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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說:“沒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沒有生活做中心的學校是死學校,沒有生活做中心的書本是死書本。”而在《高中生物課程標準》中也充分體現了這一思想,其基本理念之一就是“注重與現實生活的聯系”,也就是要將教學生活化。在各個版本的新教材編寫中,編者都努力體現了這一理念,因此一線教師更應該將教學生活化貫穿于教學的全過程,使課堂教學立足于現實生活,讓教學內容更加貼近生活實際,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提高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現聯系筆者近年的教學實踐,淺談幾點如何實現生物教學生活化的策略。
1 走進生活,重視教學素材的積累
過去很多教師認為教學靠一本教材、一本教參就夠了,但是想做到生物教學的生活化,就要求教師要真正走進生活,同時注意做好教學素材的積累。在生活中獲取教學素材的途徑有很多,例如網絡、圖書館、電視節目、報紙雜志等,這些媒體都為教師提供了豐富的素材。教師要做一個有心人,將看到的與教學相關的素材及時記錄下來,并根據使用的目的經常整理。例如,在電腦中建立專門的教學素材庫,按模塊、章、節的層次對收集到的教學素材進行整理分類,以便在備課時可以信手拈來,方便使用。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教師只有在平時重視教學素材的收集和整理,才能把一堂課上得更加生動精彩、貼近生活。
2 構建生活化的生物課堂
2.1 創設生活情境,激發學生學習興趣
生物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結合筆者幾年的教學工作以及學生的教學反饋,學生反映最多的就是希望教師能在課堂上多聯系生活中的一些事例。因此,教師如果能創設出生活化的教學情境展示給學生,把生活中的一些問題引入到課堂上,將學生生活與生物學習之間聯系起來,必然會使學生產生強烈的學習興趣和求知欲望,不知不覺地進入生物學習的世界。
例如,在進行“物質跨膜運輸的實例”的教學時,可以創設這樣的教學情景:吃比較咸的食物如咸菜或帶鹽味的瓜子等的時候,你的口腔和唇的黏膜為什么會感覺干澀?在做涼拌黃瓜的時候,只是加入糖、鹽等調味品,并沒有加入水,可是過了一段時間為什么碗里會出現很多水?為什么把萎蔫的青菜放入水中后會變硬挺?通過這些生活中常見的現象引發學生的思考,使學生產生一探究竟的心理,從而激發出學生探究細胞吸水和失水原理的興趣和主動性。
2.2 用來源于生活的比喻,將抽象的知識變具體
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寫道:“一切知識都是從感官開始的。”高中生物知識有許多比較抽象、深奧,學生在學習時往往覺得比較枯燥乏味。對于這些知識,教師可以從學生的生活中選擇適當的已知生活體驗,形成巧妙的比喻,使抽象的知識形象化、枯燥的知識趣味化,降低了知識難度,同時也活躍了課堂氣氛。
例如,在上“細胞的能量“通貨”――ATP”這節課時,學生不能很好地區別ATP、糖類、脂肪和蛋白質等能源物質,為了讓學生更容易理解,教師可以將ATP比喻為貨幣,因為ATP是直接的能源物質,能被直接利用,就像貨幣在生活中可以直接流通使用;糖類和脂肪儲存著大量能量,又不能被直接利用,可將其比喻為存折,在生活中存折不能直接流通;將蛋白質比作房子、汽車等固定資產,―般情況下不兌換成貨幣使用。通過這些比喻,使學生能夠清晰地區別出這些不同的能源物質,并在腦海中留下深刻印象。
2.3 學以致用,讓理論回歸生活
長期以來,教學大都側重于學生解題能力的訓練,往往忽略了對學生解決生活中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如果學生不能將所學的知識合理地應用于生活實踐,那么教學明顯是失敗的。因此,在新課程改革的背景下,高中生物教學應該回歸生活,拉近教學內容與學生生活世界的距離,讓學生能真正做到學以致用。
例如,在講完“細胞呼吸”之后,教師可以請學生思考一些生活中與細胞呼吸有關的問題:制作創可貼的材料為什么要盡可能透氣?花盆里的土壤板結后,為什么要及時松土?為什么要提倡慢跑等有氧運動,而人在劇烈運動后為何經常會出現肌肉酸脹乏力?學生對這些與自身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很感興趣,教師通過引導學生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不僅加深了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也培養了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
2.4 融入社會,重視與生物相關職業的介紹
在現代社會中,生物學已經滲入到社會的許多領域,與生物學有關的職業也越來越多。《高中生物課程標準》中明確指出要“注意幫助學生了解相關的職業和學習方向,為他們進一步學習和步入社會做準備”。而人教版的高中生物新教材中也專門設計了“與生物學有關的職業”欄目,介紹了醫院里的檢驗師、育種工作者、景觀設計師等各種職業的具體情況。
教師在教學中可以引導學生在學習基礎知識的同時,了解相關的職業信息,明確所學知識在該職業中的應用,提高學生學習生物學的興趣,同時也讓學生盡早地了解與生物學有關的各種職業,使教學更加貼近學生的生活。
例如,在“雜交育種與誘變育種”一節的教學中,教師可以結合所學育種知識對“育種工作者”這一職業的主要任務和工作方式等進行介紹,既讓學生對該職業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又鞏固了所學的新知識。
3 拓展興趣,開發貼近生活的生物校本課程
為保障和促進課程對不同地區、學校和學生的要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中提出要實行國家、地方和學校三級課程管理,在保證實施國家課程的基礎上,學校可開發或選用適合本校特點的課程。在開發生物校本課程時,教師應該注意貼近學生的現實生活,讓學生學習一些在生活中有實用價值而在教材中未提及的知識,并了解目前生物科學在現代社會各領域發揮的作用,從而激發學生學習生物的熱情,進一步提高學生的生物科學素養。
文獻提出了一種以多主體的順序“接力”為主要特征的創新模式,并稱之為“接力創新”。文獻[2]預測在生物制藥業、生物農業、信息業、納米業等新興產業中廣泛存在接力創新。其中,接力創新在生物制藥產業的普適性已被文獻[1,3-4]等證明。文獻[5]驗證了信息產業(主要是新一代信息技術)中也大量存在接力創新。那么,農業生物技術、納米技術等是否也如預測的那樣遵循接力創新呢?如果遵循,那么是否具有自身的特性以及為何會形成這種特性呢?這些問題尚未得到回答①。與生物制藥產業相類似,生物農業產業同樣建立在現代生物技術的基礎上,并且是除生物制藥產業以外運用現代生物技術最為廣泛、發展最為迅猛的產業,也是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重點產業。從理論層面看,研究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可以拓展接力創新的應用范圍、深化和完善接力創新的相關理論。從實踐層面看,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生物農業產業的發展對于促進中國農業技術現代化、保障國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揭示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的特性,為中國生物農業的產業創新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可以幫助相關創新主體明確定位、科學決策,指導產業集群、創新網絡、產業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本文采取多案例研究方法,通過與生物制藥技術等的接力創新進行對比,探索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②。下文安排如下:在文獻回顧的基礎上提出研究變量;進行研究設計;通過案例分析得出主要發現;探討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形成機理;總結研究結論和政策啟示。
2文獻回顧與研究變量
2.1文獻回顧
接力創新的淵源可以追溯到Pavitt對“基于科學的高科技部門”的論述[6]以及國家創新系統中“基于科學的體制”[7-8]。“模式2”等理論也強調了“后現代”社會中科學研究與創新的交互作用[9],并進而形成“三螺旋”模型所描述的大學承擔企業功能、企業承擔學術功能的現象[10]。這些經典研究(但不限于這些研究)事實上分離出一類基于科學的創新。例如:Pisano認為科學的深度參與導致生物制藥是“基于科學的商業”[11];陳勁、趙曉婷和梁靚指出生物制藥等領域的創新是“基于科學的創新”[12];對納米產業的研究也佐證了這種特性[13]。那么,這類基于科學的創新如何才能獲得成功?生物制藥創新研究逐步揭示出接力創新這一新型創新模式,給這個命題提供了較為完美的答案。①文獻[3]提出:專家型公司是建立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的、專注于分子生物學研究和現代生物技術研發前端的小型生物技術企業;而核心公司是在新藥的研發、生產和營銷等方面具有綜合組織能力的大型一體化公司。生物制藥源于20世紀70年明的DNA重組技術[14],當前已成為涉及分子生物學、基因組學、蛋白質組學、遺傳學、生物化學、組合化學、生物信息學、計算科學和納米技術等眾多科學技術的復雜體系[11]。文獻[15]指出生物制藥創新主要來自大學,大學、公共研究機構、盈利性公司等不同類型的組織在創新過程中建立聯系、共同參與創新[16-18],大型制藥公司與利用生物技術開發新藥的專業化企業之間是合作關系[19]。李天柱、銀路和石忠國等最早提出生物制藥創新中專家型公司與核心公司之間合作的本質是兩者的接力創新,技術轉讓、合同研究、并購、聯盟等常見的合作方式其實是實現接力的具體手段[3]①。在此后的研究中,李天柱等進一步針對生物制藥起源于基礎科學研究的特性,將大學等公共研究機構納入接力創新框架,提出了接力創新的完整概念,分析了“大學-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之間的主要接力關系和接力方式[1],并探討了接力創新的一般規律和發生機理,比較了接力創新與合作創新(包括產學研合作)、開放式創新和二次創新等其他典型創新模式的異同及應用思路[2]。雖然接力創新概念的提出時間較晚,但是由于它對基于科學的創新具有重要價值,已引起了一些學者的關注。文獻[5]驗證了信息產業中廣泛存在接力創新且它具有自身的特性;有學者運用接力創新研究了區域創新平臺、新興產業載體等[3-4,20-21]。然而,總體來看,目前關于接力創新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生物制藥產業開展的,而生物農業產業等其他基于科學的產業是否遵循接力創新及其特性則尚無專門研究。
2.2研究變量
本文旨在驗證前人對接力創新的推斷,但是由于針對農業生物技術的類似研究尚屬空白,因此本文實際上屬于對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探索。針對這一研究目的,首先,本文將研究問題明確為“農業生物技術是否遵循接力創新,如果遵循,那么是否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及其形成機理是什么”,以避免被海量數據所“淹沒”[22];其次,除了可從研究問題直接推出的研究變量外,本文并未事前指定其他變量,以防止在研究過程中束縛思想、阻礙新理論的構建;最后,本文借鑒現有文獻的邏輯,但盡量保持開放心態,以免限制研究發現和產生偏差[22]。基于上述思想,根據代表性文獻[1-3]鋪墊的理論基礎,本文利用如下變量研究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1)接力創新。接力創新的本質是:能力顯著異質、優勢明顯互補的創新主體共同參與創新,但各主體加入創新過程的時間有先有后,且它們承擔不同的任務,在創新過程中地位平等、缺一不可、各司其職、很少“越界”,主體間的順序接力推動創新獲得成功。也有文獻指出,在新興技術的創新中,能力互補的創新主體通過聯盟等組織間合作方式共同完成創新是一種普遍現象[23],因此不能認為只要多個主體共同參與的創新就屬于接力創新。為了使研究更加嚴謹[24],針對接力創新變量,本文提出一個競爭性解釋:農業生物技術不遵循接力創新,實際上只是采取了戰略聯盟等合作創新模式。2)接力關系。接力關系這一變量是參照當前接力創新最為典型的生物制藥產業而提出的,其存在的前提是接力創新變量能夠得到較好的解釋。具體而言,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過程中可能存在如下接力關系:第一,以不同創新主體之間的知識創造接力為主線;第二,以不同主體之間的知識產權接力為實現手段;第三,以金融接力為支撐,即創新過程中存在不斷有新的資金加入、原有資金退出的接力現象;第四,創新過程中政府支持政策也具有與金融支撐類似的接力現象。3)接力方式。接力方式是上下游創新主體之間實現接力的具體手段。參照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主要接力方式應包括授權許可、平臺技術轉讓、合同研究、并購、聯盟等多種方式。與接力關系變量相類似,接力方式變量存在的前提也使接力創新變量得到較好的解釋。
3研究設計
3.1研究邊界
按照一般理解,農業生物技術是運用基因工程、發酵工程、細胞工程、酶工程及分子育種等生物技術改良動植物及微生物品種的生產性狀,培育動植物及微生物新品種,生產生物農藥、獸藥和疫苗的新技術[25]。該定義指出,農業生物技術建立在以DNA重組為核心的現代生物技術體系的基礎上,從而與其他農業技術區分開來。例如,袁隆平院士發明了“雜交水稻”技術,為中國和世界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該技術沒有利用DNA重組及其他現代生物技術,因此不屬于本文研究的農業生物技術①。
3.2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最適合于研究“怎么樣”(how)和“為什么”(why)的問題[24]。案例研究以案例為基礎,從中歸納產生理論,理論的產生完全根植并升華于案例內或案例間的構念之間的關系及這些關系所蘊含的邏輯論點[26]。案例研究可分為單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27],其中多案例研究在有效性和普適性方面比單案例研究更具優勢[28-29],特別是當多個案例同時指向同一結論時,案例研究的有效性更會顯著提高[24]。本文對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探索正屬于“how”和“why”的問題,適合于采用案例研究方法。考慮到歸納理論的有效性,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
3.3數據收集
案例研究中常用的數據來源包括文獻、檔案記錄、訪談、直接觀察、參與性觀察和實物證據[30],本文采用文獻分析作為數據收集方法。數據收集按照下面步驟進行:第一階段,研讀有關行業報告和資訊收集,找出已進入商業化階段的農業生物技術。在這一階段,國家科技部高新技術司編寫的《中國生物產業發展報告》等權威報告、生物谷②等專業網站提供了最初的篩選范圍。第二階段,針對收集到的農業生物技術名錄,廣泛收集其技術創新過程的信息,獲得大量零散的技術創新片段。在這一階段,除了論文、研究報告等文獻外,維基百科③、谷歌、果殼網④等網站也是豐富信息的重要來源⑤。第三階段,使用三角驗證法確認數據的質量,即研究者可利用多重證據來源和多重研究方法以減少偏見的影響[31]。第四階段,將經過驗證的創新案例片段進行拼接,從而得到完整的案例。在收集數據資料的過程中,筆者還建立了案例檔案和證據鏈以保證案例質量。不可否認,諸如文獻分析這種二手數據收集方法與訪談法、觀察法等相比確實并非最優選擇,這是在現有研究條件約束下所做出的一種滿意決策。由于本文是從總體上對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進行研究,不以研究每個案例的微觀過程為目的,因此通過上述過程收集的案例資料可以滿足研究要求。待條件成熟時,再進一步利用一手資料驗證本文研究。3.4案例簡介多案例研究所需的案例一般以4~10個為宜[22],所選取的案例要具有較大的典型性和極端性,并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32]。本文選擇表1中的8個案例作為研究對象。案例選擇主要基于3個標準:一是盡可能廣泛覆蓋生物農業的相關領域,以提高研究結論的普適性;二是盡量針對典型的農業生物技術及企業,以提高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三是在滿足前兩個標準的前提下,盡量采用涉及中國企業的案例,以增加對中國的指導價值。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拼接案例受到數據來源的限制,因此肯定還有其他典型案例無法得到,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本文的研究質量,但筆者認為表1中的案例已可以較好地滿足研究需要。
4研究發現
4.1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特性
表1中的案例具有一個共同特征:一項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全過程主要表現為,不同企業先后加入創新過程,分別完成創新鏈上不同環節的任務,創新是通過上下游企業之間的接力傳遞而逐步推進的。這一特征與接力創新的本質是一致的,因此可確定接力創新是農業生物技術的重要創新模式。例如,NaturalIndustries公司在成功研發了生物抗蟲害技術后于2012年被諾維信公司(Novozymes)收購,諾維信公司將此技術應用于水果、蔬菜等農作物種植市場。在這項創新中,NaturalIndustries承擔上游的研發任務,諾維信公司在NaturalIndustries的基礎上繼續完成商業化,屬于典型的接力創新;在諾維信公司和孟山都公司(Monsanto)的聯盟中,諾維信公司負責研究提高抗病蟲害能力、作物產量和土壤肥力的生物土壤改良技術,孟山都公司在諾維信公司研發的基礎上完成田間試驗、注冊與商品化,這也是典型的接力創新;孟山都公司收購Asgrow、Holden等公司的目的是利用這些公司的市場網絡將其玉米、大豆等轉基因育種技術推向美國、比利時等國家的市場,本質上是孟山都公司完成上游的技術研發、Asgrow等公司完成下游的商業化,這也是接力創新的具體表現。表1中的其他案例也遵循類似的接力創新模式。事實上,筆者所收集的案例數量遠超表1中的案例數量,只是很多案例因不夠完整、不夠具體或不夠典型等而未被納入分析,但其中很多案例也表現出上下游創新主體順序接力的特性。必須承認,表1中的案例確實存在多個創新主體參與并廣泛運用聯盟、并購等合作方式的事實,但本質上還是上游主體完成其承擔的任務后,像接力賽跑那樣傳遞給下游主體繼續開展后續任務,因此屬于接力創新而非一般意義上的合作創新,變量1的競爭性解釋可以排除,對生物農業中廣泛存在接力創新現象的支持進一步加強。但是,與生物制藥技術等相比,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表現出自身的顯著特性。1)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主要發生在轉基因作物、生物防護等領域,而在生物農藥、獸藥和疫苗等領域出現得較少。即便在轉基因作物等接力創新的易發領域,接力創新也是最近10余年才逐步興起的,一些生物農業巨頭曾獨自在這些領域取得了成功,如孟山都公司推出了保鈴抗蟲棉花等。因此,筆者認為,接力創新是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新趨勢,該發現修正了文獻[1]的結論———文獻[1]曾推測生物農業應像生物制藥業那樣普遍遵循接力創新模式。2)文獻[1]和文獻[2]指出,生物制藥技術的創新基本上遵循“大學—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如忽略掉大學,則為“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順序接力的單一模式。但是,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明顯分化為3類(如表1所示):第一類,專家型公司與核心公司的接力,如“NaturalIndustries-諾維信”和“TJTechnologies-諾維信”,這與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基本一致;第二類,核心公司與核心公司的接力,如“諾維信—孟山都”、“孟山都—禮來(EliLilly)”及“孟山都—拜爾作物科學(Bayer)”,這與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有差異較大;第三類,核心公司與其他中小公司的接力,如“孟山都-Asgrow、Holden”、“孟山都—中國種子集團、河北中業集團”及“杜邦先鋒(Dupont)—山東登海種業”,這與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恰好相反。3)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極少涉及大學,或者說鮮有直接利用大學科學發現的情況———這進一步修正了文獻[1]的結論。文獻[1]曾猜想,農業生物技術與生物制藥技術一樣,創新應直接建立在大學科研的基礎上。同時,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對專家型公司的依賴相對較弱,很多重要技術都是核心公司研發的。理論上講,農業生物技術與生物制藥技術一樣,其前端研發工作最適合由專家型公司承擔,但這一特性并未得到案例的支持。
4.2接力關系
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的接力關系大體上符合變量定義中對接力關系的陳述,但又有不同表現。1)以知識創造接力為主線。接力創新的本質是通過上下游創新主體之間的順序接力,逐步完成創新中最基本的知識創造過程[1]。已證明農業生物技術的創新遵循接力創新模式,因此創新生態系統必然圍繞知識創造及其順利接力進行構建。例如,在“諾維信—孟山都”的接力創新案例中,諾維信公司將自己研發的土壤改良技術知識傳遞給孟山都公司,由孟山都公司繼續創造田間試驗、注冊及商業化等方面的知識。表1中的其他案例也是如此,不再贅述。2)以知識產權接力為手段。在接力創新中,知識產權也是一個與知識創造協同發展的接力過程,知識產權轉移成為創新主體實現接力的手段。在這一點上,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符合接力創新的一般規律[1](具體的接力方式詳見下文分析)。3)對金融支撐的接力需求不強。接力創新對金融支撐通常有強烈的需求,如生物制藥需要公共財政、天使投資者、風險投資、核心公司、資本市場等復雜資金接力支撐整個創新過程[1]。在農業生物技術的第一類接力創新中,位于創新鏈上游的專家型公司主要依靠風險投資和公共財政的資金,在創新任務被傳遞到核心公司后主要依靠核心公司的資金和資本市場的資金,因此整個過程表現出一定的金融支撐接力性質。在農業生物技術的第二類和第三類接力創新中,整個創新過程都主要依靠核心公司的資金和資本市場的資金,金融支撐接力的特性并不顯著。總體來看,雖然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面臨高度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投入巨大、周期漫長,但是對金融支撐接力的需求卻不強烈———這與接力創新的現有理論相比可謂大相徑庭。4)強烈依賴政策支持接力。政府政策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發揮重要作用。以轉基因作物為例:實驗室研究階段需要有利于轉基因實驗、動植物新品種專利保護等方面的政策;育種研究階段需要政府開放對轉基因動植物新品種試驗管制、大規模田間試驗審批等方面的政策;更突出的是,生產和商業化階段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申報審批、品種審定和證書發放、大規模種植許可及國際貿易管制等一系列有利政策。只有在創新的不同階段分別配置合適的政策且各政策之間無縫銜接,才能為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奠定良好基礎,任一環節上的政策變化都可能給創新造成重大影響。2012年歐盟質疑孟山都公司的“NK603”轉基因玉米的安全性,曾造成孟山都公司所有的轉基因作物都面臨被歐盟禁止的威脅。政府政策對新興產業創新普遍具有重要意義[33],但是像農業生物技術這樣對政策支持接力的依賴如此之高是罕見的。
4.3接力方式
農業生物技術的3類接力創新具有相對穩定的接力方式,不像生物制藥創新的接力方式那樣動態復雜。下面針對3類接力創新分別論述。在第一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間的接力方式主要是并購。通常是下游的核心公司并購上游的專家型農業生物技術公司,這與生物制藥創新中專家型公司整體出售這一接力方式的相似度較高。采用這種接力方式的一般情況是,上游企業提出創意且技術研發已成型,而下游企業擁有田間試驗、申報審批、市場推廣等一系列加速技術商業化的能力,且下游企業的營銷網絡和顧客基礎規模較大,能使技術在商業化環節發揮更大價值。同時,上游的專家型公司大都是借助風險投資創辦的,通過并購可獲得較高的企業價值溢價,風險投資愿意推動這樣的并購;而下游的核心供公司則擁有充足資金可為并購支付較高價格。諾維信公司收購NaturalIndus-tries和TJTechnologies都屬于這種情形。在第二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間的接力方式包括聯盟、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這些方式的本質都是通過簽訂某種契約將知識產權從上游企業傳遞到下游企業,我們統稱為協議合作。協議合作普遍發生在核心公司之間,一般是上游的核心公司提出研發創意且完成基礎研究和實驗開發,而下游的核心公司完成申報審批、市場推廣等商業化工作。其中,如果采用聯盟方式,則會按照企業對創新的貢獻預先約定好利益分配辦法,上下游企業通過分割創新的終端收益獲得各自的回報。“諾維信—孟山都”的接力創新聯盟即是如此;如果采用技術轉讓或授權許可,那么上游企業通常事先劃定下游企業使用技術的范圍和條件,上游企業除了獲得一筆技術轉讓費(或技術許可的門檻費)外,通常還能在未來創新成功后獲得從創新收益中分成的權利。孟山都公司將其轉基因抗除草劑大豆技術許可給拜耳作物科學就采用了這種方式。在第三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間的接力方式包括股權收購、合資等途徑,我們統稱為資產聯結。使用資產聯結這一名詞是因為這種接力方式一般發生在上游企業為核心公司而下游企業規模較小的情況下,核心公司掌控全部技術研發及田間試驗、申報審批等后期創新工作,但在最終拓展市場(尤其是拓展國際市場)時面臨較大障礙,因此以股權收購或合資方式控制下游企業,借助下游企業擁有的市場網絡以及對特定市場熟悉等優勢加速技術創新擴散。這種情形與第一類接力創新中核心公司收購上游專家型公司的方向恰好相反、目的也不同,為區別方便稱之為資產聯結。杜邦先鋒與山東登海種業合資成立山東登海先鋒種業有限公司,將其轉基因玉米種子推向中國市場就是以資產聯結方式實現創新接力的實際反映。此外,接力方式變量中包含的合同研究、平臺技術轉讓等典型接力方式并未在生物農業產業中發現相應的案例,這也反映出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不同之處。
4.4其他發現
除了上述基于3個變量得到的發現外,筆者在研究過程中還發現中國企業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主要參與第三類接力創新,基本上是承接跨國公司已研發成功的技術并將之拓展至中國市場。從企業創新管理的角度看,中國企業采取這種方式可以規避生物技術研發的高度不確定性和風險,且可獲得相應的創新收益。然而,從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中國生物農業發展的角度看,這種接力創新愈演愈烈可能使中國企業逐漸喪失自主研發的動力和熱情,并使中國生物農業的核心技術受制于人,因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5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形成機理
以轉基因作物為例的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過程可抽象為圖1。圖1農業生物技術的創新過程(以轉基因作物該過程由上游的實驗室研究、中游的育種研究和下游的大規模生產與商業化3個序貫相連的階段構成,每一階段又可細分為更多階段。3個階段的主要任務和所需能力存在顯著差異:實驗室研究的目標是克隆目的基因,創造轉基因作物品系,因此基礎研究能力在這一階段最為關鍵②;育種研究的目標是開發育種工藝和方法,并通過小規模田間種植試驗對工藝方法和安全性進行檢驗(試驗面積約為100m2),這一階段也有較強的科學研究成分,但更接近生產技術和工藝的研發;規模生產和商業化階段的目標是,通過大規模田間釋放試驗確定穩定的育種技術和工藝,并對試驗成功的作物品系進行申報審批和開展商業推廣,因此,除了研發能力外,對政府的公關能力和商業化能力也至關重要。平均而言,農業生物技術的創新周期長達13年、投入超過1.3億美元。其中,創新鏈上游的實驗室研究能否成功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創新鏈下游的大規模生產和商業化面臨的風險同樣驚人,尤其是能否通過品種審批具有巨大的不確定性,整個創新周期中約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時間用于通過政府審批,平均審批費用超過3500萬美元。此外,商業性推廣還面臨不同國家在政策、社會和國際貿易方面的嚴格壁壘[34]。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過程和特點與接力創新發生的一般規律十分吻合[2]。具體而言,受規模、資金、公關能力和市場網絡等因素的限制,專家型的農業生物技術公司基本上不具備完成整個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能力,也無力承擔創新過程中的風險(尤其是下游風險),因此通常聚焦于從事創新中前段的實驗室研究或育種研究,或在創新后段的商業推廣、大規模種植等環節參與進來,因此此時不確定性已很低。孟山都、諾維信這類核心公司擁有完成整個創新過程的能力,但創新的不同階段所需的能力存在較大差異,由核心公司獨自完成創新仍是低效率的。特別是在實驗室研究環節,核心公司的能力有時明顯弱于專家型公司。而在創新后端,單獨一家核心公司———不論其規模和影響力如何巨大———突破不同國家的政策、社會及國際貿易等方面的障礙都顯得力不從心。因此,根據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在不同階段的特點,由優勢能力各異的企業分別承擔創新任務,通過接力合作推動創新成功無疑是更好的選擇。
但是,農業生物技術自身的特殊性又使其接力創新具有如下自身的特性:1)農業生物技術體系龐大、涉及領域較多,不同細分領域存在一定差異。我們觀察到,一些農業生物技術(如生物農藥技術、獸藥技術等)的研發難度不像轉基因作物那樣大,其創新風險相對較低,尤其是遭受的政府管制相對寬松。這些技術的創新可能在一家規模較大的公司內部或采取其他合作創新方式即可完成,因此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發生范圍不如生物制藥技術那樣普遍。同時,根據我們的不完全觀察,在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早期,專門從事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的專家型公司相對較少,因此孟山都等核心公司只能自己開展技術研發并完成創新過程。近十幾年來,從事農業生物技術研發的專家型公司的數量開始增加,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最近10余年接力創新(尤其是第一類接力創新)在農業生物技術領域才大規模興起的原因。2)生物制藥技術創新所需的異質性能力嚴格分布在不同的創新主體中,只能采取“大學—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的接力方式[1]。而農業生物技術創新所需能力的分化并不像生物制藥技術創新那樣嚴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同階段有目的、有選擇地配置不同類型的創新主體,這加速了接力創新的分化。有些技術研發專家型公司的能力突出,而商業化能力掌握在核心公司手中,從而形成第一類接力創新。例如,對于“TJTechnologies—諾維信”的接力創新,諾維信公司的副總裁Videbk表示:“TJTech-nologies的生物解決方案提高了作物產量、業內領先,可與諾維信形成互補”。有些技術的研發能力掌握在一家核心公司手中,而商業化能力掌握在另一家核心公司手中,從而形成了第二類接力創新。例如,對于“諾維信—孟山都”的接力創新,諾維信公司的首席執行官Nielsen認為,這“很好地將諾維信的微生物研發能力與孟山都的田間試驗和商業化能力結合起來”,而孟山都公司的首席技術官Fraley認為,“這是技術推向成熟發展的催化劑”。還有一些技術從研發到商業化的能力都掌握核心公司手中,但在技術擴散過程中運用其他公司的資源和網絡更易克服市場拓展過程中的障礙,從而形成了第三類接力創新。例如,山東登海種業的規模遠小于杜邦先鋒,但前者在開發中國市場時卻具備杜邦先鋒所沒有的本土化優勢。3)大學科研更熱衷于針對人類健康醫療的研究(如干細胞等),直接滿足生物農業創新需要的最新前沿科學成果相對較少。這造成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只能更多地利用相對成熟的現代生命科學發現,大學主要提供基礎理論和基本的技術手段,所給予的是間接支持。這可以解釋為何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大學進入接力環節的案例較為罕見。而生物制藥技術創新的前端離不開大學的參與,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生物制藥的研發不僅直接建立在大學科研的基礎上,而且大學也樂于為生物制藥提供直接可用的最新成果。此外,由于大學科研更重視人類健康醫療,因此大學衍生的專家型公司聚焦于農業生物技術的就相對較少。這可以解釋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對專家型公司的依賴性不強的現實,其實質是缺乏可以依賴的專家型公司。在前述分析的基礎上,結合生物農業的其他特點,可進一步解釋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其他特性。就接力關系而言,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對資金的需求無疑是巨大的。由于僅有一部分新技術是由專家型公司開發的,很多農業生物技術都是由核心公司負責研發、生產和商業化的,因此核心公司的資金實力、從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完全可以支撐整個創新過程。這造成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對金融支撐接力的依賴遠低于生物制藥技術。但是,農業生物技術(尤其是轉基因作物)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是社會爭議的焦點,更是政府嚴格監管的對象。針對轉基因生物的政策法規不僅嚴格,而且相關政策法規密集地分布于從實驗室研究到商業化的各個環節,政策變動對于創新進程而言可能是致命的,這種特性導致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高度依賴政府支持政策的接力。就接力方式而言,在第一類接力創新中,核心公司理論上也可以像生物制藥技術創新那樣采取協議研究、平臺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方式從專家型公司那里獲得技術,但是表1中的案例全部采用并購方式。我們認為,這是核心公司出于對風險規避的考慮。在我們觀察到的農業生物技術創新案例中,核心公司并購的專家型公司均為已成功完成技術研發甚至開始初步商業化的公司,這使得核心公司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商業化的不確定性大為降低。雖然并購需要付出較高的溢價,但是可一并得到新技術和專家型公司的技術平臺、研發團隊等重要的創新資源,能夠顯著提高核心公司的吸收能力,給技術的商業化進程提供技術保障。如果采用協議研究,那么核心公司一般需要在研發前期就介入,這不僅要支付給專家型公司一筆固定費用,而且要依據技術研發進程支付里程金,并可能需要在商業化成功后付給專家型公司以一定比例的利益分成,更重要的是技術研發能否成功仍是不確定的。如果采用平臺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方式,核心公司除了要一次性付出固定費用及未來商業化成功后的利益分成外,所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在商業化過程中很難得到專家型公司的專有技術能力的保障。在第二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為勢均力敵的核心公司,并購這種接力方式很難被雙方接受,協議合作自然成為更明智的選擇。第三類接力創新采用資產聯結實現接力,主要是因為核心公司要掌控商業化過程。中種迪卡公司總經理汪泓在談到與孟山都公司的合資時曾表示:“商業育種企業必須保證從育種、制種到銷售全過程不脫節,否則企業的運營風險很大”。但是,下游的小公司本身不擁有核心技術,并購這類公司往往不符合核心公司的戰略,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接力方式在控制方面又面臨風險,此時資產聯結就成為較好的折中選擇。
6結語
6.1研究結論
本研究發現,接力創新是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最新趨勢,其形成機理遵循接力創新的一般規律。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管理應以接力創新為理論指導,同時重點考慮本文所揭示的一些特性,主要包括:第一,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主要發生在轉基因作物、生物防護技術等領域,并分化為“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核心公司—核心公司”及“核心公司-其他小公司”3種類型,且接力鏈條的前端極少涉及大學,創新過程對專家型公司依賴不強,核心公司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發揮很大作用;第二,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對金融支撐接力的需求并不強烈,但高度依賴政策支持接力;第三,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主要采用并購、協議合作和資產聯結等方式實現接力,而合同研究、平臺技術轉讓等典型的接力方式則罕有出現。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之所以會形成自身特性的原因是:首先,農業生物技術的不同細分領域存在差異,即有些領域迫切需要接力創新,而有些領域的需求不大明顯;其次,農業生物技術創新所需能力的分化并不嚴重,可根據創新的實際情況在不同階段有目的、有選擇地配置不同類型的創新主體,這加速了接力創新類型的分化;最后,大學科研中直接針對生物農業的最新前沿成果相對較少,因此無法將大學納入接力創新鏈條,由大學衍生的專家型公司較少承擔前端的技術研發任務。上述這些因素進一步造成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核心公司,而核心公司自身的能力決定了創新對金融支撐接力的依賴不強。然而,由于轉基因作物等農業生物技術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政府對之嚴格管制,這致使其創新過程非常依賴政策支持的接力。而在具體的接力過程中,為了規避技術研發、商業化等環節面臨的各種風險,并購、協議合作和資產聯結成為主要的接力方式。
6.2政策啟示
內容提要:科學技術是理性的產物,是知識的表現,是文化的成果,它打著正面的、文化的、文明的、理性的、合理的等各種正當的旗號去行使它的權力,所以科學技術對整個社會的嚴重后果有其正面影響與負面影響。這是社會學家對科學技術的文化認識。如果我們把科學技術發展與人類社會變遷作一個歷史性的規律總結,其實科學技術的每一次突出的進步都深刻地體現了經濟的烙印,當前一次科技革命的成果所帶來的社會財富和經濟成果不能繼續滿足社會總需求時,新的科技革命應運而生,它的使命將會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并最終成果社會經濟運行和財富增量的核動力。近年來,現代生物技術的出現和發展,逐漸成為推動世界新技術革命的重要力量,生物技術的產業化也開始對人類社會產生日益重要的影響。然而,同其他科學技術成果一樣,現代生物技術也是一柄雙刃劍,它一方面給人類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向人們展示出解決人類面臨的許多難題(如糧食問題、人口問題、能源問題、健康問題和環境問題)的希望之光,另一方面也逐漸暴露出一些負面效應,如人類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問題、生態環境問題、現代生物技術產品使用者的知情權問題、隱私權問題、基因歧視問題以及是否侵犯人類尊嚴問題等。在過去的三次科學技術革命浪潮中,科學技術的社會經濟價值已經為廣大公眾所充分認知,給人類的社會結構、人類的生活和行為方式等帶來了舉足輕重的變化,但是科學技術的“反身性”和“吊詭性”特征也深刻地為廣大公眾所體會,機器、工廠、產品和市場將我們引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風險社會”之中。代表著第四代科技革命的現代生物技術亦不例外,其風險化程度將風險的范疇從人類社會延伸至自然,甚至整個生態系統,因為現代生物技術就是以生物作為研究對象和研究目標的。因此,現代生物技術的出現將包括人在內的所有生物視為必要的價值“目標”,但同時不可避免地將其演繹為一種生動的“工具”。生物安全的立法必要性研究首先從風險社會理論出發,認為現代化的反身性必須在發身性的規律內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規范。風險社會的現代化要根據其反身性的屬性對原有的個體化特征進行適當修飾和糾正,賦予其在當前社會狀態新的歷史內涵。這種修正的過程同樣需要借助規則秩序的工具性作用予以實現,通過法律的指令性、規范性、預防性等功能將個體化為核心的傳統現代型過渡到集體化和社會化為核心的全新現代性,強調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和保障,通過法律的規范體系預防風險,救濟和彌補風險損失。如果將生物科技所帶來的諸多風險視為現代社會反身性的一種外化,那么生物安全立法則是必要的和緊迫的。此外,在生物安全立法的研究上,文章將立法的利益目標設定在社會公共利益視角之上,認為生物技術本身社會公益性決定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社會公益性,無論是轉基因生物安全,還是生物多樣性保護,抑或防范外來物種入侵等都需要在公益性法益價值觀指導下,以法律規范的形式揚生物科技之長,避其之短。如果將法律視為一種市場產品,那么立法必然就是一種適應市場的市場供給行為,其經濟學基礎在于人們對于法律產品的市場需求。公共選擇理論認為,風險社會的風險多元化和風險強化性前置了生物安全法律的社會需求,從而導救了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給,生物安全法應運而生。
自18世紀法國大革命以來盛行的建構論理性主義為立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他們將法學同哲學、社會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學科密切的聯系起來,吸取充分的理論營養成分,抽象出一系列的價值、原則、規則和秩序,以“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設為基礎創設了整個制度”,創造了法律本身。建構論的立法理念常常以有意識的國家立法為主導,強調對國家立法的必要性、立法價值、立法宗旨;立法決策;立法程序等方面的研究。雖然以哈耶克為代表的反建構論理性主義者將法律與立法作出了明確區分,通過對自生自發秩序與組織秩序的界分闡釋“社會秩序規則二元觀”為基礎的法律理論,但是仍然不能否定和排除有限理性所給予立法創造秩序的重要性。
一、風險社會的立法訴求
(一)現代化的反身性
關于現代性與反現代性的沖突與協調是20世紀社會學理論研究的核心論題。與“現代性終結”相抗衡的“第二現代性”或稱之為“反身性代性”的研究和探討在德國學者UBeck的《風險社會》后變得更加引人注目。他從兩個角度對現代化的反身性作出了說明:一是“以財富和風險生產為例討論反身現代化的連續性和非連續性的混雜”;二是“工業社會中蘊含的現代性和反現代性(modernityandcounter-modernity)的內在矛盾”。Beck認為傳統的現代化和工業社會的現代化是有區別的,一種是古典的現代化(classicalmodernization),是在19世紀反對封建社會、建立工業社會中發展起來的,而另一種是反身性現代化(reflexivemodernization),是在今天的工業社會之中發展的。在工業社會之中,存在著現代性和反現代性之間的沖突,因此工業社會不是一個徹底的現代性社會,而是一個現代的封建社會。在這種半工業半封建社會中,封建性的方面并非傳統的遺物,而是工業社會的產品和基礎。
工業化社會的反身現代性主要起因于工業化過程中個體化崇尚取向,主張個體理性的張揚,強調自我為中心的權利建構。這種個體化的進程主要體現為三種維度:(1)解放維度,即“從歷史地規定的、在統治和支持的傳統語境意義上的社會形式與義務中脫離”;(2)去魅維度,即“與實踐知識、信仰和指導規則相關的傳統安全感的喪失”;(3)控制或重新整合的維度,即“重新植入——亦即一種新形式的社會義務”。在傳統的工業社會中,社會不平等模式是階級模式,即存在著權利的平等,每個市民社會成員作為個人都平等地擁有并享受著某些權利,這些權利的私有化屬性最終成就了工業化社會發展的快速化和社會變遷。但同時這些私有化權利以其自身擁有的形式化外表逐漸掩蓋著實質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將會主要體現在階級之間的不平等,體現為對不平等社會經濟現象的平等化和合法化。如當前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體現出來的市場失靈現象本身就本源于代表個體化法律取向的民事法律制度,從而使得諸多經濟不平等現象在沒有進一步法律規制的前提下而被附上合法化的光環。個體化促使新的社會形成不同的結構和變遷,使階級的社會認同的區分失去了原有的重要性;但社會不平等并沒有消失,而是在社會風險的個體化趨勢中重新定義;不同的群體和團體依據特定的利害關系問題和情境,建立或解散臨時的聯盟;而社會的長久沖突將體現在先賦的特征之上,如種族、膚色、性別、民族、年齡、同性戀、身體殘疾等。
個體化趨勢沒有使得社會的不平等得到實質緩解,相反崇尚個體權益和理性的現代化社會結構和變遷在某種程度上正在加深這種社會內部的不平等,從而造成個體與個體之間,個體與社會之間,甚至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利益不均衡,從而加速了風險社會的產生。
(二)風險社會與全球化
風險社會概念和理論的提出仍然歸功于烏爾里希貝克的《風險社會》,并隨著切爾諾貝利核泄漏事件和英國瘋牛病事件的爆發而成為西方社會學理論研究的熱點。該理論認為工業文明在為人類創造了豐厚的物質條件的同時也為我們帶來了足以使整個地球毀滅的風險,舊的工業社會體制與文化意識在所謂的現代化進程中已經凸現其內在的反身性和高風險性特征。社會的政治、經濟和個人風險往往會越來越多地避開傳統工業社會中的監督制度和保護制度呈現出前所未有的不確定性,由此出現了以不確定性為基礎的風險社會與不確定性為基礎的現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間的內在緊張。風險社會理論本身作為一社會變遷理論,但與傳統不同的是,風險社會挑戰既有工業社會的認知、發展基礎與典范,并企圖從此種就社會現代化過程中所衍生的災難風險、自危急性建構社會自我翻轉、變遷的功能。
(1)風險的界定。風險是風險社會的基本范疇,對風險的理解構成了風險社會理論的基石。貝克在《風險社會》中指出,“風險是個指明自然終結和傳統終結的概念。或者換句話說:在自然和傳統失去它們的無限效力并依賴于人的決定的地方,才談得上風險。風險概念表明人們創造了一種文明,以便使自己的決定將會造成的不可預見的后果具備可預見性,從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過有意采取的預防性行動以及相應的制度化的措施戰勝種種(發展帶來的)副作用。”貝克對風險概念作了8點總結:①風險既不等于毀滅也不等于安全或信任,而是對現實的一種虛擬;②風險指充滿危險的未來,與事實相對,成為影響當前行為的一個參數;③風險既是對事實也是對價值的陳述,它是二者在數字化道德中的結合;④風險可以看作是人為不確定因素中的控制與缺乏控制;⑤風險是在認識(再認識)中領會到的知識與無知;⑥風險具有全球性,因而它得以在全球與本土同時重組。⑦風險是指知識、潛在沖擊和癥狀之間的差異;⑧一個人為的混合世界,失去自然與文化之間的兩重性。
風險與工業社會的反身現代性之間存在著某種程度的統一與連接,互為邏輯上的因果關系。工業社會中個體化浪潮促使以個體權益為中心的社會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和發展,并以此為基礎不斷推進和張揚個人理性在社會工業化進程中的作用和角色。也同時正因為工業化社會對個體理性和權益的推崇,從而導致了工業化社會在發展過程中衍生更多形式上平等,但實質上不平等的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如企業的排污行為等。以個體利益促進為導向的工業社會市場經濟逐漸形成了自身的規則體系和秩序范圍,體現為建立以契約自由、所有權絕對、意思自治等三大要素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并主導當今乃至將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的社會經濟秩序構建。這就是所謂“現代性”的表現。隨著市場經濟和社會工業化進程的深入,出現很多諸如經濟壟斷、信息不對稱、經濟尋租、外部性、環境污染、生物技術安全等等形式上合法,但實質上對社會公共利益構成重大危害的行為和秩序內容。按照貝克對現代性和風險社會的理解,這種在工業社會高度發展時期出現的實質不平等現象就是現代化的反身性的表現。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反身性的現代化在內容層次和范圍層次上更加突出,呈現出全球化的發展趨勢。
(2)風險結構——個體化到全球化。根源于個體化浪潮的反身現代性和風險,其初級表現形式為個體的風險。因為個體化使原有的各種社會關系變得松散和不穩定,個人失去了家庭、鄰里、朋友、伙伴網絡的支持。勞動市場之中流動性加強,締結永久性社會紐帶的可能性降低,激烈的競爭加劇社會群體內部的個人孤獨感,而現代居住方式使個人面對的是陌生人的世界。這種個體的孤獨感、社會紐帶關系的不確定性也隨之體現在經濟領域,體現在個人對財富的追逐和占有。人們從對財富的追逐轉向更多地對無所不在的危險和災難的逃避。在風險剛剛出現時,作為潛在的編輯效應而得到合法性。但隨后風險不再是隱性的,更變成一個全球的問題,成了社會關注和科學調查的主體。在全球化進程中,各種環境污染和各種大的災害問題在風險分配中也跨越國界、跨越階級,造成風險無處不在,人們將無法避免。如發生于20世紀直接著名的公害,以及不斷產生和發現的食品安全、SARS、東南亞海嘯事件、禽流感、瘋牛病、松花江跨界污染、菲律賓泥石流等等無不印證著我們正處在一個全球風險化的時代。
如果從風險結構的維度來認識全球化風險,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①從文化的視角解讀全球化風險,主要包含社會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自然風險,其中社會政治風險還應當包括法律風險,經濟風險主要集中在經濟危機和經濟周期等主要方面。就自然風險而言,包括對自然和社會所構成的生態威脅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帶來的負作用和負面效應所釀成的風險。瑪麗道格拉斯和威爾德韋斯在其《風險與文化》一書中將社會結構的變革和變遷分別歸結為三種風險文化所釀成的結果,即傾向于把社會政治風險視為最大風險的等級制度主義文化、傾向于把經濟風險視為最大風險的市場個人主義文化和傾向于把自然風險視為最大風險的社會群落之邊緣文化。他們認定正式這三種文化風險類型導致了社會結構走向混亂不堪的無組織狀態。②如果我們歸納綜合風險社會幾個關鍵性結構因素,大概可以從另外三個方面對風險結構予以認知和把握,那就是高科技社會與生態破壞;個人主義化以及全球化危機。此三因素并非各自獨立、偶連性發生的,而是在工業資本主義與現代化過程中,傾向進步開發主義、擴張主義、個體主義及市場自由主義等的發展結果。首先高科技發展的本質原先就是使知識/社會的分化越趨復雜性,知識的分工越來越細密,知識專業的藩籬之墻愈來愈高,更不利于知識的整合;而科技帶動社會分化的領域與速度也日益復雜迅速,往往無奈地打破人們(性別、族群)社會分工認知的基礎和行動的認同范疇。更甚的是,當此種演化乃以工業—科技主義為優先,整個演化所產生的風險結構變成了專家暴力統治意義下的復雜性危機,在專業復雜性與社會功能復雜分化背后,明顯的隱藏著“老大哥”統治的機制,從“知識就是權力”到“權力就是知識”,老大哥夾著工業進步、經濟發展的威力俾倪于世,而將工業—科技進步強行等同于社會進步或純化為現代文明的開展,事實上是將社會推向演化死亡的路向。同時基因科技業和核能科技同時并列為高科技對生態造成破壞風險的例子,以前述基因改造微生物或農作物為例,其在未通過數年嚴格的田間試驗及管制時,若任意釋放入自然界,所造成的生態災難是目前科學所無法估量和補救的。高科技風險已逾越了傳統科技的控制范疇,其具有不可計算、不可控制和損害無法復原補償性的內涵。特別是,以目前全球政經發展的趨勢,高科技所涉及的生態風險也不再是局限于地域的、國家內的,而是透過自由貿易、買賣、境外移轉、生態擴散(諸如汞污染、核廢料、臭氧層破壞等),對生態的威脅已成為全球化的風險。
二、生物技術風險及其解決之道
(一)生物技術風險
生物技術的發展使人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設計、并定向改造某種生物,這種人為改造的生物可以對原來生物的性狀、代謝乃至生命過程產生變革性影響,從而產生新的生物。現代生物技術產業是高新技術產業,對推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生物技術在農業、醫藥、食品、環保、輕工等部門會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甚至有取代一些行業原有技術和工藝的趨勢,生物技術產業可能成為21世紀的支柱產業之一,有人甚至還認為“基因世紀”即將到來。如,在美國1996年時70%的轉基因Bt棉花不再噴灑殺蟲劑,產量提高70%,每公頃節約140—180美元;美國原來每年約有一半的玉米田(3200萬hm2)受棉鈴蟲危害,喪失金額達到10億美元,但種植基因Bt玉米后,產量提高9%,而經濟效益1996年是190萬美元,1997年達到1900萬美元。②除此以外,生物技術還對解決發展中國家、欠發達國家的糧食、食品供給提供強大的支持。不少人認為基因工程技術,特別是轉基因技術,將是解決21世紀不斷增加人口對糧食需求的唯一途徑。轉基因技術不僅能提高糧食或作物的產量,并可提高其品質。全球每年由于維生素A缺乏導致50萬人失明,100萬兒童死亡,這類事件多數是發生在以稻米為主食的發展中國家人口中,特別是非洲。2001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在其的第12期《2001年人類發展報告》中指出,基因改良技術盡管充滿爭議,但該項技術可能成為發展中國家的突破性技術,在承認需要面對基因改良技術所帶來的環境和健康等方面風險的同時,仍要注意到這一技術在生成抗病毒、抗旱和富有營養的作物方面具有的獨特潛力,這些作物能夠大幅度減少目前仍困擾著全球8億人口的營養不良現象。①就我國而言,目前,我國生物技術已廣泛用于農業、醫藥、環保、輕化工等重要領域,為生物技術創新和產業化奠定了良好基礎。生物技術與產業已經開始從跟蹤仿制到自主創新的轉變;從實驗室探索到產業化的轉變;從單項技術突破到整體協調發展的轉變。
然而,生物技術本身也像其他事物一樣,在功用和價值上存在兩面性,有人將其稱之為“雙刃劍”。它在帶給人類巨大利益的同時,也會帶來其他負面影響。生物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最終在不同技術的轉化和連接之上制作或改變一種產品,這種產品既可能與人類自身利益和基因資源休戚相關,也可能與人類賴以存在的生態環境資源(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其他自然資源等)緊密相連,它的效應既可能是積極的,其目的在于實現人類及其財產的增量,但也可能是消極的,其危害在于破壞和威脅合理的生態規律或倫理綱常等。美國華盛頓特區的經濟趨勢基金會總裁杰里米·里夫金所言“歷史上從來沒有一種重大技術革新的引入給自然界帶來良性后果”。學者認為,當代生物技術,特別是轉基因技術的大量應用,對經濟發展、農業生產(包括糧、棉、油、畜禽、水產養殖等)、醫藥衛生、社會倫理都會產生很大影響。目前,對生物技術所可能引起的生物安全問題,特別是對自由研究、制造、引入(環境)、投放(入市場)和排放轉基因有機物或轉基因生物可能產生的環境風險和安全問題,已經引起許多國家的關注和學術界爭論。③從當前對生物技術安全的研究和觀察來看,其安全隱患主要體現在:
1、生態系統安全風險:生物技術的發展在不斷帶來社會經濟貢獻的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并威脅著整個生態系統的安全。所謂生態系統安全,就是指從整個生態系統平衡、穩定的角度出發來判斷生物技術發展所帶來的潛在危險,主要體現在農田生態系統安全、自然生態系統安全兩個方面。生態系統是在一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生物與生物之間、生物與非生物(如溫度、濕度、土壤、各種有機物和無機物等等)之間,通過不斷的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一個生態學功能單位。④按照貝塔朗菲對系統的認識,系統決不是以數的簡單相加,而是具有自身的規定性,它的整體性表現為時間維度上和空間維度上的內在穩定性、適應性、自我調整和內外環境的組織化。任何對系統本身的外在干預,都有可能破壞系統的穩定性和自我調整性。因此,生物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就是通過對生物體內控制其特定性狀的基因作為外源基因按照人為的意思,而非自然的過程,轉入到另一種生物體內并使之表達。所以這種非自然的人為干預和創制行為是對生物本身內在環境以及生物與生物之間構成的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的一種干預,那么這種干預本身可能貴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是它會在某種程度上改變或縮短自然生成的過程,也會在原有的生態系統內創制一種全新的物種,也可能造成物種與物種之間的相互影響等,所有這些都將有可能破壞整個系統的內部運行規律,其內在的穩定性將會遭到侵襲,從而改變甚至消滅一個已有的生態系統。
從當前生物技術發展來看,已經造成的農田生系統安全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殺蟲劑的使用、產生新的農田雜草、轉基因植物自身變為雜草、產生新的病毒、產生新的農作物害蟲、對非目標生物的傷害等;對自然生態安全造成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花粉和種子的傳播、干擾侵入到新的棲息地、喪失物種的遺傳多樣性、對非目標生物的傷害、生物多樣性的喪失、營養循環和地球化學過程的改變、初級生產力的改變以及增加了土壤流失等。
2、自然環境風險:如果我們將生態系統視為超越于環境的宏觀范疇,那么現代生物技術的自然環境風險就顯得更加具體和客觀,主要包括自然資源破壞風險和環境質量降低的風險。以轉基因生物技術為例,人們將基因食物的負面性視為一種基因污染,這種基因移植工程就等于把自然界不存在的工廠化學副產品,不管有毒、無度,全部流入江河海洋,肆意污染。一些西方人士將以基因強制移植為特征的轉基因技術稱為“擾亂自然和萬物自身的運行”或“篡改上帝的作品”的行為。
現代生物技術的自然環境風險,主要體現在三個不同的階段:首先是生物技術研究階段;在此進程中一切科學的研究手段、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結果都處在不確定狀態,其對研究對象生物的選取、實驗室的安全裝置、以及實驗制劑等各方面均存在隨意性,尤其在實驗室研究階段,實驗室的環境安全措施顯得尤為重要,從而保障實驗生物、實驗環境、實驗排污控制等方面的無害處理。其次是生物試驗階段。所謂生物試驗,就是將生物實驗的結果置放于實際環境中予以檢驗和考察,以確定其研究效果以及實際功用的活動。任何不恰當或不合理的生物試驗都將給當地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破壞,需要就試驗地的選擇、試驗地生態環境的影響評價、試驗方法,以及試驗廢物等進行詳細的研究與判斷。第三是生物產業化階段。產業化發展是生物技術發展的價值終極表現,歷經研究和試驗階段的生物技術的環境安全性并不就此告一段落,相反其生物產品的產業化發展會在更為普遍和廣泛的層面上影響自然環境安全。
需要重點指出的是,生物技術的自然環境風險不僅僅停留在傳統的自然資源的物理表現形式上,生物技術發展的另外一個表現就是將人類對于自然資源的認知延伸至微觀單元載體之上,即遺傳資源。所謂遺傳資源,是指來自植物、動物、微生物或其他來源的具有實際或潛在價值的任何含有遺傳功能單位的材料,具有非常重要的經濟價值、生態價值、科學價值和美學價值。遺傳材料中所記載的遺傳信息構成遺傳資源的價值核心。生物多樣性以遺傳多樣性為核心基礎,遺傳資源的有效保護構成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必要組成部分。現代生物技術在自然資源風險的預防與控制方面既包括物理形態的自然資源的法律保護,又包括微觀形態的遺傳資源的法律保護,避免生物技術的應用造成遺傳資源的破壞、流失或不當變異。
3、人類健康安全風險:轉基因技術及其他生物技術的發展與應用,為人類解決糧食、疾病、能源和環境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帶來充滿希望的前景,但也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帶來潛在的健康安全風險。一方面,生物技術對生態系統本身可能造成的潛在危害,諸如農作物產生新的變異、產生的病毒、動植物產品成分發生重大變化等都將給人類的食品安全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尤其重要的是這新的變異或病毒的潛在危害是很難在生物技術研發階段就能夠發現或預期的,有的即使能夠得到準確預期,但能否通過現有技術條件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人類也是屬于整個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系統的任何變化和變遷都在外在生存環境上影響到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生物技術的擴大會給人類生存環境帶來多大程度的影響是很難預期的,因此人類健康安全的風險在生物技術發展的初級階段就已經顯現,并為人所擔憂。如1988—1989年日本一家公司利用基因重組為生物技術生產的乙色氨酸投放美國市場后引起37人死亡;1998年英國Rowett研究所的生物學家ArpadPusztai就鄭重警告人們關注那些未被充分證明其安全性、便急于推廣的轉基因食品(GMF),因為他們可能有潛在風險;美國得克薩斯州ProdiGene公司于2001年在內部拉斯加州一塊約一英畝的田地里種植藥要用胰島素轉基因玉米,在收獲中漏掉三株轉基因玉米以及一些溢出的玉米,2002年種植普通大豆時,結果使100萬斗大豆受到要用轉基因玉米的污染。①
4、社會秩序和倫理風險:現代生物技術的發展不僅加快了一切自然物人化的過程,也同時實現了將人予以物化,如克隆技術、器官再造技術,人體和動物之間的基因交換技術等。當代社會出現的人體器官移植、器官捐贈、買賣、代孕等現象已經將人體的一部分作為物或商品,而克隆人的設計、生產、銷售、儲藏和買賣,則將人本身(而不是人體的一部分)作為物或商品,這有可能引起新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人身商品化、侵犯人的尊嚴等新的倫理道德問題,嚴重的會造成新的社會倫理奉獻、經濟風險和社會動蕩。②生物技術的廣泛應用不斷地證明了人類主觀能動性和改造自然界的強大力量,但是也不得不從社會秩序、社會倫理等角度重新審視生物技術的負面影響。
所有這些安全風險都必須在技術上、制度構建上予以很好地防范,從而揚長避短,發揮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應。
此外,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各國相互間的融合程度以前所未有的趨勢展開,隨而引起的外來物種入侵問題已經成為當前生物安全的重大問題之一。據統計,目前全世界有3億以上的人在處于旅游的過程當中,每天有200萬人在越過國際邊界,每年有50億噸以上的船運貨物越過大洋和其他水道,每天大約有3000至10000個水生生物物種隨全世界船舶壓艙水在移動,并被排放到異地,這些都為世界大部分地方生物的混合創造了條件,④并同時由于物種相互間的排斥和侵襲造成觸目驚心的經濟損失。在外來物種入侵以外,我們還應當從迅猛經濟發展的激情中醒悟過來,要充分重視由于人為活動范圍的擴張而導致的物種滅絕問題。所有這些問題都是現實生物安全研究的核心對象。
(二)生物技術風險的安全立法
風險社會理論一改傳統社會理論對科技至上主義、理性至上主義以及現代性的崇尚和張揚,給繁榮的市場經濟和全球一體化認識提供了一個逆向思維模式,給我們對生物科技發展的負面性和不確定性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思維范式,為我們生物安全立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支持。其重要意義在于:(1)風險社會理論為進一步廣泛討論生態危機和生物安全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風險社會的概念雖然還不太成熟,它卻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打破了注重科技與工業發展的積極作用的傳統思想意識,培養了人們的反思和自省意識,從而,使人類進入了一個反思的時代。通過對現代性反思至少使人們意識到科學必須理性地發展。(2)風險社會理論增加了人們的風險意識,將生態危機與科技發展帶來的風險突現出來。然而,它對未來風險的描述有些夸張傾向,既不可能被計算也不可能被預知,這樣會使人們陷入一種無奈的憂慮,滋生悲觀主義情緒。雖然貝克本人宣稱他不是悲觀主義者,但他的思想仍會使一部分人在風險面前顯得焦慮不堪。為此,威爾金森專門從心理學的角度探討了風險與憂慮的關系問題,寫出《風險社會中的憂慮》一書。(3)風險社會理論在制度層面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風險社會中,舊工業社會體系已經過時,民族國家已經無力應對威脅整個人類的現代風險,這必然要求并引發社會結構深層的變化和政府制度的變革與角色的轉換。在全球風險社會里,建立全球風險防范體系,最終以承擔風險的基本單元為基礎形成全球公民社會,這是貝克在《世界宣言》中的思想。然而,如何實現從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的轉型、如何實現生態民主與保持社會正義都還是擺在人類面前的難題。總之,風險社會理論的主要貢獻就是讓我們利用其關于風險、災害和社會思想的分析重建現代性理論。
現代化社會風險根源于個體化和全球化趨勢中的反身現代性,主要體現在:(1)以形式上的平等掩飾更大范圍內的不平等,以法律規定的合法形式賦予現代性的合法性特征,但無法預測并徹底解決合法性項下的公平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障;(2)個體化趨勢增加了個體的孤獨感和社會裙帶關系的不確定性,增加了個體生命、健康、安全和經濟利益的不確定性;(3)利益個體化和經濟科技全球化不能提供更為長久的穩定的利益實現機制和公平機制,不能保證人和自然的和諧共生,不能確保生物科學技術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現代化的這種反身性必須在反身性的規律內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防范。從規則秩序的視角來看,現代社會的現代性標準在于通過法律規則和規范的形式將這種個體化特征確定下來,主要體現為意思自治、契約自由和所有權絕對。但隨著工業化社會的不斷推進,以個體化特征為核心的現代性呈現出明顯地反身化取向,將人類社會導入風險社會的新型社會類型。當然不能決斷現代化的反身性是否錯誤或者是否正當,但是風險社會的現代化含義和內容中必然要賦予現代化以全新的意義和內涵,即風險社會的現代化要根據其反身性的屬性對原有的個體化特征進行適當修飾和糾正,賦予其在當前社會狀態下新的歷史內涵。這種修正的過程同樣需要借助規則秩序的工具性作用予以實現,通過法律的指令性、規范性、預防性等功能將個體化為核心的傳統現代性過渡到集體化和社會化為核心的全新現代性,強調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和保障,通過法律的規范體系預防風險,救濟和彌補風險損失。這也是現代化的反身性所隱含的必然要義。
三、生物安全立法的社會公益探究
“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科技革命的時代,相較于物理領域的科技革命,此種革命展現出一種全新的、或許還是極不尋常、其所有的后果完全無法估量的局面:生物科技革命。”由生物技術引發的生物安全問題是當前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主要風險之一,是工業化社會個體化進程發展的高級表現,在彰顯科技至上主義色彩的同時隱藏著不可預知的潛在風險。風險社會的反身現代性一方面追求個體理性和科學技術的無限魅力,另一方面力求通過理性的法律制度和規范體系達到對社會秩序的調整和規制。反身性的過程就是對現代化的批判和反思的過程。生物技術高度發展是現代化進程的顯著成果,但同時生物安全的擔憂和風險又凸顯了現代化的反身性特征。根據上文對現代反身性立法訴求的論述,生物技術的風險回避就必須在法制目標上通過立法徑路予以完善。
對于生物安全的立法研究不同于傳統的、構成工業社會之規范基礎的、以個體利益為內核民商事法律規范。雖然這種傳統私益本位的法律制度體系成就了工業社會快速發展的成果,但是其反身性的屬性也給現代社會秩序構成極大的風險,所以對現代化進程中反身性的克服就必須在法律制度構建以及立法宗旨的確立上有別于傳統的民商事法律,而轉向對集體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有和維護。
生物安全立法的公益性研究必須建立在對生物安全公益性特征的深刻把握之上。所謂公共利益,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對其進行了分析和界定。美國社會法學創始人羅科斯龐德將利益劃分為個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會利益,但他對公共利益的理解帶有明顯地政治國家色彩,即將公共利益視為涉及政治組織社會的生活并以政府名義提出的主張、要求和愿望;而社會利益則是“即以文明社會中社會生活的名義提出的使每個人都能獲得保障的主張或要求”。傳統功利主義法學家杰里米邊沁認為“公共利益是構成共同體眾多成員的利益的總和”,“社會公共利益只是一種抽象,它不過是個人利益的總和”。日本有學者將公共利益理解為“包括產業利益在內的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或指保護經濟上的弱者。”我國學者孫國華先生認為,按主體的不同,利益可分為個人利益共和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又可以分為人類利益、國家利益、民族利益、階級利益、集體利益、家庭利益等等。也有人將公益性描述為“是一種利益所屬的公共性而非私人性,一種利益分配的公平性而非獨享性,一種利益本位的社會性而非個人性”。鑒于社會公益欠缺統一的理解和認識,在不同的語境和背景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其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對公益之“公共”的內涵和外延存在很大的差別,是眾多私人之集合體還是在私人集合之外的更為廣泛意義上的利益探討?人們似乎自然而然地認為,公共利益在某種利益上講必定是所有私人利益的總和;而如何把所有的私人利益聚合起來的問題,似乎又是一個無法解決的難題。當前對社會公益的不同見解主要仍可歸因于思維的視角和切入點各異,即從不同的語境和研究背景下對社會公益的認識程度會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如在民法語境下探討社會公共利益,可能更為主要地集中在對私人之集合的利益依存性;在行政法的語境下探討社會公共利益,就不可回避地與國家利益相關聯;在經濟法語境下研究社會公共利益可能會指全體社會成員的普遍利益,其中同樣包含國家的利益,因為它是在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邏輯基礎上建構的法律秩度體系;對于環境法來說,特別是生物安全立法,其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研究和考察就應當走出全體社會成員的普遍性利益范疇,而轉向以全體社會成員利益為基準,人類利益關懷以及生態利益的實現和保護,所以這是更為寬泛范疇內的公益性釋解。鑒于此,生物安全的社會公益性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深刻把握:(1)利益的整體性和普遍性。從公益性的利益范圍維度來考察,生物安全主體中所關注的是社會成員集體利益、人類利益以及生態利益相整合的,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利益范疇;(2)利益主體的廣泛性,生物安全中的公益性研究必須跳出傳統以國家為界限的社會成員集合利益的藩籬,轉而充分關注個人主體之外的其他主體的利益,包括人類、國家以及生態系統(包括生物)等。狹隘的社會觀可能會使得我們對公共利益主體的理解囿于傳統的社會理論觀,但是正如學者在探討人與自然的關系是否為社會關系時指出的那樣,“社會是人化的自然與自然化的人的綜合體,社會關系包括人與人的關系和人與自然的關系”。從這點來看,利益主體同樣也可以從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聯延伸至人與自然的利益關系,以及對整個生態利益的關愛。而且在生態倫理學中,生態利益是一個高于人類利益的上位概念,因為我們無法將人類與生態系統完全分割開來,否則將不存在實質性的人類利益,抑或社會成員的集合利益和個體利益。
1、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
轉基因的生物安全主要是指現代生物技術研究、開發、應用,特別是轉基因生物活體釋放到環境中以及進行跨國轉移,可能對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潛在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1)轉基因生物的重組基因,打破了自然界物種的界限,進而打亂了生物進化的歷程;(2)改變了生物的多樣性和群落結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可能會遭到破壞;(3)轉基因生物回歸自然界后,會不會使種植區周圍生物受到危害,會不會影響生態系統中能量流動和物質循環;(4)重組微生物對某些化合物降解后所產生的中間物或最終產物,有的又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5)重組DNA進入水體、土壤后,將流向何方?存活多久?他們會不會與細菌雜交,出現對人類有害的、新的致病菌?現在已知DNA在土壤中至少可以存留40萬年;(6)轉基因植物中,如含有對人體有害蛋白或過敏蛋白的花粉,有可能通過蜜蜂采集進入蜂蜜中,最后再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轉基因生物的潛在風險首先突出地體現在通過對轉基因生物本身的基因轉變或修飾而對生物內部組成結構、生物特性、生物機能等諸多方面產生的根本性演變,進而影響該生物所賴以生存的其它生物要素和自然生態環境,將其新產生的某種基因特性釋放到他原有的生態環境中去,構成對原生態環境的沖擊和影響,并在時間的長度上修飾和更改原有的生態系統,從而使得原有生態系統中的各自然生態要素的生存環境和能量交換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最終對人的生存健康產生重大的、不可預見的重大影響。由此可見,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就是在生物安全風險的基礎上衍生和發展起來的,也就是說,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突出強調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共風險性的充分認識基礎上展開對其公益性的影響研究和對策研究,具體探討生物安全公共影響的深度、廣度,以及針對轉基因生物安全公共風險的防范對策、制度構建、規范設定性的研究。
從目前來看,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主要集中在對轉基因生物的生態安全性研究和健康安全型研究兩個方面。所謂生態安全性研究,是指轉基因生物對任何以生態為單位的安全所構成風險的對策性研究,突出的表現為對以“基因污染”、“基因漂流”和“基因逃逸”等為核心的風險防范研究,從而確保生態環境的自然特性和安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安全”不是一個非常狹隘的概念詮釋,而是包括人類的生存安全和健康安全在內的,有關生物本身的安全、生物種群的安全、生態群落的安全以及生態系統的安全。所謂健康安全性研究,是指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發展給人類健康所帶來的潛在威脅的對策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人類個體的生命健康、人類生活群體的健康安全、人類社會的健康安全,以及人類社會代際之間的平衡與安全。
2、生物多樣性的社會公益性拓展
生物多樣性是自然界的核心要素,是自然資源的重要組成,也是人類生存與發展不可缺少的或不能替代的伙伴與資源。作為自然資源中最重要的活的資源就是生物多樣性,或者簡稱為生物資源,也像任何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一樣,具有它自身的特征價值,主要體現為有限性、多用途性、可更新性、區域性、可變性和計量的困難性。所謂有限性是指生物資源是有邊界條件的,并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不能無限地供給;所謂稀缺性是指由于人類活動的廣度和深度,以及生物資源本身的邊界條件和有限性決定的資源稀缺性;所謂多用途性是指生物資源及其以生物多樣性為骨架和主干組成的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與用途幾乎是全方位的,在不同的資源搭配和能量循環中起著不同的作用和用途;所謂可更新性是指生物資源在自身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繁衍性、自我恢復性和可再生性,但是可更新性具有明顯地邊界特性,因此受到資源有限性的約束,人類對生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均不能超過資源本身的可更新能力;所謂區域性,是指生物資源和生物物種的分布帶有明顯的區域和地理位置特點,根據區域的水熱條件、氣候因素等,表現出突出的地帶性和區域性,在地理區域的共軛性與相似性的基礎上,又明顯地表現出區域分異規律,即在同化前提下又顯著表征為異化現象;所謂可變性是指生物多樣性及其相應的生態系統在開放的不平衡條件下不斷地同外界交換物質與轉移能量,在不斷耗散的前提條件與進程中,形成有序地自組織的耗散結構,在相對的臨界平衡狀態或混沌狀態下不斷地推陳出新,辯證地前進,其結果可能表現為生物資源的再生、恢復、擴張、萎縮、衰減、退化或消失等;所謂計量的困難性是指生物資源的公共產品屬性、不確定性、條件參數的可變性決定了對其量化的困難性特征。
對生物多樣性的法律保護,其社會公共利益屬性重點體現在對人類社會共同體優良生存環境的保護和對生態系統保持平衡兩個方面:(1)生物多樣性是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基礎,人類的生命維持資源、生活資源、健康資源、財富資源等均來自生態環境,其多樣性決定了人類需求的多樣性,任何多樣性的喪失最終構成對人類生存的威脅;(2)生物多樣性是維持生態系統平衡和創造優良生存環境需求的基本要素;從局部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多樣性有利于涵養水源、鞏固堤岸、降低洪峰、防止土壤侵蝕和退化等;從全局看,它有利于維持地球表層的水循環和調節全球氣候變化,有利于維持生物與生物之間的能量循環和守恒,從而確保生態系統的相對穩定性。生態系統的相對穩定發展和質量保持將從根本上有利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生物多樣性的社會公共利益屬性在很大程度決定了,當生物多樣性的破壞或削弱構成對社會公共利益危害時,法律的規制和救濟是非常必要的,這也從一個角度說明了生物多樣性立法供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3、防范外來物種入侵的社會共益性
相對于一個生態系統而言,外來物種入侵是由原來天然存在的區域性生態系統中并沒有某個物種存在,該物種借助于人類活動、自然因素或其他途徑和因素越過不能逾越的空間障礙而進入新的生存環境和生態系統之中,從而給新的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安全性等造成一定影響。人類歷史上發生的外來物種入侵現象主要是通過自然的傳播、人類攜帶、有意引進等多種方式進行,其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是非常深遠的,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即生態系統危害和人類健康危害,共同構成了對環境法學上“公共利益”的威脅與挑戰。
在生態系統方面,外來物種入侵給其他物種造成廣泛沖擊,入侵物種通過適應性進化能在定居建群后迅速繁衍,在競爭中奪取必要的營養和生存空間,創建了自身的競爭優勢,造成本地其他物種的減少甚至滅絕;這種競爭一般稱之為“似然競爭”(apparentcompetition),包括占據生態位的競爭和威脅本土物種生存;另外入侵物種還存在化感作用,入侵植物通過向外釋放一些化學物質,影響、抑制或刺激臨近植物的生長與發育,從而對生物多樣性構成極大威脅;此外,入侵物種還會在物種遺傳方面造成物種侵蝕,是生物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喪失,出現某些物種的瀕危和滅絕。就中國而言,我們國家遭受的外來物種入侵威脅主要體現在:(1)生物多樣性喪失;(2)破壞景觀生態的自然性與完整性;(3)競爭并占本地物種生態為,使本地物種失去生存空間;(4)危害生物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②
在人類健康方面,外來物種入侵在給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同時,威脅到人類的健康和安全。從生態學的視角來看,人類作為生態系統的一個物種和要素,與其他物種之間長期形成一種較為穩定的系統環境,但外來物種的入侵給其他生物物種構成危害的同時,同樣也威脅到人類物種的健康與安全。一方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和遺傳多樣性的喪失直接給本地居住人口的生存環境構成極大影響;另一方面外來物種入侵也在很大成多上侵占了人類的生活領地和居住范圍,最近報道的紅蟻等外來物種已經嚴重侵害到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有的外來物種已經將原來居民的勞作產所侵占殆盡;第三,最為嚴重的是,外來物種群侵害會造成人類的疾病,使原來深藏于自然生態環境中幽秘之處的某些病毒可能被激活報復或侵襲人類,如“第Ⅳ級病毒”,特別是1976年在扎伊爾、蘇丹等地出現的埃博拉病毒和拉沙病毒就是最惡劣的事例。③除此以外,由動物傳給人類的疾病種類也很多,如擬桿菌署和絲桿菌屬感染;炭疽;鼠疫、沙門菌;SARS;禽流感病毒等。
通過對轉基因的生物安全、生物多樣性和外來物種入侵防護的公益性探討來看,其共同的目標都在于對生態系統安全、人類的生存健康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其公益性之所以與一般的公益性探究有所不同就在于,其間增添了對生態利益、生態安全、生態正義等價值觀的考慮,豐富了公共利益的內涵,從而為生態安全立法的邏輯基礎增加了更多的理論積淀,也為其價值目標的確定和立法本位的探尋發揮了良好的作用。
四、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給需求
公共選擇理論認為,人類社會有兩個市場組成,一個是經濟市場,另一個是政治市場。在經濟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消費者(需求者)和廠商(供給者),在政治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選民、利益集團(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員(供給者)。在經濟市場上,人們通過貨幣選票來選擇能給他帶來最大滿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場上,人們通過民主選票來選擇能給其帶來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在社會的上層建筑中,同樣也存在著市場,以市場的秉性和模式運行。作為維護社會安定、秩序的法律制度當然也可以設定為像市場一樣的運行模式和理論,存在著供給和需求的變換統一。任何一種法律都依存于供求雙方的交換才得以成為法律產品,因為它也具有社會有用性和使用價值,但同時由于法律的公共屬性,決定其在市場產品屬性上有別于經濟學中的私人物品,而凸現公共產品的特點。除此以外,法律市場在主體和效率方面與一般的經濟市場存在明顯的差別和特性,法律市場的供給者主要為國家,其消費需求者體現為廣大民眾,法律市場的立法產品、執法產品、司法產品的主要生產者和供給者都是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因此享有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壟斷權;正是因為國家機關對法律市場的壟斷才造就了法律市場的低效率。但法律市場的上述特性不能根本改變其與經濟市場在運行模式和構成要素上的統一性,即當前的法律制度不能有效滿足社會穩定和秩序要求,不能保證廣大民眾的多數需求時,亦不能有效滿足國家機關的統治意愿和利益時,法律的需求應然而生,國家為了繼續穩固自身的統治地位和統治利益,保障社會整體的利益、安全和秩序,彌補法律供給之不足,通過立法等法律供給措施滿足社會法律需求;此外,在法律供給中,法律生產要素資源的稀缺性,是制約供給能力的根本原因,法律供給能力的大小取決于法律生產要素的狀況和生產要素資源的配置及資源配置狀況兩個方面,其中法律技術、法律工作者素質的提高、社會物質財富的增長,都會擴大法律的供給能力。
(一)供給需求理論的法律延伸
經濟學中的供給與需求理論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市場的運作原理,通過供給與需求的力量互補和相互作用,產生均衡的價格和均衡的數量,從而達成市場均衡。市場均衡發生在供給和需求力量達到平衡的價格和數量的點上。任何市場的非均衡態都決定了供給和需求的重新組合和排序,或增加供給,或減少需求。供給和需求的博弈永遠處在均衡的此消彼長過程之中,在需求增加的情形下,需求和供給的非均衡決定了相應供給的增加。
在非經濟的法律市場中,同樣存在著供給需求的均衡解。當法律的供給成一定的穩定態勢時,即在現行法律規范體系較為穩定的狀態下,法律市場的均衡將主要取決于法律需求。法律需求決定了法律供給和法律市場的發展狀況。但法律需求的產生主要受以下幾個方面的制約和約束。
第
一、法律市場均衡與法律需求。所謂的法律市場,實際上是按照一般的市場要素和運行規律所擬制出來的以法律作為交易客體和核心的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法律市場的基本構成及其變換趨勢同樣依賴于市場主體雙方的博弈,以及由此產生的價格因素,亦即在法律需求者和供給者之間因法律的供給和需求所產生的類市場環境。按照市場運行規律來看,相對穩定的市場在供給和需求方面基本持衡,市場的均衡態就要求市場主體雙方在供給和需求上的相對均衡,任何一方發生變化,都會形成供給和需求的非均衡博弈,從而引發市場波動,通過供給增加或需求削減的方式再次達到均衡。就法律市場而言,國家或政府作為法律供給方,應當及時對市場的法律需求狀態作出評估和回應,從而滿足法律市場的要求,達到法律供給需求狀態的均衡。法律的市場供給主要取決于法律制度約束、法律價格因素以及法律物質技術等要素的影響,也就是說在現行憲法的規范范圍內,根據當前市場的守法成本和違法成本的差別比較,以及立法、執法和司法技術等相關因素,決定是否在現行法律體系范圍內增加或修訂法律,從而更大程度地滿足法律市場的需求。其中法律的價格因素客觀地體現為擬供給法律的效用范圍,如果其效用范圍廣,需求者的權益內容和范圍會基于該法律的供給得到更大程度的確認或保護,從而形成守法的受益范圍大于違法的潛在收益,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的供給就成為必要。
第
二、法律市場主體的支付能力與法律需求。所謂需求,主要有兩個方面構成,一是需求主體對某種客體的愿望和欲望,一是該主體具有購買產品的支付能力。法律需求的產生同樣具有一般需求的內在要求,其支付能力主要體現為市場主體對國家機關法律活動的支付能力,執法、司法機關對立法活動的支付能力。法律市場主體的支付能力強弱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法律市場主體對自身權益、集體權益的認知程度,認知程度越高,就更大程度上決定了相應法律供給的需求度和必要性。也就是說,法律市場主體,特別是法律需求者對自身和集體權益保護的認識程度愈深,其相應的法律意識愈強,對能夠更大范圍內保障其權益的法律需求愈大,法律的供給市場應運而生,從而相應的立法、執法和司法措施成為法律市場的必然。
第
三、法律價值與法律需求。
人們對法律的需求根源于法律的價值(秩序、自由、正義、效率),而法律的供給,僅僅是確立并實現法律的價值的過程。政府并不能直接供給法律的價值,如秩序和效率,而是通過提供法律,通過提供立法、執法、司法活動來間接滿足人們的終極需求。法律的這種工具屬性,表明了國家機關僅能供給中間產品——法律,而不能供給最終產品——正義、效率等法律的價值和社會目標。在供給和需求之間探究立法的價值,就在于通過法律供給能否在法律的運作過程中實現對法律需求的滿足,確認、維護或保障應當保障的權益,防范或者遏制權益侵害、受損風險的產生。也就是說,立法的供給必須能夠明確確定擬供給法律的價值目標和立法宗旨,從價值目標上可以歸順法律供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
四、法律市場利益與法律需求。市場運作的機理在于交易雙方或供給雙方的利益交換或互補,法律需求的產生必然歸因于某種潛在利益的驅動,期望通過法律供給達到確認、維護和保障權益的目標。鑒于法律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其供給和需求必然要在基本利益取向上滿足大多數人的需求和意愿。當某一種利益目標變成大多數人的利益指向,相應保護改種權益的法律規范的需求就應運而生,這種法律需求會打破原有的法律市場均衡,從而引發了法律市場的非均衡態,非均衡態向均衡態的發展就依靠保障該群體利益需求的法律供給與以相對應,從而最終實現立法。
(二)生物安全立法的供求邏輯
法律需求屬于制度需求的范疇,是一種將外部性內部化的制度設計,雖然其供求邏輯在制度經濟學的理論下可以被解釋為一種供給和需求的邏輯發展體系,但不可否認的是它不僅是一種非市場需求,而且是一種非物質商品的需求。法律需求根源于需求主體對某種“潛在利益”的期望和追求,是一種在已有的法律制度安排中無法實現和獲取的利益。生物安全的立法需求源發于主體對保障生物安全利益的期望,從當前的法律結構體系和制度體系來看,該種利益期盼是無法予以滿足的。
上述的制度經濟學的立法闡釋,至少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說明生物安全立法的立法邏輯:
(1)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體廣泛。一般來說,法律需求的主體就是法律需要保護的利益主體,它既可能是一般的市場主體,也可能是國家政府,也可能是社會公眾。生物技術的發展所產生的轉基因安全風險、生物多樣喪失風險以及外來物種入侵風險等統一構成了生物安全立法的風險體系和利益保護對象。在上述風險和利益保護的釋解當中,基于對自身生命健康利益和人類世代延續的利益視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體主要體現為一般公眾;基于對整體社會安全和秩序利益的視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體又將體現為國家及其政府;基于對生態系統安全利益訴求的視角,生物安全的法律需求主體甚至可以,也有必要突破原有的法律主體觀念,轉而確認并保護動植物,乃至生態系統的生存和安全利益。
(2)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潛在利益”。法律需求的“潛在利益”一般不能完全在實現的規范體系中得以體現,其潛在性深刻地反映了現實法律制度所建構的利益體系的非完整性。正是因為“潛在利益”的存在,構成了法律制度體系發展的牽動力,形成一個相對穩定,但又不斷地在“需求-供給”中發展的運動模式。
從生物安全本身來看,安全的主體范圍非常明確,一切可以歸屬為生物學中的生物范疇的主體都應當在生物安全法律中得以體現,并由特定的“潛在利益”與之相對應。根據生物安全法律主體的廣泛性,需要通過法律保護的“潛在利益”至少包括一般公眾的生命健康利益,國家政府的安全與穩定利益,一切生物體的生存利益和相互間均衡利益,以及生態系統本身的安全利益。
(3)現實法律制度安排和規范體系尚無法滿足上述“潛在利益”。建立在傳統法律理論體系上的法律制度安排缺少也很難對生物安全利益提供應有的風險防范機制和保護機制:首先,生物科技以及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所帶來的風險只是在20世紀末期才真正被人們發現和認識,科技的兩面性和吊詭性只有在科學技術知識較為普及的情景下,才能被廣大公眾所知曉。科技發展所隱含的生物安全問題、生命健康問題、生態倫理問題等作為一種潛在的或現實的社會問題時,其重要性和緊迫性才真正上升為多數人的社會風險意識。風險是一個與利益相比對的概念,它意味著主體的某類利益正在或將要被侵蝕或剝奪,當一種風險演化為一種群體性、社會性的風險意識時,相關的風險防范措施必須在整體上予以采納或建構。法律作為一種規則和規范體系,預設人們的行為模式和行為結果,從而在制度層面上提供了一個可知悉、可預見、可防范、可制裁的規范模式,從而加快了主體的立法訴求,也推動了權力機關的立法供給。其次,現有的法律制度設計和安排都是建立在對人類自身利益的確認和保護之上,法律主體的范圍也很難突破對自然人或法律擬制主體的傳統認知,相應地法律的利益主體和權利主體也很難突破傳統之囿。然而,就生態系統而言,彰顯人類利益和智慧的科技現代化正是成就當前生物乃至生態系統風險的主要因素,現代化的反身性深刻地印證了至高無上的人類利益的局限性和短視性,也從風險的角度提出了將人類利益與生物利益、生態利益相融合的利益取向和規范模式。但就目前的規范體系和法律制度建設來看,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譜系(包括人類利益、生物利益和生態利益)仍然任重道遠。
五、立法必要性下的制度安排
工業文明,特別是以生物技術發展為代表的人類第四次科技革命,在為人類創造了豐厚的物質條件的同時也為我們帶來了足以使整個地球毀滅的風險,舊的工業社會體制與文化意識在所謂的現代化進程中已經凸現其內在的反身性和高風險性特征。社會的政治、經濟和個人風險往往會越來越多地避開傳統工業社會中的監督制度和保護制度呈現出前所未有的不確定性,由此出現了以不確定性為基礎的風險社會與不確定性為基礎的現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間的內在緊張。不確定的生物科技和科學技術本身隱含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必須在原有的法律秩序體系框架內重新建立并發展生物安全法律體系和由此產生的秩序體系。此外,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取向和價值取向分析認為,生物安全立法的邏輯基礎在于,生物安全的社會公共性強烈呼喚并要求在法律秩序下重新建構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譜系,將人類安全利益與生物安全利益以及生態安全利益聯系起來,從而將人類的發展與整個生態系統的安全相互聯結,在利益層面確立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如果我們將法律規范體系和制度體系的確立和完善放在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背景下加以考察,法律需求和法律供給的辯證統一,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體系的均衡給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設定了經濟學意義上的理論基礎。
答:研究對象:第一,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一般規律以及人與字眼的關系,即自然界的辯證法。第二,人類通過科學技術實踐活動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規律,即科學研究的辯證法和技術研究的辯證法。第三,作為一種認識現象和社會現象的科學技術發生和發展的一般規律,即科學技術發展的辯證法。
內容:由四個部分組成,即自然觀,科學技術觀、科學技術方法論、科學技術社會論。
2.恩格斯《自然辯證法》的基本內容及其意義?P14
答:基本內容:全篇共四束,辯證法和自然科學,自然研究和辯證法,自然界的辯證法,數學和自然科學,恩格斯不僅系統地論述了辯證唯物主義自然觀,同時還論述了科學技術的本質,發展過程及其規律,科學認識論的有關問題,從而確定了自然辯證法理論體系的總體框架。
意義:自然辯證法的創立,是人類自然觀,科學技術觀和自然科學方法論發展中的劃時代變革。
3.古代樸素自然觀有什么特點?P38-39
答:古代的樸素自然觀表現為對自然的本性、特質、運動、聯系與演化等問題進行了廣泛的探究,甚至有些思想已經進入到相當精深的層次。然而,由于科學水平的限制,它缺乏對自然從細節上進行精確描述,最終體現為以整體概觀代替局部解析,以思辨玄代替真實過程,以神化人性代替自然規律。總的來說是具有直觀性、思辨性和猜測性的特點。
4.
為什么把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的發表看作是近代自然科學產生的革命性標志?P40
答:《天體運行論》的主要觀點有:太陽是宇宙的中心,各行星都圍繞太陽公轉;地球自身在自轉的同時也繞日公轉,從而形成晝夜和四季;月亮繞地球公轉,是地球的衛星;這些理論從根本上動搖了維護基督教神學的創世理論的“地心說”。“日心說”的創立實現了天文學上的革命,給宗教神學以沉重打擊。
謂近代自然科學的產生其實也就意味著自然科學打破基督教神學的束縛,從基督教神學中脫離出來,擁有了它獨立的發展體系.
說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問世標志著近代自然科學的產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提出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太陽才是宇宙的中心(當然這個結論也是錯的,當時限于技術水平沒辦法),不是太陽圍著地球轉,而是地球圍著太陽轉,這就打破了以前基督教神學中地球中心論的固有理論,是首次打破基督教神學的行為,因此其就標志著近代自然科學的產生.
在哥白尼發表了“日心說”(就是《天體運行論》)之前,自然科學一直是宗教所掌控的,完全沒有研究出自然科學的本質,反而愈發的將種種自然現象與宗教信仰、神權統治結合,成為教會控制人們思想的一種工具.
《天體運行論》否定了宗教對于自然科學的解說,開創了根于嚴謹思考和周密演算的真正的科學研究,發出了推翻神學統治,走自然科學工作者自己的路的呼聲.
5.近代機械論自然觀與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產生的原因是什么?P44
答:在16世紀至18世紀前期這一時期,不僅實現了天文學上的革命,并且在力學、數學和生物學等領域,也取得相當的研究成果,從而引起了自然觀上的革命。人們開始從以往對自然界的整體、直觀考察和認識轉變到對自然界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研究。近代自然科學的先驅者們把系統的天文觀察和精確的數學計算結合起來,把物理實驗和數學方法結合起來進行研究。于是,人類對自然界萬物的認識便開始從古代以直觀和思辨為主的自然哲學及認識論、方法論,發展到近代前期以觀察、實驗方法和數學方法相結合為主的認識論及方法論,并形成與這一歷史時期自然科學計算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機械自然觀和形而上學的思維方法。
6.康德關于太陽系起源的“星云假說”理論的哲學意義?P49-50
答:康德認為:“宇宙是物質的,星云物質是宇宙的原始狀態。”他這種人為地球和太陽系是在時間進程中逐漸生成的觀點即是對宗教神學的創世論的批判,同時也是對機械論的宇宙觀和牛頓的“神的第一推動力”的思想做了有力地批駁。在科學發展歷史上,康德的“星云假說”是第一個科學的天體起源學說,這不僅為現代天體演化奠定了基礎,也有里地推動了其他自然科學領域的發展,因為在康德的發現中包含著一切繼續進步的起點。
康德關于所有現在的天體都從旋轉的星云團產生的學說,是從哥白尼以來天文學取得的最大進步。認為自然界在時間上沒有任何歷史的那種觀念,第一次被動搖了。…康德在這個完全適合于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觀念上打開了第一個缺口。
7.黑格爾自然哲學的意義及其局限性?
答:黑格爾的自然哲學是先驗主義怪想或粗鄙的理論。這一點對其他自然哲學也適用。自然辯證法給馬克思以前的舊哲學一個致命的打擊,以使得任何自然哲學都成了無用的和不可能存在的了。黑格爾不自覺地指示了一條走出體系迷宮而達到真正切實認識世界的途徑,那就是循著實證科學和用辯證思維方法概括科學成果的途徑,這條途徑對我們來說是可達到的。自然哲學包羅萬象,頑固地不承認自然科學從自然哲學當中分化出去,堅持用自然科學的充作自己的內容;自然辯證法則不是也不應該是這樣。的自然辯證法是對黑格爾的自然哲學的否定。不僅如此,它還是對一切自然哲學的否定
8.簡述人類社會四次科技革命及其意義?P49+
答:第一次科技革命(18世紀60年代---19世紀中期)又稱工業革命,資產階級統治在英國的確立
海外貿易、奴隸貿易和殖民掠奪積累了大量資本圈地運動的進一步推行造成了大批雇傭勞動力工場手工業的發展積累了一定的生產技術
18世紀中葉英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資本主義殖民國家,國外市場急劇擴大。其歷史意為,大機器生產成為工業生產的主要方式,工業革命創造的巨大生產力,使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工業革命以后,資本主義最終戰勝了封建主義。率先完成工業革命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逐步確立起對世界的統治,世界形成了西方先進、東方落后的局面。
第二次工業革命是指19世紀中期,歐洲國家和美國、日本的資產階級革命或改革的完成,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它的主要技術標志是電氣化。第二次工業革命極大的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對人類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軍事,科技、和生產力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大大加強,壟斷組織應運而生。第二次工業革命,使得資本主義各國在經濟、文化、政治、軍事等各個方面,發展不平衡,帝國主義爭奪市場經濟和爭奪世界霸權的斗爭更加激烈。其歷史意義為,促進了世界殖民體系的形成,使得資本主義世界體系的最終確立,世界逐漸成為一個整體;進一步增強了人們的生產能力,交通更加便利快捷,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擴大了人們的活動范圍,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第三次科技革命是人類文明史上繼蒸汽技術革命和電力技術革命之后科技領域里的又一次重大飛躍。第三次科技革命以原子能、電子計算機、空間技術和生物工程的發明和應用為主要標志,涉及信息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生物技術、空間技術和海洋技術等諸多領域的一場信息控制技術革命。其歷史意義為,第三次科技革命,使得科學技術大幅度提高,為世界文化的發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并使得全球的文化聯系越來越密切,現代化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在學術上,出現了各學科之間的相互參透的新特點,新的學術與科技思潮不斷涌現。當今的國際競爭主要是以經濟、科技和軍事實力為核心的綜合國力的競爭,因此教育的戰略地位日益受到各國的重視,出現了世界性的教育改革新潮。
第四次科技革命(20世紀后期),以系統科學的興起到系統生物科學的形成為標志,系統科學、計算機科學、納米科學與生命科學的理論與技術整合,形成系統生物科學與技術體系,包括系統生物學與合成生物學、系統遺傳學與系統生物工程、系統醫學與系統生物技術等學科體系,將導致的是轉化醫學、生物工業的產業革命。發展新能源被看成是第四次科技革命的核心任務。
9.分析列寧哲學物質定義產生的歷史背景及其意義?P77
答:歷史背景:到了機械自然時代,物質被認為是按力學規律運動的微粒。20世紀對于物質結構探索取得的一系列成就是人們認識到物質本身的概念只具有先對的意義,從前認為是絕對的、不變的、基本的物質特性正在消失,無知的唯一特性就是它的客觀實在性,它存在與我們的意識之外。在20世紀初物理學革命期間,在反對形形的唯心主義,特別是在反對馬赫主義的斗爭中,列寧提出了科學的物質定義。
意義:列寧的物質定義是對一切物質屬性的最廣泛的哲學概括,它舍棄了各種物質形態所特有的個性,僅僅保留了“客觀實在性”這一為一切物質形態所具有的共性,揭示了一切物質形態的共同本質,使“物質”的概念不僅適用于已發現的各種具有實體形態的物質,而且適用于一切尚未被發現的物質形態,也包括不以人的感覺而存在的自然界各種現實的關系、過程等非實體形態的物質。
10.論述系統的特征及其哲學意義?P81
P87
答:所謂系統,是有若干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構成并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機整體。
特征:第一,物質系統的整體性特征。第二,物質系統的層次性特征。第三,物質系統的動態性特征。第四,物質系統的開放性特征。第五,物質系統的功能性特征。第六,物質系統的結構性特征。第七,物質系統的穩定性特征。
哲學意義:系統的整體性、層次性、動態性、開放性、功能性、結構性、穩定性是它的基本特征。第一,物質系統首先是一個統一的有機整體;第二,系統的各部分是一個具有層次的整體;第三,物質系統又是一個運動變化著的有層次的整體;第四,系統與環境的關聯性,相對于系統之外的環境而言又表現了物質系統的外部功能;第六,物質系統是一個有層次的系統結構;最后,這個系統又是一個具有相對穩定性的有機結構系統。
11.如何理解恩格斯“勞動創造人”的命題?P109-110
答:從生物學上看,“勞動創造人”的命題包括:用進廢退、獲得性遺傳和通過獲得性遺傳形成新的物種。顯然,這種觀點正是拉馬克學說的基本內容。但是現代生物學已經否定了拉馬克學說。因此,“勞動創造人”的命題失去了其生物學根據。但是,這個命題的意義不在生物學中,而在社會學中。人不僅具有生物學屬性,也具有社會學屬性,由于人的本質不在其自然屬性和生物特征而在其社會性,“勞動創造人”的命題就必須從社會寫的角度加以理解,即不是從進化論的角度去理解,而是從唯物歷史觀的角度去理解。我們今天研究恩格斯的文章時,如果忽略了從“政治經濟學家~~~以致我們在某種意義上不得不說”這段長長的定語,而只抓住了最后那幾個字不放,仍然拘泥于恩格斯的那些具體論據而忽略了恩格斯寫作這篇文章的主旨,我們就是在犯一個十分可笑且更加嚴重的錯誤。“勞動創造人”的真實意義和革命性質,在于它依據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正確地說明了勞動在這一過渡時期的巨大作用,在這一過渡時期,從猿到人的生物學進化已經基本完成,這時的“人”,腦容量不斷增加,直立行走方式已經確立,手足明顯分化。雖然這時的“人”只有人的形體,而無“人”的實質,但生物學的性狀卻為勞動準備好了必要的物質條件。在其后的漫長歲月里,我們的祖先們偶然利用石塊、木棒等自然物作為工具的行為,隨著經驗的積累,最終演變了制造工具的勞動,實現了從猿到人的飛躍,所以,“勞動創造人”,并不是說勞動創造了人所特有的生物性狀,而是說勞動創造了所特有的生存方式,這種生存方式,最終將人和其他動物區分開來。
12.如何用實踐的觀點來理解人與自然的辯證關系?P143-144?
答:是具體地吧人與自然作為統一的整體,在時間的基礎上實現人的自然化和自然地人化的辯證統一。一是,人與自然的對象關系。這種對象關系應當是人與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關系。這種對象關系表明人對自然既具有受動性又具有能動性,通過人的活動即實踐使這種受動與能動的關系得到統一。二是,實踐是人與自然關系的紐帶。人通過實踐活動,發揮出人的本質力量;實踐是人與自然之間相互關系的中介和紐帶,實踐既使“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又使“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成為可能。三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在。在認識自然界的時候不能把人和人的作用排除掉,只有從人與自然相互作用的角度,自然界才是可以理解的。這就是馬克思所說的要把世界作為實踐去理解的含義。反過來,現實的社會不能脫離自然去理解。它是在自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的存在和發展依賴于自然界。按照這種歷史觀去認識人與自然的關系,最終必然會得出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和諧共在的結論。
13.
?生態危機產生的原因有哪些?(P152)?與人類活動有什么關系?(論述)
答:?生態危機主要由于人類的活動導致局部地區甚至整個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嚴重破壞,從而威脅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一個世紀以來,由于世界人口的增長,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加上戰爭和社會**,人類干預自然界的規模和強度不斷地擴大和深化,全球多處出現森林覆蓋面積縮小、草原退化、水土流失、沙漠擴大、水源枯竭、環境污染、環境質量惡化、氣候異常、生態平衡失調等等現象。例如20世紀30年代美國西部由于濫墾濫牧,植被遭到破壞,導致三次“黑色風暴”的發生。1934年5月9~11日的“黑色風暴”以每小時100多公里的速度,從美國西海岸一直刮到東海岸,帶走3億多噸表土,毀壞數千萬畝農田。50年代蘇聯盲目開荒,也先后出現過幾次“黑色風暴”,使3億畝農田受害。非洲撒哈拉大沙漠在1968~1974年期間,每年向南延伸50公里,使薩赫勒地區生態平衡遭到嚴重破壞,直接威脅當地人民的生活和發展。
中國當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遭到破壞的情況也已相當嚴重。從東北的第二松花江到南方的珠江,許多河流、湖泊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因為不合理地圍湖造田,使湖泊的面積縮小。由于森林或草原破壞,中國歷史上形成的沙漠化土地達12萬平方公里,近數十年來又有所增加;全國水土流失面積已達9億畝。這些都說明生態平衡已遭到嚴重破壞,如不及時采取對策,將會導致不堪設想的后果。
生態危機有其發生和發展的過程。這種危機在潛伏時期往往不易被察覺,但危機一旦形成,幾年、幾十年、甚至上百年都難以恢復。因此,當它還處在潛伏狀態時就應該提醒人們警覺起來。生態平衡的破壞主要是人為造成的,也將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被克服和消除。
14.如何正確理解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理?P168-170
答:可持續發展思想是人們在對生態環境危機的反思過程中,針對人類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不可持續狀況提出來的。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它包括兩個重要概念一是“需要”尤其是世界上貧困人口的基本需要;二是“限制”技術狀況和社會組織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是假的限制。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就其社會觀而言,主張公平分配;就其經濟觀而言,主張在保護地球自然系統基礎上的持續經濟發展;究其自然觀而言,主張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有:1.持續性原則,2.共同性原則,3.公正性原則。
15.科學的含義及特征?P178-184
答:科學是一種人類活動,是人類運用特有的理論思維能力和理論思維方法去認識、研究并通過人類實踐活動探索自然、社會和精神的奧秘,從而獲得關于世界的規律性的認識,并在此指導之下去改造世界、造福人類的活動。基本含義:第一,科學是一種反映客觀事物事實和規律的系統化、理論化的知識體系。第二,科學又是一種形成和創造知識的特殊認識活動。第三,科學是一種社會建制。
特征:1.科學的客觀性與實踐性2.科學的理性特征3.科學具有可檢驗性4.科學的系統性5.科學的探索性和創造性6.科學的共享性和通用性7科學的生產力特征。
16.技術的含義及特征?P192-194
答:技術定義為人類為滿足自身的需要,在人的生產與生活實踐活動中根據實踐經驗或科學原理所創造或發明的各種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總和。
特征:基本特征,第一,技術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技術是人類社會需要與自然物質運動規律結合的產物。技術還具有省會特征,人類的實踐活動從一開始就表現出了社會屬性的特征。技術的發展過程和技術的同時也會受到社會諸多因素的制約。技術具有協作性和傳承性,技術活動只有在人們之間的共同協作下才得以產生和實現。第二,技術是人的主體要素和自然界客體要素的統一過程。第三,技術的發展有一個潛能到現實形態的轉化發展過程。第四,技術是生產力的重要構成要素,是社會生產力性質和水平的重要標志。
17.如何理解科學與技術的相互關系?P196-199
答:科學與技術反映了人類認識和改造自然界的關系與能力。科學與技術相隨相伴,共同推動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的進步。科學與技術之間盡管有著極其密切的辯證統一關系,但是科學與技術卻有著本質性的區別。第一,科學與技術的目的和任務不同。第二,科學與技術的過程及從事工作的主體各有其特點和不同。第三,從科學與技術表現的形態上看也有所不同。第四,科學與技術的管理方式、管理方法不一樣。第五,科學革命與技術革命表現不同。第六,科學與技術同社會的相關復雜程度不同。
科學與技術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系。二者之間的相互聯系和影響,共同推動社會生產力的進步與發展。首先,技術的進步與發展為科學研究提出課題并提供必要的物質手段和條件。其次,現代自然科學的發展和進步更加依賴于技術的推動和支持。再次,科學研究和科學成果又指導和促進了技術的發展,科學策劃能夠為技術的先導并不斷轉化為技術。
18科學技術發展的內在機制和外在條件是什么?P201-210
答:內在機制:科學發展的內在機制,1.科學理論與科學實踐的矛盾。2.科學發展中科學繼承與科學創新的矛盾。3.科學理論內部的矛盾。技術發展的內在機制,1.技術目的與技術手段的矛盾是技術發展的直接動力。2.技術實踐與技術規范的矛盾。3.科學進步是技術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外在條件:1.社會經濟基礎2.社會政治環境3.社會教育條件4.社會文化氛圍。
19.如何理解科學認識的系統結構?P232-234
答:科學認識首先是精神生產活動,這就要求在科學的人事活動和過程中充分發揮科學認識系統中的各種要素的作用,這其中最基本的要素是人事主體、認識客體和實現認識主體和認識客體相互聯系的認識中介。科學認識是對事物本質與規律的理論認識。科學人事既是認識活動,又是認識成果。作為認識活動,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作為科學認識是信息獲取和信息轉換的過程。二是科學認識所需要的信息是科學認識的原始資料,作為科學認識對象的物質世界是這種信息的最初源泉。科學認識是一個系統,這個系統是由認識的主體、認識客體和實現認識主體和認識客體相互聯系的認識中介三個有機組成部分構成的。科學認識的過程是科學認識主體、科學認識客體和科學認識中介這三大要素相互作用的過程。作為認識成果的科學認識不同于非科學認識,具有真理性、系統性、精確性的特點,三者缺一不可。
20.如何理解科學發展中主體批評性精神和思維品質?P242-248
245?
答:科學方法推動科學認識主體的形成。人的認識和實踐的主觀能動性理論為科學認識中發揮主體性思維原則提供哲學基礎和認識論原則。批判精神是人類科學發展中最寶貴的精神。現代自然科學革命表明,科學的精神是批判,也即是不斷揚棄舊的學說和理論,從而做出新的發明創造。主體性批判精神使創新人才很重要的個性特征。也是當代優秀人才實現知識和科技常新的極其珍貴的個性心理品質和人格特征。在知識和科技創新迅速發展并加快科技產業化過程中,是以人才知識的主體性投入和創造性生產的知識增值和重新整合為明顯特征的,知識創意已成為生產經營活動的核心。事實上,人和真理性的認識和科學的結論都具有它的相對性。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人才是在科協批判思維指導下,在繼承和創新中發展起來的。主題批判性思維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一種叛逆思維。在科學探索中,它要求以科學精神從不同視角和逆向思維研究事物。科學的批判精神和辯證的否定精神是科學發展和人才培養的關鍵所在。··
21.科研選題的含義和基本原則?P256-259
答:科研選題,就是要結合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實際需要形成、選擇和確定研究的問題。
基本原則:1.需要性原則2.創造性原則3.科學性原則.4可行性原則。
22.如何理解科學研究中客觀事實、經驗事實和科學事實及其相互關系?262-264
答:科學事實是科學方法論中的一個重要范疇,從科學認識論角度看,科學事實既不同于客觀事實,又不同于經驗事實,是科學理論中所反映的客觀事實和經驗事實的辯證統一。科學事實是科學研究的基礎。科學事實是科學認識主體關于客觀存在的、個別的事物、現象、過程及關系的真實描述或判讀。科學事實是科學認識的最初成果,屬于認識的范疇,其內容是客觀的,形式是主觀的,是客觀與主觀的辯證統一。科學事實是人們將經過觀察和實驗所獲得的經驗事實經過科學整理和理論思維的事實。客觀事實是指在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實際存在的事件、現象和過程。客觀事實同科學事實之間既有聯系又有本質區別。科學事實作為客觀事實的反映,同客觀事實具有統一性。客觀事實獨立于人的意識之外,屬于本體論范疇,它僅與客體的本性有關而與人所設置的認識條件無關。科學事實是客觀內容與主觀形式的統一,屬于認識范疇,它即與客體的本性有關,也與人們所設置的認識條件有關。因此,對于同一客觀事實的認識對象,在不同的認識條件下,可以獲得清晰度、準確度不同的科學事實。客觀事實無所謂正確與錯誤。科學事實是對客觀事實的正確認識和反映。經驗事實是指人們用某種語言、圖像、文字對觀察到的客觀事實所作出的陳述或判斷。經驗事實存在著可錯性,科學事實與客觀事實、經驗事實比較起來有著個別性、科學性、客觀性和重復性、能動反映性等特點。
23.如何看待科學觀察科學實驗在科研組織中的地位和作用?26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