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工地施工消防安全問題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建筑工地預防火災安全管理
當前,許多建筑工地因電焊、遺留火種、電線短路等引起的火災屢見不鮮,一場場無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意識相當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違章違規操作、沒有制定消防安全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等違規現象,也從根本上暴露了當前我國一些建筑工地面臨的消防安全問題,防火工作不容樂觀。雖然有關部門對工地消防安全問題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視、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善等這樣那樣的原因,導致工地火災事故仍時有發生,嚴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人員傷亡,當前,春季已經到來,各建筑工地已逐漸恢復正常施工,這時強化對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易燃、可燃材料隨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明火作業區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險物品庫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內普遍存在的火災隱患。有的建筑物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設計時凈寬度和數量,從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單位負責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缺少應有的消防常識,主觀上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雇傭臨時民工流動性大,沒有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不會利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不會報警、不會組織人員疏散,尤其是施工時間短、作業分散的民工,很難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導致火災隱患重重,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威脅,為預防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門規范執法,嚴把審批關,在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單位要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技術標準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二、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三、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確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
二是對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堅持持證上崗。
三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
四是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
五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應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
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關鍵詞:防火措施;火災隱患;施工管理;安全管理;消防器具
中圖分類號: TU3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縱觀眾多施工現場火災隱患的出現,往往由于以下問題造成
1.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易燃、可燃材料隨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明火作業區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險物品庫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內普遍存在的火災隱患。
1.2建筑物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設計時凈寬度和數量,從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1.3建筑工地施工單位負責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缺少應有的消防常識,主觀上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
由于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威脅,為預防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淺談以下有效措施。
2、要認真貫徹落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2.1確定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煙頭、電氣點火源、明火等火種。
2.2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施工單位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
3、嚴把審批關,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
在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要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進行有效的科學監督管理,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3.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逐級落實安全責任。要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可把防火責任與經濟利益掛鉤,與年終考核結合,實行獎懲制度,全面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平時加強監督、檢查,盡可能做到隱患早發現,措施早制訂,設施早到位,保證已有的各種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3.2、嚴格施工管理,加強防火措施。在施工現場,要時刻繃緊安全意識這根弦,尤其是在重點部位用火用電時。施工中必須嚴禁擅用明火。施工現場要嚴禁吸煙,嚴格禁止擅自運用各種形式的明火。因施工必要時,必須事先向現場主管部門申請并辦理必要的動火手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明火作業。同時要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采用合格電線,線路合理,電線不要鋪設在可燃物上面,嚴禁亂接亂拉用電,盡量不用老化電線,避免電氣起火。
4、安全生產是建筑企業的效益所在
4.1加強安全教育。施工單位要重視日常的安全教育,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可利用黑板報、墻報、宣傳欄,介紹一些消防知識、火災案例,有條件的施工單位,還可組織職工進行滅火演習,從而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2建筑施工現場是建筑企業的主戰場,也是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實現的場所。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的內容非常豐富,涉及場容、場貌、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機械設備等等。
安全管理的內容看似繁雜,但是只要緊緊圍繞“安全”這根主旋律,我們建筑企業就能夠實現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雙贏利潤。
5、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
5.1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在施工現場合理布置。針對建筑施工中的火險特點,在進行施工組織時,設置消防通道,辦公區生活區建筑要設置一定的防火間距,劃分明確的用火區,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倉庫要作為防火檢查的重點部位,加強日常管理。
5.2編制用水方案以及嚴格控制消防用水措施和制度。多層建筑物檐高低于24m以下,施工現場可不設水泵房及消防泵,可由市政自來水管直供。在建筑物中間或兩側分別設置施工用水立管,每層均甩一個截止閥。高層建筑物檐高大于24m以上的,根據建筑物檐高度,合理選擇消防生產水泵兩臺(一備一用),以及相配的水箱或水池。水池或水箱的容積應根據水泵每小時出水量配套安裝。施工現場職工生活區域內,在生活區廚房附近安裝一個磚砌地下式消火栓井,管徑不小于DN65,栓口DN65,配備水槍和水龍帶。地下消防井口距地面不小于500mm。井蓋采用鑄鐵井蓋,并且設有明顯的標志牌。施工現場木工加工棚及現場庫房、油漆庫房附近,應安裝一套磚砌地下式消火栓井,管徑不小于DN65,栓口DN65,配備水槍和水龍帶,并且栓口距地面不小于500mm。井蓋采用鑄鐵井蓋,并且設有明顯的標志牌。根據施工現場建造的建筑物的面積及施工現場面積,按照施工現場消防規定,一萬平方米以下的設1-2座消防井;一萬至三萬的設2-3座消防井;三萬平方米以上設4-5座消防井。消防管道應埋地敷設。一般為800mm以下,消防管道采用焊接鋼管,管道安裝前要進行防腐處理,安裝完畢應進行水壓試驗。消防井蓋采用重型井蓋,在井蓋中心要求鑄有“消防”字樣,并且在井蓋旁設置消火栓箱。箱內均配齊DN65水龍帶、水槍、開啟井蓋及閥門的工具(消防箱有防雨措施)。同時設有明顯的標志牌,標牌白底紅字“消火栓”,消防井周圍3m范圍內不準存放各種物品,施工現場應有消防通道。高度超過24m的建筑工程,應單獨安裝消防豎管,并與消防泵連接。管徑不得低于DN100,每個消火栓口距最遠撲救點不得超過30m。一般一根立管設置在建筑物中間,大于30m以上可設兩根豎管,豎管放兩側。豎管豎向刷500mm寬的紅白相間漆環。消火栓口中心距樓層結構面1.1m,每層設一個消火栓口。要求栓口朝向建筑物內,配備足夠的水龍帶、φ19水槍。消防水壓按系統最不利點壓力不小于0.25mpa,保證水槍出水水柱不小于18m。為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建筑物檐高超過24m,應單獨設立施工用水管線,管徑根據建筑物來確定,隨樓層升高,每層設一個截止閥,閥門距樓地面1m,作為施工用水。消防泵房要設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維修,保證水泵運轉正常。消防泵的電源應單獨引自施工現場總配電箱上端,保證消防泵不受現場斷電影響。泵房砌筑在比較安全的位置。泵房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施工現場暫設用水管道總平面圖,鑲鋁合金鏡框上墻。以便施工中經常檢查和維修。
6、結束語
堅持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各項制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真抓實干,就一定能遏制住安全事故的發生,創造安全的,和諧的建筑社會環境。
參考文獻:
[1]《企業管理學》
[2]《建筑法規概論》
關鍵詞:建筑工程,工地安全,有效管理,方法措施
近幾年來,經濟的飛速發展以及人們的經濟生活需求的增強,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城鄉建筑事業的發展。正是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經濟收入的提高推動了建筑行業規模的擴大以及建筑行業的迅速擴張。特別是大城市的建筑行業的發展更為明顯。因此,筆者到實地進行長期的實踐調研發現當前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的建筑工地普遍的一個特點是涉及的施工作業的點零散且多,關涉的各方面很廣,但是在施工的初期這些點與面并沒有過于直接的聯系導致施工作業大多分散且存在的潛伏危險性加大。但是當前很多的工地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頗多,下面將進行具體而詳細的分析與論述。
1、安全意識有待加強
當前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首要問題就是——很多建筑工程的參與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甚至有些毫無安全意識。對安全意識的缺乏使得他們在平時的建筑作業并不會注意到一些細小的潛伏著安全危機的細節問題。
我們都知道要做好安全工作首先必須要樹立起正確的安全意識。例如:一個建筑工人如果沒有樹立起正確的防火防盜意識,那么在進行煤氣管道安裝的時候工人的一個煙頭就有可能導致大規模的安全事故發生。
2、安全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
當前很多建筑工地在施工的水平和施工的難度上都較以前有很大的提高,即建筑工地的生產力水平隨著經濟的發展獲得了巨大的提升。但是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措施不齊全、安全管理的水平不高。這就導致了安全管理的水平和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并不相適應。
一個高水平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不僅僅需要技術人員的施工作業具有高水平,更重要的是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具有較高的水平。而目前個別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方法不得當,這樣就會直接影響到建筑工地生產力水平的發展。
3、火災隱患仍存在
防火工作是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但是當前在很多的建筑工地都存在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主要表現有:
1)在很多的建筑工地一些易燃易爆的建筑材料并沒有特定的區域進行堆放也沒有相關的防護措施對這些材料進行保護,更加沒有專人負責巡邏和定期的檢查;
2)建筑現場的用電、火不規范。在工地上很多工人為了方便隨便接線用電,工地上的線看起來就像蜘蛛網錯綜復雜,而且還有些電線的絕緣層已經被磨損這樣就很容易導致工地現場發生線路短路等問題進而引發火災問題。
3)不少建筑工地的消防設備不齊全,消防安全通道也不暢通。在一些建筑工地我們只能看到一個建筑工地僅有不超過5個的滅火器。此外,很多建筑工地的原材料堆放很不合理,堵塞了基本的消防通道。這些都是巨大的消防安全隱患。
二、做好安全管理的措施
根據上文對當前的建筑工地安全存在的安全問題,下文將就解決問題的措施進行探究。
1、強化安全意識
安全意識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所以,一定要注意對建筑工地的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意識的強化。通過安全意識的強化使得建筑工地有關工作人員能夠時刻對工地的安全具有敏銳的嗅覺。強化安全意識主要有以下幾種做法:
1)對一些基本的防火防盜的安全消防意識要時時注意,天天強調。通過這種反復的方式使得安全意識深入到工作人員的心中,而不是浮于表面;
2)定期組織工地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可以將建設部及國家有關部門的安全規定條例等進行具體的學習,通過學習使得工地安全管理能夠與時俱進并且完成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工地的工人對歷史上發生的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進行影片觀看或者是以展覽的形式讓工人能夠在有所學習的基礎上,進行反思,通過這樣的方式使得安全意識的重要性凸現出來并且深入到工人的內心。例如:2011年1月7日,廣西省南寧市某工地的卸料平臺架體因失穩發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5萬元人民幣整。這樣的一些事故具有警醒的作用并且具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2、加強檢查: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
承包商應該對建筑工地的安全高度關注,并且要加強對建筑工地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好對建筑工地的安全檢查工作,筆者認為需要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兩者相結合。
定期檢查就是指承包商可以依據工程的進度實現規劃出檢查的時間和項目。這樣的方式有利于建筑工地定期做好安全工作,并且能夠注意將一些有關的具體的事項,例如:
1)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的安全標準是否進行了粘貼并且是否依照標準進行;
2)參與建設的各方是否有良好的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且做好自己分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3)一些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實施到位,安全管理的基本器材如滅火器等是否齊全、建筑的平臺等基本的建筑輔助設備是否完好無損;
4)對工人的人身安全是否有足夠的重視,是否人手配備一個安全帽、是否及時對工人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并且不斷強化工地中每一個人的安全意識;
突擊檢查是一種不定時、不定期的檢查工作。這種檢查工作能夠更好地反映出工地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且能夠及時有效地解決存在的問題進而促進和諧、安全的建筑工地的建設。
因此采取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兩者相結合的方式能夠有效、有規律、及時地促進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也能夠提升工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應變能力,也是一個有效地提升安全防范意識的方法。
3、設立獎懲制度
設立獎懲制度是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另一個有效措施。將安全管理工作的好與壞直接與有關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相掛鉤。通過這種將切身利益與工地安全相聯系的方式有利于提升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
對于工地中的一些不安全行為進行通報批評并且扣除有關人員的工資績效,除此之外,有關的管理人員更是需要負擔更重的懲罰,這樣才能夠從管理層到基層做好安全工作。
4、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消防工作從來是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因此,要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須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有幾個方面的方法:
1)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使得每一個細小的任務具體到每一個人,這樣有利于追究責任也有利于明確每個人的責任更好地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完善消防設備,做到一層一個滅火器,關鍵部分放置多個滅火器,一定要注意滅火設備的良好使用狀況;
3)加強工地上的電路、煙火的管制工作,并且找出2個或3個人進行專門化的管理,既減輕工作量又加強相互之間的監督,切實做好電路和煙火的管制工作,從而保障工地的用電、用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做好消防工作具有巨大而重要的意義,需要每一個工地的工作人員參與其中,也需要有關的管理人員切實做好本職工作。這樣消防這一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才能夠真正地做好。
三、小結
作為一名建筑施工管理人員,要防微杜漸,只有做好一切防范工作,在技術人員中樹立起正確地安全意識,每個人能夠將安全工作牢記在心,才能把好建筑施工安全的大關,促進施工順利進行,建立一個和諧、安全的工地施工環境,保障建筑工程的健康持續的進行。
參考文獻:
[1]田艷輝.淺談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山西科技?百業科技[J].2012年第2期,3月20日。
隨著全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設的步伐飛速發展,火魔頻繁光顧建筑工地,給社會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的危害。尤其是近兩年接連發生的幾起建筑火災事故,再次給建筑工地消防管理敲響了警鐘。做好建筑工地防火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人結合多年的工作實踐,通過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以及對此類火災事故的研判,對建筑工地現場的火災隱患及防范措施淺析如下:
1、建筑發生火災的隱患及危險性
建筑工地按施工專業的性質,一般可分為建筑結構工程、建筑安裝工程、建筑裝修工程和建筑修繕工程等。工程施工作業與一般的廠礦企業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不同,主要有以下特點:
(1)臨時用火多,地點變化頻繁且環境復雜。在整個建筑工程施工中,均離不開電焊、氣焊割、瀝青灶、烘爐、電爐及噴燈等臨時用火。而且當今的建筑工程功能復雜,如果對這些作業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事先辦理明火審批等手續,或者對施工人員管理不嚴,就存在極大地火災隱患。特別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現場還要增設鍋爐、火爐等生火生產用火設施。因此,若對這些臨時用火疏于管理,違章作業,極易引起火災。
(2)施工現場內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現場內,到處可見易燃、可燃材料,如油漆涂料、刨花鋸末、草簾草袋、油氈、木料以及外墻保溫材料等可燃物,由于受施工現場局限性的影響,若不有效控制易燃、可燃物及施工用火,極易蔓延成災。尤其對于高層建筑的施工后期,室內裝修多,電氣設備多,管道井多,聚集人員多和建筑功能多,這“六多”更決定了高層建筑較其他民用建筑潛伏著更多的火災危險性。一旦發生火災,容易形成立體火災,有煙囪效應,火勢蔓延更快。
(3)用電量大,臨時用電不規范。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發展,大大提高了建筑行業的機械化,普遍使用了便攜式電動工具及其他施工機械,加之臨時照明的需要,用電負荷量大、線路特別多。如果敷設安裝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線路一旦超負荷,容易造成導線過熱或短路而產生火花,引燃周圍可燃物。尤其這種現象在工人宿舍更是隨處可見。
(4)施工人員流動性大,交叉作業多。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經過基礎、結構、安裝和裝修等幾個階段,各工種施工人員常處于分散流動狀態,尤其在安裝和裝修階段,工程交叉作業多,再加上工程分包較多,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消防安全制度沒有具體落實到位。另外,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于消防安全知識,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問題上,絕大多數工人存在僥幸心理,認為無所謂,就是燒起來,也無大問題。一旦發生失火,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5)施工現場消防設施不足,缺少消防水源和通道。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往往在辦公區、門口等顯眼的地方放置一些滅火器外,其他地方很少配置或根本就無任何消防設施;施工現場往往也只有臨時消防水源,管徑細,并受季節變化影響,一到冬季結冰,不能保證消防給水。同時,施工現場常常進出材料和挖掘溝道,消防道路時常處于阻斷中,一旦發生火災,消防難于接近,將妨礙滅火工作地展開。
(6)臨時建筑材料不合格,搭設不規范,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目前,較大規模的建設項目均會搭設一定規模的臨時建筑,用于現場辦公和工人宿舍。現在大多采用裝配式活動房,隔墻采用彩鋼夾芯板,內部填充大多為普通硬質泡沫塑料,為易燃材料,根本達不到防火的要求。在搭設時往往又因為現場空間條件限制,往往存在防火間距不足,疏散距離不夠等問題。在鋪設臨電線路時更是私拉亂接,隨意使用。這樣的臨建設施一旦著火,火勢就會迅速蔓延,難以控制,人員也難以逃生。
2、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建筑工地施工人員多,往往幾個單位一個工地施工,管理難度大,因而,必須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充分發揮各施工單位,各部門的作用,發動群眾,做到人人防火,處處防火,時時防火,確保安全。主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質量管理體系,在現場指定質量安全員并賦予其違章制止權、嚴重隱患停工權、經濟處罰權、安全和質量一票否決權等權力。
(2)要根據施工不同階段的火災隱患特點,切實采取有針對性的消防措施。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將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與施工平面布置等內容統籌考慮。要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氣瓶、乙炔瓶等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應符合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特別應從明火作業區,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區、危險物品庫房、消防車道、防火間距、臨時疏散通道及出口等方面對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進行了明確,確保施工現場實現功能分區管理。在施工環節中實行動態控制,動態檢查。尤其加大后期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的施工防火管理,嚴格落實動火審批制度。
(3)要加強施工現場用電管理,特別是加強對電氣線路的安全監管和電氣設備的正常維護、檢修,防止因電氣線路和設備老化短路引發火災事故。施工單位要確定專人定期檢查臨時用電設施的運行情況,做到及時發現線路及設備損壞問題,排查安全隱患。
(4)加強裝飾裝修工程的管理,尤其要加強外墻保溫工程的防火管理。加強工程前期的消防設計監督審核工作,限制使用裝修可燃材料,淘汰易燃材料,采用新型建筑節能保溫材料及施工安全防護網,改進傳統施工工藝,推廣施工新技術,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在建工程尤其是外立面改造工程的外腳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護架的架體宜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建,減小火災荷載。同時,對外立面、內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要求施工區和其他區域應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區域和其他區域的消防安全。保溫材料應當在室內堆放儲存,若在室外堆放的,應當用A級不燃材料覆蓋。
(5)要加強消防設施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做到布置合理、使用方便,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尤其建筑高度超過40米的新開工項目,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消防系統,其系統應包括泵房、增壓泵、專用電箱、沿建筑物高度升高的消防管道、滿足頂層作業面和建筑物四周消防需要的消防水袋(軟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和設備等。另外還可以合理利用已施工完畢的永久性消防設施兼作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
(6)臨時建筑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建筑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要加強施工現場生活區域的防火管理,搭建的食堂、宿舍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生活用電嚴禁亂拉亂接,存在明火的食堂要重點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工人宿舍嚴禁將窗口封死,要保證應急人員出入暢通、安全,并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加強城市消防公共基礎建設,健全滅火應急救援體系,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職能,持續整治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消除火災隱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提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和城市抗御火災的綜合實力,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侯縣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夯實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礎
(一)編制落實城市消防規劃。縣政府是城市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主體,由縣消防大隊牽頭組織編制消防專項規劃,編制經費由縣財政列支。各鄉鎮(街道)也要負責組織編制本轄區的消防專項規劃,并與全縣消防專項規劃保持一致。縣建設局在調整修編城市總體規劃時應及時通知縣消防大隊同步修訂消防專項規劃,同時縣建設局在調整修編城市總體規劃前應先征求縣消防大隊意見和建議。縣政府每年組織開展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和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消防規劃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縣政府將責成有關部門整改。
(二)建設完善公共消防設施。縣政府、鄉鎮(街道)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配備。財政部門根據現行財政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將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的建設、維護、管理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依據城市消防專項規劃,提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的建設配備年度實施計劃,報縣政府批準實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政消火栓建設,改造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單位(企業)對市政消火栓進行維護。城市交通隧道、地鐵、港口的建設或主管部門要按規范要求設置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三)加強城市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縣政府將建立消防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健全由公安、安監、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工程搶險、氣象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的應急響應和指揮體系,加強對火災等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和預案編制,定期組織綜合演練。縣政府將加大對救援力量、戰勤保障和滅火救援物資儲備等建設的投入,提升應急救援綜合保障能力。年將配備1部高層建筑滅火救援相適應的舉高類消防車輛。
依法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各類大型化工、電力、易燃易爆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大型物資倉庫(基地)和港口、城市交通隧道的主管單位,要按照不低于二級普通消防站的標準建設專職消防隊(站)。要針對本企業的火災危險性,配備特種車輛和器材:大型化工、易燃易爆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專職隊應配備大功率泡沫消防車,泡沫液儲備量不少于滅火用量的2倍;大型電力企業專職消防隊應配備干粉消防車;港口專職消防隊應配備消防拖船;城市交通隧道專職消防隊應配備照明車和大功率排煙器材。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根據撲救火災需要,調動專職消防隊及其滅火物資裝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現狀,制定各類應急預案,提高對重大火災與特殊災害事故的處置能力;熟練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高層建筑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實戰性、跨區域多力量聯合演練。特別要加強超高層建筑滅火救援戰法研究,不斷提升處置高層建筑火災等災害的能力。
三、整治城市突出消防安全問題
(一)調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各鄉鎮(街道)政府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要全面排查、責令停產,并責令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要責令停止使用。在制訂近期建設規劃、舊城改造計劃時,要優先安排棚戶區、“城中村”、木屋毗連區等易燃建筑密集區的拆遷、改造。
(二)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組織開展對高層建筑(包括高層商住樓)、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設有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電氣線路破損等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燃氣主管部門要督促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及時檢查、維修、更換損壞的燃氣管道、儀表、閥門、報警裝置等部件,并在管道總閥門處設置醒目標識。氣象局要加強對建(構)筑物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三)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建設部門要組織開展建筑施工工地檢查整治,督促落實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生產和使用),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責任,指導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嚴厲打擊不辦理施工許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業無資質施工,以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加大對施工現場特別是作業區、生活區及倉庫、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嚴禁將工地活動板房出租作為店鋪營業;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電焊等明火作業的防火措施,嚴肅查處電工、焊工、機械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違規操作;將建筑外墻改造納入監管范圍,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縫劑和保溫裝飾材料;檢查安全網、外腳手架、墊板等設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網等設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現場堆放存在的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檢查、督促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按照規定配置臨時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裝消火栓并配備水槍水帶,設置消防車通道。
(四)開展危險化學品檢查整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負有危險化學品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開展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制。對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的,安全設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對易燃易爆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責令限期改造、搬遷,并報縣政府督促落實。
(五)消除影響滅火救援障礙。
各鄉鎮(街道)和建設、國土、供電等有關部門要對建筑周邊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違法搭蓋(設置)的建(構)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邊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牽頭解決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損壞、被圈占、被埋壓的問題。城市園林綠化部門要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問題。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函告,對影響建筑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依法予以清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依法清理由其規劃設置在建筑、特別是高層建筑周邊影響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同時加強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四、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一)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統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時,應當與業主辦理消防資料、消防設施的檢測、驗收等移交手續,規范供配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積極配合供電企業做好高層建筑供配電系統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統一管理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設施實施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對業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指導,勸阻、制止業主或者使用人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使用人對各自使用部分消防安全負責。業主多、產權分散,消防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的高層公共建筑,存在火災隱患難以整改的,提請縣政府協調建筑各產權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明確整改責任,確保安全。
(二)落實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要設立1名專職消防安全員,負責“四個能力”建設的培訓、督促和檢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疏散引導人員,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識,定期對消防設施、電氣線路進行全面檢測。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賓館、公共娛樂場所等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煙面具、應急手電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說明。嚴禁場所邊使用(營業),邊施工。
(三)落實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應對工程項目總負責,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筑,應按規范設置避難層,高度超過250米的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應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論證。施工單位應對消防施工質量負責,落實施工現場特別是明火作業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工程監理單位必須嚴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不得同意使用、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
五、提升公眾消防安全素質
(一)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各鄉鎮(街道)每年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推進消防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推動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消防志愿宣傳服務活動。教育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科技、司法行政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
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工作內容。街道辦事處和單位要在社區、
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并組織演練。
(二)加強從業人員的消防培訓。建設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推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電工、電焊、氣焊等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鑒定。
(三)加大公益消防宣傳力度。宣傳部門要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形式,采取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曝光等方式,提升公眾對火災隱患整治、火災事故預防的關注度;積極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刊播各類安全防范知識、消防公益廣告,普及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常識。
六、強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監管
(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市鄉鎮長(街道主任)負責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并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近期,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鄉鎮(街道)要分別組織縣、鄉鎮(街道)編制“十二五”消防工作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街道辦事處要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指導轄區內單位(場所)建立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社區居委會要組建志愿消防隊,組織居民簽訂防火公約,經常性地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三)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劃分原則,在其法定職責范圍內強化職能監督:
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不滿足消防間距和消防通道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缺少消防驗收合格文件或備案資料的建設工程,不得頒發房屋權屬證書;規范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和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建筑責任主體;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資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關于市場主體登記前置審批的規定,把好市場主體登記準入關。凡消防審批被依法列為市場主體登記前置審批的,加強登記審查,堅持先證后照。
文化部門依法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的公共娛樂場所,予以取締或吊銷文化經營行政許可證照。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主動參與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城鄉規劃審查;定期組織對市政消火栓、消防車通道開展檢查,對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提請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對影響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依法對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建設工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以高層(地下)建筑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督促社會單位強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對火災事故作出處理。
供電企業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供電企業產權的建筑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戶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并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承擔監管職責,同時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火災致災因素。
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一)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重大火災隱患、違法違
章等消防安全問題,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建立火災防控信息通報機制,并在職責范圍內加強監督管理。
(二)建立隱患整改資金保障機制。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在保修期內的由建設單位承擔;對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業買受人的,或依法未經消防驗收、備案,或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因建設單位的違法行為造成建設項目未達到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整改并承擔相關費用。
已建立專項消防設施維修資金的,依照相關規定支取使用。建筑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業主不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或者經過維修、更新、改造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所在鄉鎮(街道)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先行列支。維修資金不足,由縣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沒有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按照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建立誠信監管機制。建設部門等要將消防安全內容納入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的誠信評定,對逃避責任、不主動整改消防安全隱患的企業,按照誠信管理規定調整等級,實施資質、項目動態管理。
(四)建立市場調節機制。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引導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企業積極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發揮保險在火災防范、風險管理和災后補償方面的作用,利用市場手段平抑火災風險、輔助社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