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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局一直把安全生產作為基本盤抓緊抓實,特別是在道路交通領域,認真對照“協調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職責,深刻汲取今年福建“4.13”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訓,與交管大隊、交通局等兄弟單位密切配合,“減量控大”,認真做好全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一,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為加強和規范我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切實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今年3月份印發了《關于做好全區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的通知》,其中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區公安交管大隊)、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區交通運輸局)3個專項和部門預案進行了明確和分工。5月份專門印發了應急預案演練三年規劃的通知,根據我區實際將上述3個預案分別列入全區第二批(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第三批演練計劃(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對交通類應急演練工作明確了時間表。
第二,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排查。4月份根據區主要領導批示要求,印發了《關于在全區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緊急通知》,會同交通、住建、商務局等單位,對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大型綜合體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夯實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交通領域,我們與交通局抽調11人成立聯合督查組,通過現場“看、問、查”方式,深入細致地了解和檢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隱患排查臺賬、江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雙十五”落實情況、疫情防控以及應急預案建立情況等,檢查企業39家,其中企業自查并整改隱患21個,工作組排查并整改隱患4個,約談企業負責人1名。
第三,堅持協同推進嚴防安全事故發生。針對今年特殊形勢,在“五一”小長假期間、全國“兩會”等敏感時期,都會與交警大隊、交通局等單位溝通協調,加強對道路交通運輸特別是客運有關企業以及值班值守情況調度檢查,確保了上半年全區安全穩定。
為做好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局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一下3個方面工作:
一是開展好一項宣教活動。結合當前正在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月和質量萬里行”宣傳教育活動,配合交警、交通等單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進學校等活動,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交通安全意識。
一、云南省高等級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預警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1.缺少對不熟悉云南省道路條件的外省籍車輛駕駛員的安全預警。資料顯示,在G85渝昆高速K544至K564共20公里連續下坡路段上,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64起,其中:本省車輛116起,占總數的44%;外省車輛148起,占總數的56%。由于云南省境內高等級公路多長下坡路段,很多外省籍駕駛員,特別是平原地區駕駛員對高原丘陵地區高等級公路的車輛安全駕駛沒有提起足夠的警覺,也沒有安裝高原地區大、中型車輛普遍裝有的剎車淋水裝置等相應設施。因此,容易導致剎車失效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2013年2月15日,廣東籍駕駛員張某某駕駛粵A90530號大型普通客車,經廣昆高速公路線往廣東省深圳市方向行駛,行至廣昆高速公路G80下行線K947+800米處時,車輛先與道路中央金屬防護欄相刮擦后,車輛右側中后部與水泥隔離墩相撞,造成乘車人6人死亡,7人受傷,車輛及道路設施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駕駛人張某某在長下坡路段行駛時,車輛行駛時速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所致。2.對危險路段的預警信息不夠明顯。雖然云南省高等級公路相對于其他道路而言,交通設施較為齊全完善,但普遍存在危險路段的預警信息不夠明顯的問題。危險路段往往只設立了不分春夏秋冬都有的“易滑”、“事故多發路段”、“連續下坡××公里”等固定標志,不易引起駕駛人的足夠注意。而諸如“連續下坡××公里”等標志也多無建議性速度提醒,導致駕駛人往往是憑感覺和經驗控制車速,一旦判斷失誤,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另外,對于一些在高等級公路上臨時發生的車輛緩行和停車排隊等情況,由于缺少足夠的預警,極易使駕駛人錯過最佳操作時機而引發交通事故。例如:2013年2月3日,蔣某某駕駛云A0193F號“五十鈴”牌輕型普通貨車,沿嵩待高速公路由昆明向東川方向行駛至K46+900M下坡路段時,遇前方交通擁堵車輛緩慢通行,多車停于車道內等候。蔣某某見前方情況后減速避讓不及,車輛左側碰擦道路中心金屬護欄后,車頭前部又碰撞停于前方同車道內雷某所駕微型普通客車尾部,致微型普通客車前部與同向停放的“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尾部相碰撞,造成微型普通客車駕乘人員9人現場死亡,3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駕駛人蔣某某事前對前方路段交通情況不明,以致臨近才采取措施處置不當所致。3.對不良氣候條件和自然災害的預警不到位。據云南省交警總隊高支隊對近5年來(2010—2014年)轄區道路交通事故的特點分析顯示,突然遇到天氣較大變化時,駕駛人由于一時難以適應而采取應急操作措施不當,導致的事故發生概率較高。特別是當大霧彌漫時,由于高等級公路車速快,交通量大,異常低的能見度極易引發多車連環追尾的一系列災難通事故。例如:2005年11月5日凌晨,昆楚高速公路因大霧發生9車連環相撞的交通事故,導致1人當場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傷。根據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序規定》,當惡劣天氣發生時,交管部門要迅速上報路況信息,包括霧、雨、雪、冰等惡劣天氣的區域范圍及變化趨勢等,采取相應措施引導交通。由于云南省氣候兼有低緯氣候、季風氣候、山原氣候,氣候的區域差異和垂直變化十分明顯。全省垂直方向上1公里的氣溫變化,相當于全國水平方向上1400~2500公里的變化。氣溫變化劇烈導致路面分段結冰、濕滑、山區道路多霧且來去迅速。使交管部門很難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出預警。同時,云南是全國地質災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在現有警力、監控條件下,地質災害的多發導致存在預警盲區。
(二)在事發應對、事中處置中存在的主要問題1.沒有形成較為完善的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措施。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將高速公路救援列為有償服務,而不是公共服務范疇,應急救援主要靠社會力量,因此出現應急救援的裝備層次低、性能差、數量不足等,不能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多數情況下,只有在高等級公路發生突發事件時,才由轄區交警大隊根據報警情況,臨時抽調民警并協調其他部門進行救援。由于應急救援涉及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衛生、安全監管、氣象等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醫療急救、搶險救援等單位之間缺乏配合,工作效率低。此外,在搶救傷員中,由于先期到達現場人員缺乏有效的救護設備與技能,只能等待醫護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救治,由于云南省高等級公路普遍離醫院有一定的距離,因此事故中的受傷者常常得不到及時的救治。有關資料表明,交通事故中的傷者能在事故發生后的三十分鐘內得到有效救治,就有機會存活。2.處置預案較難發揮作用。目前,云南省高等級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多由各轄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制定,一般在具體預案中對各相關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職責和相互配合協調關系等均有明確規定。由于應急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在人員和設施調集方面會存在一定的難度,由于種種原因,預案內容存在操作性不強的問題,加之平時對應急預案的定期演練、培訓要求沒有落實到位①,因此導致處置預案較難發揮作用。
(三)在善后恢復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由于完成善后恢復所必需的人力、財力和技術支持受限于云南省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因此,與發達地區相比,云南省高等級公路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事故造成道路設施、交通設施和路面損壞后,往往得不到及時修復。路面破損及交通設施的缺損,勢必為后期交通事故的發生埋下安全隱患。而由于人力物力有限,延長了善后恢復時間,也就增加了因交通堵塞造成的損失及二次連鎖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二、云南省高等級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對策
(一)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加強事故預警工作1.加強對外籍重點車輛駕駛員重特大事故的預警工作。針對外籍車輛重特大交通事故多發的情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處置,減少損失。如:云南省交警總隊建立了“云南省重點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在高等級公路省際入口處,設置重點車輛管理點,在外籍重點車輛上安裝車載衛星定位系統,實時監控其行駛線路、速度及停放等,通過對其違法行駛行為的及時報警糾正來達到加強管理的目的。此系統在高等級公路省際出口處拆除并可重復使用,以減少使用成本。2.加強對危險路段的預警工作。云南省高速公路多為混合等級,如:嵩待高速公路,里程數為120.3公里,除嵩明至尋甸功山56.63公里是路寬24.5米雙向四車道的高速公路外,功山至會澤待補64公里路段都是二級公路。僅在57公里至78公里這段長21公里,無中心隔離設施的長坡道路上,就已發生多起貨車失控墜崖和由于強超搶會而引發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為了減少貨車長時間下坡,導致制動失效情況的發生,交警嵩功大隊專門在白泥井2號隧道外(長下坡起始點)加派警力,增設值勤點,發放事故多發路段警示卡,強制要求車輛檢查淋水裝置,并提供加水便民服務。同時,通過增設交通預警設施。如:在“連續下坡XX公里”的標志下,增加“建議車速”輔助標志;在從有隔離帶道路變為無隔離帶道路處,增設“雙向通行”標志;在道路中心線處設立假警察、埋設突起物、道釘等,以引起駕駛人足夠的警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3.加強對惡劣氣候和自然災害的預警工作。針對云南省特殊的氣候條件和地質條件,應該在濃霧易發處、地質災害多發處等特殊地點加裝監控設備、聲光報警裝置和可變交通標志。實時調整交通標志顯示內容或發出報警提醒駕駛人,必要時可及時趕赴現場組織疏導交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二)建立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明確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應急資源,建立或者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當高等級公路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專家組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可提供現場的調查與管理方案;應急救援技術方案與裝備;救援線路;交通的分流誘導與控制管理方案;關聯區域道路網的緊急管理方案;事故處置完畢后的清障方案等決策建議。
(三)重視預案編制工作,落實預案演練與培訓1.重視預案編制工作,使預案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據了解,目前云南省各級政府或相關部門都按照規定編制有《道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高速公路應急預案》等,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輕內容的問題。主要表現為:預案內容多流于形式,多為條框性、指導性意見,缺少細化內容及具體要求,不具有實戰操作性,導致相關部門之間的協同作戰能力低。因此,在編制專項預案時,應盡可能詳實地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細化各相關部門必須提供的人員、裝備數量的最低保障值,并將責任追究和獎懲內容納入其中,達到在救援過程中各個部門緊密配合高效救援的目的。2.要根據相關規定落實預案演練與培訓工作。通過預案演練與培訓,不僅可以發現預案內容的不完善處并加以改進,而且可以使相關部門人員對各種突況處置流程清楚,確保在發生高等級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各項工作預案啟動有序,有利于規范處置工作,提高處置工作效率。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三)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衛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解釋等工作。
3、醫療救護工作,由衛生院院長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迅速組織和指導急救人員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
(2)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和占用急救場所。
(3)及時對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對搶救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提出緊急處理措施。
(4)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向應急救援鍍層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4、善后處理工作,由交警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交警做好對死亡人員進行身份確認和處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員的遺物,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及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協助家屬輸認領、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保險與賠償金的測算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相關的理賠事宜。
三、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鄉人民政府、交警中隊,按規定逐級上報,并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一、應急工作原則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分類
(一)原則統一指揮原則;部門負責和協調一致原則;緊急處置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分類
l、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重特大建設施工安全事故;
3、公路水毀、防滑、地質災害事故;
4、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嚴重程度標準
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死亡1—2人,重傷10人以上的事故;
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3、重特大安全事故經濟損失的具體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重特大事故的現場組織和報告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以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以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市公路局,市公路局接到報告后立即報上級公路、交通主管部門和市人民政府,上述報告應在1小時內完成,責任單位應在8小時內向市公路局書面報告,市公路局應在24小時內向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書面上報事故情況。
(三)重特大事故報告內容
1、時間、地點、單位;
2、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處理基本情況及善后處理情況;
6、事故報告單位。
(四)重特大事故發生以后,責任單位及市公路局相關股室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五)配合上級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六)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拍攝現場圖片或錄像并做好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件。
(七)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市公路局根據實際需要可調度一切可能的人力、物力、交通工具參加搶險。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一)成立市公路局重特大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共同完成預防和處置任務。領導小組負責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決策搶救方案,協調各單位部門參與搶險,將傷亡和損失減少到最低。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行政局長任組長,各分管責任單位的副局長和分管安全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責任單位的負責人和責任股室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協調各應急小組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掌握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對外信息。
四、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專班
市公路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各專業組,按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負責或協助上級領導小組做好搶險、保衛、保障、安置、疏散、宣傳及善后處理事宜。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
由市公路局派員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組織運輸車輛,協助公安部門搞好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重特大建設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
由行辦、養護工程股和工程建設指揮部牽頭,負責運輸車輛的調度和組織,及時清除路障,協調有關部門搞好事故原因的調查。
(三)公路水毀、防滑、地質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組
由養護工程股、路政大隊、養護總公司組成,負責道路搶修、防滑和交通秩序維護,必要時修建便道、便橋,組織繞道通行等,盡一切措施確保道路通行。
(四)其它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組
由局屬各單位根據專業派員組成,及時趕赴現場,負責車輛運輸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搞好事故調查、勘察和善后處理事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程序
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股室應及時向市公路局報告,市公路局立即向上級報告并根據需要組織局屬有關單位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進行施救,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按專業分工進行施救工作。
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從講政策、保穩定,
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其重要性,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做好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交通管理應急工作,確保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確保轄區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委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交警大隊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隊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由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二)規范運作,加強管理。認真調研,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管理,針對天氣變化情況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加強以轄區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道路擁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氣信息的預知和路面交通狀況的掌握。局指揮中心要與當地氣象部門加強聯系,建立天氣信息聯系機制,及早預知天氣狀況和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對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事故預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動,爭取工作主動。
(二)嚴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對雨雪霧天,交警大隊要根據天氣和流量情況,采取警車前導壓速領駛、在路口發放警示卡、低速巡邏、開警燈喊話等措施,加強交通管控。對惡劣天氣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路段,要及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會公告,同時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車輛的分流工作,防止發生交通堵塞。
(三)加強對駕駛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交警大隊要組織民警深入各有車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一次惡劣天氣下安全行車知識教育,提高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技能,增強處理各種路面交通情況的能力,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加強宣傳誘導。通過廣播電視等多種渠道播發實時路況信息,播放有關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知識,為缺乏駕駛經驗的駕駛人提供幫助。
(五)做好值班備勤和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局屬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備勤,要做到一呼百應,服從統一調遣和指揮,要建立搶救傷員的“綠色通道”。對可能或已經結冰的路段,特別是橋梁、坡道、彎道,要提請交通局、公路局等有關部門及時設置警告標志,并采取撒鹽、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組織力量及時清掃路面積雪和碎冰。
(六)事故現場處置。交警大隊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導組,如惡劣天氣條件下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處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導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達位置,正確保護現場,快速勘查現場,快速疏導交通,嚴防二次事故發生。在未恢復交通前,民警絕不允許撤離現場。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備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反光背心、頭盔等。并加強民警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養成注重安全的自覺性。巡邏過程中要警燈長亮,警笛常鳴。勘查現場,疏導交通,要規范執勤,全部著反光背心,嚴防民警發生意外傷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體民警要以對黨、對人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本職,發揮職能,切實把這項預防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大事來抓,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