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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南京市;六線上網;河道藍線;規劃
Abstract:The six-line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planning, also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and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is paper, Nanjing, six-line Internet works on the blue line of the urban river planning process and the process of formation in the planning scheme should be noted that were discussed, and lay the foundation for the planning of the blue line of the urban river in the future to carry out.
Keywords:City of Nanjing;six-line Internet;blue line of river;planning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六線規劃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市規劃管理的重要內容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依據。為完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提高規劃管理效率,南京市規劃局從2003年起逐步構筑了“六線上網”工程的平臺。南京市“六線”是指文物紫線、道路紅線、軌道交通橙線、河道藍線、電力黑線、綠化綠線。
河道是行洪的通道,是水資源的載體,是生態環境的組成部分[3]。然而隨著城市土地的開發建設,填埋城市河道、水塘,變明溝為暗渠,在河道上方及兩岸蓋違建的現象時有發生。
城市河道藍線(上口線、保護線)的劃定是河道保護的重要依據,也是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的依據。因此,從城市的防洪安全、景觀文化、生態系統角度考慮對城市河道藍線進行規劃是必要的且具有重要意義。
1、城市河道藍線定義
城市河道藍線,是指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
就南京市而言,河道藍線包括河道上口線和保護線,其中河道上口線是指按規劃標準核算后,河道為滿足規劃流量而采用的合適斷面所產生的兩條上口線;河道保護線是指為滿足河道的堤岸穩定、防汛搶險、清淤養護以及沿河埋設污水截流管道等要求所需控制一定寬度的沿河帶狀用地。
在城市藍線內禁止進行以下活動:違反城市藍線保護和控制要求的建設活動;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藍線內水域;影響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設各類排污設施;其它對城市水系保護構成破壞的活動。
2、河道藍線規劃流程
首先,收集規劃區內的相關規劃資料,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外部條件規劃、排水專項規劃、工程設計(河道工程、泵站等),還應收集國家和地方的法規、條例。將所收集的規劃資料拼合在一張圖紙上,便于下一步現狀調查和初步方案規劃。
其次,對規劃區內的所有河道現場進行踏勘,調查內容包括:河道護砌、排水情況、岸線利用、雨水泵站位置及規模。在河道變化的地方拍照片,在圖紙相應處作記號,以便于后期方案的修改和完善。
再次,在資料收集、現狀調查的基礎上形成河道藍線方案,包括確定河道上口線位置和寬度、保護線寬度、雨水泵站規模和占地。其中,河道上口線、雨水泵站規模要在現狀基礎上,參照已出的外部條件規劃、排水專項規劃等確定;河道保護線寬度應參照地方有關條例確定,例如《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中河道的保護和管理部門分為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的防洪堤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依據條例確定,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的防洪堤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劃定。
最后,將藍線規劃方案與規劃管理部門溝通,聽取管理部門意見及建議,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再經規劃局市政例會討論;最后提交規劃局技術委員會進行審查;技術委員會通過后修改完善,形成最終的河道藍線規劃方案。
河道藍線規劃簡易流程見圖1。
3、河道藍線規劃案例
以南京市2008年“六線上網”其中一個片區即六合的雄州老城區為例。
雄州片區西起寧淮高速東至金江公路,北起寧啟鐵路南至雄州東路,面積約13.5平方公里,見圖2。
規劃片區涉及的河道有5條,包括:招兵河、八百河、滁河、護城河、旭光河。招兵河上口線按現狀上口寬度控制,河道保護線為背水坡堤腳外10米;八百河上口線按現狀上口寬度控制,河道保護線(寧啟鐵路-冶浦橋)為背水坡堤腳外15米,冶浦橋-滁河段保護線按已出外部條件控制;規劃區內的滁河上口線、保護線按已出《滁河環境整治工程外部條件規劃》(寧連大橋-六合大橋)進行控制;護城河上口線按現狀已護砌上口寬度控制,保護帶按5米控制;旭光河上口寬按10米,保護帶按5米控制。
規劃片區內雨水泵站規劃共15座。詳見表1。
規劃片區內雨水泵站規劃共15座,其中保留現狀3座,擴建11座,規劃新建1座。詳見表1。
表1 泵站規劃信息一覽表
4、河道藍線規劃注意事項
“六線上網”工程的河道藍線規劃是一項細致而繁瑣的工作,在規劃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資料收集要齊全。因為資料包括不同種類,也包括不同時間的資料,例如一條河道它會出現在控詳,也會出現在排水規劃中,還有可能出現在各個不同的外部條件規劃。資料收集齊全有利于做出更詳實的藍線規劃方案。
現狀調查要仔細。因為地形圖有可能與現狀不符,所以仔細調查現狀能增強客觀認識,是規劃方案的依據。
法規條例學習要積極。南京市的條例對城市河道藍線有相應的規定,因此在河道藍線規劃時應遵守相應的法規條例的規定。
與規劃管理部門溝通要頻繁。規劃管理部門是對河道藍線審批的部門,最熟悉河道所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及時地溝通有助于方案的完善。
5、結語
“六線上網”工程進一步擴大和完善了南京市主城區上網工程范圍,為規劃管理工作的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城市河道藍線是城市河道保護的重要依據,也是城市河道建設與管理的依據。“六線上網”工程中的河道藍線規劃應遵循上述的工作流程,并且在工作中應做到資料收集齊全、現狀調查仔細、積極學習利用法規條例、頻繁與管理部門溝通、方案不斷修改完善。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城市藍線管理辦法,2006.
[2]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1999.
[3]南京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南京市主城河道藍線規劃,2002.
[4]鄭月芳,河道管理[M],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7.
一、農民建房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規劃先行的原則。農民建房選址應符合村莊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
2、節約集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農村居民點用地總量和增量,充分利用現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荒山坡建房。
3、一戶一宅的原則。一戶農民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申請一處符合面積標準的宅基地。
4、先批后建的原則。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的住房,必須做到先批后建,掛牌持證動工,未經批準不準動工建設。
二、申請審批條件
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申請建房,用地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無房戶,沒有住房的農戶;
2、危房戶,原有住房經有資質的機構鑒定為D類危房且無其它居所;
3、少房戶,農業戶籍人口人均住房面積不足30㎡且農業戶籍子女符合分戶條件的;
4、原基拆舊新建符合有關規定的。
三、禁止條件和行為
(一)申請建房禁止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申請建房: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
2、將宅基地出賣、出租、贈予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后又申請建房的;
3、原有建房占地面積確能解決分戶需要或者原有建房面積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
4、不按市規劃局、新村辦提供的或者自選新戶型建房的;
5、戶籍為非農戶口的。
(二)農民建房禁止行為
1、不準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建房;
2、不準占用基本農田建房和“開天窗”建房;
3、不準在道路紅線范圍內建房,即在省道15米以內,縣道10米以內,鄉道5米以內,村道4米以內;
4、不準破壞生態環境建房;
5、不準在地質災害區等危險區域建房;
6、不準城鎮居民(非農業戶口)購置宅基地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房;
7、不準違反質量安全要求建房。
四、審批程序和管理
1、農戶向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農民建房審批表》,經村民小組長、村委會主任和黨支部書記在申請表上簽字并簽署意見,報鎮城建辦公室審核。
2、在本村、組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①申請人(夫妻雙方)的姓名,家庭人口;
②原有房屋宅基地情況;
③申請建房的位置,四至界址、地類、面積和戶型層高;
④公示的期限;
⑤有異議的處理方法、途徑。
3、鎮規劃管理人員會同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到實地踏勘,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則,擬建房屋是否屬于新戶型及建房是否存在矛盾糾紛等情況。
4、鎮人民政府在規定期限內審核把關,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核發“兩證一書”和公示牌。
5、鎮規劃管理人員和國土資源局人員會同村委會負責人員到實地丈量放線定位,建房戶開始動工建設。
6、住宅竣工后,由鎮城建辦會同國土資源分局、村委會有關人員到實地核查農戶是否按照批準的范圍、面積、戶型和有關要求進行建設。
7、農戶建房面積限額標準(含附房和庭院等用地)。
①占用耕地的,每戶不準超過120平方米;
②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內空閑地的,每戶不準超過180平方米;
③因地形條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地的,每戶不準超過240平方米。
五、農民建房保證金收取和管理
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民建房放線前由村委會依據村規民約原則上按每戶不低于5000元標準收取建房保證金。收取保證金的目的是農民建房必須遵守:①用地面積不超限額;②按自選的戶型建設;③按規定時間竣工;④拆舊必須到位。保證金在收取后,由鎮規劃管理所、國土資源分局、農民建房理事會共同監督,村民委員會負責代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挪用、侵占。
待農民建房竣工后,經鎮規劃管理所、國土資源分局、理事會驗收合格,保證金如數退回。
六、處理和問責
1、農民建房戶的責任
對農戶違反本意見禁止性建房規定的,一律予以。符合建房條件,未批先建的按村鎮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2、國土管理和建設規劃單位的責任
鎮國土管理單位和建設規劃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把審批關,對違規審批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村委會責任
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加強對本村范圍內建房的監管,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對知情不報,違規簽署意見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關鍵詞:地下水 立法模式 法律策略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4)01-096-03
水資源是生態環境的控制性要素,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目前由于環境惡化等原因,地下水資源短缺和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我國70%人口的飲用水源為地下水,661個城市中有400多個城市都開采地下水,可見地下水資源是我國綜合發展的基礎。由于我國對地下水環境缺乏有效保護,尤其是“三條紅線”不達標準造成的污染,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已關系到飲用水安全。目前,農村約有3.6億人喝不上符合標準的飲用水,近20%的城市地下水質惡劣,不適宜飲用。因此,對地下水資源保護進行法律規制十分必要。本文在汲取了韓國保護地下水資源先進的經驗上,提出了一些完善的策略,對我國新時期的建設具有現實意義。
一、中韓地下水資源狀況比較
(一)韓國地下水資源狀況
韓國,位于亞洲朝鮮半島南部。三面環海,北部以軍事分界線與朝鮮相分離,東瀕朝鮮東海(日本海),西臨朝鮮西海(黃海),東南隔朝鮮海峽與日本相望,近年來成為亞洲經濟發達國家之一。其地形特點是東高西低、北高南低。由于地勢的原因,雨水形成的徑流基本與海水相溶。大約70%的雨水在夏季降臨,春季相對干旱。韓國降水量不平均在全國范圍內,有些地區甚至相差兩倍以上。為緩解干旱,平衡國家用水,韓國的用水結構主要表現為通過提取河水,水庫蓄水以及開發地下水利用等途徑,近年來地下水的開發成上升趨勢。產生的地表水污染地下水和水井管理問題等與我國情況相似。但是韓國政府注重加大生態用水比例,立法上詳細地對地下水保護進行了規定,成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有效地保護了地下水資源。
(二)中國地下水資源狀況
我國水資源整體分布不均勻,資源量配置結構不合理,導致了局部地區水資源豐富而其他部分地區卻嚴重缺水。尤其淡水資源及其缺乏。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引起的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業三廢的排放使地下水污染嚴重。由于我國法律規制的不全面,管理體制冗雜,導致地下水問題頻繁發生。如地下水開采過度導致的地面沉降、人工回灌制度不合理等問題。水利部普查公告顯示60多個城市地下水超采嚴重,例如北京、上海等地區。國土資源部在2012年最新表示:我國的200多個城市中,4727個水質監測點上,水質為較差或極差的占55%,由于混亂開采,已有50多個城市地面下降。尤其沿海城市因地下水過度開采,導致海水倒灌。現今我國的地下水環境問題已經被提到了國家議程,解決它將關系到民族的綜合發展。通過學習韓國相關的科學保護經驗,可以更好地促進我國地下水資源法律保護工作。
二、中韓地下水資源法律保護概況
(一)立法模式
從法律基礎理論分析,立法模式主要有兩種。分別為專門型立法和混合型立法。在專門立法模式中,是由統一獨立的一部法律涵蓋性的規定了地下水保護內容。混合型立法模式中,地下水保護內容分別由不同種類的法律規定組成。韓國是專門立法模式的代表國家。在1994年就頒布了專門的地下水法。地下水法體系主要分為:法、大總統令和實施細則。共7章41條。第一章為總則,主要明確了立法目的,包含三條;第二章規定了地下水的調查以及開發利用內容,包括六條;第三章明確了地下水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分為十一條;第四章為地下水開發與利用的施工,包括5條; 第五章規定了地下水影響調查機構;第六章為附則;第七章為懲罰性規定。總體就是以專門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地下水的調查及開發利用,保護管理與施工,有關影響調查機構以及罰則等方面的具體內容。韓國頒布了許多水資源計劃,如《水資源長期總體規劃》(1991-2011年)、《水資源長期總體規劃》(1997-2011年)、《水資源長期總體規劃》(2001-2025年),在這些規劃中包括了對地下水資源開發和管理。進一步防治不合理用水。
我國屬于典型的混合立法模式代表,目前缺少一部獨立地下水法。地下水保護的法律規定內容都是呈現在各個單行法之中。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加入了有關地下水資源管理與保護的條款和內容,但是缺乏操作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條包含了地下水的保護。但是,它缺乏地下水資源保護的具體內容和責任劃分。《水法》第三十一條是對開采地下水的規定,若違反規劃降低了江河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造成污染的應承擔治理責任。規定缺乏了怎樣承擔治理責任的解釋。地方上,遼寧省頒布了《遼寧省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新疆頒布了《新僵維吾爾自治區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等,這些散見于地方的管理條例,執行時易引起與上級法律規定的法條競合。目前,我國地下水資源保護的立法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立法體系還存在很大的空白;各部法律間有關地下水的規定還存有銜接問題。
(二)管理體制
2004年1月韓國專門成立了國家地下水管理中心,同時修改了2005年的“地下水行動法案”,為地方當局管理地下水提供了穩定的來源。并且制定了地下水開采指標。地下水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第一,在一定的范圍內對地下水進行管理;第二,通過檢測和勘查規劃地下水的利用度;第三,評估地下水質特點和可持續使用數量;第四,規劃地下水保護區和管理水井;第五,研發有關優化和保護地下水質的方案。最后規定了承擔地下水保護和管理規劃的職責。設立獨立的地下水管理部門,有利于監管制度的全面實施,可以提高監管效率和強化行政作風。在管理供水方面,為了使各地區平衡發展,解決水資源缺乏問題,韓國制了供水基本標準。將全國分為12個區,進行水資源的合理分配。針對違背法律規定破壞地下水的主體。韓國設置了嚴厲的懲罰措施,國家根據沒有被許可的主體利用地下水出現的危害后果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衡量結果的嚴重性,相應的依據具體問題,采用罰金處罰或者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實施有期徒刑嚴懲。
目前我國還沒有設立相關獨立的地下水資源管理部門。這種情況容易導致管理機構效率低下,監管水資源不到位。我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監管部門是不同的。地表水由水利部監管,地下水由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和建設部監管和保護。這種分散式管理模式不利于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開展。首先,這種分散式管理體制容易產生權力分散和實施權限的重疊。沒有專門的地下水管理機構是制約水資源管理的重要因素。多部門的共同管轄會導致分工不明確,各自從自身職責為出發點易于造成不公平的競爭和部門利益產生。其次,復雜的管理體制會造成在水資源管理方面的有法難依。因為各部門傾向于從自身角度出發,制定利于自己的法律規章,這樣就導致了在處理水環境案件時法律參照的困難。為個別地方政府追求私益進而規避法律提供了空隙。
三、借鑒韓國法律保護經驗提出的完善策略
(一)制定一部專門的地下水法
獨立統一的立法模式,是指國家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無論是針對何種管理內容,這種專門立法相對于混合式立法實施起來,會更有效率和易于管理。在地下水資源的保護以及開發利用等諸多方面進行集中規定,有利于形成一部以地下水資源保護為中心的專門法律。這種做法在現實中具有靈活操作性和確定性。韓國就是典型代表。出臺的獨立于其他法律的地下水法,對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規定,便于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和全面監控。我國在今后研究制定法律工作中,頒布一部獨立的地下水法律是現實的要求。首先,應當詳細明確管理部門對保護地下水責任的劃分。其次,應當將涉及到地下水保護的基本內容和措施納入其中,例如人工回灌制度規定、限制開采規定的內容、取水權向用水權的轉變規定等。同時,在處罰程度上應該加大力度,最基本也應當讓違法者付出昂貴代價,不僅要求違法者依據污染影響程度來付費,還要對今后造成的影響負責。嚴重者同樣會面臨有期徒刑的懲罰。
(二)設立獨立的地下水資源管理部門
借鑒韓國的管理體制,我國的地下水資源管理機制比較混亂。管理部門較多,出現交叉,容易導致職能劃分不清和降低辦事效率。因此整合管理機構,優化地下水管理部門,是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我國可以設立統一的地下水管理部門。實行由中央統領地方的垂直管轄,不隸屬于其他管理部門。在各省市和直轄市設立地下水辦事處,專門監管各地區的地下水情況。針對重大水資源案件應當向上級進行匯報。這(下轉第100頁)(上接第97頁)樣可以有效地防止部門利益產生和提升監管效率。在管理中對于污染者的處罰,應報公安機關或者是檢察機關,從而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的處罰。管理機構的優化,將有利于科學防治污染地下水機制的建構。
四、結論
根據目前的態勢,當今許多國家都已經意識到了保護地下水的重要性。近年來我國也開始認識到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本文針對目前存在的立法問題和管理體制的不足進行了分析,并借鑒了韓國保護經驗中精華部分,結合我國國情提出了一些見解。力求在今后的學習研究中,進一步細化有關內容,從而更好地促進我國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將有利于生態文明的建構和國家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征求意見稿(2008-2020年).
[2] 李貴寶,談國良,竇曉桂.韓國地下水資源利用與管理現狀[J].南水北調與水利科技,2006(6)
《__市__鎮老鎮及鎮域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已報市審核;《__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____新城__片啟動區外控制性詳細規劃》、《__街道北部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____路以西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已通過專家論證。__鎮總體規劃修編完成初步成果;__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完成初步成果;____鎮藏書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完成中間成果。
完成__新城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區規劃的最終評審,成果報省住建廳審核中。
完成__新城智慧城市規劃最終評審工作。
完成__新城沿岸城市設計最終成果并通過專家評審,報市政府審批中。
完成__新城有軌電車線網規劃并通過專家論證,報市政府審批中。
完成了__新城水系專項規劃專家評審會。
__路綜合整治提升工程:完成規劃方案設計,并完成__路綜合整治一期工程施工圖招投標工作。
兩山一鎮環境整治生態提升工程:完成__湖二期方案的中間成果、上跨__路生態天橋的細化方案以及慢行綠道沿線配套及景觀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招投標工作;“兩山一鎮”南入口修建性詳細規劃招投標工作正在進行。
完成__自行車公園詳細規劃及一期服務區詳細規劃論證;完成__廣場方案現場征集群眾意見活動,確定中標方案;__會周邊環境整治與景觀項目設計評選出中標方案。
完成__橋-__湖水環境整治方案以及__橋-__湖一期施工圖設計。
完成四館兩中心及周邊地區交通研究;完成__區軌道交通站點周邊用地研究初步成果;完成__區產業用地發展研究及__區商業服務業規模與布局規劃研究初步成果;__色彩研究規劃、__控制性詳細規劃評估、__古村落保護評估已完成初步現場踏勘。
截止6月底,編制完成了__市土地儲備地塊用地紅線和規劃條件48份,土地面積__3.1萬平方米(約1996畝)。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32份,選址用地84.8萬平方米(約1272畝)。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9份,新批建設用地總面積217.8萬平方米(約3267畝),其中新批工業、倉儲用地面積為23.2萬平方米;其它新批用地面積194.6萬平方米。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18件(其中4份市政工程,工程總建筑面積501.9萬平方米)。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181份。辦理民用方案104個、工業規劃方案審批56份。
為更科學合理地引導城鄉空間發展,20__年分局將繼續開拓思路,針對各重點板塊開展專項規劃研究,計劃開展《__區商業服務業規模與布局研究》、《__市__區產業用地發展研究》,開展《__鎮建筑色彩及形式研究》、《中心城區城市公共空間研究》等。
通過近一年的試行,規劃編研中心搭建的規劃設計招標平臺已成功地完成了__湖-__橋景區詳細規劃設計、__會周邊環境整治設計、__文化中心景觀設計等多個高標準的規劃設計招標工作。20__年,編研中心將進一步完善規劃招標平臺及__城市規劃建設專家庫,引進一批高質量的境內外設計單位參與__規劃,提升__規劃水平,保障區重點項目規劃設計有序推進。
規劃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__省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規劃管理水平。
同時,在創新服務方式上實施“三個轉變”,由“評判式服務”向“策劃”轉變,由“事中服務”向“事前服務”轉變,由“等上門服務”向“找上門服務”轉變。改進審批方式,提升審批質量和效率。
一是嚴格執行“一書兩證”核發制度,按規劃要求批準各項建設。二是做好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審查工作,重要地區規劃方案須進行專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大力提高規劃方案及建筑設計水平。對拍賣地塊的規劃技術指標嚴格把關,保證土地市場的公平公正。三是做好項目放驗線及竣工驗收工作,保證規劃順利實施。
大氣降水及地表水的污染和補給,參與水循環較弱,但如受到污染則不易恢復,而勃利縣對地下水的開采主要是取水井,因此對地下水井的管理就顯得非常重要。
2 地下水開采中出現的問題
勃利縣地下水開采主要以機(電)井為主,早在1958年就開始取用地下水灌溉農田,由于當時鉆井水平低,成井工藝差,所以大部分井沒利用多久就逐步報廢,地下水開采量很少。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隨著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電)井建設逐年增多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1)大量開采地下水,使第四系砂礫石孔隙潛水部分已遭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質較差,氯化物、硫酸鹽和硝酸鹽氮超標,只能作為水質要求不高的行業用水;基巖裂隙水水質較好,除鐵、錳多數超標、硝酸鹽氮個別超標外,其他指標基本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2)采用混層開采的形式取用地下水,照成深層地下水不同程度上的污染。3)水行政執法強度不足,實施水法的力度不強,不服從取水許可管理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在沒有得到取水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打井。4)機電井建設實施部門多,全縣以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爭取國家扶持做了大量工作,新建了大量的飲水井、灌溉井和抗旱井等,由于投資渠道多,實施部門也多,造成了農村地下水開采和機電井建設標準和成井工藝混亂的現象。
3 水資源管理建議
鑒于以上在地下取水井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在集中加大水資源管理建設的同時,應加快水資源信息化建設,強化取水許可實施力度,在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上必須嚴格遵循合理開發、節約使用、有效保護的原則,按照流域或區域地表水、地下水統一管理、聯合調度的方式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逐漸實現由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的轉變,提出如下建議。
3.1 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資源利用觀 對于地表水資源、淺層地下水資源等可更新的資源在開發利用上,要限制在其可恢復的承載力限度內,同時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可更新資源的再生利用;對于深層地下水等更新速度較慢的資源要減少其消耗,并提高它的利用效率。在開發利用水資源時,不僅僅考慮當代人的利益,還[]必須兼顧后代人的需求。所以在水資源管理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以“三條紅線”為標準,建立科學完善的水資源配置機制,開展嚴格的取用水管理和監督,落實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并利用水資源辦2007、2008年在勃利鎮城區已安裝的智能水表在取用水的水量上做好年度用水計劃,依據法律法規要求用水單位必須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水資源辦報送其本年的取水情況總結(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計劃建議(表)做好提前準備工作,水資源辦應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取水單位下達當年取水計劃書,明確年度可供水量分配及調度規則。根據批準的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需求,在考慮生態用水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各種保障措施和工作制度,確保水資源分配方案和年度水量調度計劃有效實施。強化全縣取用水監督,利用信息化手段,監視取水,實時掌握水量和取用水變化情況,保障水里分配及調度方案的有效落實。
3.2 嚴格執行水資源論證制度 建設項目立項前進行水資源論證,不僅保證建設項目在建設和運行期間有安全可靠的水量和水質的保證,并能確保建設項目經濟和社會目標的實現,而且可以促使水資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保障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企業在用水方面提出可行性報告,減少企業因水量、水質等各種的問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通過論證,使建設項目在規劃設計階段就考慮處理好與公共資源-水的關系,同時處理好與其他競爭性用水戶的關系,通過論證評審工作可以使建設項目用水需求控制在水資源統一規劃的范圍內,保證公共資源-水、生態和環境不受大的影響,使人與自然保持和諧相處。
3.3 加強鑿井施工隊伍管理 水源井工程建設,質量是第一位的,水源井質量的好壞與鑿井施工隊伍有直接的關系,因此對其管理也是水資源管理的一部分。鑿井施工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區外鑿井施工單位到勃利縣從事鑿井施工的,應先到縣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登記。無鑿井施工資質的,應到自治區水資源主管部門申辦鑿井施工資質。?鑿井施工單位不得超越本單位資質等 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鑿井工程,也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資質的名義承攬鑿井工程。鑿井工程承建單位可以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鑿井合同簽訂后,鑿井工程承建單位在鑿井前應向勃利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鑿井方案。鑿井方案應包括工程基本情況、工程所在地水文地質條件、管井
設計、鑿井工藝、施工組織及質量管理等有關內容。鑿井方案經勃利縣水資源辦核準后,方可鑿井。鑿井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鑿井技術操作規程,按照國家現行鑿井技術規范和核準的鑿井方案施工。鑿井施工過程中,鑿井方案需要做較大變動時,應報原核準鑿井方案的機關核查。各鑿井施工隊伍在鉆孔、選料、下管、連接、綁扎和濾料等各個環節,必須按規范進行。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施工現場記錄,尤其是做好小班記錄、洗井記錄、抽水試驗記錄等,作為原始資料存檔。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提交施工的有關資料,在各項原始資料完備的前提下,水利主管部門、水政水資源辦和有關部門方可進行驗收。
3.4 堅決杜決混合開采地下水資源 從上面的地下水賦存及地下水井開采形式可以看出承壓含水層與潛水及上層滯水的關聯不大。隨著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化肥的用量在逐年增大,而且化肥、農藥的降解緩慢,殘效期長達數年至二三十年,面污染對水環境的破壞也越來顯現出來,后果也越來越嚴重。因此,如采用潛水與承壓水兩層混采,就會把潛水區及上層滯水區受到污染的水與下層的承壓水相貫通,造成承壓水的污染,而承壓水區受到污染,由于自身的特征決定將不易得到恢復,為了我們的健康應堅決制止地下水井的混合開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