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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監理;安全責任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iscussed the course of establishment of security responsibilities.
Key words: supervis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中圖分類號:U415.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安全監理的現狀
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歷來是工程項目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貫穿于項目施工的全過程,交融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關系著參加項目施工全體人員的生產安全和施工環境安全?,F在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正逐步認識到安全監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社會上存在這樣一些觀點:只要工程實行了監理制度,那么監理人員就應該對工程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監理不管怎么做都難辭其咎,“監理監管不到位”的帽子到處都可以用。另一種觀點認為:監理的安全責任是法定的,只要是政府職能監管范圍以內的工作,監理都要管。若有這些問題監理也都應該承擔責任。很顯然,上述這些觀點對我國建筑業和監理事業的發展是不利的,也不利于遏制建筑行業安全事故頻發的勢頭。目前安全監理責任在法理方面還有一些問題,如安全監理深度未明確、責任無法量化?!督ㄔO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都對監理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職責做了規定,但法規并沒有對監理安全工作深度做進一步規定,這使得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對監理的安全責任量化。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都提出“監理單位應該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方案應有總監簽字”。但問題是:監理單位對施工技術措施的審核應該達到何種程度?是只需程序性審核還是技術性審核?目前大部分在職的監理人員是否有能力進行技術性審核?
2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具體分析
監理單位、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發生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由于不作為引起的安全責任。相關法規明確規定了監理下列不作為行為的法律責任: 1)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2)發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的;(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監理未及時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建設方及有關部門報告的; 4)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監理人員如果未達到上述法規要求,將承擔安全責任。
二是由于不當行為引起的安全責任。主要表現為與建設方或施工方竄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將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按合格簽字、驗收的;或由于發出錯誤指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監理應承擔相應責任。
3幾種具體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時監理責任的討論
3.1 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問題而出現安全事故
監理規范、監理委托合同及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均規定,監理人員應審核施工單位組織設計(方案)。與本文相關的施工安全設計內容如:模板支撐架設計,內、外腳手架設計及大型施工機械的布置及選用方案等。對這些審批的責任問題,《安全生產法》第26條中明確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的設計負責”;這里并沒有要求監理人員對其審批承擔責任。
那么,監理人員應承擔什么責任?很明顯,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是監理人員的職責。但審核的深度,尤其是對與安全問題最為密切的施工用外架、模板支撐架等,監理規范并未明確規定。是只作程序性審查還是對其所有設計計算都應作徹底的復核?這其中的工作量及承擔的風險相差很大,甚至無異于重新編制一份施工組織設計報告。但無論如何,審查還是十分必要的,它至少使監理人員能提前了解施工方案及施工計劃和組織,以便施工方的工作安排,其實這也正是FIDIC對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所規定的;但現行監理規范所規定的審查意圖遠不至此。在國內目前環境下,合理的解決辦法是監理合同中明確對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的深度及范圍要求應明確,以便對工程安全責任劃分提供依據。
談到審核的責任問題,因法律已規定安全設施的設計人對設計負責,故按照法律,施工方應對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正確性負責;監理人員僅對合同規定的審查范圍及審查深度內審查的正確性承擔責任。因法律未規定監理人員對其審查時的失誤承擔刑事責任,據此,監理人員對此審查承擔行政責任及同規定的民事責任。
3.2 因施工圖設計錯誤而發生的安全事故
若監理委托合同包含了設計階段監理,則審查施工圖設計的正確性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監理人員的一項職責。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9條已規定:勘測、設計單位對其勘測、設計的正確性負責。因此,監理人員的職責應與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的責任相同。
在監理委托合同僅包含施工階段監理的情況下,若監理人員發現圖紙錯誤,按照《建筑法》第32條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8條的規定,監理人員有義務報告建設方要求設計方改正;否則,若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監理人員至少應承擔行政責任。若施工方已書面向監理提出圖紙錯誤,而監理人員扣壓不報,則構成失責,違反了合同第5條規定,除了監理人員個人應承擔行政責任外,還涉及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監理人員未能發現圖紙中的錯誤而產生的安全事故,此時責任的認定取決于對監理委托合同第5條“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義務的理解,這是一個很難判斷且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本人認為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應是在監理合同中給予詳盡而明確的定義。
3.3 與未能遵守監理規劃、監理細則中的安全控制條款有關的安全事故
首先強調,此處的安全控制條款不是施工質量及進度控制條款。
監理規劃、監理細則中“正常的監理工作”所涉及內容的具體化。按照監理規范要求,監理規劃應報送建設單位,以方便監督。對其中含有的安全控制內容,可以理解為:監理合同要求監理單位進行相關的安全控制,或監理單位主動承諾其將按照監理規劃或監理細則進行安全控制;若監理人員違背這些條款而導致安全事故且造成建設方損失的,當這些條款在監理合同中也有明文規定時,即構成監理人員的過錯,應按監理委托合同第27條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僅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但法律規定監理人員對這方面的過錯承擔刑事責任。
3.4 因施工質量問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工程施工包括兩大塊:永久工程的施工與臨時工程的施工
對于永久工程的施工,法律、法規、監理規范及各種質量驗收規范均要求監理人員從各個角度(原材料、施工人員資質、施工操作過程、成品等)進行跟蹤、檢查及驗收,對于成品,監理人員應承擔責任是無容置疑的。如果因永久工程的質量問題(不包括設計錯誤)而發生坍塌、斷裂,造成安全事故,根據建筑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無論是由于監理人員與他方(建設、施工)串通,降低工程質量所致(故意),還是因疏忽而未履行職責所致(過失),都造成了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后果,監理人員都應承擔責任:未構成重大安全事故者,應按法律及監理委托合同規定承擔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構成重大安全事故者,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對于臨時工程,有些項目有明確的技術方案或施工圖紙,有些則沒有。在目前實施的質量驗收規范中,對有些項目明確要求監理人員進行質量驗收,如模板及其支架、基坑開挖的邊坡、基坑支護等;而許多項目則沒有要求監理人員進行檢驗驗收。對于有明確要求的臨時工程,監理人員的責任應當參照永久工程處理。而對于沒有明確的技術方案或設計圖紙且質量驗收規范也未要求監理人員進行驗收的臨時工程,如臨時配電房、混凝土攪拌站等,其責任的分攤則是值得商榷的。對于這些問題,本人看法是最好也能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工程驗收的細節要求。但無論無何,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監理規范第6.1.2條第3款規定:“施工中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隱患時可以簽發工程暫停令”。要履行好這條責任,監理人員對工程現場的任何部分都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做到心中有數。從這個角度理解,監理人員因這部分臨時工程的質量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至少在行政方面是應承擔責任的。
4 結論
建設工程中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很多,作為監理工程師在安全工作上要盡力盡責,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規程規范規定的范圍與內容,認真履行好安全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主要工作程序,提前做好安全措施以免事故的發生,從而減少損失。對于因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質量及工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監理人員的責任。鑒于目前安全責任還不明細,很多方面都很難具體準確的界定責任大小,還有待于今后工程安全監理的實踐總結,不斷完善安全監理制度,明確監理在工程中責任,使工程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點。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讀本 》楊效中,漆貫學,陸湛秋;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2]《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實例 》楊效中,漆貫學;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關鍵詞:危險性工程 高支模 監理 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隨著城鎮化的迅速發展,近幾年建設工程規模越來越大。為了節約土地資源,充分利用地下、地上空間,樓越建越高,地下室越建越深,導致高支模體系、大跨度結構、深基坑支護的工程項目也越來越多, 施工安全風險隨之增大,因此如何加強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作為建設工程監理針對此類項目怎樣履行職責降低安全風險,下面就通過幾個典型案例及工程實例作簡要分析。
一、我省發生的二起典型高支模(高度超過8米)工程坍塌事故原因剖析與高支模工程案例。
1、南京電視臺新演播大廳高支模坍塌事故
2000年10月25日上午 9:30左右,南京市電視臺新演播大廳在屋蓋砼澆筑中發生了高支模的整體坍塌重大事故(簡稱南京“10.25”事故,右圖),造成6人死亡,11人重傷,24人輕傷。該屋蓋的平面尺寸為24m×26.8m,雙向預應力梁井式樓蓋。Y向預應力大梁有兩根,截面尺寸為500×1600~1850mm;X向有大梁5根,截面尺寸為400×1600mm。屋蓋板厚130mm。屋蓋頂面標高29.30~29.575m,大梁梁底的支模高度約為36m(地下室兩層,高度為-8.7m)。
該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有以下幾點:
1.1、承建與監理單位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對超高支模的重要性和嚴重性認識不足是事故產生的關鍵原因。大演播廳的屋蓋其支模高度達36m,雙向井式樓蓋的跨度達25m左右,其大梁高度為1800mm左右,這些重要的高支模技術參數是方案編制、審核與現場驗收檢查的關鍵重要依據,但該工程的現場管理人員均未認識到這一點。
1.2、施工單位未經監理單位許可,就擅自改變通過專家論證的高支模專項施工方案,從而使高支模整個體系的安全結構受到了破壞,是導致這次事故產生的主要原因。模板支架方案板下立桿間距為800×800mm,步高為1800mm;大梁下立桿間距增為@400mm,步高為900mm。但實際立桿尺寸為1000×1000mm,步高統一為1800mm,地下室地坑處局部步高達2.6m。大梁下雖增設間距為@500的立桿,但凡增設的立桿均缺與之垂直交叉的水平桿連系(圖2),支架的承載力沒有得到根本的提高。
1.3、搭設的支架構造不合理是事故產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相鄰的連續5根立桿的鋼管接頭對接在同一高度,而且又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掃地桿與剪刀撐,大梁底模下也未設置必要的均勻分配荷載的橫向水平木枋等。
該事故監理存在的主要責任:
1、未依據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監理未對支撐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認真審查,在條件不具備時同意施工方澆筑混凝土(甚至在事故發生后補簽混凝土澆搗令),發現工期不合理、存在事故隱患時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江蘇商業管理干部學院江寧校區現代教育中心工程高支模坍塌事故
2004年9月1日晚22時48分,由江蘇龍海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由江蘇振星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江蘇商業管理干部學院江寧校區現代教育中心工程,在澆筑兩幢框架樓間9~13軸線廊道頂層屋面梁板混凝土時,發生了模板支架系統整體坍塌的惡性事故。造成作業人員22人傷亡,其中5人死亡(現場死亡2人,3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3人重傷,14人輕傷。
該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有以下幾點:
2.1、經技術分析,該支模系統整體坍塌的直接原因為南北向水平桿僅搭設所需用量的30%,造成有50%的立桿長細比過大,整體支承剛度嚴重不足而發生整體坍塌。
2.2、該支架搭設不規范,查看現場無掃地桿、無剪刀撐、未與東西向主體結構有效拉結,造成造成該高支模架承載能力下降。
2.3、無專項施工方案、無計算書、無專家論證、無書面交底、無搭設驗收、總監未發澆筑令即澆筑混凝土、監理未要求整改、發現澆筑混凝土未要求停工。
該事故監理存在的主要責任:
未依據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施工單位無方案施工,監理未予制止,更談不上審查方案。監理被追究安全責任,有2人被捕。
3、揚州市竹西中學藝術教學樓工程高支模工程案例
3.1、揚州市竹西中學藝術教學樓工程為地上六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混凝土強度為C35,其中局部一層高支模高9米,長24米,寬12米,現澆板厚120 m m ,框架柱網間距6m×8m,框架柱斷面600×600。梁最大截面300×800,模板立桿支撐于夯實回填土(壓實系數>94%)鋪150厚碎石墊層+混凝土毛地坪+50厚墊木。
3.2、揚州市竹西中學藝術教學樓工程2008年 12月開工,竣工于2010年8月,筆者作為該項目的土建專業監理工程師,在認真分析我省歷年來發生的高支模坍塌事故原因與教訓的基礎上,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并根據相關規定要求施工單位組織專家論證,根據專家意見認真修改,確保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可靠、可行。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方案施工,加強巡查力度,擴大平行檢驗數量,把各種安全隱患消除在混凝土澆筑前,從而確保了高支模工程項目的安全、順利完成。
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監理工作要點
何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就以高大支模體系為例,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建質[2009]87號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規定: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為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根據規定,監理單位需要履行的職責及承擔的責任是:應當建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應當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審核專項施工方案,參加專家論證會(不以專家身份),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不按專項方案實施的,應當責令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從近幾年我省發生的數起重大高支模工程坍塌事故造成原因綜合分析來看,是因為施工單位未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的規定野蠻施工,監理單位安全管理缺位等。要確保并杜絕高支模工程坍塌事故的發生,監理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把好以下幾個關鍵環節:首先是建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并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二是把好高支模專項方案的編制與專家論證關,確保高支模方案的安全可行; 三是把好高支模材料的質量關,杜絕不合格材料用在高支模工程中;四是結合高支模工程特點,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高支模工程項目的管理組織體系和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并明確分工職責到人,施工過程中質量、安全各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檢查把控;五是加強高支模工程施工過程中巡查,發現隱患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確保高支模工程的安全。
1、建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1.1針對工程特點建立安全監理制度。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流程:
2、隨著高支模結構體系應用的日益廣泛,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積極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二九年五月十三日了建質[2009]87號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其中對于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審核尤為關鍵。
2.1、高支模方案的編制,我們首先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根據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的設計圖紙,參照與高支模相關聯的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同時還要結合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綜合考慮后合理選用結構體系,通過精確計算才能編制高支模方案。
2.2、高支模專項方案編制好送專家論證前,可由承建單位技術負責人牽頭,組織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總監理代表、建設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和同行業中的高支模方面專家,對高支模方案先行進行討論、修改、調整后, 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項方案經論證后,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2.3、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2.4、施工企業、監理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高支模方案編制是安全可行對工程施工質量安全
與防止坍塌事故的重要性與一旦發生事故對自身企業、相關責任人、社會、受害人本人和家庭
所造成危害性,重視和加強高支模方案的編制與驗算論證。真正確保方案的安全可行,同時要充
分認識到專家論證的重要性 ,認真聽取專家的意見,及時修改、調整并完善方案,堅決杜絕”潛
規則”,把專家認證變成一種形式。
3、嚴格把好高支模材料的質量關,確保高支模材料的質量滿足規范要求。
從近幾我省發生的高支模坍塌事故原因分析看,材料質量原因導致的高支模坍塌事故占
有了一定的比例, 啟東市北上海恒大威尼斯水城運動中心工程“8.26”高支模坍塌事故其“所用鋼管、扣件銹蝕嚴重,老化變質”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大主要原因,因此施工、監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必須重視材料質量的檢查、驗收及見證取樣復試,建立健全材料采購(租用)、驗收、使用、清退制度,施工現場堅決杜絕出現不合格的材料,也嚴禁使用在高支模工程中,從根本上確保高支模體系的安全可靠。高支模工程使用的相關材料必須滿足以下標準要求:
3.1、鋼材技術性能必須符合《碳素結構鋼》(GB700-88)的要求;膠合板技術性能必須符合《混凝土模板用膠合板》(ZBB70006-88)要求;木方必須符合標準《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要求。
3.2、支架鋼管應采用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13793)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3092)中規定的 3號普通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中Q235-A級鋼的規定;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0kg,采用Φ28×3鋼管,鋼管的尺寸和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3.2.1、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應有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228)的有關規定,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3.1.1條的規定;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外徑、壁厚、斷面等的偏差,應分別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的規定;鋼管上嚴禁打孔、同時必須涂有防銹漆。
3.3、舊鋼管的檢查在符合新鋼管規定的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規定: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的規定;銹蝕檢查應每年一次。檢查時,應在銹蝕嚴重的鋼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銹蝕嚴重的部位橫向截斷取樣檢查,當銹蝕深度超過規定值時不得使用;鋼管彎曲變形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規定。
3.4、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鍛鑄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規定后方可使用;扣件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新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
3.5、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嚴禁使用,出現滑絲螺栓必須更換;
新、舊扣件均應防銹處理;支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達65N?m時,不得發生破壞。
4、結合高支模工程的特點、難點,督促施工單位組織成立項目管理組織和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同時結合崗位特點,制訂相應的職責和獎罰措施,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有獎有罰,獎罰分明。
4.1、根據高支模工程實際情況,單獨組建高支模工程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并明確分工:
4.2、施工企業要結合所承建的高支模工程的特點、難點,組建以項目經理為負責人的高支模安全防事故監督、檢查驗收組織體系,結合高支模工程實際進度,參照通過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定期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不定期考核、講評,實施獎懲,確保高支模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檢查、隱患排除工作落實到實處,從而徹底杜絕坍塌事故。
5、結合高支模工程項目的特點,要求施工單位選用安全合理的支撐體系和混凝土澆筑方式,確保支撐體系與混凝土澆筑的安全。
5.1、在保障高支模工程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兼顧施工操作簡便、統一、經濟、合理等要求,做到立桿步距要一致,便于統一搭設;立桿縱或橫距盡量一致,便于立桿有一側縱橫向水平桿件拉通設置;立桿的地基或樓板承載力符合要求,構造要求按照規范設置,保證整體穩定性和滿足計算前提條件。
5.2、混凝土澆筑的方式也要根據高支模工程特點、混凝土澆筑量等方面因素,以確保支撐體安全為宗旨而定,可采取柱墻樓板模板搭設、鋼筋綁扎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整體澆搗混凝土的施工方法,也可板梁分開澆筑,但梁板支模架必須足夠牢固和穩定性,滿足砼澆搗和施工荷載;施工時按對稱由兩端向中間推進澆搗,由標高低的地方向標高高的地方推進。
6、作為監理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高支模坍塌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簡接的危害性,認真熟悉高支模工程圖紙、通過專家論證的高支模專項方案,總監、項目經理、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以及相關工程管理人員一起組成高支模安全防事故聯合檢查小組,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班前技術交底,在混凝土澆筑前高支模搭設施工過程期間,嚴格按照專家論證的高支模專項方案,分階段進行巡視、平行檢驗,對于關鍵部位進行旁站監理,發現問題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必須做到不消除安全隱患堅決不同意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1、高支模驗收檢查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6.1.1、水平桿件接長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每步縱橫向水平桿必須拉通,水平對接接頭位置要求如右圖。
6.1.2、搭接接頭要求如右圖,將搭接長度范圍內的中心點看成對接點,此時其搭接位置要求同對接(上圖)。
6.1.3、目前高支模工程的立桿搭接的常見方式,通常以對接扣件連接為主,接頭位置要求如左圖,具體根據專家論證方案而定。
6.1.4、高支模縱、橫向掃地桿的設置構造,通常做法見右圖。
6.1.5、剪刀撐
6.1.5.1、水平剪刀撐:模板支架四邊與中間每隔4排立桿從頂層開始向下每隔2步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設置時,有剪刀撐斜桿的框格數量應大于框格總數的1/3。
6.1.5.2、豎向剪刀撐:模板支架四邊滿布豎向剪刀撐,中間每隔10m設置一道縱橫向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設置。
6.2、對于高支模工程來講,安全技術交底是一項關鍵性的重要工作,直接關系到工程的安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要充分認識到安全技術交底的重要性,結合圖紙和通過專家論證的高支模方案,把影響高支模安全的關鍵技術要點與相關注意事項,編寫成安全技術交底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班組長、高支模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在交底書上簽字并簽明交底日期。通過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參與高支模的施工人員,明確安全技術要點和關鍵部位施工注意事項,從而確保高支模體系的安全可靠。
6.3、著重程序控制,加強過程跟蹤,完善整改驗收。首先在高支模承重架搭設完成時,組織人員按照高支模專項方案進行對照初驗;對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整改結束后,項目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復驗;監理單位在施工單位復驗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方案的要求進行實測實量和綜合驗收。高支模承重架搭設驗收不符合方案和規范要求的,堅決不允許鋪設模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4、在對按專項方案搭設的高支模承重架進行驗收后,監理應跟蹤混凝土澆筑階段的安全施工。檢查的重點落實在混凝土澆筑前,督促施工單位科學規劃泵送管的布置,泵送混凝土的速度,高支模區域樓面混凝土澆筑的方向等?;炷恋臐仓较蛟瓌t上應注意對稱,避免高支架受不對稱荷載。澆筑時宜從周邊已澆結構逐漸向大跨度的待澆結構推進,從能起壓重的中間跨結構向懸挑結構推進。樓面上僅留必要的混凝土澆筑人員,控制澆筑人員數,控制泵送混凝土的堆積高度。混凝土澆筑中,注意對架體的穩定性旁站監控,遇有異常聲響或發現架體立桿局部彎曲應立即停止澆筑,商量對策、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能繼續,堅決杜絕不顧安全野蠻施工的行為。
6.5、督促施工單位結合高支模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在混凝土澆筑前進行演練,必須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遠,監理作為責任主體之一,如何履行職責,筆者認為關鍵在于程序控制,不能缺位,充分依據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合同約定,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努力將安全風險降至最低。
作者:崔偉(1978-),男,揚州大學建筑環境與設備專業,工程師。
關鍵詞:工程監理;安全管理
1.工程建設監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內容
項目監理機構需要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來明確工程建設標注,讓相關工作人員更好的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將安全生產管理監理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以及針對各種問題的解決措施納入到監理規范中,保證監理細節的正常實施。項目監理機構也應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理,關注施工單位機械設備安全許可證以及設備能否正常運行,提升工程施工安全性,將安全問題扼殺在萌芽中[1]。
2.明確責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責任制,是行之有效的一種方式??梢韵略O總監理職位、專業監理職位、監理員,將任務落實到這三級監理人員身上,權責分明,提升監理質量??偙O理的主要工作內容是對工作進行指導,明確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及所有工作人員分內職責,對監理實施細節進行審批,保證管理體系的可行性。總監理人員需要時刻對施工企業擬定的安全生產制度以及制度相關措施監督,保證制度可以落實到實處,和基層監理人員一同到施工現場去視察,掌握一線情況,提升管理效率。專業監理人員的主要工作內容的編制安全監理工作細節內容,對施工單位提交上來的安全生產材料進行詳細的審核,全面協調施工安全問題,將安全體系落到實處,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正常開展。如果在工作過程中,工程出現任何的安全事故,需要在第一時間將安全事故類型及事故產生的原因與結果上報給總監。監理員要做的工作就是認真履行上級監理人員的監理內容,明確監理范圍以及監理工作程序,保證監理措施可以落到實處[2]。
3.編制監理規劃及實踐
在進行監理規劃的過程中,需要將安全監理的內容融入到其中,明確安全監理工作范圍及工作流程,保證監理人員結構的合理性。對于大中型項目或者是施工危險性比較大的工程項目,需要編制專項的監理措施,明確施工細節以及安全監理方式,經常對施工單位自己擬定的安全施工技術進行檢查,提升安全施工監理質量。監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需要經常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首先要檢查總承包以及下屬各個分包商的施工資質是否能夠滿足工程最低要求標準,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檢查,如果施工團隊的綜合施工能力比較差,還需要對安全生產管理員與特種工作施工人員的崗位資格證書進行檢查,全面杜絕安全隱患。其次要對安全職能部門和其余的工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檢查,項目必須要制定傷亡事故控制書,將文明工地作為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內容,通過責任書的形式將這些要求落實到實際工作中,進行定期考核。施工單位需要設定轉而又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安全員設置情況進行定期考察,結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中的規定,完善安全員制度,使其更好地為安全生產管理服務[3]。
4.檢查應急救援組織構建
雖然對安全管理進行監理的目的就是減少施工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幾率,但是在實際工程建設過程中,依舊會出現各種安全事故,這時就需要通過應急救援組織來講安全事故的負面效應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針對施工方的施工特點來明確重大危險源,將危險源羅列出來,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來判定是否需要構建防高處墜落、防火災措施,最終將所有可能產生安全事故的環節匯總,上報到監理處,由監理工作人員對其進行審批,審批通過以后再進行施工[4]。監理工作人員必須要對工程施工項目救援組織構建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其應急人員個人綜合素質以及是否定期開展救援演習以及相關器材、藥物是否落實,保證相關零件配備滿足工程施工應急需求。應急救援工作和安全教育是密不可分的,監理工作人員必須要對工程施工方安全教育制度建設及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的內容不要局限于安全制度,也要囊括剛到現場施工人員三級教育情況及教育結果考核情況。對工程施工所用的設備、施工材料進行檢查,保證設備始終處于安全運行狀態以及材料合格。從施工現場臨時選取一部分工作人員進行抽查,抽查的內容為施工方上交到監理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內容,通過抽查的方式檢查培訓共組是否正常開展,以此來提升工程建設施工安全性[5]。
5.檢查施工技術交底情況
監理人員必須要對施工單位是否制定了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進行檢查,因為技術交底在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工程施工負責人在對生產任務進行分派時,需要先對相關的管理工作人員與基層作業人員進行書面交底,并由專業的管理工作人員對交底文件進行簽字確認, 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可以和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在對安全技術交底情況進行檢查時,需要結合工程實際開展情況以及工程施工工序、特點等方面的因素來明確工程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而擬定科學化的施工方案和規范,保證操作流程與施工技術交底落實到實處。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內容需要包含員工工作場所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操作流程、注意事項等,技術交底工作不僅要有針對性,同時也要簡潔明了[6-7]。
結束語:
監理單位應在安全管理方面建立長效機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施工安全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參加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特別要將《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有關施工安全的篇章、JGJ 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學深學透,并且理論結合實踐。要對不同施工階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進行事先分析預控,掌握其發生規律,及早提醒施工單位注意防范,真正履行監理在安全管理上的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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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通信工程;環境; 安全管理?;目標
當前,通信領域正處于日新月異的發展時期,通信工程建設全面開花,在一些從事通信建設的企業中,只重效益不顧安全的現象比較嚴重,在安全生產上投入遠遠不夠,經常發生電路阻斷、人員傷亡的事故,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了許多不應有的損失,也給企業和個人造成帶來傷害。鐵的事實告誡和警示我們,要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就需要工程建設各方都參與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所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下面,就如何搞好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談一點粗淺的看法。?
1 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概述
所謂的通信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對通信工程建設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安全進行的管理,包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活動中的安全問題所進行的行業管理和從事建設活動的主體對自己建設活動的安全生產所進行的企業管理。從事通信工程建設活動的主體所進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通信工程建設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通信工程設計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通信工程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通信工程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管理等。?
2 加強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意義?
2.1 有利于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保證機制的形成 通過實施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能夠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即形成了施工企業負責實施安全管理、監理單位對安全監督和政府對安全監管,從而保證通信建設市場領域的安全生產。?
2.2 有利于提高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國家通過對工程安全生產實施三重監控,即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施工單位自身的安全控制、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一方面,有效地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政府通過改進市場監管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通過監理單位的介入,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時時的監督管理,改變以往政府被動的安全檢查方式,從而提高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
2.3 有利于防止或減少發生通信工程建設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基本原則是事故預防和事故控制,通過有效的安全管理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隱患,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目前,通信工程的安全管理缺少不了監理單位的參與,監理工程師是既懂工程技術、經濟、法律,又懂安全管理的專業人士,有能力及時發現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并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消除,從而有利于防止或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也就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了國家公共利益。?
2.4 有利于實現通信工程建設投資效益最大化 通過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了通信工程質量,也保證了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順利開展,有利于投資的正?;厥?,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3 加強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依據?
3.1 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包括《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
3.2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包括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等。?
3.3 委托監理合同和有關建設工程合同 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兩類合同進行安全監理,包括監理單位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業主與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有關工程建設合同。?
4 加強通信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則?
4.1 設計單位要在預算中列支安全生產費,建設單位要保證工程安全生產費及時劃撥給施工單位。?
4.2 施工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4.3 監理單位要認真編寫《安全監理細則》。?
4.4 工程管理各方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綜合檢查,安全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4.5 通信建設工程要堅持“三同時”原則,即通信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6 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事故應急預案。?
5 通信工程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內容?
5.1 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施工單位負責人要作為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常抓不懈,形成責任制,層層落實,并且每年都應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保證金。生產部門經理作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對本部門全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控,每個工程項目都要設立專職安全員,對工程安全重要部位要隨時進行抽查,發現隱患立即消除。?
5.2 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針對不同類型的通信建設工程項目,分別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辨識潛在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目標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隱患。制定安全生產獎懲措施,做到有獎有罰。?
施工項目負責人要認真組織編寫《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查找事故隱患,確定安全生產具體目標,指派專職安全員,要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并隨時進行檢查,尤其是安全關鍵部位的防護措施。?
5.3 重視培訓,提高企業員工技術水平 對員工進行定期教育考核,將通信工程建設安全技術知識列為員工培訓、考核內容之一,保證所用員工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因此,培訓工作不能走過場,一定要強化細節,堅持不懈。尤其是新員工的崗前培訓,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培訓放在第一位。?
5.4 保證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有效實施 施工單位對現場安全設施重視不夠,通信工程建設安全資金投入不足是導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而安全設施、安全資金的有效投入是安全控制的基礎。無論建設單位在施工合同中有無單獨列支安全生產費,施工單位都不能在施工中減少或不投入安全生產措施費,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到位,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齊全,而且必須要投入使用。?
5.5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突出防范,重點落實 通信施工企業各級安全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做好本職工作。現場安全員要經常性檢查工程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部門的安全負責人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強調當天工作中的安全重點部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工作,尤其是重點部位,要進行安全專項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見;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要隨機對各個施工項目進行抽查,必要時對有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現場要專項檢查,并跟蹤監控,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運用WSR方法論,從物理(W)-事理(S)-人理(R)三個層面分析了目前國內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統的構成,按照WSR工作過程,構建以人理為核心的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模型,并分析構建了基于WSR方法論下的安全管理運作模式,這將有助于提高建設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
【關鍵詞】
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WSR方法論;運作模式
據相關數據統計顯示,在造成事故的原因中,85%都涉及到與安全管理相關的各種因素[1]。近年來,我國建筑行業日益重視建設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問題,形成了一套由中央到地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從管理層到基層的相關施工安全體系,使每一個合法建設工程項目都按相應的安全管理模式運行。但是,在如此重視程度和相應模式的實施下,每年仍有眾多的安全事故發生。因此,在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問題上我們有必要繼續進行有效的研究和方法的完善。本文運用系統工程領域的WSR方法論,從物理、事理、人理三個層面對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幾大要素進行劃分,試圖從一個新的視角對建設工程中的安全管理進行相關研究,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模型,并形成了科學的運作模式,保證了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WSR方法論在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適應性分析
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論簡稱WSR,是一種解決巨型系統的方法論,是顧基發和華裔學者朱志昌博士提出的[2]。其中,“物理”主要解決的是“物是什么“的問題;“事理”主要解決的是“怎樣做”的問題;“人理”主要解決的是“最好怎樣做”的問題[3]。簡而言之,WSR是一種集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于一體的方法,是一種更具條理性、層次性和實用性的方法。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由各種客觀物質的組成部分構成了系統的“物理”層,支撐著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實施。而“事理”則是在“物理”的基礎上,結合系統的管理目標,尋求科學、高效的方法來保障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而系統中的“人理”則強調不僅通過管理層直接組織協調各層人員的安全控制的實施,且通過結合“物理”層中各方面安全管理基礎和意識的學習以及綜合“事理”層中的方法來對最終目標的實施進行管理決策。因此在基于WSR方法論的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統適應性分析下,形成了以“物理”分析為基礎,借以合理的“事理”分析為方法,圍繞以“人理”為核心的運行模式,進而達到最終需要完成的安全管理實施目標。三者之間的聯系。
2基于WSR的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模型構建
2.1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因素分析
(1)安全管理中W因素分析。系統“物理”層在實際工程中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建設過程中的人員安全,二是工程交付物的安全,三是工程項目財產安全[5]。建設過程中的人員安全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建筑施工過程中對人身的安全管控;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對交付物的使用者的人身的安全管控。建設項目的最終目的即為生產可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因此保證工程交付物的安全也顯得尤為重要。它主要是指在其項目過程中需滿足“四控兩管一協調”的目標。建設工程項目中財產安全主要包括兩方面,即集體財產安全和個人財產安全。在整個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做好防范措施,防止機械設備的丟失及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失,以及材料的消耗和浪費,保證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成本最小化。
(2)安全管理中S因素分析。本系統而言,“事理”層在實際工程中主要由工程建設中相關安全生產法規和規范、建筑安全生產行業管理模式、安全教育及相關培訓、安全監管機制、建筑安全生產基礎、安全管理的相關科研項目所構成,通過這些客觀、物質的方法和途徑,力求以最有效、最小成本的投入來達到最優的安全管理效果。在工程建設中應遵守的相關安全生產法規和規范,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生命無價,安全第一”的指導性原則[6]。通過現有的建筑安全生產行業管理模式對工程建設過程進行系統的安全管理,其中我國目前的建筑安全管理模式為“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在現有建設行業的安全管理模式之下,為保障安全管理的實施,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并通過相應的技術培訓來規范施工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不斷完善安全生產制度的同時加強監督與管理力度,從而約束相關工作人員不安全行為以達到安全管理目的。對于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第三方監理方而言,也是構成S因素的一大要點。通過監理方的專業性的監理,直接有效地避免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發生的同時,也保證了建筑質量的目標的達成。同時,在建設工程中開展必要的相關科研項目,對現有的安全管理機制和運作模式進行總結和提升。
(3)安全管理中R因素分析。在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中,人理子系統包括領導層、管理層和執行層[7]。領導層的人理因素即工程負責人以及項目安全責任人等,負責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規劃部署,管理層則是領導層往下分級設置的各專職部門人員,主要有安全員、技術員和施工員,需要具有專業的知識技能并落實安全管理的實施,能有效監督和指揮現場施工人員。執行層則為建設工程現場施工人員,如各類勞務班組。建設工程的領導在管理工程項目施工的同時,必須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工程項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即為項目經理,需對項目進行中的所有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企業管理層在建設工程運行開始之后以及到項目開工、施工、竣工及驗收交付整個工程項目的全生命周期中都起到關鍵作用,建設工程中管理層的安全意識、安全重視度將直接影響建設項目的運行及其項目進度的管理效果,繼而對工程項目的整體安全管理造成影響。而對于建設工程中的執行層,即各類勞務班組,作為施工人員,個人安全意識以及安全施工水平直接作用于工程項目。因而,R因素作為核心位置,以上所分析的人理子系統中的三大層級主導和管控著整個工程項目的運行以及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實施。
2.2構建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WSR模型
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涉及要素眾多,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通過上文中基于WSR方法論對事理、物理、人理的因素界定分析,從W、S、R三個層面來構造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的WSR模型,見表1,這將有助于系統、全面地從宏觀上了解安全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具體階段的實施。
3基于WSR的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運作模式
3.1基于WSR方法論對安全管理過程的分析
按照WSR方法論的工作過程,結合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統的特點,其安全管理可分為以下6個階段來進行[8]:
(1)理解領導意圖:本階段主要包括各項法律法規的收集,對行業安全管理水平進行調查和了解,而后與領導層、管理層進行溝通,在安全管理的問題上達成共識。這一步主要強調的是與領導的溝通,為下階段打基礎。
(2)調查分析:重點是調查項目現有資源和約束條件。由管理人員通過查閱相關文件、現場巡視及與現場工作人員談話等來了解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并了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從而達到對整個建設項目的安全全局認識目的。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弄清楚項目組織結構框架。
(3)形成目標:通過對上階段的總結,本階段即可確立具體的安全管理目標。這一目標必須與整個項目的最終目標相一致并且為其服務。其關鍵在于確定項目所能接受的風險水平,同時必須符合相關安全生產條例并為社會和行業所接受,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標是為了把各項指標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和水平之內。(4)制定方案:確立目標之后,安全管理人員應針對調查分析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與領導層共同商議解決方案。而解決方案主要是由一系列的技術和管理措施組成,當然,一切方案都需要根據應用場合并恒定成本差異,據安全隱患的危險程度并結合項目的預算經費來確定。
(5)協調關系:一是技術上的協調,如在解決安全問題的過程中,若出現技術與成本上的沖突,則需要改變技術措施來滿足成本要求。二是更為重要的一方面即人際關系上的協調,包括與領導層的協調,與同級的協調還包括與下級直至現場人員的協調。
(6)實施與完善:安全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必將會遇到很多問題,而這些問題僅靠之前的單一部門協調很難完全解決。定期召開管理階層的階段會議來共同商議新的解決方案,進而對整個建設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方案的運行進行不斷完善,以達最優目標。
3.2基于WSR方法論的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運作模式
綜合以上“六步”分析,得出了基于WSR方法論的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運作模式,見表2。
4結論
我國現有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由于項目過程中的復雜性使得建筑行業成為事故多發行業之一。建設工程中的相關負責人大多缺乏實質上的安全意識,對安全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不足,多依靠于行業相關管理部門通過監督執法來督促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進行。此外安全生產也由于資金投入不足等問題,直接導致安全管理基礎不足,進而建設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落實困難重重。本文通過對WSR方法論在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的適應性分析,建立了相關模型和運作模式該模式,力圖有效應對和確保項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的實施,達到目標最優化,保證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希望本文所分析研究的內容能對現今建設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實施有所幫助。
作者: 陳凌姍 劉洋 單位: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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