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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產保險;民生;保障;產品結構
[DOI]10.13939/ki.zgsc.2015.46.032
近年來,隨著財產保險產品類型的多樣化,財產保險體系日益完善。分析財產保險在改善社會民生的主要作用,提高對財產保險的認知程度,有利于財產保險的推廣。同時,在財產保險業務營銷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結合當前財產保險的實際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要,提出對應的財產保險創新改革策略,以提高財產保險結構體系的完整度,提高其對改善民生的作用。
1 財產保險的定義及業務范疇
1.1 財產保險的定義
關于財產保險的定義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其中,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將財產及其相關的經濟利益以及損害賠償作為保險標的的險種;狹義的財產保險則是指將實體物質財產作為標的的險種。在保險實務當中,一般將狹義的財產保險稱為財產損失保險[1]。
1.2 財產保險的業務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對財產保險的相關業務進行了明確的定義,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2]。可以進行保險的標的物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與經濟利益。其中,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財產損失保險。例如,家庭財產、房屋、車輛、生產設備等;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例如,職業責任、投資風險、產品責任、信用保險等。
2 財產保險對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
2.1 為家庭財產保駕護航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元,為家庭財產提供保障是財產保險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表現。所謂家庭財產保險就是指將居民的有形財產作為標的物的險種,是財產保險的主要險種之一。按照保險責任的差異,可以將家庭財產保險分為基本險與綜合險兩種。家庭財產保險在確保居民財產安全穩定、避免群眾遭遇意外災害、盜竊等損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從2008年開始,我國范圍內的自然災害頻發,給不同地區的家庭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害。針對該現象,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相對應的提供了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給居民的家庭財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體系。以我國的農村住房保險為例,根據保監會的相關統計資料,2012年,我國農村房屋保險費用為5.1億元,對全國范圍內的6000多萬間農村房屋進行了保險,為農民提供了約6000億元的財產保障,基本實現了對自然災害多發區域的有效覆蓋。
2.2 提高社會經濟水平,維護社會穩定發展
財產保險不但可以通過有效的風險機制為人民群眾的家庭財產提供保障,避免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問題。而且還能夠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以當前財產保險關注較為密切的“三農”保險為例,各主要保險公司對發展農村保險予以高度關注。例如,中國人保在“十一五”期間針對農業保險的投資不斷增加,獲得的農業保險費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計為1465.4萬農戶提供了包括社會治安綜合保險、小額保險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等在內的保險,對維持農村地區經濟穩定、產業均衡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時,部分保險公司還針對中央財政支持的農業產業開展了對應的保險業務,通過持續完善農業保險營銷機制和推廣發展模式,以具體的區域為對象,開發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農業保險業務。以此為基礎,將小額保險作為基本突破口,采取協調推進的模式使得農業保險業務得到了有效發展,對提高“三農”保險在農村市場的覆蓋率方面發揮了積極意義。不僅發揮了農業保險的強農、惠農作用,而且推動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維持社會穩定、改善當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2.3 為抵抗自然災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對于我國保險行業而言,過去的十年自然災害頻發使得保險業務在經營的過程中面臨著多重考驗。在發生自然災害之后,保險公司關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災害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擴大財產保險的覆蓋范圍、拓展財產保險的滲透深度,將財產保險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務民生,為災后重建以及社會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撐。據相關資料統計,中國人保財險僅在“十一五”期間就承擔風險責任金344.07萬億元、處理理賠案件7368萬件、支付賠款達到2965億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為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貢獻。
3 當前財產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險種結構亟待優化,市場供應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雖然部分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業務發展較為全面,針對不同的市場類型開發了針對性的財產保險險種,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財產保險產品結構。但是,依然存在著產品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例如,部分財產保險產品主要以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為主,其比例甚至達到了80%,存在著嚴重的結構失衡問題[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對市場定位不合理、險種結構優化意識不明確以及適銷險種較少導致的。
市場保險供給是指在對應的時期內,保險人可以為整個市場提供的保險產品數量。這對于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為單位的保險公司而言,因為其獨立開發保險產品的能力不足,導致其所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基于全國范圍設計的產品,缺乏針對性和區域特點,使得產品的同質化程度較高,不利于滿足當地市場的供給。從當前財產保險市場情況來看,保險公司提供的財產保險產品單一,不但不能滿足市場實際需要,而且還帶來了行業內惡性競爭、內部管理混亂、會計核算難度增加、內部控制乏力等問題,直接制約著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 保險中介機構發展緩慢,制約了財產保險市場的開拓
根據國外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經驗,財產保險市場的迅速發展是建立在保險中介機構及體系的持續發展和完善基礎上的。在保險產業發達的國家,由人、經紀人等中介結構所提供的財產保險數量占到了總體業務的55%左右。而當前我國的財產保險業務主要由銀行、車輛管理所等具有明顯行政背景的兼職人所擔當,而且由之提供的業務量僅僅占到總業務數量的20%左右,遠遠低于國外保險業務發達國家的55%。這直接制約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險業務量難以提高的問題,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發揮。
4 財產保險公司業務創新策略與建議
4.1 產品結構的創新
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特色產品較少,與財產保險業務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責任險所占的比重較低。針對近些年自然災害頻發的問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必須深入思考責任保險及其相關產品的開發[4]。在具體的改革創新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產保險產品結構進行優化和創新:一是建立并完善總、分公司聯動開發機制。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和儲備是財產保險營銷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險營銷工作的基礎。總公司可以基于電子商務、綜合金融等產品構建公司的整體開發及創新平臺,從而滿足下屬分公司對保險產品的實際需要。而分公司則基于其對市場實際需求較為了解的優勢,利用對應的渠道定期將搜集得到的一手產品需求信息向總公司匯報,通過這種上下聯動的產品開發方式,保證所推出的財產保險產品具有市場根基,有利于產品的銷售;二是優化險種配置。對財產保險險種機械優化配置的過程中,可以將財產損失險、責任險以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結合起來,形成一攬子的保險產品。不但能夠顯著降低保險銷售的成本,而且能夠全面滿足投保人的實際需要;三是提高保險產品的創新頻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首先要縮短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周期;其次要針對我國財產保險方面的空白領域,例如航空航天產品,開發對應的高科技保險產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災害管理體制,例如使得家庭財產保險能夠附加地震保險條款;最后要針對當前居民生活過程中的實際需要,退出一攬子綜合類型的保險。例如,開發增值服務子女教育險、火災責任保險等。
4.2 營銷方式的創新
隨著當前保險市場客戶個性化需求增加,保險公司在推廣財產保險的過程中,應該通過靈活可變的營銷方式來贏得客戶、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例如,通過銀保合作方式進行財產保險業務的推廣。我國部分地區的銀行保險業務發展較好,保險公司通過與銀行建立緊密的聯系,使得銀行成為了該區域辦理保險業務的綜合金融類機構。但是,部分地區的銀保合作還處于較低水平,銀行業務在總業務量中還只是占據較小的比重。究其原因,首先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可供銀行銷售的產品類型較少;其次是當前保險公司的核心業務系統并沒有與銀行代辦點進行對接,大多處于跑單水平,直接打擊了銀行代辦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因此,在業務創新過程中,可以首先建立與銀行共贏的一體化金融體系,并開發對應的金融性產品;其次,實現保險公司業務系統與銀行的對接,使得銀行能夠真正代辦保險業務,提高其業務推廣積極性。另外,保險公司還應該充分利用電銷、互聯網銷售渠道。投保客戶可以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采取電話直銷、手機銷售以及網絡銷售等方式。例如,保險公司與通信公司聯合銷售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并與銀行合作進行以銀行卡為載體的對應保險計劃。通過這種方式,不但能夠顯著開拓保險銷售的渠道,還能夠提高保險產品銷售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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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大鵬,董曉琴.河北省財產保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J].科技資訊,2010(28).
關鍵詞:安徽財產保險;需求因素
中圖分類號:F84文獻標識碼:A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財產保險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從宏觀角度而言,財產保險有利于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有利于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有利于社會的安定;有利于對外貿易和國際交往,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從微觀角度而言,有助于企業及時恢復經營、穩定收入;有利于企業加強經濟核算;促進企業加強風險管理;有利于安定人們生活;提高企業和個人信用。自1980年恢復保險經營以來,安徽省財產保險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財產保險保費收入從1990年的3.087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51.67億元,年平均增長率為16.96%,高于同時期安徽省GDP增長速度;2007年安徽省財產保險密度為77.47元,財產保險深度為0.70%。但是,和東部沿海各省比較,安徽省財產保險的發展水平明顯落后。面對如此現狀,我們不得不思考:安徽省財產保險與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多大的相關性?如何加快發展安徽財產保險業?因而,對安徽省財產保險需求進行實證研究,尋找和分析影響財產需求的重要因素,對于安徽省財產保險的后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影響因素的理論分析與變量選擇
(一)收入(財富)水平。一方面保險產品常常被認為是奢侈品,這意味著在一定的收入約束條件下,保險需求處于較低水平,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用于基本消費后的剩余得以增加,從而提高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現實購買力;另一方面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增加了人們的財富積累,而風險規避程度一般被假定為財富的遞減函數,這意味著隨著財富的增加,對于同一保險計劃,投保人愿意支出的最高保費和最優的保險金額是遞減的,而最優的免賠額是遞增的。更一般地說,隨著財富的增加,投保人將愿意承擔更大的風險。綜上所述,收入在一定的水平下,財產保險的保費支出與收入水平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當收入達到一定水平之上,財產保險的保費支出可能將隨著收入水平的增加而減少。由于財險是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標的,與社會總收入的關系較為密切。本文選擇安徽省生產總值表示該地區收入水平,并假設財產保險的保費支出隨著該地區GDP的增加而增加。
(二)固定資產投資。財產保險承保的標的是物質財產及其有關利益、責任和信用。因此,全社會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為企業財產保險、建筑安裝工程等險種提供了投保的物質基礎。固定資產投資額的增加使得全社會的物質財產也增加,亦使可能遭受風險損害的標的增加,從而增加了對財產保險的需求。考慮到如果直接采用固定資產投資額作為變量,有可能會和地區生產總值產生多重共線性,因此本文擬用固定資產投資額的同比增長速度替代之,并假設固定資產投資額同比增速與財產保險的需求呈正相關。
(三)財產保險產品的價格。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產品的價格和產品的需求量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保險產品作為一種商品,其需求量和價格也密切相關。其他條件不變,保險價格即費率越高,保險需求者的需求量越少。但是,在財產保險需求因素的研究中,因為缺失合適的價格數據,保險價格很少作為自變量出現。趙桂芹(2006)采用全部產險保費與賠付款額之比,來定義財產保險價格,并假定財產保險價格與需求呈反向關系,但是被證明,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如此定義的“保險價格”并非實際保險價格的一個好的變量。另外,考慮財產保險價格在區域范圍內采用一價制,本文在模型中未采用產險價格作為解釋變量。
(四)保險意識。需求是有意愿并有能力購買商品的數量。消費者是否有保險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其保險意識和保險觀念。但是,保險意識作為一種主觀產物,很難用數量來衡量。一些文獻用受教育程度作為保險意識的替代變量,認為受教育程度越高,一般更能感知風險,表現得更為風險厭惡,從而更愿意通過保險轉嫁風險。Hammond,Houstonand Melander(1967),Ferber and Lee(1980),Browne and Kim(1993),Gandolfi and Miners(1996)等學者的實證研究結果表明,保險需求與受教育水平呈正相關關系。本文參考趙桂芹(2006)選取教育經費支出為變量代替保險意識,并假設其與保險需求呈正相關關系。
(五)經濟補償功能。財產保險的基本職能是經濟補償。當前,即便保險產品衍生出許多其他功能,但是人們仍然認為經濟補償是財產保險的最重要功能。經濟補償功能的實現有助于財產保險需求的擴大。本文擬用前期賠款額為變量來衡量經濟補償功能與當期財產保險需求的關系,并假定前期賠款額與財產保險需求呈正相關關
系。
二、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一)數據和研究方法。本文所選取數據均來自相應各期的《安徽省統計年鑒》。樣本區間為1990~2007年,共18組樣本,符合實證分析的要求。
根據上述理論分析,本文選取地區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額同比增速、教育經費支出和前期賠款額為解釋變量,選取安徽省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為被解釋量來衡量財產保險需求。本文采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對影響安徽省財產保險的因素進行定量研究。所有數據處理使用的計量軟件為Eviews5.0。
具體模型如下:
lnPREt=?茁0+?茁1lnGDPt+?茁2lnINVt+?茁3lnEDUt+?茁4CLAt-1+ut
其中,PREt表示t年省內產險的保費收入,GDPt表示t年省內生產總值,INVt表示t年省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同比增速,EDUt表示t年教育經費支出,CLAt-1表示t年前一年的賠付額。
(二)實證結果。本文運用最小二乘法估計財產保險需求回歸模型的各個參數。詳細的回歸結果見表1、表2。(表1、表2)
從回歸結果看,模型擬合的效果很好,修正的擬合優度達到0.985168,F統計量為283.2877,給定1%顯著水平,F0.01(4,13)=5.21,這說明模型總體有顯著意義。?茁1、?茁2的t統計量分別為6.483331、3.713747,而給定顯著水平0.01,t臨界值為3.01,因此解釋變量對保費收入的影響顯著。?茁3、?茁4的t統計量分別為1.954617、1.790017,而給定顯著水平0.1,t臨界值為1.77,所以解釋變量對保費收入的影響顯著。綜上所述,本文所選擇的四個變量都能通過統計檢驗。D.W.統計量為1.098014,給定顯著水平0.05,D.W.的上下限為0.82、1.87,顯然模型中不存在自相關。Obs*R-squared為17.72094,小于x0.052(14)=23.685,所以該模型中也不存在異方差。
三、結論和政策建議
(一)安徽省財產保險保費收入與省內生產總值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并且收入彈性為1.1112,即省內生產總值增長1%,財險保費收入增長1.11%。該實證結果表明:安徽省不僅還處于收入(財富)水平促進財險需求階段,而且經濟發展是安徽省財險需求增長的重要源泉。因此,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安徽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切實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是安徽省財產保險發展的重要前提。
(二)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的增長率與安徽省財險保費收入呈正相關關系,其彈性為0.44,這與前文假設相符。實證研究說明,增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對于安徽省財產保險需求有促進作用,固定資產投資越多,財產保險承保的標的就越多,所以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是安徽省財產保險需求增長的重要動力。
(三)財險保費收入與教育經費支出呈顯著正相關,彈性為0.34,這與我們假設相符。教育經費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安徽人民總體受教育水平。受教育水平較高的人一般對風險的感知更為敏感,他們更愿意且更懂得通過投保來轉嫁風險,進而他們的保險消費行為會更加理性和主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保費規模,擴大了保險需求。此外,受教育水平較高的人一般收入水平較高,從這方面看,教育經費支出增加也會增加財產保險需求。
(四)前期賠付與當期保險需求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這與我們的預期完全一致。實證結果表明:其彈性為0.44,即前期賠付增加1個百分點,保費收入即增加0.44個百分點。保險賠付是保險補償功能的重要體現,其實現的程度會促進保險需求的增加。可以說,經濟補償功能的實現是安徽財產保險實現飛躍發展的重要保證。經濟補償是現代保險的三大重要功能之一,人們之所以購買保險就是為了轉嫁風險,希望在出險后能夠得到一定的補償。如果投保人投保的財產保險能夠很好地履行經濟補償功能,便能推動財產保險需求進一步增加,從而形成良性循環。
綜合以上分析,本文認為要推動安徽省財產保險快速發展,須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努力:第一,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集中精力把安徽省經濟發展好,因為歸根結底經濟發展是財產保險發展的重要前提;第二,牢牢抓住這一輪基礎建設投資的大好機遇,積極開展工程保險、責任保險等相關險種,既保障安徽省基礎建設的順利進行,也推動自身發展。應該說,這是安徽省財產保險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一次良機;第三,要認識到保險意識對財產保險發展的促進作用,大力宣傳保險理念,開展保險知識教育,將潛在的保險需求轉化為現實的需求,推動財產保險發展;第四,保險公司要誠實守信,改善和維護保險的聲譽,杜絕“拒賠”、“惜賠”現象,提高理賠工作質量,履行財產保險經濟補償功能。提高服務質量是推動安徽省財產保險發展的關鍵,在實踐中重視以理賠工作為代表的服務質量,從而推動安徽省財產保險的發展。
(作者單位:1.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2.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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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桂芹.非壽險需求、經濟發展與損失可能性:來自1997-2003年31個省(市)的實證分析[J].預測,2006.3.
[關鍵詞]洪災;家庭財產;保險
2013年入汛以來,黑龍江省嫩江、松花江、黑龍江和部分中小河流發生較大洪水,農作物受災嚴重,企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財產遭受較大損失。據新聞報道,截至今日,全省倒塌損毀房屋8542間;其中,黑龍江干流倒塌損毀房屋1874間。面對嚴重的洪澇災害,保險公司迅速提供周到的保險理賠服務,但我們看到,此次洪澇災害中僅有極少數家庭財產能獲得保險賠償,大部分家庭無法得到保險保障與賠償,即使得到賠償的家庭也無法獲得與損失金額相當的賠償,主要原因是我省家庭財產投保率非常低,且投保金額與實際財產價值相比嚴重不足,保險保障作用很難發揮,無法通過保險賠償幫助受災的家庭渡過難關。我們看到保險帶給人們撫慰的同時,也看到更多家庭因保險缺失而產生的無奈,災害中帶來的保險尷尬,讓我們不得不對家庭財產保險問題進行深入思考。
一、黑龍江省家庭財產現狀分析
目前,我省大約有1000萬個家庭,如下表所示:2012年全年家庭財產險承保筆數僅為370,028筆,即家庭財產險的承保率僅為3.70%,而上海的承保率為7%,我省遠低于上海。2009 年至2013 年我省家庭財產保險保費占財產險保費比例都不到1%;2012年,全年家庭財產保險費占比為0.65%;2011年以來,我省家庭財產保險的占比一直徘徊在0.6%左右。2013年1-7月的占比率也僅為0.61%。我省家庭財產保險發展狀況總體概括如下:
(一)投保率低,遠低于財產險的發展水平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改善,城鄉差距不斷縮小,人們的保險意識不斷加強,財產險保費收入逐年遞增, 但家庭財產保險往往被人民忽略,投保率一直沒有較大幅度提高。
(二)市場潛力大,客戶有效需求不足
從家財險的市場需求來看,我省大約有1000萬個家庭,家庭財產保險的市場潛在的需求較大,但是,目前的有效需求明顯不足, 我省家庭財產保險投保率僅約為3.7%,說明我省96.3%的家庭未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我省18家財產險公司均可經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但市場上僅有6家財產保險公司的家庭財產保險保費市場份額超過5%。
二、家財險發展中存在問題
(一)保險公司宣傳不到位,未引起人們足夠重視
一直以來,家庭財產保險作為分散性險種,保費很難形成較大規模,保險公司宣傳上投入較小,因此,社會對家庭財產保險的認知度極低。雖然2012年我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達到17760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已達到8603.8元,但人們投保家庭財產保險的意識仍很淡薄,人們不愿意支付很少的費用購買一份家庭財產保險單。
(二)保險公司銷售政策不到位,未能有效調動銷售人員積極性
近幾年,保險公司加大了對銷售人員的考核,由于家庭財產保險多為卡折銷售,每份卡折保單保費票面價值低,因此,銷售人員銷售興趣不高,賣點不高,導致家庭財產保險投保率較低,保費不能形成較大規模。
(三)投保率低,銷售誤導,保險公司經營壓力大
由于人們保險意識不高,不愿意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的投保率較低,為了擴大銷售,個別銷售人員經常做夸大保險責任的宣傳,或誤導客戶進行逆選擇,導致一些地區家庭財產保險的賠付率偏高,保險公司經營嚴重虧損,如部分農村地區家庭財產保險的賠付率偏高,主要客戶投保率低且逆選擇嚴重造成的,因此,保險公司經營壓力較大。
(四)家庭財產保險產品不能滿足市場需求
1.市場上的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種類較少,同質化嚴重,很難滿足千家萬戶的需求。有調查顯示,我國40%的家財險產品因為產品落后無法將潛在的保險需求轉化為現實需求,因此制約了我省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
2.附加條款不豐富,保障范圍較小。與我國家庭財產保險相比而言,國外保險公司家財險產品附加險豐富,可選附加險條款較多,承保風險范圍較大。針對不同消費水平的投保人需求,從一般風險到高風險的保障層次,更貼近投保人的實際需要。如:日本是個地震多發國家,日本的保險公司就將地震保險納入了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障范圍。并建立起由民間保險公司和政府作為承保人共同參與其中的再保險體系,按照日本的法律由民間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擔地震保險責任。
(五)銷售渠道較為單一
從各家保險主體看,目前家庭財產保險主要通過銀行代銷、保險公司內部營銷等方式進行銷售。從業(下轉89頁)(上接86頁)務員角度來看,因為家財險的保費低,做成一筆業務的傭金很低,因此,保險業務人員缺乏展業的積極性。目前銷售手段單一,除了偶爾外出進行推銷, 大多數時間 等人上門。營銷力度及其不夠。
三、家庭財產保險發展建議
(一)強化保險服務,提高產品認知度
堅持將“市場為導向,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落到實處。通過一流服務、特色服務提高人們對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的認知度,培育顧客忠誠度。在我省一些地區,公眾風險和保險意識淡薄,不善于運用保險機制去防范和化解風險,存在僥幸心理,災害來臨時才想起保險,如:此次我省個別地區發生嚴重的洪澇災害時,人們才想到用保險方式來化解風險,這是與保險原則相違背的。保險意識并非與生俱來,需要后天的教育和培養。人們普遍存在從眾心理,別人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因此,保險業理應承擔喚醒國民保險意識的義務,向全社會廣為宣傳保險,利用電視、電臺和報紙等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普及保險知識,提升居民的保險意識。并取得政府的支持,幫助保險公司推動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為政府分憂解難。
(二)保險產品應滿足人們需求
一方面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另一方面保險公司的家庭財產保險特色產品少,不能滿足市場差異化需求。如何適應和貼近市場:一是在做好充分市場調研的前提下,推出滿足公眾需要的組合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一般為卡折定額家庭財產保險產品;二是豐富現有附加險條款,可根據投保人意愿自由組合險種,為其提供更大的承保范圍和選擇空間;三是各家保險主體應根據市場需求,創新推出公司特色產品,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需要。
(三) 創新營銷模式
根據家財險業務分散性特點,應通過多樣化的銷售渠道,采用靈活的營銷手段,充分挖掘市場潛力。
1. 直接營銷
大力發展電話、電視、網銷等方式直接銷售家庭財產保險產品。這種直銷方式有利于降低營銷費用,簡化投保流程。使消費者感到方便快捷。
2. 銷售
一是產險公司應拓展銀行、郵局等銷售渠道,甚至與社區、物業管理、超市、電信公司等聯合,開辟多樣化的營銷渠道。二是發展個人。個人可以走街串巷,與客戶面對面交流宣傳,適合家財險業務分散的特點。
(四)建立巨災保險制度
1.避免賭博行為
保險與賭博之間的相同者之處在于兩者都是依賴于偶然事故的發生而獲得利益的。但是,兩者之間依然存在著顯著差異,而且這種顯著差異對財產保險利益分析的意義更大。首先,保險是需要承擔風險的,而賭博卻是創造風險;其次,當發生賭博行為時,參與人員與賭博的標的物之間并沒有直接相關的利益屬性,是典型的偶然事故行為。但是保險則是在對應偶然性的基礎上,以對應的保險利益為前提,即投保人與保險標的物之間一定存在著對應的利益關系。
例如.當投保人對與自己無關的他人房屋投保火災險,那么當火災事故發生之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將不會按照合同中的條款賠償投保人經濟補償,這時的投保行為就屬于賭博行為。從這個角度來看,利用對財產保險利益法律制度進行合理設計,要求被保險對象必須與被保險標的之間存在必然的利益聯系,只有這樣當時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將承受對應的經濟損失,而且被保險人只能夠對被保險利益損失和保險責任范圍獲得對應的保險賠償,這樣就能夠避免被保險人獲得利益之外的收益,從而防止賭博行為的出現。
2.防止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就是指當財產保險合同訂立形成之后,投保人或者是被保險人及利益相關人員為了獲得保險金,故意采用違反合同或者法律的方式使得保險事故發,或者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后故意將損失擴大的行為。因此,在財產保險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通過對應的保險利益設置,使得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由于財產保險要求利益要求者與被保險標的之間存在經濟利益相關性,只有當這種經濟利益相關聯之后,被保險人在對被保險標的進行投保時保險才能作為一種積極保障而存在,即當保險事故發生之后他們就能夠獲得被保險標的物的經濟補償,而不會通過獲得額外利益來得到對應的經濟補償。這時,通過這種方式就能夠對可能發生的道德風險進行控制,從而消除保險道德風險對社會安定的影響。
3.限制損失補償的程度
財產保險的最終目的在于對被保險人所投標的物發生事故之后而進行經濟補償,不是在對被保險人之外的其他利益進行相關補償,更加不能支持被保險人通過保險而獲得超出保險范圍內的其他收益,即沒有保險利益時,就沒有損害;而沒有損害時自然就沒有賠償。保險價值是確定保險額度的基礎,而財產保險利益是所確定的保險價值的基礎。因此,當保險事故發生之后,將按照被保險標的物的財產保險利益為基礎進行賠償經濟損失的計算,以避免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之后獲得其他的額外利益補償。這就造成了財產保險的經濟損失不得超出保險標的物的價值的原則,從而達到限制保險損失補償額度的作用。
二、當前財產保險利益立法存在的若干問題
1.財產保險利益范圍相關規定存在的問題
相關法律中對“利益”的認定包括的范圍相對較廣泛,但是其中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的“利益”內容都被財產保險所認定的范圍當中。通常而言,將利益認定為是從“精神上或物質上所得到的好處”。即“利益”包括精神和物質兩個方面,這就使得物質利益不僅僅只是以有形的形式存在,同時還包括資金或者其他的替代物質等形式;而精神利益則是無形的,通常難以使用資金或者具體的替代物來進行衡量,因此沒有將精神利益納入到財產保險的范圍當中。例如個人的“名譽權”、“榮譽權”等,雖然在法律上有對應的規定,而且也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其不屬于財產保險利益范疇,人們不能將之作為被保險標的物進行投保。另外,民法中所規定的“采光權”也不能作為益要求進行投保。由此可以看出,當前財產保險利益范圍的規定與其他的法律規定存在一定的區別,會給法律處理程序過程帶來一定的麻煩。
2.財產保險利益轉移相關規定存在的問題
財產保險利益轉移方面的一個典型問題就是沒有對利益由于繼承行為而發生對應轉移的行為進行規定。《保險法》在修訂之后雖然對財產保險利益轉移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對應的說明,但是其都沒有涉及到由于繼承而發生的轉移問題。若依據《繼承法》中相關的內容,繼承人在開始繼承之后將獲得繼承對象的所有合法財產。因此,繼承是財產保險利益轉移需要處理的問題之后。在財產保險合同當中,繼承將導致財產保險利益的轉移。而當財產保險的行為主體意外死亡而需要啟動繼承程序時,繼承人將獲得被繼承人對應的財產,著其中自然就包括了保險合同中所涉及的權利、義務和保險事故發生之后的利益補償。對此,其他國際的保險法規都認定被保險人死亡之后,保險利益將自動轉移給繼承人,對應的財產保險合同將持續有效。但是,我國的《保險法》對該問題卻一直沒有對應的規定,這也使得保險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對應的問題。
3.財產保險利益消滅相關規定存在的問題
當前,《保險法》中并沒有對財產保險的利益消滅問題進行明確規定。即當被保險人的確因為保險事故的發生造成了經濟利益損失而獲得的保險利益,也就是在財產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被保險標的物由于保險事故發生而造成經濟損失獲得經濟利益。作為整個財產保險合同維持效力的重要條件,財產保險利益的存在至關重要,若財產保險利益消滅,那么對應的保險合同自然將自動終止。對于財產保險合同而言,財產保險利益的消滅將會因為不同因素而出現對應的消滅狀況。例如,當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對象獲得對應的經濟利益補償之后,保險合同將自動終止;另外,保險標的物由于保險合同之外的相關因素而消滅時,被保險人將散失對應的保險利益要求權利,保險合同自動終止。但是,我國的財產保險法律中并沒有對應的規定,導致在具體的保險合同操作過程中存在無法可以的問題,造成了保險利益糾紛。
三、完善財產保險利益立法的相關建議
1.對財產保險利益概念進行完善
當前財產保險法中存在著對財產保險利益范疇的認定過于籠統的現象,因此可以建議將保險利益于當前的《保險法》總則定義當中刪除,同時在保險合同當中對財產保險利益的概念進行清晰說明和認定。這樣,就將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兩種不同類型的保險進行了明確的區分,有效的減少了兩種性質的保險由于性質不同而造成的處理困惑問題。而且在對財產保險合同進行劃分、對財產保險利益的定義進行對應的界定時,對利益進行更加清晰的界定,可以將之前的“財產保險利益是指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擁有的”改為“法律所禁止的可確定的經濟利益。”通過這樣修改之后就對財產保險利益以及人身保險利益進行了相對明確的區分,從而清晰的將不同性質的保險利益進行了清楚的明晰闡述。
2.增加設置財產保險利益范圍相關規定
可以建議在財產保險合同當中,考慮到財產保險利益范疇的認定與界定統一與利益兼顧的方式予以準確確定。當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可以采用概括或者詳細例舉的方式進行。同時,在對財產保險利益概念的相關規定進行合理論述的同時,通過對若干實例進行一一闡述的方式,達到對財產保險利益范疇進行合理精確定義的目的。例如,在《保險法》中對財產保險利益的概念進行如下詳細論述:
(1)現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物權利益、占有利益等。
(2)期待利益。包括法律所認定的權利、利益以及最終闡述的期待性質的利益,基于合同而闡述的相關利益,基于事實而闡述的相關利益等。
(3)責任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違約)中產的責任、侵權責任等。
3.對財產保險利益轉移規定的完善
對當前《保險法》中沒有對因為繼承而導致的財產保險利益轉移情形進行具體明確的問題,可以在《保險法》后續的修訂過程中對之予以明確界定。在具體的界定過程中,可以參考臺灣地區《保險法》中的第18條內容進行明確,并將之修改成為“除被保險人在死亡前對財產保險合同另有其他約定之外,繼承人將獲得被保險人的保險權利與義務要求。”通過該規定將能夠將財產保險利益轉移的問題法律化,處理過程將有法律可依。
4.完善財產保險利益消滅規定
在《保險法》后續的修訂過程中,可以在保險合同內容不符進行詳細的約束,例如可以將之規定為“當保險標的滅失后,保險利益將消滅。”這其中就包括了上文中所列舉的造成財產損失的兩項內容。其中,當財產保險標的物滅失、損壞,保險人完成保險利益補償之后將自動終止。而自然終止則不必相熟,即保險合同的有效期超出保險合同滅失后保險利益將消滅。
【關鍵詞】財產保險公司;財產特點;財務管理
財產保險公司經營與發展的主要目的就是獲得高額的經濟利益。當前,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已經成為了目前公司發展的重要力量。而在財產保險公司的工作中,財務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作為財產保險公司的的財務工作人員,應該加強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這在現代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意義十分重大。
一、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特點
(一)財產公司的財務沒有物質產品
財產保險公司,主要就是對客戶的財產進行保障,這就意味著財產公司并不存在物質性的產品。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主要是在公司資金的調動的過程中產生必要的經濟效益。所以,保險公司財務的這個特點也決定了財務人員在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應該恰當的對一些可調動的資金進行管理。
(二)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具有特殊性
作為保障居民財產安全的單位,財產保險公司內部的資源主要來源于一部分資本資金,還有一大部分是保險費的收入,保險公司的保險費用則需要為客戶提供定期的賠償資金,這是具有一定的負債性質的資金。負債性主要體現在保險公司的資金是來源于投保人的,公司內部的資金與股東無關,這就意味著,一旦保險公司破產,投保人將會利用保險公司的資金來補充,使得保險公司的固有資金被占用,這樣就會為保險公司造成比較嚴重的社會影響。所以應該加強財產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
(三)財產保險的財務產品的年限比較長
目前,大部分財產公司推出的理財產品都是以分期付款為主,分期付款的投保產品,到期才進行賠付,這就意味著賠款時間會達到數十年之久。在這個過程中,一旦保險公司的財務檔案不能進行切實有效的管理,就會丟失很多投保客戶的資料,客戶資料一旦丟失,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就對投保人進行賠付的難度也就進一步加大了。因此,對于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人員而言,對客戶資料進行切實有效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財產保險公司財務管理過程中的問題
(一)財務公司的費率厘定不夠合理
作為新興起的行業財產保險公司比較年輕,相對應的,保險公司的財會管理人員的會計處理工作也處在起步階段。所以,作為財產公司的財會人員,普遍都不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這就造成了他們在工作當中比較混亂。現在的保險公司的財務工作人員通常都是先收取投保人一定的投保費用,然后再將這部分費用支出。在這個過程中,客戶的投保費用能否按章常規的程度進行上繳,都是不確定的。這樣就使得會計人員在對公司收益進行分期處理時,不能正常開展。很多保險公司為了贏得市場競爭,爭奪更多的客戶,就會采取惡意的底價競爭,這就造成了整個財產行也的結構混亂,知識保費的充足率嚴重不合理。
(二)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難以回收
作為保險公司的一個重要種類,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比較差,盡管財務管理工作是一項嚴謹且認真的工作,但是很多財會人員在日常的財務管理中,并沒有發揮作用,致使,財產保險公司的財會管理工作存在嚴重的問題。例如:很多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在尋找客戶的過程中,會收取客戶的現金,而這部分先進卻不能定期的存入賬戶,造成了該公司財務管理的混亂。很多保險公司內部都存在一定的呆賬和壞賬,客戶有時會延遲繳費,且很多資金難以通過正常的手段回收。
(三)財產保險公司的賠付成本高
財產保險公司在發達國家發展比較迅猛,而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在進行財務管理時,普遍采用的是部門預算制度,由于一個公司內部每個部門都具有其獨特的意義,所以每個部門都有不同的利潤增長點,針對每個地區的差異情況,可以對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合理的分配。沒有制定合理的財產理賠管控措施,倒是公司內部的佩服成本過高。
三、加強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一)健全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財產保險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應該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管理經驗,并與國際上知名的保險公司相聯系,結合自身發展特點,完善財產保險公司的管理知識。在這個過程中,建立的財務管理制度應該適應公司內部的各項要求。首先,財務管理制度需要具有一定的合法性,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對財產保險公司的各項工作進行了約束,保證了其在管理過程中的規范性。同時,財產保險公司制定個想財務管理制度還應該適應當前企業的發展,并能夠結合產品的各項特點和市場情況來建立。在財務管理制度確立的過程中,還需要適應公司內部的發展要求,不能將其他公司的進行照搬照抄,提高財務管理制度的實用性。此外,在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時,需要考慮到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險公司建立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贏利。所以,在建立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的過程中,需要對保險公司的支出成本和收入情況,以及利潤進行綜合考慮,只有這樣,才能夠實現保險公司利潤的最大化,促進其業務發展。
(二)加強財產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和審計
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一經確立之后,就會出現一定的風險,這些風險將會對整個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造成嚴重的影響。所以,應該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的控制管理和審計工作,這樣就能夠更好的杜絕各類風險的發生,規避各類財產風險,建立嚴密的財產管理制度,并在風險發生的第一時間進行管理。另外,在管理的過程中還應該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運用信息技術來提高監督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夠將財產保險公司的管控風險降到最低,也能夠最大限度的預防風險,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的預算管理
在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過程中,各部門進行預算管理,運用的往往都是科學的管理方法,這樣能夠對投資進行合理的估算,使得企業發展維持一種動態的平衡,并能夠最大限度的控制風險。當前,我國很多保險公司的預算工作都是各個分公司負責自己的預算工作。因此,需要加強各個保險公司的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聯系,加強公司的預算管理工作的力度,使得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做到合理有效的溝通和聯系,實現保險公司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四、結語
總之,現階段我們國家的財產保險管理工作在發展的過程中,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財務管理也是保險公司在管理和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因此,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應該加強對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而有效促進保險公司的有效發展。
作者:張天英 單位: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朝陽中心支公司
參考文獻
[1]李穎穎.淺析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風險控制[J].經營管理者,2015,(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