持續保持符合取得采礦許可證應具備的條件。及時對非法煤礦的非法開采組織鑒定。及時依法查處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非法煤礦,及時查處煤礦超層越界等違法開采行為。依法暫扣停產整頓礦井的采礦許可證,對縣級人民政府決定關閉的礦井及時依法吊(注)銷采礦許可證。
(三)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對煤礦企業安全的日常性監管檢查工作和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的日常監管,及時依法查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重大隱患礦井依法作出停產整頓、停止施工的指令,并向縣級人民政府提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關閉礦井名單。負責對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福建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履行煤礦安全的國家監察職能,加強重點監察、專項監察,依法查處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項目進行安全核準及煤礦礦長安全資格的培訓、考核和資格證頒發工作,嚴格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監督管理,促使煤礦持續保持符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具備的條件。嚴格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嚴肅查處未經“三同時”審批擅自建設的礦井,嚴肅查處煤礦生產安全事故。
(五)公安部門要加強對煤礦企業民爆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的監管,嚴禁向非法煤礦批供民爆物品,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和使用民爆物品的犯罪行為。對停產整頓的礦井應根據整改需要實行限量供應民爆物品。
(六)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勞動保障管理和年檢工作。保證煤礦勞動合同簽訂、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在冊職工工傷保險等各項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勞動保障制度的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查處煤礦企業非法用工行為,加強勞動組織管理,落實和保護勞動者權益,嚴禁超定員組織生產,嚴禁強令勞動者超時限作業,嚴禁婦女從事井下作業。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工商營業執照的監督管理。對無證經營或證照過期的煤礦企業進行依法查處,促使煤礦企業持續保持符合取得營業執照應當具備的條件。對停產整頓礦井依法暫扣營業執照,對地方人民政府決定關閉的礦井依法吊(注)銷營業執照。
(八)行政監察機關要加強對煤礦安全有關的行政監察。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或利用職權對非法、違法煤礦縱容包庇等違法、違規行為。
(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加強對國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
(十)電力部門要加強對煤礦企業供電管理,嚴禁向非法煤礦供應電力。對政府決定關閉的礦井,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力設備和設施。
(十一)省煤炭工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煤炭行業規范和標準,推動和促進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十二)統一煤炭建設管理。煤炭建設項目應當符合煤炭發展規劃,新建煤炭項目由省經貿委提出行業審查意見、省發改委核準,改擴建煤炭技改項目由省經貿委審查、核準,建設項目要征求省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安全監察機構的意見。省發改委、省經貿委要加強對煤炭開發、建設項目的核準和日常監管,嚴格執行煤礦開發、建設項目的核準程序,嚴肅查處違反規定進行投融資建設的項目。
三、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加強煤炭行業管理
省經貿委、安監局、質監局、福建煤監局以及省煤炭工業協會通力配合,對急需制定的煤炭行業規范和標準,及時向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提出制定或修改建議。
省發改委會同省經貿委在全省煤炭資源勘查專項規劃的基礎上,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國家有關煤炭開發規劃編制要求,編制全省煤炭發展規劃,并征求省國土資源廳意見。國土、環保部門會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編制礦區生態環境治理規劃。
省經貿委和福建煤監局共同組織制定礦長資格和礦長安全資格證的培訓及頒證管理辦法。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類煤礦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指導,加強煤炭行業規劃和指導,強化經濟運行調節、煤礦資源整合等工作。
煤炭行業管理、煤炭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下發的《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資質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和《關于開展全國煤礦生產能力復核工作的通知》,認真做好煤礦生產能力復核的各項工作。要加強與國土資源、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繼續打好煤炭整頓關閉工作攻堅戰。配合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打擊無證非法開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配合勞動保障部門抓好煤炭勞動定員、勞動用工管理工作及推進煤礦工傷保險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配合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加強國有煤礦企業安全工作的監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