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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蓋章的幾點說明
說明:就業協議書就決定檔案歸屬問題(不決定你的戶口問題)。
你找的單位是正規單位,負責解決檔案問題的話,那么你畢業后學校就將你的檔案會打到這個單位(一般是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或國企才有權接收檔案)或單位所在的人才市場的戶頭里存放。
你不簽這個就業協議,你的檔案就會打回你的戶籍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場。(學校最多免費幫你留在學校保存兩年);檔案是不可能給個人本人帶著隨便走的,正常來說,個人永遠無法拿到自己的檔案,一切的手續都是公對公的。這是國家規定,否則誰的檔案都自己拿,那檔案里東西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就沒人可以保證了。
一、每份就業協議書總共要蓋齊5個章(注意協議書結尾處單位甲方蓋章)
二、一般來說第1個章蓋哪里(看公司屬地),檔案就要轉至當地人才市場(或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才市場可以幫你算工齡評職稱等除非你不管檔案如果你不管你的檔案,或者你未就業,你的檔案將打回原籍(即你的生源地),所以第2個章要蓋當地人才市場的章;第3個章由土建系蓋。第4個章由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辦蓋。第5個章跟第1個章一模一樣。
三、注意幾種特殊情況:
1、非廈門生源到廈門就業的:需要用人單位向廈門人事局辦理廈門人才呈報表并經廈門人事局同意蓋章,然后將呈報表交給學校;廈門一般不接收專科畢業生,除非你是廈門生源或者公司很照顧你或者你有特殊情況,所以到廈門就業的非廈門生源一般要找別的地方的公司掛靠,掛靠后的好處在于可以馬上計算工齡且以后方便評職稱;
2、福州市五區八縣小公司就業的:請直接短信問我。
3、已經考上專升本的同學:請直接將就業協議書交給我,并附上一定會去念書的書面說明。
就業協議書蓋章注意事項
一、協議書上各項內容應填寫完整、清晰。
戶口遷移地址一欄,應告知學生本人如果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則一律填寫入學未遷入,如果有遷入則視情況具體填寫戶口遷移地址。一般來說,08級省內生源學生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省外生源戶口有遷入學校,07級及之前年級的學生戶口有遷入學校。
用人單位意見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認識機構意見兩欄應蓋章(主管部門欄無需蓋章的除外),且印跡清晰,所有的蓋章時間都應填寫。
二、需要額外附審批函的十個城市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與此六個城市單位簽約的,除就業協議書外必須附相關城市人事主管部門的審批函,才可視為完整的就業手續,錄入為已簽約,否則就業類型只能錄為有接收函,派遣回生源地。許多同學不了解這種情況,收取協議書時應告知。錄入單位主管部門名稱一般以審批函上的蓋章為準(廈門錄入廈門市公務員局),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都以審批函上信息為準,戶口遷移方向一般與檔案投遞地址一致,除非簽約畢業生有特別說明戶口去向,如果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則填寫入學未遷入。
注意:廈門生源畢業生回廈門工作的,不需附廈門公務員局的審批函,即可視為完整的就業手續。錄入時就業類型選已簽約。不論生源所在地是廈門哪個區,單位主管部門、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都填寫廈門市公務員局,戶口遷移方向若入學時未遷入則填寫填寫入學未遷入,如果有遷入則填寫廈門市公務員局。
三、就業協議書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機構意見欄是否需要蓋章的幾種情況
(一)畢業生與私營企業或非公有制企業簽約的,就業協議書上,除用人單位意見欄需加蓋公司公章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機構意見欄還必須加蓋用人企業所在地人事機構的印章,才是完備的就業手續,人事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登記為已簽約。否則,就只能登記為有接收函。
(二)中屬、省屬國有企業,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機構意見欄不加蓋印章,或加蓋企業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即為完整的就業手續。
(三)地市級的交通、郵電、煙草、電力等國有企業,應在主管部門欄加蓋相應的省屬主管部門的印章。
(四)省屬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機構意見欄不加蓋印章,或加蓋高校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
(五)市屬高校分情況而定,以下為一些常見高校的情況:
1、武夷學院,無論錄用的畢業生是碩士還是本科生,都需加蓋主管部門印章,主管部門為南平市公務員局或當地人事機構。
2、龍巖學院,與武夷學院相同,無論是碩士還是本科生,都需加蓋主管部門印章,主管部門為龍巖市人事局或當地人事機構。
3、三明學院,如果錄用的畢業生是碩士,無需另外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如果畢業生是本科生,則需加蓋主管部門三明市公務員局或當地人事機構公章。
4、莆田學院,與三明學院相同,如果如果畢業生是碩士,無需另外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如果畢業生是本科生,則需加蓋主管部門莆田市公務員局或當地人事機構公章。
以上四所高校,如果簽約畢業生是博士,則都不需要額外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5、各類職業院校,都需要加蓋主管部門印章,主管部門為當地人事機構或人事局(公務員局)。注意:福建省農業職業技術學院,主管部門為福建省農業廳。
(六)考錄中小學教師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機構意見欄必須加蓋相應地區人事局(公務員局)的印章。
(七)需額外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的部分單位:
1、福建省林業調查規劃院,主管部門為福建省林業廳
2、福建星網銳捷網絡有限公司,福建福順微電子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為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3、福建省汽車運輸總公司,主管部門為福建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4、福建省外事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管部門為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5、福建省教育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主管部門為福建省教育廳
畢業生的幾種就業類型及登記方法:
1、待就業。集中派遣前未辦理就業手續的畢業生,無需進行就業登記,集中派遣時將統一派發待就業報到證。
2、有接收函。有接收函,以及就業手續辦理不完整的畢業生,登記就業方案時就業類型為有接收函。開具的是待就業報到證。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這三欄的內容會自動彈出,其他欄目都依據接收函(或就業協議書)上的相關內容逐一填寫。
3、升學。升學的畢業生錄入依據為調檔函復印件,就業類型選升學,學校名稱填升入學校名稱,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系統自動填寫無需更改。聯系方式、通訊地址、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都按照調檔函上的相關內容逐一填寫。升入省內院校的,戶口遷移方向復制粘貼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系統自動填寫的內容。升入省外院校的,戶口遷移方向填寫升學學校地址及校名。(如果入學戶口未遷入的學生則統一登記入學未遷入)單位隸屬、單位類別、單位行業都保持原始狀態,無需選擇。
4、出國出境。不開具報到證,就業方案登記以接收國學校的錄取函為依據,如果非留學,則需提供個人護照復印件,以及接收國大使館同意該生入境材料復印件。就業類型選出國出境,國家名稱即填寫所往國家,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這三欄的內容會自動彈出,戶口如果有遷來學校則將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內容復制粘貼到戶口遷移方向欄,如果未遷來則填寫入學未遷入。單位隸屬至單位行業三個欄目保持原始狀態,無需選擇。
5、靈活就業。以畢業生填報的靈活就業登記表為登記就業方案的依據。就業類型選靈活就業,靈活就業欄填自主創業,單位所在區域代碼、單位隸屬、單位類別、單位行業都依據畢業生自主創業的企業相關信息填寫。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即為畢業生本人相關信息。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內容系統會自動彈出,將該內容復制粘貼到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戶口遷移方向這幾欄即可(如果該生戶口未遷入學校則遷移方向一欄一律填寫入學未遷入)。
6、國家地方項目。參加選調、大學生村官、服務西部、服務基層、預征兵的畢業生,由校就業創業指導中心統一錄入(參加三支一扶畢業生就業方案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錄入,自行派發報到證,無需我校錄入),就業類型為國家地方項目。
7、已簽約。派遣前已辦理完整就業手續的畢業生,登記就業方案時就業類型選已簽約,其他欄目嚴格依照就業協議書的相關欄目內容填寫。需要注意的是,畢業生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并不意味著就業手續已辦理完整,如果手續不完整就業類型欄只能選擇有接收函,依照有接收函類型登記就業方案
其他注意事項:
江蘇省人事局、衛生廳:
九月二十四日函悉。現對所詢問題,答復如下:
一、凡是因為工作需要,從聯合診所調到國家機關和國家辦的事業單位工作的工作人員,他們在聯合診所工作的時間,如果是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一般的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但是對于由國家統一分配去的工作人員(如領導干部、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等),則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連續工齡)。
二、解放前的私立醫院或教會醫院,解放后我方即派去軍代表,成立黨、團組織,政治上加以指導,到一九五年、一九五一年才被接收公辦。在解放后至接收公辦前這段時間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員(不包括醫院董事會的董事等院方人員),如果他們專職從事醫務工作,并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連續工作的時間,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連續工齡)。
三、衛生系統X光醫師、放射性人員,由于從事該項工作,對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的,在他們身體衰弱不能工作需要安置處理時,可以按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退休。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依據,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進一步深化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努力拓寬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渠道,積極引進高學歷層次和緊缺急需專業畢業生,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保證。
二、就業范圍和對象
(一)積極引進高學歷優秀畢業生來我市就業。繼續實施“選調生”計劃,通過外出選拔和公開考錄,選調部分優秀本科畢業生、碩士畢業生和博士畢業生充實到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鎮(處)干部隊伍。對進入國家公務員隊伍的,按照上級的有關要求和規定辦理。企業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優惠政策,吸引高學歷畢業生到我市建功立業。對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受專業、生源地限制,敞開接收。
(二)適當控制外地專科以下學歷畢業生來我市就業。外地生源的專科學歷畢業生需落實用人單位方可來我市就業,中專畢業生原則上不予接收。各類企業接收緊缺急需專業的中專畢業生,須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市人事局審批。
三、就業辦法
今年畢業生就業實行組織派遣、考試錄用、雙向選擇和自謀職業相結合的辦法。
(一)組織派遣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公開選拔的選調生及碩士以上學歷畢業生、本科以上省級優秀畢業生,由市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求及所學專業,統一派遣至市直或鎮(處)機關事業單位。
(二)考試錄用
1、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市教育人才分市場組織實施教體系統的畢業生考錄工作。按照市編委核準的考錄計劃,從師范類統招本科畢業生中考錄部分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從非師范類統招本科生中考錄部分緊缺專業畢業生到職業學校任教。
2、市衛生局負責,市衛生人才分市場和正局級衛生事業單位組織實施衛生系統的畢業生考錄工作。按照市編委核準的考錄計劃,從衛生類統招本科以上畢業生中考錄部分畢業生到市直醫療單位工作,從衛生類統招專科以上畢業生中考錄部分畢業生到鎮(處)衛生單位工作,從護理專業統招中專以上畢業生中考錄部分畢業生到市直或鎮(處)醫療衛生單位工作。考錄工作采取一次性下達計劃、一次性考錄的辦法進行。
3、其他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的,按照市編委核準的考錄計劃,由市人事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從專業對口的統招本科以上畢業生中公開考錄。
(三)雙向選擇
除組織派遣、考試錄用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外,其余大中專畢業生按照“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到市人才市場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市人事部門將定期舉辦全市2012年大中專畢業生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洽談會。向社會公開各單位用人數量、學歷層次、專業類別及工資待遇等需求信息,對招聘的各個環節全部實行“陽光”操作,并提供優質服務。
(四)自謀職業
鼓勵各類大中專畢業生自謀職業或領辦、創辦經濟實體,從事個體私營經濟。
四、就業鼓勵措施
(一)鼓勵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按照到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保留相應身份。
(二)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2年內免交工商、衛生、環保等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登記類及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創辦屬高新技術領域公司的畢業生,可向市科技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確認后,其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出資的比例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總額的35%。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兩年內保留其派遣資格,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等費用由個人交納,人事檔案可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費減半收取。對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合伙經營的,其自籌資金不足部分,可以按規定申請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
(三)鼓勵大專、中專畢業生繼續深造。本市生源的大專、中專畢業生,到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繼續深造的,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其辦理登記手續,3年內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可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就業手續。
(四)做好特困畢業生就業工作。對通過雙向選擇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特困畢業生,由其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核準屬實的,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推薦就業。
(五)對在畢業當年服兵役的本市生源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入伍通知書》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兩年后退役的,持市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按應屆畢業生的有關政策,辦理就業手續。
五、就業管理服務
(一)建立就業預測和薪酬指導機制。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人才市場,將定期對畢業生就業方向進行科學分析,及時畢業生就業及薪酬指導價位信息。充分利用人才大集、媒體推介、崗前培訓、人才派遣、技能培訓等多種形式,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規范畢業生檔案轉遞程序。非師范類畢業生檔案須由學校轉遞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師范類畢業生的檔案轉遞至市教育體育局,對畢業生個人自帶的檔案不予接收。對沒有檔案、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外地生源畢業生,一律不予辦理有關手續。對弄虛作假,私自涂改偽造證件、印章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三)加強畢業生就業市場和網絡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堅持把辦好畢業生市場作為畢業生求職擇業、用人單位選人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不斷加強市場軟、硬件建設,促進有形、無形兩個市場的有效結合。市人才交流中心要發揮畢業生就業網的作用,按照網上辦公流程,做好畢業生接收、派遣工作,各用人單位要及時登記畢業生需求信息,嚴格按照接收程序接收畢業生,從2012年1月1日起,非師范類畢業生啟用《2012年市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接收函》,2004年樣式的接收函停止使用。
(四)做好畢業生報到、落戶的辦理工作。繼續實行畢業生就業報到登記制度。畢業生畢業后應在規定期限內攜帶《報到證》等有關材料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報到登記手續,其中師范類畢業生到市教育體育局報到。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后,由單位負責持《報到證》等有關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有關手續后,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本市生源的非師范類和師范類畢業生,應先分別在市畢業生就業網和市師范類畢業生就業網上進行報到、落戶登記后,再在規定時間內到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然后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入戶介紹信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五)加強畢業生見習期管理。繼續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畢業生見習期管理,正確理解和處理好見習期與職工勞動合同中試用期的關系。對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工作單位的畢業生,自畢業之日起一年內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手續。跨區、市的調整改派的,經雙方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并辦理網上解約、簽約手續后,由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跨省、市改派的須通過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學校不得收取改派費。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通過網上解約后,要在6個工作日之內辦理檔案轉遞和戶口遷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扣留畢業生的檔案,畢業證書等證件。各用人單位要及時為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辦理轉正定級手續。畢業生在見習期內,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取或變相收取風險抵押金、就業保證金、培訓費等,不得拖欠畢業生的工資。凡到事業單位就業的,全部實行人事,并實行聘用制和試用制,聘期三年,其中試用期一年。
試用期,顧名思義就是勞動關系的試驗階段,但絕非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老的單方“試用。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不相互丁解、相互約定的考察期。在這段期間內,用人單位考察員工的工作能力,員工也考察用人單位的情況,是雙方互相試用的過程。
試用期作為勞動關系的特殊階段,也是勞動糾紛的高發區。《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具體來說就是,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設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起過六個月。
有理由退工。依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承擔的是完全的舉證責任。
無理由走。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臺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試用期合同無效。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現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定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二、如何簽定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應具備七個方面的條款。勞動合同除包括此七個方面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即我們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約定條款。法定條款與約定條款不同,某些條款受到法律法規的嚴格限制,甚至對條款的內容都作了具體的規定。這些法律規定從勞資間強弱失衡的現實出發,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勞動者的權益。
具體而言這七個方面的內容如下:
勞動合同的期限。即勞動合同從哪一天開始到哪一天結束。目前就期限來說,我國的勞動合同可以分為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在白領當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較普遍。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明確勞動合同的開始期限和終止期限。但是,已經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領,同樣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明確勞動合同的開始期限及終止條件。
工作內容。即所從事的工作和工作崗位。應當盡量明確地書寫工作和崗位,做到定崗定位。因為崗位的設定直接關系到勞動者是否能夠勝任工作、是否負有保密責任以及以后續訂合同時是否可以約定試用期等一系列問題。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很多人在閱讀勞動合同時往往不太注意這部分,實際上一般來說這部分恰是勞動合同的最大板塊,其內容幾乎涵蓋了半部《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第八章職業培訓、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等規定都具體反映在這一部分。
勞動報酬。應寫明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確該勞動報酬是稅前還是稅后一般就可以了,其它不是很重要。
勞動紀律。勞動法中沒有過多的規定,勞動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則性規定,主要反映在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中,勞動者對此也應做詳細了解,因為這涉及日后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訂立,對不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發生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單位將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解除條件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從而規避應承擔的解約的補償責任,這種約定是違法的,即使約定了也是無效條款。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違約金的約定只能包含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兩類。其他約定均屬無效約定。
以上七個條款是勞動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勞動合同的無效不等同于勞動關系的無效。即使勞動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勞動關系存在,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仍然受保護。
注意事項:
1、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訂立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諸多內容。采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于爭議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性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另外還有特殊的法定必備條款,這是法律要求某種或者某幾種勞動合同必備的條款,有的勞動合同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立法之別要求除了規定一般的法定必備條款之外,還必須規定一定的特有條款,例如,根據我國《中外臺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現定》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中外臺資企業勞動臺同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中應包括工時和休假條款。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抵押金。違反規定的,應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勞動者本人。另需指出的是,社會保險在我國屬法定保險,因而未被列八合同必備條款。
三、最低工資及勞動時間如何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最低工資規定》揖出,在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除去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所得工資,在夜班、高溫、井下、有毒等特殊條件下享受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違反規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按所欠工資的1-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勞動法》還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起過8小時,平均每周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如果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時,但是每月不超過36小時”。也就是說,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四、簽約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由學校、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有些用人單位從自身工作考慮也制訂了條款不一的就業協議或就業合同,有的是由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共同簽署,有的則只有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雙方,沒有學校意見欄。由于現在就業形式嚴峻,許多畢業生在簽定教育部協議書的同時還要被迫簽定條件苛刻的合同,而它們之間有時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畢業生注意以下問題。
1、簽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法律行為,因此簽約前的了解洽談十分重要。畢業生應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一般包括單位的規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單位的隸屬也很重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應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畢業生還應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除協議書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進京還應經過市人事局大學生處的審批,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等也有類似的規定。
2、簽約的一般程序為:畢業生持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領取教育部就業協議書,先由畢業生、院系在協議書上簽署意見后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后再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后協議書生效。
3、一般到用人單位報到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簽定勞動合同書,因此在簽約前了解合同書的內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書的工作年限和待遇。畢業生應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復印件,以免報到后發生糾紛,遭受很大損失。
4、為避免到用人單位報到后發生糾紛,簽約前達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險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協議書中寫明。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講明,并寫在協議書中。有些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這是不可取的,也會帶來許多麻煩。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應及時向學校主管就業的老師詢問,征求他們和父母的意見,經過深思熟慮后方可簽約。
五、畢業生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怎么辦
國家規定:”經過協商落實和國家畢業生分配主管部門審批的畢業生分配計劃必須認真執行,未經高校和用人單位雙方復議并報地方主管部門批準,學校不得隨意改派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接收和退回畢業生”。當遇到用人單位拒絕接收時,畢業生應主動向用人單位說明情況,不要與對方爭吵,更不要貿然返校,應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由學校分清責任,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若屬因學校工作失誤造成計劃不落實,誤派畢業生的,應由學校負責提出調整意見報批。由于用人單位發生重大變化(如撤并、破產、倒閉等),無接收能力的,應及時與學校協商,合理調整。若是用人單位對畢業提出難以達到的不符合政策規定的過高要求,則不能作為退人理由。屬于畢業生本人身體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學生在校期間就有傳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單位不知道,持畢業生報到時才被發現的,應允許提出退回;若是報到后才患病的,應按在職人員病假的有關規定處理。
六、發生勞動爭議如何處理
1、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并有權申請調解或仲裁。
2、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此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從當事人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未達成協議,則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60至9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當事人不愿調解或調解達成協議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一般由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當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時,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如果當事人任何一方對裁決不服,則應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期滿不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決。當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的,法院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進行。首先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民事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就勞動爭議達成協議,法院將制定民事調解書,調解書一經送達當事人立即生效,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書面判決。原被告任何一方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決書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七、遺失《報到證》怎樣申請補發
《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中十分重要的銜接手續:學校憑上報審批的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報到證》派遣畢業生,畢業生須持《報到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憑《報到證》辦理接收畢業生的手續。
畢業生派遣后《報到證》遺失的,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畢業生所在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辦理補發手續。戶糧關系遺失的,按照上述規定和戶糧關系補辦的有關規定到學校戶糧管理部門辦理。由于遺失證件而引起的后果由畢業生本人承擔。
八、畢業生的戶口關系如何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