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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市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精神,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市場交易行為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反腐倡廉建設,結合*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請各級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市委二屆九次全會精神,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項目為重點,著力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規范的工程建設市場體系,促進工程建設項目高效、安全、廉潔運行,保證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促進科學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二)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擴內需、調結構、促改革、重民生、建和諧、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等任務,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中央擴大內需項目為重點,用2年左右的時間,對20*年1月1日以來規模以上的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查找和糾正在項目決策、城鄉規劃審批、土地審批和出讓、工程招標投標、物資采購和資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管理等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系統治理,標本兼治、懲防并舉,條塊結合、上下聯動,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統籌兼顧、綜合協調,堅持集中治理與加強日常監管相結合,嚴肅查處一批違紀違法案件,完善一批規章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市場體系,規范市場行為和行政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階段性目標
(一)主要任務
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促進招標投標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落實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規范市場交易行為;進一步推進決策和規劃管理工作公開透明,確保規劃和項目審批依法實施;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行政行為、市場行為更加規范;進一步深化有關體制機制制度改革,建立規范的工程建設市場體系;進一步落實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責任制,確保工程建設安全。
(二)階段性目標
工程建設市場交易活動依法透明運行,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和互聯互通的誠信體系基本建立,工程建設制度建立健全,相關改革不斷深化,工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領導干部違法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的行為受到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得到進一步遏制。
三、任務分解和責任單位
專項治理的任務分解為8個方面44項,具體目標要求、任務分解和牽頭、協辦單位如下:
(一)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未批先建、違規審批以及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突出問題,促進項目決策和審批公開透明、依法實施。
任務分解:
1、嚴格執行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管理程序,規范項目決策,科學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工程造價和標準,認真落實施工許可證制度。
2、強化對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監管。加強節能評估審查,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3、健全和完善重大投資項目決策管理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區重大投資項目推進聯席會議制度、區級領導掛鉤聯系制度和督促檢查及定期通報制度。
4、向社會公示各類建設項目信息,明確審批流程,及時公布審批結果。
5、對政府投資項目特別是中央擴大內需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聯審。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協辦單位:區建設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市建設管委會、區環保局、區政府信息產業辦、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國土資源局、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經貿局、區教育局。
(二)規范招標投標活動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和未經批準邀請招標、非法指定招標、設置障礙排斥投標人等突出問題,建立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確保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
任務分解:
1、嚴格執行國家招標投標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印發的《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意見》,以政府投資項目為重點,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核準管理,嚴格核準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確保依法應該公開招標的項目實行公開招標,確保在依法招標的前提下,簡化招標程序,提高招標效率。
2、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統一全區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作。
3、大力推行使用《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等行業標準文件,嚴格執行省制定的評標辦法。
4、強化對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管,規范操作程序。
5、整合利用好各類有形建筑和建設市場資源。實行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統一進場、集中交易、行業監管、行政監察。
7、建立健全招標投標聯席會議機制、行政監督機制和舉報投訴處理機制,加大對串通投標行為的打擊力度。
8、建立區級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平臺,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
9、堅決糾正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行為,不得制定限制性條件阻礙或者排斥其他地區、其他系統投標人進入本地區、本系統市場;取消非法的投標許可、資質驗證、注冊登記等手續。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協辦單位:區建設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市建設管委會、區政府信息產業辦、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國土資產管理局、區監察局、區工商局、區政府法制辦。
(三)規范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審批和出讓行為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規征地拆遷,以及違法違規審批和出讓探礦權、采礦權等問題,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土地、礦業權要素市場和綜合監管平臺。
任務分解:
1、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監管,積極推進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
2、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嚴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學合理設置礦業權。
3、以“規劃控制、計劃投放、市場配置、合同管理”為總體要求,強化礦業權審批,進一步規范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有償出讓方式和退出機制。
4、嚴格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審批。加強對征地審批和批后實施的監管,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加強對土地、礦業權評估中介機構的監管,維護土地、礦業權市場秩序。
5、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土地、礦業權要素市場,完善土地審批、供應、使用和礦業權的綜合監管平臺。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區分局。
協辦單位:區建設局、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政府法制辦、區水利局、區安監局。
(四)規范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擅自改變城鄉規劃、改變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調整容積率等突出問題,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任務分解:
1、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修改、征求公眾意見、審批公開和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城鄉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度。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開展對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制定的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相關內容進行清理。
3、繼續深入開展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4、加大城鄉規劃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力度,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牽頭單位:區建設局。
協辦單位:區國土資源局、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
(五)加強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的管理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監管薄弱、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不認真履行施工監理責任、建設質量低劣和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突出問題,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任務分解:
1、加強工程建設質量的過程監管。完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強化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落實工程質量各方主體責任制。
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職責明確、規范運作的勞務管理模式。積極推進項目標準化、精細化、規范化管理。
2、加強對工程監理機構的管理。制定完善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行為規范,促使工程監理機構切實發揮獨立專業監督作用。
3、嚴格合同訂立和履行,禁止轉包和違法分包。
牽頭單位:區建設局。
協辦單位:區發改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區政府法制辦。
4、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嚴格重點建設項目稽察程序。
5、加強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積極推進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工作。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協辦單位:區政府法制辦、區建設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國有資產管理局。
6、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細化安全措施,防范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查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深挖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牽頭單位:區安監局。
協辦單位:區建設局、區監察局、區*局、區人民檢察院、區工會、區勞動保障局。
(六)加強政府采購和資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采購監管、建設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薄弱和政府性資金管理使用混亂以及工程嚴重超概算、概算虛高等突出問題,規范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物資設備采購活動,促進政府投資工程建設資金規范、高效、安全、廉潔使用。
任務分解:
1、加強對工程建設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的監管。
2、加強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監管,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嚴格概、預算管理,控制建設成本,確保政府投資等項目建設資金的安全。
3、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工程設計變更和概算調整管理制度。
4、建立和完善財政審計投資評審、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評審制度。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協辦單位:區發改局、區審計局、人民銀行*支行、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
5、嚴格執行省政府(20*)145號文件精神,對政府投資
項目和超概算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和竣工審計。
牽頭單位:區審計局。
協辦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人民銀行*支行、區交
通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
(七)推進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工程建設信息公開不規范不透明、“暗箱操作”,以及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健全、工程建設領域信用缺失等突出問題,積極推進工程項目建設公開透明,逐步建立互聯互通的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
任務分解:
1、全面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項目主管部門公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和監管信息;建設單位提供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信息、招標過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行、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結果等情況;其他有關部門公布土地審批、礦業權出讓、環境影響評價、政府采購、資金安排、案件查處等信息。拓寬信息公開渠道,以政府門戶網站為主要平臺,及時公布工程建設項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設項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2、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信譽評價、項目考核、合同履行、黑名單等市場信用記錄制度。建立我區工程建設領域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辦法實施細則。整合有關部門和行業信用信息資源,建立綜合性企業信用數據庫。
3、充分運用電子政務平臺,逐步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網上交易和電子監察。
4、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強化對工程建設領域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5、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和守信激勵機制,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
牽頭單位:區政府信息產業辦。
協辦單位:區工商局、區建設局、人民銀行*支行、區人民檢察院、區委宣傳部、區財政局、區國土資源局、區環保局、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發改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
(八)加大查辦案件力度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干預招標投標、城鄉規劃審批、土地和礦業權審批出讓以謀取私利等腐敗問題,加大查辦工程建設領域商業賄賂案件力度,堅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
任務分解:
1、拓寬案源渠道。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在區紀委監察局設立專項治理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即:*,郵箱:*,受理群眾舉報和投訴;注重在項目督查、財政監督、項目審計、執法監察和媒體報道中發現案件線索,深挖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
2、對發現的重大典型案件按分級負責、歸口督辦、集中管理的原則,快查快處快結,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既要堅決懲處受賄行為,又要嚴厲懲處行賄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健全協調機制。監察、檢察、*、工商、審計等執法執紀機關要完善情況通報、案件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機制,形成查辦案件的合力。
4、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開展警示教育;查找體制機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
牽頭單位:區紀委、區監察局。
協辦單位:區人民檢察院、區人民法院、區*局、區工商局、區審計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發改局、區委宣傳部。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9月至11月)
1、成立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成立*區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區直有關部門各確定一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為成員,一位干部擔任聯絡員。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結合各自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人員及聯絡員名單、聯系電話于2009年11月15日前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成立*區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區直有關部門各確定一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為成員,一位干部擔任聯絡員。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結合各自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人員及聯絡員名單、聯系電話于2009年11月15日前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區發改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市建設管委會、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安監局、財政局、信息產業辦、按照本方案的任務分解,分別會同有關責任部門牽頭研究提出具體的工作意見,各牽頭部門、城市建設管委會、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有高度的政治覺悟感,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職責,提出完成時限和相關要求。各牽頭單位及城市建設管委會、工業園區管委會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牽頭單位和“兩個管委會”的工作方案必須于2009年11月底前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召開動員大會。2009年11月11日召開區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議,對全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問題階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
1、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按照一個項目一套檔案的方法,一一建立起規范的臺帳檔案,并將“*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登記表”及項目檔案卷內目錄,分項目復印一套于12月30日前交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自查自糾的重點:一查項目決策、審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規。是否依法辦理立項、規劃許可、用地許可、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規定的手續。二查招標投標活動是否依法辦事。按規定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是否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是否通過有權審批部門批準;是否以肢解工程、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招標;是否存在投標人以掛靠、借資質、相互串通等手段進行圍標,招標機構、評標專家違規操作等問題。三查項目實施是否按章辦事。是否按照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進行實施管理;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工程;對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履職情況是否監管到位;是否建立和落實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有無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增加建設內容等超概算問題;是否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進行竣工驗收和決算。四查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審批和出讓是否規范。經營性用地、工業用地、探礦權、采礦權是否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是否存在違法審批、非法供地、低價出讓、未批先用等問題;征地拆遷補償是否及時足額到位。五查規劃變更、容積率調整是否依法公開,對違規建設、擅自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的行為是否依法處理。六查行政主管部門是否監管到位。部門聯系溝通機制是否建立,協調配合是否有力,行政執法是否到位,辦事效率是否提高。
2、全面清理規章制度(2009年11月至12月)。區發改局、建設局、信息產業辦、交通局、水利局、監察局、政府法制辦全面清理工程建設領域的規章制度,分類作出處理,不適應的予以廢止,不夠完善的及時修訂。
3、重點督查。在自查期間,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選擇重點單位、重點項目、重點環節組織督查。
4、各牽頭單位及各相關部門每月25日前上報一次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交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部門新增項目要填寫“*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登記表”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整改規范階段(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
1、整改糾正問題(2010年3月至5月)。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限時進行整改。應當由本級政府整改糾正的問題統一由本級政府負責整改糾正;應當由省級主管部門整改糾正的問題及時交由省級主管部門負責整改糾正;應當由縣區政府部門整改糾正的問題及時交由縣區政府部門負責整改糾正;應當由項目建設單位整改糾正的問題及時交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整改糾正。確保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優質、高效、安全、廉潔。
2、落實監管責任(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各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落實對工程建設項目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各部門有效聯動、密切配合的監督機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查處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的違法行為。將因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作為行政問責的重要內容。
3、健全完善規章制度(2010年至2011年6月)。在全面清理工程建設領域法規制度的基礎上,按照制度建設的職責分工,加快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制度建設的進度,堅持實體性制度與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間的配套銜接,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減少滋生腐敗的機會。
(四)鞏固成果、總結評估階段(2011年7月—8月)
認真總結,鞏固成果。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注重成果轉化和運用,及時把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法規制度,進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規章制度和加強日常監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全面檢查,組織驗收。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組,對各單位的專項治理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對搞形式、走過場,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將責令“補課”;沒有完成任務的,責令限時完成,確保專項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專項治理總結報告,于2011年6月底前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7月,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向市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五、有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各級黨委、政府(行政)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二是落實工作責任。要按照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協同參與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落實任務分工。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有關職能部門特別是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紀檢監察機關要搞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推動專項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區級各有關部門要建好專項治理工作領導機構,財政部門要給予一定的專項資金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三是建立工作制度。要建立請示報告、階段總結和信息專報等專項治理工作制度,各級、各部門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報告。
(二)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一是統籌兼顧。要把排查問題、整改落實、加強監管、完善制度有機銜接起來,突出重點、協調推進;二是抓好結合。要把專項治理工作與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與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與各部門加強日常監管結合起來,努力取得既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又促進工作長遠發展的綜合效果;三是形成合力。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辦事效率。
(三)強化督促檢查,把握政策界限。一是加強工作督導。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成員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掌握工作進度,督促工作落實。各相關單位要組織力量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難點問題。二是嚴格政策界限。要注意把握專項治理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把握政策界限,既要嚴格執行紀律,又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專項治理工作以規范工程項目建設和自查整改為主,各級各部門特別是項目建設單位要主動查找問題,深入分析原因,積極加以整改規范。三是強化責任追究。對治理工作遲緩的部門,要重點督查,促其整改;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弄虛作假的要實施嚴格的責任追究。
(四)強化制度建設,創新體制機制。要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大力推進統一規范的工程建設市場、土地等要素市場建設。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真正把經濟管理職能轉變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要進一步解決工程建設方面的部門職責交叉、重權輕責、權責脫節和關系不順等問題。要強化制度建設,有效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公共權力的運行,真正形成用制度規范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機制。
(五)強化輿論宣傳,及時推廣經驗。要充分運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對各部門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創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及時總結并予以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