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社會環境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1.1對陸生環境的影響
水利工程建設施工是對工程所在地區地質、地貌的全新塑造與改造,特別是一些大型水利工程項目由于施工改造規模較大,范圍較廣,很有可能導致地質破壞、地震災害等等,具體原因為:地殼應力不斷上升,水滲入斷層,斷層之間的摩擦力減小,度上升,這樣就導致了巖石縫隙中的水壓力大增。水存入以后,工程水位會不斷上升,岸坡土體的抗剪強度受到影響,這樣就會出現坍塌、坡體水土流失或者巖石錯亂、失穩等問題,堤岸出現滲漏等問題導致水利工程四周或岸邊的水體受到嚴重的污染,必然會形成巨大的生態環境危害。同時,伴隨著施工建設的進行,必然會改變一些地貌、改造一些生態環境,這樣就容易造成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環境受到影響,一些陸生動植物失去原有的生存環境,無法獲取食物與生存空間,從而將發生遷徙或轉移,一些物種甚至面臨滅絕的危機。工程施工,例如:新規劃的城鎮與交通線路等都會侵占與侵蝕原有的動植物生長與生存空間,這樣就是對最初生態系統的破壞,會危急到很多物種的生命延續。
1.2對水生環境影響
水利工程同樣也會對水生環境帶來不良影響,使原本淺水域變成深水域,原本的活水變成靜態的死水,這樣的水系、水體變化都必然會對水生生物的生存環境帶來不利影響,使他們喪失棲息地,失去原本適合的生存環境。其中大壩的施工建設會引發多方面的生態問題:
(1)堤壩截滯河流。不僅會淹沒河流上游的農業耕地,同時也會破壞下游河流的徑流規律,會使生物種類減少。
(2)水體流向堤壩后,水流速度會放慢,導致堤壩內部水體溫度不均衡,水體的氧氣也不斷減少,這樣自然會耽擱水體中各種生物的生存與成長。
(3)所修建的堤壩河流內部泥沙自然運輸、轉移的規律,會造成堤壩內部泥沙的堵塞、沉積,這樣就阻礙了河流下游與河口等位置泥沙與各種有機物的正常輸送,會對水生生物造成極為不良影響,因為一些水體生物,例如:魚、蝦等無法正常遷移繁殖,從而會使水生物種數量減少。
2水利工程對社會環境的影響
2.1對人口、文物、土地等的影響
水利工程建設影響最大的莫過于人口遷徙、移民等問題,由于修建大壩難免會破壞原有居住環境、風景名勝區,原有的土地也會被淹沒,農民的經濟來源收入會受影響,處于原地的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會遭到嚴重影響,甚至面臨倒閉的危機。工程建設施工會淹沒一些名勝古跡,特別是那些比較珍貴、罕見的文化古跡,這些古跡中蘊含著古代豐富的文化、歷史等等,具有深刻的文化價值與深遠的歷史開發價值,這些古跡被淹沒無疑會影響其價值與作用的發揮。
2.2不良疾病災害
水利工程建設會改變起初的水生環境,會使原有的水體系統遭到破壞,這樣就很可能造成一些疾病災害的發生。例如:最初的陸地變為沼澤濕地后,會滋生更多的蚊蟲,多種蚊蟲的滋容易引發瘧疾病,霍亂、傷寒等疾病,而且水利工程施工建設時也會帶來更加復雜的環境條件變化,甚至導致社會環境規律紊亂,影響人類與動植物的正常生活與生存。在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工業三廢,例如:廢水、毒氣以及各種固態廢棄物等等都會嚴重污染社會環境,甚至會對人類的正常生存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
3水利工程影響的解決措施
3.1全面確保自然河道的天然功能
對于水利工程的建設與施工必須立足長遠,本著生態環保的原則制定工程建設的總體規劃,在工程建設選址、施工等方面都要展示出生態環保功效,盡量控制一些帶有污染與破壞性質的高端技術的引入,積極維護和保護當地的風景名勝安全,維護文化古跡的文化價值,盡量減少對天然河流與河道的不良干擾,使其能夠按照自身規律流通、運行,只有這樣才能切實維護自然生態環境,才能帶來良好的生態效益。
3.2科學優選開發項目
為了有效控制移民、耕地占用等問題,減少這些問題所引發的賠償成本,就要在實際的施工建設中科學優選開發項目,在正確的位置來開發建設工程項目,選擇那些不會對生態環境、社會環境等造成太大影響的河流實行100%的開發,相反,則要有選擇性、有針對性地進行開發,盡量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也要對堤壩工程的建設規模進行科學控制,從而來保證地下水的有力供應,以及平原地區水資源的有效供應,從而維護生態平衡,要本著統籌兼顧、全局出發的思想來優化、調整整個所開發水域的建設施工,要禁止在中下游水域修建堤壩,從而達到水體資源的有效安排與優化配置。
3.3積極修復、調整水生態系統
水生態系統與整個自然生態系統關聯密切,會影響到水資源的分配、布局,水利工程建設中,要重點、集中維護水生態系統的穩定與安全,盡量減少對水生態系統的改變與破壞,確保形態各異、形狀多樣的河流的存在,實現水生態系統同陸地生態系統的和諧共生,積極采用科學的工程技術與現代化的環保技術來及時修復與調整已經受到破壞的水生態系統,這樣才能全面維護水生態系統的生態質量。
3.4科學移民、安撫受災群眾
為了能夠減少對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就要積極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積極為他們解決好移民后的安置問題,使他們享受到真的受災補貼,可以實行投資型的移民政策,也就是對工程建設中所淹沒的居民土地、房屋等等實施科學評估,結合國家規定的補償費用等納入水利工程建設股份中,確保受災群眾能夠享受到工程建設的益處,一旦這個建議得到了允許,勢必會使受災民眾得到安撫,實現水利工程建設的意義。
4總結
關鍵詞:新農村;生態環境;問題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沒有成果,新農村建設也不會取得成功,提升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水平是建設新農村的前提條件和基礎。”
1我國農村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
1.1生態破壞問題突出。生態破壞問題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水土流失,由于對森林的濫砍濫伐和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問題日益嚴峻。二是土壤鹽堿化,由于農藥等化學肥料的濫用,導致了土壤鹽堿化問題。三是生物多樣性減少,動物的棲息地遭受破壞,大型公共設施的建立以及對動物的非法捕獵都是造成生物多樣性銳減的重要原因。四是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的加劇勢必會導致土地荒漠化。1.2農村環境污染加劇。農村環境污染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農民的生產活動,由于在種植作物的時候,無節制地使用化學肥料,造成土地污染,嚴重情況下,對食品安全問題也會產生影響。二是工廠生產的活動,工廠在生產過程中如果無節制不加處理地排放工業廢料,會造成嚴重的水污染、土地污染、空氣污染等等。三是農民生活的污染,生活垃圾隨意丟棄,并且沒有進行集中處理,會擴大污染面積,增加污染程度。1.3農村資源缺乏合理利用。當垃圾產生,但卻未進行處理,就會侵占更多的土地資源。同時,“濫砍濫伐之后,沒有進行新一輪的植被種植,”這些都會造成耕地資源的浪費。一些垃圾或者廢料堆積在河邊,還會造成水污染,農民給作物毫無節制地澆水,缺乏合理性的安排,這些又會造成水資源短缺。
2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生態環境的舉措
[關鍵詞]校園周邊環境;社會微環境;青少年社會化
一、引子:對“雙重校門”照片的分析
筆者在北京一所中學進行課題調研時,驚奇地發現這所學校兩個門口安裝的居然都是“雙重的校門”:在高大的鐵柵欄大門里面一、兩米處又增建了一道半人高的鐵柵欄(見圖1)。很多人在初次看到這種校門時都頗為不解,并生出連串的疑問。在校門之內為什么又加上這么一層呢?它究竟發揮了什么作用?
原本這所學校只有那道高大的鐵柵欄大門,但是后來學校發現這種方式存在問題。學校從早晨上課后到下午放學前實行校園封閉管理,不允許學生外出,校外人員也不得入內。但是,學生和商販仍能從緊鎖大門的柵欄縫隙里互遞錢物進行交易(其實不過是購買些雪糕、面包、礦泉水之類的東西)。只要學生沖著馬路對面的店鋪喊上一聲,店主就會把學生要的東西送到門口,完成錢物交易。由此,校園封閉管理的目標就打了折扣,校方于是在正式大門里面增建了這道半人高的鐵柵欄“防火墻”,并規定學生不得跨越。在門口傳達室人員監督下,效果還算好,只是偶爾還有學生把錢隔著雙重校門扔出去,外面的人把面包之類的物品扔進來。
學校為什么要煞費苦心地阻止學生與校外人員接觸呢?為什么采取封閉管理呢?道理似乎很明白:保證學校安全,保證學生人身安全,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例如,學校擔心學生從校外買到不健康的或不干凈的食品,更不允許學生在課間和中午休息時外出,因為校園周邊的環境充滿了“危險”和“陷阱”。總之,校方不想讓學生“出事”,尤其不能于在校期間惹出麻煩。
這樣一種教育行為和管理方法反映了教育者的良苦用心,以及對學生可能受到的來自社會的不良影響的擔心。實際上,不只是這所學校,在很多教育者的頭腦里,都普遍地相信校園周邊環境對青少年學生有不利的影響,于是只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試圖“阻斷”或“杜絕”校內外的聯系和互動。這所中學建起的“雙重校門”就是一個典型的象征,折射了我們對“復雜的”(潛臺詞是“紛繁雜亂的、甚至帶著幾分邪惡的”)社會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的憂慮,更折射了我們的期待,那就是希望青少年學生能在學校這方“凈土”里健康成長,最好永遠都不要掉進社會這個“大染缸”。而且有趣的是,在校園封閉管理問題上,家長的立場基本都是和學校一致的。
在校期間,是可以封閉管理,其他時間呢?學生并不總是呆在學校里(或家里)且有成人監管的。放學后,學校周邊的胡同、街道、店鋪、公園……到處都是穿校服的學生在活動,他們往往停留很長時間而不愿回家。至于周末,他們的活動區域就更大了,也更加超出了成人的控制范圍。顯然不可能把孩子的活動只限制在某塊“凈土”上,他們總要走向社會,而且不是將來才這樣,現在他們就會而且要接觸社會。因此,這種“雙重校門”頗有些反諷的意味:再多的柵欄校門,也擋不住內外互動,陽光以及惡風依然會從縫隙透進來,學生的目光和心靈依然會飛出去;同樣,這種“雙重校門”還有引發我們反思的價值:校園周邊環境對青少年就只有不良影響嗎?我們能將社會的不良影響“拒于校門之外”嗎?為什么認為學生畢業后才走向社會,而不是現在?
二、校園周邊環境問題:所謂“整治”
就像這種“雙重校門”所潛在意指的,校園周邊的環境存在問題,而且這幾乎是各方的共識。長期以來,學校和教育管理部門乃至全社會一直都為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問題大傷腦筋,政府部門也一再頒布各種政策、法令試圖解決這個問題。如2005年6月16日公安部、教育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貫徹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此后,各地都開展了一系列的校園周邊環境治理行動。可以肯定的是,每次努力“整治”時都是有明顯成效的,特別是在一些硬性標準的執行上效果較好。然而,實際問題的復雜性遠非很多政策的制訂和實施者所料及的,這些問題也并非采用“治理”或“整治”的思路所能完全解決的。
當社會亟待解決這個問題時,很多學者能提供的也只是這類“整治”論調,很少人對此認真地做調查研究。目前,大多數文章往往是學校里從事思想政治或者學校治安工作的人員有感于實際問題而發表的經驗之論。筆者通過對所搜集的至少30篇這類文章的分析發現,它們對校園周邊環境的“亂相”的描述大體一致,往往把問題的原因歸結到不良的社會環境和社會秩序上;這種不良的校園周邊環境會讓學校里的兒童青少年出現健康問題、安全問題、道德問題、犯罪問題,甚至沾染上黑社會習氣,為此,這些文章建議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治校園周邊環境。[1-4]我們從這些文章中能獲得的往往是盡人皆知的道理或生活經驗而已,而僅有的幾份研究報告卻是關于校園周圍噪聲、區域規劃、創業環境之類的調查分析。[5-8]
綜觀現有研究,大都很少使用明確的理論框架,也很少深入分析校園周邊環境對青少年學生學習和社會化的深層影響,更談不上對個體與環境互動機制的分析。這些研究除了讓我們知道校園周邊環境問題比較突出外,能給我們帶來的啟發甚少;除了推測不良環境會危害個體成長外,很少展示出人與環境之間的復雜關系;除了能告訴我們要大力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外,并不能給出令人信服的、設計完整的應對之策。國家已經頒布了各種政策法規要求治理校園周邊環境,然而,很少有研究者能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和調查結果。目前,之所以少有深入研究,可能在于缺乏這方面的理論建構,特別是沒有找到對現象能夠加以良好概括的學術性概念,沒有學術的話語,就無法進行學術的思考和探究。
三、作為社會微環境的校園周邊環境
“校園周邊環境”這個通常的提法,主要是指以學校為中心的,且是在周圍某個范圍內的區域。“治理”過程中關心的重點是營造良好的自然環境、物理環境。例如,校園周圍的垃圾堆要清理掉,不允許噪音過高的拖拉機、廠房、集市距離學校太近,學校周圍的網吧、娛樂場所要搬走等。此外,還應看到,校園周邊環境也是一種重要的社會文化環境。例如,街道、景物都有其文化含義,商鋪、公園都折射著社會百態。無論是把校園周邊環境視為自然物理環境還是社會文化環境,都應認真探討成長于其中的青少年與這種環境的關系,探討環境的社會心理意義和教育價值。然而,在現有的社會心理和發展心理的研究中卻很少考察作為青少年成長的直接環境的校園周邊環境,這種環境恰恰是長期被我們忽視的“社會微環境”[9]的典型樣例。
涉及到環境或背景對個體的影響,我們通常想到的就是家庭、學校、工作場所等方面的變量,而“社會”往往被視為宏大的背景,只作為我們討論經驗研究結果時的背景因素,彌散于很多研究報告的“討論”部分,好像社會就是個體直接能面對的家庭、學校等系統之外的那個遠遠地存在著但很難清晰定義的遠端因素,而很少有研究者認識到社會也可以是我們清晰可感的、直接生活于其中的環境系統——社會微環境[9],更少有實證研究考察這種社會微環境及其與個體發展的關系。為此,我們在認真批判現有理論缺陷的基礎上,提出了“社會微環境”[9]理論,并認為校園周邊環境就是一種社會微環境,它涉及個體能直接參與的校園周邊的社會物質和文化環境及其中能與之發生互動的他人。當學生放學走出校門后,就踏入了校園周邊的社會微環境中,街道、店鋪、公園、廣場、廣告、噪音、標語、公路、田野、花草、樹木等都構成了他們存在的環境,并為他們直接感知和體驗,影響著他們的行為與想法。社會微環境理論在很大程度上將改變我們關于個體發展或社會化環境的觀念。例如,在討論城鄉青少年成長背景的差異時,就不能像傳統上那樣只討論家庭背景、學校教育質量的不同,還應關注校園周邊社會微環境的巨大差異。再如,在校園周邊環境“治理”論調背后隱藏的觀念是,環境中惡的、消極的因素必須被排除,不僅校園,而且其周圍都要是凈土一塊。然而,如果把校園周邊環境視為社會微環境,視為整個社會文化環境的一部分,視為青少年了解社會的窗口和舞臺,那我們就不能簡單使用“排除”或“整治”(即使整治,對象也不僅是校園周邊,而是整個社會的治理),這種否定性思維來看待環境的影響,更應該以雙向的、互動的、生態的、適應的觀點來看待青少年與環境的相互作用過程和結果。如果以這種觀點來看待人與環境的關系,校園封閉管理的舉措或許只是教育者一廂情愿的、簡單化的做法,試圖使青少年不接觸社會,肯定會妨礙其健康的社會化。
總之,社會微環境理論的提出,可以幫助我們重新認識校園周邊環境的心理意義和教育價值,從而將其納入學術研究的領域。基于明確的理論框架,我們以北京市東城區一所完全中學為對象,采用質性[10]和定量方法研究了校園周邊社會微環境的特點及其與青少年發展的關系。下文結合其中有價值的發現,討論如何從教育的視角來看待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
四、關于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的教育視野
校園周邊環境作為青少年學生在學校和家庭之外接觸最多的環境,引起關注的通常是它的消極作用,它對青少年社會化的積極意義并未得到重視。然而,上述調查研究的結果促使我們重新反思這種環境的教育意義以及我們應該采取的立場。
(一)糾正“簡單化”的認識和做法
如同前面分析指出的,我們對學校與社會的互動關系、青少年與周邊環境的互動關系的認識存在偏差和“簡單化”傾向。例如,校園封閉式管理的做法就試圖阻斷這種關系,而非建立良好的關系。在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上,從目標到工作方法都缺乏深入的依據。我們的調查表明,青少年在校外活動的地點,距離學校的平均距離超過5公里,只有約12%的青少年在距離學校500米以內的場所內參與活動,大多數人都在更大范圍的區域內活動。也就是說,這個校園“周邊”并非我們想象的是完全在校園附近,而是一個相當大的區域。由此,只是整治校園周圍100或200米內的環境,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以北京市區為例,5公里內通常有很多學校,如果每個學校的學生都在平均5公里的范圍里活動的話,或許應該整治的并非只是校園周邊,而是整個北京乃至全社會。也就是,社會治理的意義或許更大,然而社會治理的成本和復雜程度都是無比巨大的。因此,我們看問題的角度應該適當調整。誠然,保持每個學校最近的區域內有良好的環境是十分必要的,現在的“整治”似乎不可廢除。但是,在此基礎上,應該重視建立學校與社會的良好互動關系,積極開展青少年與學校附近社區的互動,鼓勵青少年了解和適應社會,而非簡單通過“雙重校門”或封閉管理對待青少年。
(二)校園周邊環境是不可或缺的成長環境
首先,校園周邊環境為青少年提供了“多樣性”的活動場所。我們的調查表明,青少年所參與的社會微環境既包括封閉性的場所(如運動場所、圖書館、課外輔導學校、書店、KTV或舞廳、電影院、網吧、飯館),也包括很多在空間邊界和功能上并不是很確定的開放性場所(如街道商場、回家或上學的路上、家附近、公園、學校門口等)。這些場所不僅滿足了學生的各種需要,也提供了他們接觸和了解真實社會的機會。其次,這些場所還具有相當的“不可替代性”。很多場所(電影院、商場)的功能學校里無法實現,學生的各種需求不可能完全由學校滿足;而且很多學校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也沒有幫助和引導好學生。例如,有的學生放學后,在一塊剛拆遷平整好的地方結伴踢足球——找一個空的礦泉水瓶子當球踢,踢爛了再回家。他們之所以這樣,只是因為學校一放學就“凈校”,無法使用學校的操場,而且學校里的足球不讓帶出來用。很顯然,這種教育制度的安排并非總是以學生的發展和需求為導向的。校方的理念是,放學后學生的監護權就應該盡快轉給家長,以免出了問題學校承擔責任。可問題是,學生并非在放學后立即得到了家長的監護,而是進入了一個沒有任何成人監護的校園周邊環境里。在這個既非學校,也非家庭的地方,學生們只好自主、自立了。
(三)校園周邊環境中的風險與缺憾
首先,恰恰因為缺乏監管和指導,學生在校園周邊環境的活動,可能會遭遇到一些風險。例如,他們會去不該去的地方,做不該做的事情。其次,由于校園周邊環境是缺乏設計的,也并不是專為青少年服務的,因此存在很多缺憾,并非總是有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例如,我們的調查表明,青少年喜歡開展的興趣活動與實際從事的活動“脫節”。雖然談到興趣愛好時青少年較多地認為自己喜歡那些旨在促進自身素質提高的“學習性”活動(如操作電腦、閱讀),但實際上他們在社會微環境中參與較多的卻是單純的“放松性”活動,如逛街、娛樂、消費,而這主要因為環境條件所限,譬如想學電腦卻沒有。再如,訪談中發現很多學生喜歡去快餐店,而目的竟然是那里環境好,適合看書、寫作業。由此可見,校園周邊環境是需要設計的,學生的活動也是需要指導的。
(四)校園周邊環境是青少年群體社會化的重要場所
我們的調查表明,青少年通常(70%以上的比例)是“結伴”一起在校園周邊從事各種活動的。同伴以同班同學和同性朋友為主,當然也不乏(甚至親密的)異性朋友、校外人員等,他們喜歡和同伴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有共同語言,能談得來。同伴群體提供了調節情緒的避風港,是他們形成和表現青少年亞文化的必要條件。調查還表明,這些青少年大多是在周末和每天放學時參與活動,其他時間較少。在這些時段,在校園周邊各種場所里,學生不再處于教師和父母的控制下,獲得了“自在”的空間,可以自由交流、表達自己的情緒體驗,展示屬于他們的亞文化和價值觀。可以說,校園周邊的微觀社會環境是青少年學生社會化的重要場域,是他們人際交往和互動的舞臺,是增長社會技能、獲取交往經驗的重要背景,它提供了家庭和學校所未能提供的真實社會經驗。
(五)校園周邊環境的價值凸顯了現有教育制度設計的不足
青少年生活在一個成人主導的社會里,這個社會里各種場所的安排基本都是為了成人的需要。例如,成人為了溝通交流的需要,可以到茶館、酒吧等場所,而青少年則不適宜去;家里的電話基本為成人控制,孩子幾乎沒有說點悄悄話的機會;而學校同樣是為教師所主導和控制。雖然青少年在學校度過很多時間,但那只是一個學習的場所,幾乎沒有心靈成長的空間,更沒有私密的空間,因為學校為無所不在的權力控制著。就如程天君指出的,在制度化的學校教育與管理中,存在一種“尊崇細節”的傳統和流行做法,藉由紀律和日常規范,權力在向無窮小的“小事”的浸透過程中獲得了無限脹大的支點與機制,因而形成一種“無所不在”和“時刻警醒”的微觀“權力物理學”。這種顯微鏡式與如影隨形式的紀律規范機制在操持學校井然有序運轉的同時,也把它塑造成一個窒悶的自我維系的權力規訓空間:“自身而心”的權力規訓目標,“以小見大”的權力規訓機制,“亦得亦失”的權力規訓效果。[11]可見,雖然我們強調學生要全面發展,重視個性與社會性發展,但是學校里根本沒有這種空間和時間的保證。所有的時間都要學習,所有的空間都被監督和控制著。傳統的學校制度安排和環境設計,只是保證了學校是適合課堂學習的場所,而不是個體心靈成長、人際溝通、個性社會性發展的理想地方,校園周邊環境恰恰彌補了這方面的不足。我們的調查也表明,青少年“渴望”擁有這種自主空間。他們參與校園周邊環境的主要目的是為放松心情和了解社會等,而且現有的學校和家庭教育沒有充分滿足這些訴求,因此,青少年要求學校和家庭增加他們的自主空間和時間,滿足成長需要。(六)創設良好的校園周邊環境
就像要保護自然環境一樣,我們也要為學生的成長創設良好的校園周邊社會微環境。基于我們的研究結果和理論思考,[9-11]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校園周邊環境問題并非只是“整治”了事,它本質上不只是社會治安或環境治理問題,更是教育問題、心理學問題、社會工作問題。
第二,政府在治理校園周邊環境時,可依靠的并非只是公安、城管等,更要吸納教育者、心理學工作者、社會工作者、青少年問題專家等參與。
第三,學校應該給青少年提供更多的課外活動,但并非為了提高成績,而是為了促進他們社會化,促進成長和發展。
第四,學校的功能并非只是一個學習場所,不應該過分強調對學生的“監控”,而應該增設適宜的“社會化”場所,讓學生有心靈成長的空間、人際交流和情緒表達的空間。
第五,應該建立健康的同伴自主的群體組織,而非一切組織均由教師或輔導員等成人控制。
第六,吸納社會力量,幫助學生現在就走向社會、認識社會、適應社會,而不是關上校門,等他們畢業后才走向社會。
總之,對于校園周邊環境問題,教育部門更應該采取“教育的”而非“治理的”思想,關心的重點應該從“環境問題”轉向“社會微環境下人的發展問題”,工作重點應該從“校園周邊環境治理”轉向“促進青少年在校園周邊環境中健康的社會化”。研究者,特別是教育領域的專家亦有責任擔當這方面的研究工作,為我們理解學生,特別是青少年成長與校園周邊乃至其他環境的關系提供有價值的學術洞見。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基金資助項目《社會變遷中的青少年問題研究》(項目編號:05CSH014)的成果之一。]
[參考文獻]
[1]沈恒希.學校要警惕“環境危機”[J].中小學管理,2002(6):16.
[2]王云翠.當前學校周邊環境對學生行為的影響及解決辦法[J].貴州教育,2006(19):4-5.
[3]權海鵬,詹正發,鄧先鋒.高校周邊環境特點與大學生安全保護[J].鄖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4):64-66.
[4]陳建忠.對構建和諧安全校園的思考[J].貴州教育,2006(12):12-13.
[5]李艷華.淺析城市噪聲對中學校園的干擾類型及其防治[J].黑龍江環境通報,2006(1):62-63.
[6]陳麗華,李麗.西北民族大學校園環境噪聲測量與評價[J].西北民族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5(4):38-42.
[7]周曉輝.大學社區周邊環境透視及其整治淺議:以西北大學老校區為例[J].西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網絡版,2006(3):1-8.
[8]張俊.大學生在大學校園周邊創業研究:以同濟大學為例[J].中國成人教育,2006(4):92-93.
[9]辛自強.心理發展的社會微環境[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7(2):42-47.
【論文關鍵詞】環境權;環境的權利與人類的環境權利;公權力與私權利;權利本位、義務本位與社會本位
環境權是環境法理論的基礎與核心,因此對環境權的定位的不同,必然導致環境法理論探討的發展方向的完全不同。從《中國社會科學》1982年第3期發表蔡守秋先生的《環境權初探》時起,環境權的專題理論研究開始受到關注,法學和環境類學術雜志上發表的相關論文至今已達數百篇。各位學者專家從不同的環境權定位出發,得出了眾多絕然不同甚至大相徑庭的理論。這也許是百家爭鳴的一種好現象,但對于全球特別是我國生態環境的實際情況,我們急需要的是一種能解決現實問題的有效方法。所以目前理論界的這種眾說紛紜的狀態,實際上是一種混亂的、有害的無序狀態。歸根究底是由于對環境權的定位問題導致的這種局面。其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一、“環境的權利”與“人類的環境權利”之爭
“環境權”依然是一個十分模糊的理論術語。這種模糊性首先表現在對“環境”概念的理解上。目前學界關于環境權理論爭論得最為激烈的是環境權究竟是一種“環境的權利”還是“人類的環境權利”問題。對“環境”概念的理解的不同,由此問題轉化而來的是人類中心主義與生態中心主義之爭。
所謂人類中心主義,是指這樣一種思想:認為只有人類才具有內在價值,只有人才有資格獲得倫理關懷,人作為理性存在物,是唯一的道德,其道德地位優越于其他物種,其他存在物都無內在價值,只具有工具價值,它們存在于人類道德共同體范圍之外。人類中心主義可分為強式人類中心主義和弱式人類中心主義。前者主張人是一種具有自在的目的的最高級的存在物,其一切需要都是合理的,都應得到滿足;后者則試圖對人的需要作某些限制,承認自然的精神價值,認可人對自然的責任。
與人類中心主義相反,生態中心主義認為并非只有人類才具有內在價值,動物、植物、物種,甚至河流、巖石、生態系統及自然本身都具有內在價值,它們也是道德共同體的組成部分和成員,是否具有理性和具有某些生物學特征并不能成為“有資格獲得道德關懷”的必要條件。生物、物種在道德地位上是平等的,人類中心主義表現出人類這一物種的偏見,是物種歧視主義和人類沙文主義。生態中心主義主,張把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也納入倫理調整的范圍,人類的倫理規范應擴展到調整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即把人與自然的關系視為一種由倫理原則來調節和制約的關系,把道德關懷的對象擴展至所有存在物,人類由自然的主人變為自然的普通成員和普通公民。
我國著名環境法學家蔡守秋先生近來主張,環境法既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這種主張科學地拓寬了環境法的調整對象的范圍,符合環境法的內在邏輯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也顯示了環境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與別的法律部門不同的特征。但筆者認為,“生態中心主義”的環境權觀在法律中是行不通的。因為,傳統法律調整的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始終是以人類為中心,而未將權利賦予“非人類生物”。我們無法通過某一個具體的部門法去改變整個社會的權利結構;相反,任何一種權利正好是某一種社會權利結構的具體反映。我個人也贊同環境法的調整對象包括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和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關系。但我不認為,這種主張改換了法律所一貫堅持的人類中心主義立場,而將“非人類生物”當作法律關系的主體看待,更不認為一個部門法的調整對象的發展和理論突破,將導致一些學者所主張的整個法律制度的革命性變革,或者實現“法律的生態化”。相反,這種主張將視角擴展到人與自然和諧的物質關系,正是為了更好地維護人類中心主義立場。這種立場與傳統法律的立場有所不同:除了維護人類眼前的現實利益,還要維護未來世代人類的利益;除了調整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包括人與人通過環境這個物質媒介發生的社會關系),還調整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關系(通過這種調整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法律所一貫堅持的人類中心主義立場并沒有錯,錯的是人類日益膨脹的自私自利和逐利動機,以及由此發生的對自然界的貪婪索取和瘋狂掠奪,和對人類全體、對未來世代人類的不負責任。國外某些環境法律賦予“非人類生物”“權利”的做法,并非真的是要改變人類中心主義立場;實質上,這種做法是為了維護人類整體的利益而將“非人類生物”當作“形式主體”對待,“非人類生物”的“權利”仍然由人類來行使。將“非人類生物”作為客體或“形式主體”的做法并無本質差異。只是立法技術的不同。筆者認為,不能從這些立法中得出自然體享有權利的結論;更不能把這種主觀上的結論等同于法律的真實。其實,如果我們仔細探究一下主張自然的權利的學者的初衷,我們不難發現,他們也正是為了矯枉過正才故做驚人之論。由于生態中心主義在環境保護的根本目的、人和自然、環境與發展的關系,以及正確闡釋可持續發展全球戰略等重大問題上,不斷發出與國際環境保護運動主流不同的聲音,乃至造成公眾認識的?昆亂,也導致了目前關于環境權理論的混亂局面。
二、“權利本位”、“義務本位”與“社會本位”之爭
權利是法律的核心性命題。法理學通常認為權利是規定或隱含于法律規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主體以相對自由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義務則與此相對。在權利學說的發展歷程中,曾先后出現過“義務本位說”、“權利本位說”和“社會本位說”。
以義務作為法律制度設計的中心,立法皆為禁止性和義務性規定,其以身份關系為基礎,強調等級身份秩序,早已為現代立法潮流所淘汰。
權利本位建立在由“身份到契約”的轉變過程中。權利成為法律的中心觀念,個人權利之保護成為法律的最高使命。但是這種極端的個性張揚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問題。為使社會共同生活之增進,法律即強使人負擔特定義務,限制或剝奪其某些權利,“契約到身份”的轉化趨勢加強,“私法公法化”及“所有權社會化”即是其集中體現。
關于環境權的重要爭論還有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爭論的焦點在于權利與義務是否具有對應性與一致性。法理學的經典命題是“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但是也一直受到有些學者的批評,他們認為權利、義務并非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相互依存的關系,應當由“權利——義務”的線性思維進入權利、義務、權力的幾何思維空間。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必須在區分權利與權力的前提下考量,即義務是為保障權利實現和權力的有效運行而受到的約束。體現在環境權中,即是根據環境權內容的不同,有時環境權主體身兼權利義務,而有時環境權主體只享有權利,義務的履行則由其他的義務主體實現。
環境權的設計必須以“社會本位說”為根基。以義務為重心來設計環境權制度,初衷雖好,但完全不符合現代社會權利勃興的事實,也容易遭受國民感情上的抵制。而社會本位在強調權利的同時,也強調權利主體為實現權利而對社會的義務,其實質上仍是以權利為中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筆者贊同采用“環境權”這一概念而不是有學者提出的“公眾環境保護權”。“公眾環境保護”在普通國民的直覺中應是一項義務,而人們內心中對義務的履行有一種不自覺的逃避與敬畏,但任何一種制度如果不能內化為公民內心的價值信仰,其實施與實效無疑是一句空話。
三、“公權利”與“私權利”之爭
學界按照權利主體將之劃分為“公權利”與“私權利”,認為私權利是滿足個人需要的權利,而公權利則是以維護公益為目的的公團體及其責任人在職務上的權利,也稱做“權力”。這種劃分是否科學,有待商榷。將權力視為權利中的一種(“公權利”),權利本位將有異化為“權力本位”的危險。權力本質上是一種職責、職權,具有不平等與不可放棄性的典型特征,與人們通常所稱的權利差異極大。筆者以為,現行環境權陷入困境的一個主要原因,便是一些學者混淆“權利”與“權力”的區分,或是試圖建立一個無所不包的環境權體系。雖然同一種權利對于不同權利主體來說具有相當的差別性,但保持每一權利主體屬性、特征的同一卻是必要的,否則便不能歸為一類。在這個意義上,所謂的國家環境權實際上是一種行政法上的職責,更確切地應稱為“國家環境管理權”,實難劃入環境權的范疇而與公民環境權等歸入一類。
環境權的產生源自傳統私權利與公權利對環境保護的不完善,它源于市場機制對環境保護的功能。是典型的為彌補外部不經濟性而發展起來的新興法權,是國家運用各種手段和措施限制、禁止個人有害環境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的法律依據,具有濃厚的公法色彩。
但承認環境權具有濃厚的公法色彩并不能抹煞其本質上的私權屬性。公法介入只是因為環境是一種公共資源,環境利益是一種公共利益,但社會不同于國家或個人,它無法表現為法律上的主體,所以一種保護社會利益的規范只能以規范國家與私人或私人與私人之間的關系的形式表現出來。因而,保護社會利益的法律規范,在法律形式上只能表現為公法關系或私法關系。而不可能是其他。
因此,社會利益雖然在實質上可以受到法律保護而成為“社會性權利”,但是在形式上卻只能表現為公法或私法的形式。由于其并非純粹的私權利或公權利,表現在法律上便出現了“私法公法化”與“公法私法化”的現象,也即人們通常所稱的“社會性私權”和“個體性公權”。環境權即是這樣一種社會權,這種法律屬性便是本文立論的根基所在。
作者簡介:甘暉,博士后,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經濟學、可持續發展基本理論等。
(1.福建師范大學經濟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福建 福州 350007;
2.北京大學中國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
摘要 首先,在總結系列具有廣泛影響的中西學者對中西文明特征的看法的基礎上,論證了在東西方文明中,人與自然的關系存在分化的現象。又考慮到“天人合一”是中國文化的核心特質并是“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之貢獻”,進而將人與自然的關系分解為人與天的關系以及人與物的關系。人與天的關系是以整體性的視角對待人與自然的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知識和觀念的總和。人與物的關系是指以分析性的思路處理人與自然的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知識與觀念的總和。其次,論證了四種關系是基本關系。環境社會系統中的基本關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必要的;二是基本關系之間可以是相關的,但不能是完全相關的;三是在所研究的系統中,所有的基本關系必須是完備的;四是基本關系應該是所描述的系統的各個一級子系統之間的一級關系。主要通過窮舉法,發現從三種生產理論或者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的層面上看,其中存在九種一級關系,但是有些關系與環境社會系統的研究內容相去甚遠,有的具有完全共線性的性質,把這些關系排除在外,剩下四種基本關系,即:人與自身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人與天的關系、人與物的關系。
關鍵詞 環境社會系統;四種基本關系;生態文明;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
中圖分類號 X192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2-2104(2011)06-0118-07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6.020
拙文“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關系:環境社會系統中的四種關系論” [1]發表后,有讀者提出一些疑問,尤其集中在以下兩方面。第一,為什么把人與自然的關系分解成人與天以及人與物的關系?第二,為什么說四種關系是環境社會系統的基本關系,而不是五種、六種或其它?
現撰文回答以上兩個疑問。
1 人與自然關系的分化
先回答第一個疑問。因為這個疑問關乎東西文化的基本方向,為提高說服力,論述是在引用、歸納著名學者觀點的基礎上進行的。
1.1 問題的提出
回顧歷史,有三個問題常讓我們困惑。
第一,從宏觀層面看,將影響人類社會發展的驅動因素分為人與人的關系以及人與自然的關系[2]是否有進一步細化的可能和必要?從現象看,當今世界,西方的思想占據了主要地位。近幾百年來,西方世界對自然的認識與利用能力似乎把其它文明遠遠地甩在后面;但是,目前尚無法解決西方的增長模式帶來的資源環境等困境。而在之前,中國是一個農業文明國家,并且這種文明延續了幾千年。為什么她可以延續幾千年?在歷史的表象背后是否有深層次的原因,比如,東西方文明的差異?
第二,如果東西方文化確實存在差異,那么是否可以從東方文化中,尤其是從中國古代幾千年的文明史中,找出一些積極因素為世界的生態文明做貢獻?如果可以,該是什么因素?
第三,如果找到了這樣的因素或思想,那么它應該和現有的支撐西方文明的思想之間形成怎么樣的結構?
1.2 一些西方學者對中西文明特征的評論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
西方文明,自文藝復興以來,大幅度地釋放了物資生產力,豐富了人類的物質生活。可是在西方的增長模式下,經濟子系統的持續擴張也導致了環境與資源困境。
西方的有識之士深刻地意識到西方文明的困境。著名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如此評論西方價值理性工具化的結果:“身外之物只應是‘披在他們肩上的一件隨時可以甩掉的斗篷。(巴克斯特語)’然而命運卻注定這斗篷將變成一只鐵的牢籠。自從禁欲主義著手重新塑造塵世并樹立起它在塵世的理想起,物質產品對人類的生存就開始獲得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控制力量,這力量不斷增長,且不屈不撓。今天,宗教禁欲主義的精神雖然已經逃出這鐵籠(有誰知道這是不是最終的結局?),但是大獲全勝的資本主義,依賴于機器的基礎,已不再需要這種精神的支持了。……因為完全可以,而且是不無道理地,這樣來評說這個文化的發展的最后階段:‘專家沒有靈魂,者沒有心肝;這個廢物幻想著它自己已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文明程度’。”[3]
奧斯瓦爾德?斯賓格勒從文化比較形態學的角度,通過西方文化內在邏輯的分析,預言西方文化將走向沒落[4]。
“雖然世界的統一,最終在西方的框架中完成。但是,目前在世界上的西方的優勢肯定不會繼續持續下去了。在一個統一的世界中,十八種非西方文明――四個還存在,十四個已消失――肯定將重新加強其影響。……西方的成分將逐漸地降到適度的地位,這就是有待于由其內在價值與其他那些文化比較所能保存下來的全部東西――現存的與已消失的――正是由于西方社會的擴張,才使那些文化相互聯系起來……我們就必須做出必不可少的想象和意志的努力,來打破我們自己國家和自己文化的局限,打破我們短暫的歷史所造成的束縛,我們必須使自己習慣于采用作為歷史的整體觀。”[5]
在去世前的最后一部手稿《人類與大地母親》中,湯因比還這樣充滿憂慮與希望地寫道:“如果中國人真正從中國的歷史錯誤中吸取教訓,如果他們成功地從這種錯誤的循環中解脫出來,那他們就完成了一項偉業,這不僅對于他們自己的國家,而且對處于深淺莫測的人類歷史長河關鍵階段的全人類來說,都是一項偉業。”[6]可惜在這部手稿中,湯因比并沒有明確地指出古代的中國文化能給未來世界帶來什么。他對中國的期望是源于比較了眾多文明形態之后的的直覺,還是源于深邃思考后得出的、但尚未系統地表達出來的結論,就不得而知了。
李約瑟[7]在論述萊布尼茲和中國古代科學的時候,發出這樣的感慨:“仍然存在著巨大的歷史矛盾,即,雖然中國文明本身不能產生現代自然科學,但離開了中國文明的特殊哲學,自然科學就是不完善的。”他還說:“歐洲科學是在一個數學的、機械的世界以及笛卡爾和牛頓的世界圖像的旗幟下前進的。這種進程在此之前已充分發展了,但它所信奉的自然觀不能永久地滿足科學的需要;需要把物理學看作研究比較小有機體的科學,而把生物學看作研究較大有機體的科學,這個時代一定會到來。如果發生了這種事的話,科學所采取的思維模式將是非常古老的,非常明智的,而絕不是典型的歐洲式思維。”
費爾南?布羅代爾也一直關注中國厚重的文明。他的夫人這樣寫道:“我堅信,倘若F?布羅代爾先生依然在世,他會以極大的好奇注視今天的中國對待現代資本主義的方式,也就是說,如果布羅代爾持論正確,中國會以獨特的她自己的方式改造資本主義。”[8]
近代著名的歐洲裔日本通小泉八云[9]也說:“或者我們的文明,傳遍了全地球,不過使許多民族,格外愿意研究我們的破壞技術和實業競爭,不來幫助我們,反來抗拒我們罷了……因為我們所創造的社會機能,正和故事中的惡鬼一般,在我們不能維持他的時候,便恐嚇著要吞滅我們。我們這樣的文明,真是一件奇怪的創造品……為了它的道德基礎,它不能始終作一種社會組織維持下去,這樣的斷定,乃是東方智慧的教訓……我也相信,將來的事情是偏于遠東的―并不偏于遠西。至少我相信這樣,如果以中國而論。”
到此為止,雖然不能說對第一個問題給出了完美的答案,但是我們把目光轉向東方、轉向中國不算是個夜郎自大、毫無根據的選擇。那么,中國能給我們帶來什么呢?
1.3 一些中國學者對中西文明特征的評論
對人與自然關系上述兩個角度在文化上的不同側重造成了文明巨大的分野。在文明史上,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各有側重。“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有何區別呢?我認為最根本的區別是思維模式、思維方式的不同。西方文化注重分析。一分為二;而東方文化注重綜合。合二為一。”[10]按我們的理解,東方文化側重于天人關系的體味與闡發;西方文化側重于人與物關系的揭示和實踐。
著名的中國文化研究者錢穆(錢賓四)先生多次提到了中國“天人合一”思想的重要性。在他去世之前不久,更是專門撰文指出其是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的貢獻,現將其論文核心觀點摘錄如下:
“中國文化中‘天人合一’觀雖是我早年已屢次講到, 惟到最近始澈悟此一觀念實是整個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之歸宿處。……我深信中國文化對世界人類未來求生存之貢獻,主要亦即在此。惜余已年老體衰, 思維遲鈍,無力對此大體悟再作闡發,惟待俊來者之繼起努力。……我曾說‘天人合一’論是中國文化對人類最大的貢獻。……以過去世界文化之興衰大略言之,西方文化一衰則不易再興,而中國文化則屢仆屢起,故能綿延數千年不斷。這可說,因于中國傳統文化精神,自古以來即能注意到不違背天,不違背自然,且又能與天命自然融合一體。”[11]
湯一介[12]高度評價了錢穆的研究成果:“錢先生這篇文章……實為我們提供研究和理解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之路徑。”
季羨林[13]也認同錢穆的觀點,并在錢穆的基礎上進一步論述他對“天人合一”的看法:“據我個人的觀察和思考,在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方面,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是迥乎不同的,夸大一點簡直可以說是根本對立的。西方的指導思想是征服自然;東方的指導思想,由于其基礎是綜合的模式,主張與自然萬物渾然一體。西方向大自然窮追猛打,暴烈索取。在一段時間以內,看來似乎是成功的;大自然被勉強滿足了他們的生活的物質需求,他們的日子越過越紅火。……東方人對大自然的態度是同自然交了朋友,了解自然,認識自然;在這個基礎上再向自然有所索取。‘天人合一’這個命題,就是這種態度在哲學上的凝練的表達。東方文化曾在人類歷史上占過上風,起過導向作用,這就是我說的‘三十年河東’。后來由于種種原因,時移勢遷,滄海桑田。西方文化取而代之。……世界形勢的發展就是如此,不承認是不行的……從全世界范圍來看,在西方文化主宰下,生態平衡遭到破壞……這些災害如果不能克制,則用不到一百年,人類勢將無法生存下去……現在全世界的明智之士都已同感問題之嚴重。但是卻不定有很多人把這些弊害同西方文化掛上鉤。然而,照我的看法,這些東西非同西方文化掛上鉤不行。”
張岱年認為天人關系問題“是中國傳統哲學的一個根本問題,也是文化方向的基本問題。在中國古代哲學中,關于人與自然的關系,有三種學說……最重要的是《周易大傳》的‘輔相天地’的學說。《象傳》說:‘天地交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所謂裁成、輔相,亦即加以調整輔助。《系辭上傳》說:‘范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范圍亦即裁成之意,曲成亦即輔相之意。《文言》說:‘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兇吉。先天而天弗違,后天而奉天時。’此所謂先天,即引導自然;此所謂后天,即隨順自然。在自然變化未萌之先加以引導,在自然變化即成之后注意適應。做到天不違人,人亦不違天,即天人互相協調。這是中國古代哲學的最高理想,亦即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道路……這種天、人協調的思想在中國文化史上居于主導地位。[14]”
由此可見,李約瑟同意中國哲學具有有機的特質并認為其具有潛在的價值。錢穆、季羨林、張岱年、湯一介則指出或認可“天人合一”是中國文化的核心特質。此外,季還明確指出這種特質導致了東西方文化的不同走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有沒有挽救的辦法呢?當然有的。依我看,辦法就是以東方文化的綜合思維模式濟西方的分析思維之窮……在西方文化已經達到的基礎上,更上一層樓,把人類文化提高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13]”
1.4 小結
綜上所述,從人類文化史角度來看,認為人與自然的關系存在分化的現象是合理的,我們分別稱之為人與天的關系與人與物的關系。人與天的關系是以整體性的視角對待人與自然的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知識和觀念的總和;其哲學基礎的典型代表是中國古代的“天人合一”觀。需要說明的是,“天”在中國古代文獻中有多種含義,在本文中使用“自然”這一含義;至于其它的含義是否同時成立,本文不做探討。人與物的關系是指以分析性的思路處理人與自然的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知識與觀念的總和;其哲學基礎的典型代表是機械唯物論。這兩種關系是理想型。
如果“天人合一”確實如錢賓四先生所說的,是“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之貢獻”,那么,從建構主義的角度來說,這樣的劃分也有利于這個觀念的傳播。再從環境資源問題的產生的根源和可能的解決途徑的角度來看,這種劃分也是必要的。
回答了兩個問題,還有一個問題:如果中國的天人合一觀對世界文明的未來可以有所貢獻,那么,在環境社會系統里,要把天人合一觀放在什么的結構中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如前文[1]所述,即基本思路是根據人與自然的關系存在分化的現象,將其分解為人與天的關系和人與物的關系;加上人與人的關系、人與自身的關系,共四種關系,統一在三種生產理論的框架內。
2 為什么說四種關系是基本關系
這部分回答第二個疑問。
2.1 三種生產理論的(簡化)物質流模型
三種生產理論可以用圖1中的簡化模型表示[15]。其中涉及人力,而人力包括物質性的一面和非物質性的一面。早期的研究側重于環境社會系統中物質流動過程的描述,沒有詳細敘述人的意識或者說能動作用是如何影響物質流動的。此外,為了凸顯廢棄物回收利用產業的重要性,圖1把物資生產和人的生產兩個子系統中產生的廢棄物單獨列出。
為了著重說明三種生產理論中三個子系統之間的物質流動,可以將圖1進一步簡化。第一,將“廢棄物”框去除,把物質生產和人的生產兩個子系統中產生的廢棄物直接和環境生產子系統相連。第二,只考察人力作用的物質性一面,暫時不考察人力作用的非物質性一面。第三,如前文[1]所述,本文的環境包括宇宙在內,因此,圖1最下端代表自然力的箭頭就不必要了。這樣得到圖2。
毋庸置疑,當今世界,三種生產的物質流動出了問題。其原因何在?在環境社會系統中,是人影響了物質流動。人是如何影響其物質流動呢?下面我們側重考察人力的意識的一面,意即人的能動的一面對環境社會中物質流動
的影響。這里的意識是廣義的意識,包括心理學上所說的潛意識和前意識在內。
2.2 三種生產理論框架中的四種關系
把四種關系與三種生產理論聯系起來,可以得到圖3。于此過程中,我們在一定程度上使用了還原論的方法。就人與人的關系來說,由于人的生產消費物資生產提供的生活資料和環境生產提供的生活資源,因此,可以抽象化地認為物資生產和環境生產提供的物質是先集中到人的生產這個子系統,然后再在該子系統內完成分配的。我們知道,分配是人與人關系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此外,人的生產中還包括人力資源的生產,而人力資源的生產過程也離不開一定的人與人的關系。所以,作者把人與人的關系主要定位在人的生產這個部分是合理的。應該看到,人與人的關系與人與自身、人與天、人與物的關系之間存在交互作用,但是不把它暫時地與其它關系分開來,恐怕就無法繼續深入地分析。所以分析的方法是必要的。
各種關系之間的交互作用將另文詳細討論。
類似地,就人與物的關系來說,我們抽象地把環境資源以及人力資源集中在物資生產子系統中,在人的生產和物資生產這兩個子系統之間人與自然的關系主要體現為人與物的關系。但是它是否包含有其它關系呢?應該還是有的,比如說水稻種植過程雖然包含著對“不違農時”等天人關系的理解,但其主要體現了人對自然物的利用能力,因此應該把這個過程放在物資生產子系統中。此外,在現代以西方的物質文明為主導的世界秩序中,人對自然的利用能力越來越強,物資生產量越來越大,把物資生產子系統和環境生產子系統分開考慮也是合理的。因此,人的生產和物資生產兩個子系統之間主要體現的還是人與物的關系。
人類對待環境生產的態度和人類整體性地看待自然的態度是密切相關的,因此人與天的關系主要體現為人的生產子系統與環境生產子系統之間的相互作用。雖然在實際生產中,處理、消納污染物的過程可能和物資生產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但是三種生產理論把消納污染物和產生資源的過程抽象化地集中在環境生產這個子系統內。另外,在這個子系統里,自然力發揮的作用應該大于人力的作用。“生物圈Ⅱ號”的失敗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自然環境系統的重要性。又如,Costanza[16]認為,保守地估計,生態系統服務的年產出是160 000-540 000億美元;而當時全世界的年生產總值為180 000億美元。
2.3 從物質和精神(能動作用)的角度看四種關系
四種關系中,人與自身的關系是指人的動機。動機指向的對象有兩大類,一類是物質的,一類是意識的、或精神的。這兩類對象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對于音樂家來說,演奏好樂曲、譜寫出好的樂曲的行為背后有著他們的精神追求,但是這種精神追求一方面可能給其帶來經濟收益,另一方面也可能影響其他人的經濟行為。把動機指向的對象分成物質的和精神的兩類是一種便于論述的、分析性的、還原性的思路。在真實的世界中,兩者常常是密不可分的。
除了人與自身的關系以外,其他的三種關系也都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物質對四種關系的影響與制約作用;另一方面是人在處理這四種關系的時候,人的意識對物質世界的能動作用及其反作用。據此,可以將圖3中的四種關系分解,如圖4所示。如果圖4中表示的是人的動機對象偏于精神的一面,且表現了人對人與人的關系的認識及其能動作用,人對人與物的關系的認識及其能動作用,人對人與天的關系的認識及其能動作用,那么這個圖就是一定動機取向下的能動作用圖;如果圖4中表示的是人的動機對象偏于物質的一面,且表現了人對人與人的關系的認識及其物質流,人對人與物的關系的認識及其物質流,人對人與天的關系的認識及其物質流,那么這個圖就是一定動機取向下的物質流圖。
把圖4中各邊中偏于精神的一面和偏于物質的一面組合在一起,我們就可以得到圖3。
圖3和圖2相比較,多了兩條表示人與人的關系以及人與自身的關系的弧線;少了一條連接物質生產子系統和環境生產子系統的邊。需要人與人的關系以及人與自身的關系的弧線的原因前面已經說明了。少了一條連接物質生產和環境生產的邊是由于在一定的社會條件和物資生產水平下,物資生產子系統需要向環境生產子系統索取的資源量和排放的廢物量是確定的。類似地,在一定的社會條件和人與天的關系下,環境生產子系統所能提供的生產資源的量和環境容量也是確定的。因此,我們認為,盡管從物質流層面上看,物資生產和環境生產兩個子系統之間的物質流關系是重要的,但是考慮到人的各種能動作用以后,這條邊就不宜作為基本關系之一來處理。或者說,由于我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是人,如果人能處理好人與天的關系以及人與物的關系,相應地,就把天與物的關系處理好了。所以把天與物的關系包含進來是一種冗余,類似于計量經濟學中的“完全共線性”。計量經濟學認為,在用若干解釋變量解釋被解釋變量的時候,允許解釋變量之間存在部分共線性,但是要避免解釋變量之間完全共線性的現象。
2.4 四種關系是環境社會系統的基本關系
在四種關系以外,是否還有其它的關系可以作為環境社會系統的基本關系呢?答案是否定的。
所謂的基本關系,依作者的理解,必須有幾個條件。第一,它是必要的。也就說,在解釋環境社會系統中意識與物質的相互作用時是不可或缺的。前面我們已經論證了四種關系的必要性。第二,基本關系之間可以是相關的,但不能是完全相關的。由于完全相關的關系之中必定有一個可以從其它關系中推出,所以應該將這樣的關系排除在基本關系之外。如前所述,物資生產和環境生產兩個子系統之間的物質流就屬于此類可以排除在基本關系之外的關系。第三,在所研究的系統中,所有的基本關系必須是完備的。第四,基本關系應該是所描述的系統的各個一級子系統之間的一級關系。
馬世駿等[17]在1984年明確提出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的概念。Herman Daly(轉引自Sylvie Faucheux, 1995)也在1987年提出可持續發展包括并且根植在三個分離的領域:經濟、社會、生態[ 18]。葉文虎等[15]于1997年提出的三種生產理論,源于認為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是一個整體,并將其命名為“環境社會系統”。在這里,經濟是人類社會這個子系統的組成部分,生態是自然環境子系統中各要素之間的內在聯系。從物質流角度看,環境社會系統中客觀地存在著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三種生產活動。
由于三種生產理論描述的是環境社會系統(即世界系統)的物質流運動,從宏觀層面上看,其描述對象是完備的,意即可以包羅世界系統中的“萬象”。
單從三種生產的物質流圖來看,其中存在三對物質流的關系。如果把人的意識和三條邊對應,就有了三種關系,即人與物的關系、人與天的關系、物與天的關系。再加上人與自身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一共有五種關系。再從字面來看,還可以有:物與物的關系、物與自身的關系,天與天的關系,天與自身的關系。所以,從文字角度看,在這個系統中一共可以找到九種關系,但是我們為什么說四種關系是環境社會系統的基本關系呢?
首先,前面已經論述了為什么基本關系中沒有天與物的關系。
另外,如前所述,天是整體性看待自然情況下的自然,它包含有兩層意思。一層是整體性的自然;另一層是用整體性方式看待自然中的存在時,該存在即是天的一部分。我們先來看前一層意思,即天是整體性的自然,這時,天與天的關系,天與自身關系應該只屬于文字上成立,而實際上不一定成立的關系。如果一定要“鉆牛角尖”的話,那么這兩個問題可以轉換成:我們的宇宙之外還有宇宙嗎?如果有的話,宇宙和宇宙之間是什么關系?我們的宇宙為什么是這樣的,而不是那樣的?這些問題都屬于哲學的本體論范疇。其中,天與天的關系不在本文討論的環境社會系統所及的空間和時間尺度內;而天與自身的關系則未在環境社會系統中表現出現實的重要性,所以未體現出需要將其列為基本關系的必要性。因此,本文不把這兩種關系列入環境社會系統的基本關系之列。
再來看為什么沒有物與物的關系。物是分析性看待自然時的自然,它同樣有兩層意思。一層是指自然中一個個獨立的個體,另一層是用分析性的方式看待自然時自然中的存在。不管怎樣,它們都是自然中的個體。如果這兩種物都與人發生直接的、或有顯著影響的間接的聯系,那么我們可以把這種物與物的關系歸并到人與物的關系中。如果這兩種物不與人發生聯系,或者發生無顯著影響的間接的聯系,那么我們可以將這樣的物與物的關系歸于人與天的關系中。類似地,也可以這樣處理以整體性方式看待自然中的存在是自然的一部分時,存在與存在之間的關系。
最后,還有一個物與自身的關系。對于非生物來說,物與自身的關系同樣是一個只在文字上成立的關系,故無法列入基本關系之中。而對于非人類的生物來說,如果生物學家感興趣的話,該關系應該是生物學的研究內容,而不應當作為環境社會系統的主要研究內容。
3 小 結
綜上所述,我們主要通過窮舉法,發現從三種生產理論的視角看,其中存在九種一級關系,但是有些關系與環境社會系統的研究內容相去甚遠,有的具有完全共線性的性質,把這些關系排除在外,剩下四種關系,即:人與自身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人與天的關系、人與物的關系。
這四種關系都是必要的、非完全相關的,而且足以表示環境社會系統中的人與自然、人與人相互作用的結構,符合前及的基本關系的幾點要求,因此我們把它們稱為環境社會系統的基本關系。這四個一級關系之間還存在交互作用,這在后面會進一步討論。由于二級和二級以上的關系可以看成是一級關系的衍生關系,因此二級關系也不列入基本關系中(所謂n級關系是指相互作用的若干個子系統都是,或者其中最(較)低層次的子系統是,環境社會系統中的n級子系統)。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甘暉,葉文虎.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關系:環境社會系統中的四種關系論[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8,18(6):7-11.[Gan Hui, Ye Wenhu. Basic Relationships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Brief Discussion on Four Relationships in Environmental-social System[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08, 18(6): 7-11.]
[2]葉文虎,宋豫秦.從“兩條主線論”考察中國文明進程[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2,12(2):1-4.[Ye Wenhu, Song Yuqin. “Human-human” Relationship and “Human-nature” Relationship Analysis of Chinese Civilization[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02, 12(2):1-4.]
[3]馬克斯?韋伯.于曉,陳維綱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M].西安: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 106.[Max Weber. Translated by Yu Xiao, Chen Weigang. The Protestant Ethics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M]. Xi'an: Press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2006: 106.]
[4]奧斯瓦爾德?斯賓格勒.吳瓊譯.西方的沒落:第二卷?世界歷史的透視[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6:471.[Oswald Spengler. Translated by Wu Qiong. The Decline of the West (Vol 2): Perspectives of World History [M]. Shanghai: Shanghai Sanlian Shudian Press, 2006: 471.]
[5]湯因比.沈輝,等譯.文明經受著考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136.[Arnold Toynbee. Translated by Shen Hui, et al. Civilization on Trial[M]. Hangzhou: Zhejiang Renmin Press, 1988: 136.]
[6]湯因比.徐波,等譯.人類與大地母親[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734.[Arnold Toynbee. Translated by Xu Bo, et al. Mankind and Motherland [M]. Shanghai: Shanghai Renmin Press, 1992: 734.]
[7]李約瑟,柯林?羅南.中華科技文明史(第1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96,251-252.[Joseph Needham, Colin Ronan. The Shorter 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Volume 1) [M]. Shanghai: Shanghai Renmin Press, 2001: 196, 251-252.]
[8]費爾南?布羅代爾.唐家龍,等譯.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中譯本序.[Fernand Braudel. Translated by Tang Jialong, et al. The Mediterranean Sea and Around the Mediterranean Sea in Philippe II[M]. Beijing: Commerical Press, 1996: Preface of the Chinese edition.]
[9]小泉八云.胡山源譯.日本與日本人[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53-67.[Lafcadio Hearn. Translated by Hu Shanyuan. Japan and Japanese [M]. Beijing: Jiuzhou Press, 2005: 53-67.]
[10]季羨林.東方文化三題[J].新湘評論,2008,(1):52-55. [ Ji Xianlin. Three Topics about Oriental Culture [J]. Xin Xiang Ping Lun, 2008,(1):52-55.]
[11]錢穆.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的貢獻[J].中國文化,1991,(1):93-96.[Qian Mu. A Contribution Chinese Culture will Make to the Future of Mankind[J]. Chinese Culture, 1991, (1):93-96.]
[12]湯一介.當代學者自選文庫:湯一介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672.[Tang Yijie.Self-selected Essays of Tang Yijie[M]. Hefei: Anhui Education Press, 1999:672.]
[13]季羨林.季羨林自選集[M].重慶:重慶出版社,2000:425-427.[Ji Xianlin. Self-selected Essays of Ji Xianlin[M]. Chongqing: Chongqing Press, 2000: 425-427. ]
[14]張岱年.當代學者自選文庫:張岱年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215-216.[Zhang Dainian. Self-selected Essays of Zhang Dainian[M]. Hefei: Anhui Education Press, 1993: 215-216.]
[15]葉文虎,陳國謙.三種生產論: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理論[J].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1997,7(2):14-18.[Ye Wenhu, Chen Guoqian. Theory of Three Models of Production: The Basic Theor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1997, 7 (2): 14-18.]
[16]Costanza R,Arge R,Groot R,et al.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J].Nature,1997,387:253-260.
[17]馬世駿,王如松.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J].生態學報,1984,4(1):1-9.[Ma Shijun, Wang Rusong. The Social-Economic-Natural Complex Ecosystem[J]. Acta Ecologica Sinica, 1984, 4(1): 1-9.]
[18]Faucheux S, Froger G, Noёl J. What Forms of Rationalit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J]. The Journal of Socio-economics, 1995, 24(1):169-209.
Further Discussion on Four Basic Relationships in Environmental-social
System/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GAN Hui1,2 YE Wen-hu2
(1. School of Economics/Schoo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007, China;
2. Center of Chin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search,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