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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
在商品交易市場中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文明管理,是深化文明創建的內在要求,是安全生產的要求,也是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文明管理,是對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部門監管水平的又一次提升,必將引起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強力推進安全文明管理,有效地營造守法經營、公平競爭、誠實守信、文明經商、依法監管、和諧發展、安全的投資經營環境,提升商品市場運行質量和監管水平,是我們當前市場監管的重點。為此,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成立平安市場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地點設在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徐建成局長任組長,王勇副局長任副組長,各分局長及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全體人員為成員。確保平安市場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二、深入宣傳發動
在平安市場創建工作中,切實加強與安監、公安、消防、城管、宣傳、市場主辦單位和經營者的溝通聯系。通過電視臺、電臺等新聞媒體以及標語、板報和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加大對安全文明市場創建內容的監督檢查和宣傳力度,做好組織實施過程中的各項輿論宣傳工作,使市場主辦單位和廣大經營戶充分認識開展平安市場創建的重要意義,廣泛調動市場主辦單位、經營戶的積極性,形成了政府重視支持、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市場主辦單位和廣大經營戶踴躍參與平安市場創建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工作責任,嚴格貫徹執行
在平安市場創建活動中,結合工作實際,分解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各基層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要與各市場主辦單位以及市場主辦單位與經營者簽訂責任書,明確各方具體責任,為平安市場創建提供了保障。在創建活動中,要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分層次、分類別的開展不同市場的測評認定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做到“三個結合三個為主”:一是堅持“軟件與硬件”相結合,以“軟件”為主,既推進市場硬件建設,更把市場管理軟件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二是堅持部門協調推動與市場主辦單位自創相結合,以企業自創為主,充分調動市場主辦單位創建積極性;三是堅持形式與內容、過程與效果相結合,以內容和效果為主。在監管上,不但要堅持規范市場主辦單位和市場經營者行為,還要推行上市商品準入規范。要求市場主辦單位和經營者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臺帳登記制度、市場公示制度、先行賠償制度、市場檢測等制度,在加大對市場主辦單位的日常監管的同時,還要不定期的對市場主辦單位的安全文明、亮照經營、劃行歸市、明碼標價和商品檢測等工作進行檢查。通過上述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監管,要初步建立起較為有效的安全文明市場管理方法。
四、加強監管嚴格考核
我局在平安市場創建的考核驗收中,嚴格按照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職能,主要把好以下幾關:一是把好入市退市“兩個關口”。在把好“市場準入”關上,嚴格登記條件,對生產經營者堅持先證后照。對涉及食品生產、銷售的企業和個體市場監督管理局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和規范,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確保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深入實施“肉菜糧放心工程”,堅決杜絕未經法定部門檢測、檢驗、檢疫的蔬菜、糧食、肉類及其制品進入市場交易。在把好“市場退出”關上,把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場作為對監管的重要環節,建立健全行政監管強制退市和經營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對在巡查、檢查、監測等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藥品,該查處的查處,該退市的退市。對市場內銷售蔬菜、糧食、肉類及其制品進行自檢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勸其或強制將其問題商品退出市場。對屢教屢犯的經營戶,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勸其退出經營場所,在一定時期內不得再進入同一場所經營。在退市過程中,加強跟蹤檢查,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頭換面二次流入市場。二是堅持監管方式“兩個結合”。一方面堅持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專項整治注意:以城市社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位為重點,開展重點區域執法檢查,打擊無照經營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特別是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經營行為;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為重點,督促其規范經營,查處銷售假劣食品大要案件;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節為重點,開展節日食品專項執法檢查,打擊銷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問題,確保節日消費和重點食品消費安全。日常監管注重:宣傳教育抓弱點。在農村集貿市場和食品攤點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知識,引導農村食品經營者增強安全責任意識、農村消費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屬地管理抓盲點。依托“經濟戶口”系統管理軟件開展市場巡查,嚴格按照食品市場監管“五查五看”的要求,對各類食品批發經營戶做到每個季度巡查一次,將監管職能延伸到為每個鎮、每個村;典型曝光抓焦點。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進行曝光,提高群眾食品安全參與意識和責任意識,讓制假售假者沒有生存的空間;消費警示抓熱點。開展食品安全質量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有關食品安全消費警示,嚴厲查處食品違法經營行為。另一方面,堅持外部分類監管與經營者自律相結合。對食品市場、生產銷售企業、個體戶按經濟戶口內容逐一登記建檔,充分運用信用激勵懲戒機制,依法實施食品經銷單位分級分類監管,形成有側重、有針對、有力度的市場監管新格局。在加大市場監管的同時,引導和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促使食品、藥品經營著進貨驗證驗票、購銷臺帳、不合格商品退市、自查自糾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實;積極開展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動,通過培養、樹立和宣傳一批守法經營、文明經營的典型,帶動更多的經營戶走誠信經營之路。三是牢固建立“兩項體系”。1是建立執法監管責任體系。嚴格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領導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監督檢查責任制,增強每個市場監督管理局干部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和如履薄冰的風險意識。2是建立社會監督體系。加強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平臺建設,對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舉報、投訴,做到及時受理、快速分流、按時辦結。深入實施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醫院、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公用事業單位等“八進”活動,加大對各投訴站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力度,真正使投訴站成為群眾身邊的“維權站”。
五、根據縣政府創建領導小組的要求,年終對各分局平安市場創建進行檢查。
不遺余力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和質量強區工作;繼續深入推進商標品牌戰略;做好標準化和計量工作;保持打擊傳銷高壓態勢;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做好產品生產、商品流通的監管工作,維護公平公正市場秩序;加快建設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企業信用公示制度,保障企業信息公示工作順利實施;加強消費維權機制建設,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嚴格監管,打造嚴密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一要深入開展食品藥品量化分級監管工作,進一步提升食藥經營單位安全水平,繼續推進“小微餐飲”和“小微藥房”分級達標工作;二要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加大無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經營“小門店”、食品批發市場(包括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安全監管力度;三要加大食品藥品質量安全風險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數量和抽查頻次;四要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稽查應急制度,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五要重心下沉,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把人財物資源更多地向基層傾斜,構建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食品藥品安全防線;六要關口前移,強化預防為主、源頭治理,科學監管、效能監管,在做好日常監管工作上多下功夫;七要廣泛動員社會參與,向企業員工發放告知書,動員生產企業員工舉報企業違法行為。
2、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信用約束機制。要以工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轉變觀念、轉變職能,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著力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加快建設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企業信用公示制度,保障企業信息公示工作順利實施,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切實促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同時,寬準入、嚴監管,對符合條件的個體戶及企業要依據法律及予以辦照,對上級各項補貼政策要嚴格落實到位,做好創業富民工作。
3、做好商標、合同、廣告監管工作,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環境。商標監管服務工作早謀劃早實施,扎實推進商標培育發展戰略,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強化侵權案件查處工作;充分發揮合同、服務、維權的重要作用,持續創新合同監管舉措,繼續推進合同格式條款整治工作,充分發揮動產抵押助企融資作用,推動企業“守合同、重信用”活動深入開展;深入整頓和規范市場廣告秩序、切實維護公平公正、健康誠信的廣告市場環境。
4、加強消費維權機制建設,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大力抓好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傳貫徹工作。結合實際工作情況,針對人民群眾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有計劃的組織開展各類專項執法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進一步提升消費維權的影響力和案件查辦工作的威懾力,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繼續保持打擊傳銷高壓嚴打態勢,加強綜合治理工作力度。對涉傳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辦,堅決遏制傳銷發展蔓延勢頭。認真做好傳銷受害人員解救和參與傳銷人員疏導、教育、遣返等環節善后處置工作。加強對傳銷活動的動態監控和輿情監控,積極預防傳銷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增強群眾辨別和防范傳銷的能力。在打假維權和打擊傳銷等方面加強與公安部門協作,建立雙方協作機制。
6、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開展質量強區工作。
加強重點監管,對重點企業、重點設備、重點區域加大監管力度,有針對性地在基礎普查的基礎上對電梯進行全面普查。重點企業如海螺、新興鑄管、煙廠等,特種設備在重點企業較密集,要加強監察;重點設備如電梯、鍋爐等,對重點設備停用的要報停,做好停用登記手續;重點區域如超市、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做好跟蹤回訪。
同時,充分調動廣大企業爭創各級政府質量獎的積極性,深入推進“質量強區”戰略。
按照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三個專項行動”工作落實的緊急通知》()文件,開展安全專項檢查的要求,3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立即召開專題會議,成立專項行動檢查隊,深入全區市場監管領域內的重點生產經營企業、重點環節、關鍵崗位全面深入細致的進行了檢查指導,具體如下:
一、高度重視 快速出擊
為使檢查工作快速有效開展,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由局長和班子其他成員分別帶隊,將全區劃為五個重點區域,由五隊執法人員快速同步深入一線分別對各區域內的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行動。
二、全面開展 嚴查隱患
此次專項檢查行動時間緊、任務重,這次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行動主要分為五個方面。
一是特種設備。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使用特種設備的企事業單位和氣瓶充裝站,進行全面排查,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遏制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發生。
二是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產品為重點,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通過整治,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質量安全隱患,降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等環節安全風險,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構建防范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防線。
三是成品油。全面排查全市轄區各加油站,重點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摻雜使假、以次充好、食品違規、證照失效、計量作弊等違法行為。通過整治,進一步凈化成品油市場環境,規范市場經營行為。
四是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重點是藥、械、化妝品經營企業是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規范經營存儲產品,經營使用單位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購進行為。通過整治,進一步提高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全面落實質量管理責任,杜絕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
五是食品安全。重點檢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執照情況。對全區學校幼兒園食堂、較大企業食堂、食品生產企業、中大型超市,規范亮證亮照經營、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落實食品安全制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票索證、食品留樣、人員晨檢等各項食品安全制度,嚴格要求各單位按照食品儲存條件進行保存。通過整治,堅決打擊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原輔料進貨來源清楚、操作規范、質量過關,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三、限期整改 化解風險
此次專項檢查行動,全局出動執法車輛11車次,出動執法人員53人次,檢點企業36家次,發現一般隱患12個,下達整改意見書12份,限期整改8家。
市場監督管理局中秋國慶“兩節”期間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總結
為貫徹落實市局精神,確保中秋、國慶期間食品質量安全,我局結合實際,對我縣境內食品生產企業進行了集中整治工作。現將整治情況匯報如下:
兩節來臨之際,我局近期對食品生產市企業行了一次檢查,為期一個月,針對12生產企業做了一次全覆蓋檢查。專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制定了詳細的方案。共下發了12份自查表,共檢查食品生產企業12家,小作坊6家,出動執法人次42次,品生產企業7家,重點檢查“兩節期間”所涉及的白酒、食醋、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生產單位。主要針對企業生產全過程、安全管理制度、出入庫記錄、操作規范、成品半成品檢驗等方面進行檢查。檢查時發現主要是食品原料購進等查驗不詳細,生產工藝關鍵控制點操作不規范,下達責令整改6份,目前此項工作還在進行中。
主要發現的問題有:部分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部分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生產企業廠區環境衛生較差、有的廠區存在積水現象、部分生產企業出入庫記錄不
完善、部分生產企業防塵防鼠設備安裝不完善、部分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健康證到期、部分生產企業墻體有脫落、部分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墻、成品庫部分食品未離墻離地存放、部分生產企業化驗員操作技能不熟練等。針對以上問題,我局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有問題的單位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落實整改并按時提交整改報告。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繼續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2020〕43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進一步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市監注〔2018〕237號)和《工商總局關于全面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工商企注字〔2016〕25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行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
(一)擴大簡易注銷適用范圍。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以下稱未開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以下稱無債權債務)的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由其自主選擇適用一般注銷程序或簡易注銷程序。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
1.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2.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的;
4.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
5.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
6.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簡易注銷容錯機制。企業因為存在“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的”“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等情形,不適用簡易注銷的,待異常狀態消失后,允許企業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登記。
對于因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企業,登記機關在企業補正后予以受理其簡易注銷申請。
(三)壓縮簡易注銷公告時間。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壓縮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屆滿后且未收到任何異議的,企業應于30天(自然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二、規范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
(一)簡易注銷公告。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應當自行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行政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簡易注銷公告后至正式提交簡易注銷登記申請前,企業可以主動撤銷簡易注銷公告。
簡易注銷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政府部門有異議的,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專欄“異議留言”模塊提出異議。異議人需簡要陳述理由,并對提出異議的真實性負責。超過公告期,公示系統不再接收異議。
(二)申請簡易注銷。公告期滿后,企業應當向登記機關正式提交簡易注銷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見附件1);
2.經簽署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見附件2);
3.營業執照正、副本(如已遺失,可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公示執照遺失公告,不必補領營業執照,直接辦理注銷登記);
4.企業法人公章(僅適用于非公司企業法人)。
(三)強化府院聯動。對于破產程序終結或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適用特別注銷程序,無需提交《全體投資人承諾書》,無需簡易注銷公告,提交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裁定書以及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書原件,或者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書原件(包括以無法清算或無法全面清算為由作出的裁定)申請注銷,其他申請材料按其所屬企業類型提交。
(四)簡易注銷登記審查。登記機關在收到企業提出的簡易注銷登記申請后,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進行形式審查,對市場主體是否存在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情形進行檢索檢查。
對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簡易注銷條件且在公告期內未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場受理,并在1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準予簡易注銷登記的決定。
注銷登記辦結后,如企業涉及其他部門許可事項,登記機關應根據《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主動告知相關行政許可部門將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注銷,同時應通過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系統,及時將辦理結果共享告知有關行政許可部門。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場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簡易注銷條件的,登記機關應不予受理,并在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電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請人不符合簡易注銷條件。
對公告期內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不予簡易注銷登記的決定。
三、完善信用管理機制
(一)落實企業信用責任。企業對申請簡易注銷登記過程中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于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注銷登記,登記機關依法做出撤銷注銷登記決定,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登記機關同時將企業失信記錄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協同有關部門實施聯合信用懲戒。
(二)暢通救濟途徑。對惡意利用企業簡易注銷程序逃避債務或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據《最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的有關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企業有關責任人被人民法院公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登記機關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和任職限制。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培訓。各區縣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好簡易注銷登記過程中“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日辦結”等服務,做好咨詢引導,切實解決企業在注銷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二)廣泛宣傳。各區縣局要加大對簡易注銷宣傳力度,及時解答和回應公眾關心的問題,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引導工作,加強對企業的法律法規宣傳,讓企業明確知曉在注銷退市時應該履行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三)及時反饋。各區縣局要注意收集匯總在推進簡易注銷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饋上報市局,便于市局了解實施動態,研究優化相關問題,推動改革不斷完善。
(四)狠抓落實。各區縣局要抓實抓細簡易注銷改革各項舉措落實,做好新舊政策的過渡銜接,市局將加強對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實施簡易注銷改革效果良好、創新服務的典型事例予以表彰,對消極履職、敷衍搪塞等落實不力行為嚴肅問責。
五、施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轉發工商總局關于全面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渝工商辦發〔2017〕6號)同時停止執行。
附件:1.《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附件1
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基本信息(必填項)
名 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一般注銷原因(僅限一般注銷登記,根據企業類型勾選)
有限責任公司
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股東決定、股東會、股東大會、外商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決議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非公司企業法人
企業法人歇業。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人民法院宣告破產。
因合并而終止。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業
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獨資企業
投資人決定解散。
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注銷(僅限一般注銷登記填寫)
公告情況(內資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無須填寫)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
公告日期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報紙公告:報紙名稱 ________________
公告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分公司(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情況
已注銷完畢 無分公司(無分支機構)
注:本申請書適用于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以上類型包含內資和外資)、個人獨資企業辦理注銷登記。
債權債務清理情況
已清理完畢 無債權債務
清稅情況
已清理完畢 未涉及納稅義務
對外投資清理情況
已清理完畢 無對外投資
海關手續清繳情況
(僅限外資企業、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填寫)
已清理完畢 未涉及海關事務
清算組(人)/清算委員會備案通知書文號
批準證書繳銷情況
(僅限外資企業填寫)
批準證書已繳銷完畢 不涉及批準證書
批準(決定)機關
(僅限批準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填寫)
批準(決定)文號
(僅限批準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填寫)
經濟性質
(僅限非公司企業法人填寫)
全民所有制 集體所有制 聯營
其他
主管部門(出資人)
(僅限非公司企業法人填寫)
繳回公章情況
(僅限非公司企業法人填寫)
已繳回登記機關 已繳回公安機關
已繳回其他部門
簡易注銷(僅限簡易注銷登記填寫)
企業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非公司企業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 合伙企業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日期
適用情形
未開業
未發生債權債務 債權債務已清算完結
無債權債務
未發生債權債務 債權債務已清算完結
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終結 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程序終結
指定代表/委托人(必填項)
委托權限
1、同意不同意核對登記材料中的復印件并簽署核對意見;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業自備文件的錯誤;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4、同意不同意領取營業執照和有關文書。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身份證件復、影印件粘貼處)
指定代表/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申請人承諾 (必填項)
本申請人和簽字人承諾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注:1、已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資企業、合伙企業由清算組負責人(清算人)簽字,個人獨資企業由投資人
或清算人簽字;
2、非公司企業法人和因合并或分立未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資企業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3、申請簡易注銷的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外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聯合社)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合伙企業由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簽字,個人獨資企業由投
資人簽字;
4、破產程序終結的由破產管理人簽字。
5、申請書應當使用A4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
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附件2
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現向登記機關申請 (企業名稱)的簡易注銷登記,并鄭重承諾:
本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不存在未結清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和未交清的應繳納稅款及其他未了結事務,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結。
本企業承諾申請注銷登記時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本企業全體投資人對以上承諾的真實性負責,如果違法失信,則由全體投資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并自愿接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約束和懲戒。
全體投資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