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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因地制宜確定。
地方專項計劃是本省結合本地實際,安排一定數量的本地所屬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額,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按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簽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計劃為我省地方專項計劃批(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文史類、理工農醫類院校(專業)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錄取政策及辦法不變。
二、截止至7月26日19:30時,取得地方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
三、考生只能填報本次所公布的院校和專業,填報其它院校和專業無效。本次征集志愿文史類設1個院校志愿,理工農醫類設4個院校平行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檔期間,考生原所報地方專項計劃批志愿和本批次第一輪征集志愿均無效。
四、考生應在7月27日8時—12時直接登錄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填報志愿平臺,或登錄吉林省教育信息網網上志愿填報入口,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報工作,逾期系統將關閉。如遺忘密碼,須考生本人持《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進行密碼重置。
五、考生要密切關注其它批次征集志愿的具體時間,以及公布的重要招生信息。
特別提醒:隨著錄取結果的陸續公布,各高校將寄發錄取通知書,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借機開始詐騙活動。提醒考生和家長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頭腦,不要把考生成績、志愿等信息透露給他人,不要相信所謂的通過內部指標、計劃外、新生未報到等借口進行補錄的謊言;要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或高校的*渠道,查詢了解招生有關政策,要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考生錄取信息查詢平臺查詢有關錄取信息,謹防混淆辦學類型的其他入學通知書或虛假入學通知書的蒙騙。教育部規定,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參與普通高校招生均屬違法行為,未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錄取的學生,不能通過入學電子注冊取得學籍。省教育考試院將嚴格落實教育部“十嚴禁”、“六不準”要求,認真執行省紀委、監察廳“六個嚴禁”、“五個一律”規定,嚴肅處理各種招生違法行為。
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縣人民政府決定召開此次全縣安全生產暨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行動工作會議, 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回顧總結全縣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全縣“安全生產月”活動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下午,103地質隊專家還將對各鄉鎮及監測員進行業務培訓,請與會人員認真領會會議精神,回去后抓好貫徹落實。下面,就如何做好全縣安全生產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我講三點意見。
一、對全縣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評價 安全生產是高壓線,是人民群眾的生命線,礦山安全工作又是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我們進一步抓緊、抓實、抓細。目前,全縣共有煤礦企業16家,非煤礦山企業181家(露天礦山87家,地下礦山31家)。4~5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共排查地下礦山36家,露天采石廠101家,排查安全隱患106條,下達整改指令26份、行政處罰告知書22份。概括起來有三個方面成績:一是協同配合不斷增強。通過此次礦山安全專項整治,縣安監、國土、公安、供電、工商等部門已逐步形成協調配合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在辦理相關證照中相互配合,通過繳納工傷保險、風險抵押金等環節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對48家部分證照過期的礦山企業,通過縣安委辦函告公安、供電部門進行停止炸材供應、停止供電措施,有效防止了非法建設行為,為礦山安全整治有序推進奠定了堅實基礎。二是隱患排查不斷深入。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全縣所有礦山進行了全面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共排查出和平鎮、塘壩鄉的2家露天采石廠、1家地下礦山無證作業并立即予以關停。三是依法整治不斷夯實。在整治行動中,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拒不執行監管指令的泉壩鄉馬路坪重晶石礦進行了嚴厲處罰。通過整治,已有48家企業足額繳存了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通過強化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對17家小、散、亂的露天采石場整合為7家,有效解決了礦山企業長期存在的重生產、輕安全,重眼前、輕長遠,重效益、輕投入現象,督促企業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專項整治行動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礦山企業普遍存在規模較小、安全條件不高、開采水平較低、礦工安全意識差、現場管理不夠規范、安全投入不足、動態監管不到位等。二是部分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仍然存在。三是受經濟利益驅使,非法開采現象仍然存在,開采秩序混亂,事故隱患不同程度存在。3月15日,淇灘就發生礦工觸電死亡事故。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繼續抓好礦山安全整治,花小錢治大患,通過提高管理和開采技術,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創新方式,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 各鄉鎮、各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圍繞“安全發展、預防為主”活動主題,精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安全生產宣教活動,大力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在全社會努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安全穩定社會高度,把開展好此次宣傳教育活動擺在更重要的位置上,切實把“安全生產月”活動抓緊、抓好、抓實??h安委辦要切實加強領導和溝通銜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響應、通力合作、周密組織、認真落實,確?;顒禹樌_展,取得實效。
(二)主題明確,突出重點。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要緊緊圍繞“安全生產月”的各項目標要求,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各種安全知識,深化全社會對“安全發展”科學內涵的認識,讓全社會共同來關注安全生產、關注職工的生命和健康。尤其要開展好6月14日的“安全生產咨詢日”活動,相關的實施方案已下發,縣安委會辦公室要搞好協調,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領導要親自參與,提早謀劃,精心組織實施,確?;顒尤〉脤嵭?。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安全生產與社會每一成員、家庭息息相關,關系社會穩定。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月”活動要求,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在機關、社區、 學校、商場、車站、交通道口、渡口、碼頭、娛樂場所等人員集中的地方張貼安全宣傳條幅、宣傳掛圖、安全標語,懸掛安全宣傳氣標,利用各種宣傳載體,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斷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真正實現全民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轉變。
(四)開展演練,提高技能。活動期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開展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應急演練(各鄉鎮可與地災應急演練一并開展),使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充分參與,達到熟悉應急預案、掌握應急技能,檢驗預案、完善機制、鍛煉隊伍、教育公眾的目的,全面推動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
三、認清形勢,扎實開展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行動 3月31日,和平鎮黃板村白楊灣發生一起山體滑坡災害,共損毀房屋7幢22間,涉及農戶63戶222人,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300多萬元。目前進入夏季,降雨密集,加之工程性開挖較多,極易發生地質災害。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____〕20號),按責任分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監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____土家族自治縣地質災害防治部門工作責任制度》要求,認真擔負起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切實深入抓好宣傳培訓、演練、巡查排查、預報預警等防災制度和措施落實。要立足于抗大災、搶大險,不斷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應急預案,力求周密,重在可行。特別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再一次將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到機關、學校、社區、工廠、礦區、項目建設現場,宣傳到村、到組、到戶,切實提高全民的防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
(二)加強隱患排查,健全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構建全方位覆蓋的預警預報及監管監測網絡體系,健全群測群防群治、全社會參與的長效防災機制。要組織力量抓好危路、危橋、危庫、危塘、危房、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隱患巡查排查,建立到點到戶的地質災害隱患資料檔案,鞏固群測群防基礎。縣國土部門要牽頭完善縣級群測群防網絡建設,并指導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業務工作;縣氣象部門要掌握雨情、水情信息,認真分析強降雨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h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快危橋危路的排險,避免道路施工引發塌方、泥石流等災害,確保通行安全;縣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煤礦企業的安全監管,徹底排查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縣水務部門要對全縣所有水庫、山塘進行地災排查,針對不同情況,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有效措施,消除災害隱患,確保水庫運行安全;縣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整改,落實監測防御措施和責任,加大學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嚴密防范,杜絕因地質災害導致學生傷亡事件;縣住建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在建工程項目的排查整改,確保建設項目質量安全和施工安全。其他各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做好各種應急物資準備,確保臨災時指揮便捷、運轉有序。各鄉鎮要健全鄉鎮、村社兩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并將兩級群測群防網絡人員名單、應急搶險隊伍名單及時報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條例》及省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每個危險區(段)和隱患點都要制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預報預警方式、躲災避險路線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實到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要建立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專家隊伍,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應急搶險救災技能演練,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實戰能力,確保出險時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及時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高效有序地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加大經費投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合理安排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用于地質災害防治的調(勘)查、宣傳、群測群防網絡、預警體系建設以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搶險救災等防治工作。要配備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訊、監測設備等,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治理費用,直接危及公路、水利、市政、電力、通訊等設施和學校、旅游區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由相關部門和責任單位負責。
(五)加強配合協調,嚴防人為引發災害。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切實做好在建項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從源頭上進行防治。項目建設要嚴格工程建設的審批程序,對未按規定進行地質災害評估或未按地質災害評估結果配套設計地災治理工程的,縣發改局不得批準立項,縣住建局不得辦理 規劃許可和批準初步設計,縣國土資源局不得辦理用地和采礦許可手續,縣安監局不得批準安全生產許可證。縣住建局還要加強規劃編制及實施過程中的地質災害預防監管,嚴禁在地災易發區和受危巖、滑坡等不良地質現象直接威脅區從事與地質災害防治無關的工程建設。
關鍵詞:中央財政;地方高校;專項基金;管理使用
一、引言
為促進高等教育區域協調發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質量,中央財政設立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地方高校的重點發展和特色辦學。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地方學校重點學科建設、教學實驗平臺建設、科研平臺和專業能力實踐基地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人才培養和創新團隊建設等。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下達高校后,地方財政應按規定比例落實配套資金,專項資金與配套資金均列入地方高校財務預算計劃,實行統一管理和核算。
為了響應《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0〕21號)的通知精神,完善中央財政對地方高校發展的支持政策,探索和建立保障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新機制,江蘇省財政進一步加大了對地方高校的財政投入。同時,地方學校也積極籌措資金用于相關的配套條件建設,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形成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及省級配套資金(下稱“高校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高等學校事業發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質量。
二、專項資金來源、項目分配及實施流程
2010~2012年期間,鹽城工學院(以下簡稱我校)共申請實施12個專項基金承擔項目,實際獲得專項資金4266.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800萬元,江蘇省財政專項資金2780萬元,我校自籌資金686.9萬元,專項資金12個項目承擔。我校財務處對各項目建立獨立的項目號,以便對專項資金和配套資金實施專戶核算,專款專用。項目情況見表1所示。
為了規范資金的使用,學校特制定了以下的實施流程。
(一)動員部署
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省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各自的工作責任,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為項目實施作好各項準備。
(二)組織實施
1.各個項目工作組根據下達的經費,編制項目調整預算計劃(采購計劃)。項目調整預算計劃由項目負責人和歸口職能部門審核后及時交財務處匯總。
2.財務處將匯總的預算調整計劃提交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并將經審核同意的預算調整計劃方案于年底之前報送省財政廳、教育廳備案,同時反饋給各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計劃一經確定,一般不作調整,確有必要調整的,須經學校領導小組同意并報省財政廳審核。
3.學校國資處在項目工作組的協助下,根據經批準的設備采購清單,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及學校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招標采購。項目所在單位負責組織設備的驗收、安裝和調試工作。
(三)項目驗收和追蹤問效
各項目工作組于定期向學校領導小組書面報告項目建設情況,學校對項目的執行、運轉情況進行檢查、考評,并及時向省財政廳、教育廳作專題報告。
三、專項資金項目經費管理
根據《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的有關規定,我校制定了以下專項資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
1. 學校成立專項資金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工作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學校學科建設辦公室、教務處、科技處、人事處、財務處、國資處、監察處、審計處主要負責人及各項目的主要負責人組成,統一領導、協調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工作。在領導小組下,再按建設項目成立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個項目的規劃建設、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2. 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校長為項目總負責人,對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負總責。學校學科建設辦公室、教務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分別負責重點學科類、教學實驗平臺類、公共服務體系類各類項目執行的指導、協調、審核和匯總。各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實施主體代表,主要負責擬訂設備采購計劃、參與招標采購、組織設備的驗收、安裝和調試等。
3. 加強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在使用專項資金采購儀器設備的過程中,學校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相關管理辦法及學校有關物資采購的各項規定,切實維護學校利益和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 學校招標采購的資金支付,全部采用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實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單獨核算、??顚S?,嚴禁挪用。
四、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省財政廳對我校2010~2012年度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結果,查找和分析了我校2010~2012年期間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一)未嚴格按預算執行的問題
2010~2012年期間,我校所承擔的12個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項目,不同程度存在超預算、無預算問題,涉及金額2699.65萬元,且未能及時按規定程序報批。為完善相關手續,現按實際執行情況補充報告備案。
(二)列支與項目無關的支出問題
原計劃應在2012年實施的5個項目,提前于2011年實施并發生支出109.82萬元,分別是:生態環境材料科研創新平臺建設項目33.2萬元、工程訓練中心建設項目2.86萬元、汽車制造與檢測教學實驗中心項目43萬元、力學土建教學實驗中心項目27.9萬元、應用化學重點學科建設項目2.86萬元。上述支出,已按規定要求進行了調賬。
分析我校2010~2012年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主要為:
一是在編報項目計劃時,前期調研論證不夠充分,導致預算不精確。
二是為全面完成項目計劃,在財政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直接增加了學校自籌資金用于解決缺口。
三是考慮到設備采購,尤其是進口設備采購程序多、周期長,為及時完成項目計劃,部分項目實施時間有所提前。
五、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措施
為規范項目管理、加快項目建設步伐、確保資金使用效益,針對2010~2012年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結合項目實際,我校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進一步強化管理,制定了進一步規范使用高校發展專項資金的具體措施。
1. 加強項目預算編制管理。編制項目預算之前,應進行必要而充分的調研論證,科研、教學、物資和財務等部門應做好指導服務工作,項目預算力求達到全面、精細、準確、可行。
2. 加強項目預算執行管理。所有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既定預算執行,未經批準不得做任何調整。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科研、教學、物資、財務等部門應會同項目負責人定期召開例會,對照項目規劃和預算計劃,及時檢查執行情況、分析計算差異、提出改進措施,及時履行相關手續,形成預算執行反饋報告。
3. 加強財務監管,規范報賬流程。在項目實施階段,財務部門要按照項目單獨核算,加強監管,確保??顚S?。堅持嚴格審核把關,所有支出內容及相關票據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所購設備清單和金額必須符合上報項目規劃及預算計劃,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4. 加強項目管理。將項目建設和項目管理列為學校重點工作,將項目資金列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明確每個項目的責任單位、責任人以及項目的完成時限,建立健全從申報立項、編制規劃和預算到過程管理、結果評價等覆蓋各個工作環節的制度體系,促進項目管理更加規范、更加有效。
六、結語
第一條為規范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簡稱“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管理,確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安全運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開展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是中央或地方財政設立的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實行“國庫統管、分賬核算、直接補助、到戶到人”的原則。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四條建立獎勵扶助專項資金“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制度運行機制。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必須接受財政、人口計生、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人口計生部門負責核實獎勵扶助對象人數,編制資金需求計劃,管理獎勵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統,對相關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掌握并監督發放機構建立獎勵扶助對象個人儲蓄賬戶和資金管理情況。
財政部門負責獎勵扶助資金的預算決算、及時足額撥付資金并加強監督管理,實現封閉運行。督促發放機構將獎勵扶助金及時劃轉到個人賬戶。地方財政通過財政年報向上級財政部門反映專項資金到位、發放和結存情況。
發放機構負責制定資金發放辦法和操作規程,按照服務協議的要求和人口計生部門提供的獎勵扶助對象名單建立個人儲蓄賬戶,將獎勵扶助資金及時足額劃轉到個人賬戶,并將資金發放情況反饋財政和人口計生部門。
社會監督由監察或審計部門牽頭,推行社會公示制度,鼓勵廣大群眾參與對制度運行的全過程監督。
第二章獎勵扶助范圍和標準
第六條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三)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四)年滿60周歲。
獎勵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發放。
試點地區省級人口計生委依據上述基本條件和國家人口計生委的有關政策解釋,結合本地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獎勵扶助對象確認的具體政策。
第七條獎勵扶助標準: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獎勵扶助對象,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以獎勵扶助制度在當地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發放。
第三章獎勵扶助專項資金來源、撥付和發放
第八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納入年度預算予以安排。地方負擔的資金,以省級財政為主。
第九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按基本標準,西部試點地區中央財政負擔80%,地方財政負擔20%;中部試點地區中央和地方財政分別負擔50%;鼓勵東部地區自行試點。
第十條各?。▍^、市)財政和人口計生部門自行確定有資質的金融機構作為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的統一發放機構。
發放機構要為獎勵扶助對象開設個人儲蓄賬戶,并對獎勵扶助金的發放實行信息化管理。
第十一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由省級財政總預算會計設立專賬,分別核算中央財政撥付和地方財政安排的獎勵扶助專項資金。
第十二條中央財政負擔的獎勵扶助專項資金每年6月30日前下達到試點省份;地方財政負擔的獎勵扶助專項資金,每年7月31日前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第十三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到位后,人口計生部門應及時將獎勵扶助對象個案信息提供給發放機構;發放機構應在8月31日前將專項資金一次性劃撥到獎勵扶助對象個人儲蓄賬戶,并將建立個人賬戶和專項資金撥付情況,及時反饋給地方財政和人口計生部門。
第十四條省級人口計生部門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反饋上年度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發放情況,9月30日前報送下年度獎勵扶助對象個案信息和資金需求計劃。上述情況和資金需求計劃同時報國家人口計生委。
國家人口計生委10月31日前向財政部報送下年度個案信息和資金需求計劃。
第十五條省級發放機構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發放情況等相關信息資料報送省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并會同人口計生部門輸入“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統”。
第十六條發放給獎勵扶助對象的獎勵扶助金以年為單位計算。獎勵扶助對象持有效證明到發放機構認定的發放網點支取獎勵扶助金。
第十七條獎勵扶助專項資金形成的結余,區分中央和地方部分,用于抵扣下一年度相應獎勵扶助金的額度。
第四章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
第十八條財政部門和人口計生部門建立獎勵扶助資金的監督檢查機制。財政部和國家人口計生委每年采取直接或委托方式對各地資金測算、撥付和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加強對發放機構資金運行情況的監督。發放機構不按服務協議履行資金發放責任,截留、拖欠、抵扣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的,取消發放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從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部門、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改變獎勵扶助范圍和獎勵扶助標準的;
(二)貪污、挪用、扣壓、拖欠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的;
(三),專項資金管理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