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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全生產主要基本情況
1、落實責任,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與各施工班組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一年來,在全小區建設系統的共同努力下,各項保障安全生產的工作制度得到了有效執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網絡,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本著立足實際、區別對待、明確責任、任務負擔的原則。認真執行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制度,及時掌控全小區的建筑安全生產進度形勢。及時通報全區每個月安全檢查情況,研究部署下一步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3、依法管理,注重實效。本著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貫徹《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采取多項措施,落實責任制度,加大監管力度,實行定期的大檢查及不定期的檢查,嚴把安全許可關,提高工作效力,確保今年以來建筑安全生產無事故。
一年來,各建筑施工隊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開展到位,嚴格履行職責,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做到責任人人明確、要求個個清楚,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落實,機構、人員到位,企業安全生產水平不斷提高。各個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專項治理工作到位。在建項目施工現場末發生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形勢穩定良好。
二、建筑安全生產措施
1、注重實效,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加大安全隱患整改力度,堅持不懈地抓好生產安全管理。
2、根據現場實際施工進度情況,采取日常檢查及節假日安全檢查。檢查中同時對各施工隊執行國家基建程序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施工隊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持證上崗等內容進行檢查。
3、深入開展針對現場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和模板工程、井字架、塔吊、高空作業、基坑防護、圍墻、施工機具及臨建等存在安全隱患較多的方面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組織有關人員全面排除各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并派專人跟蹤落實整改。
三、大型施工機具登記
1、一隊:雙拼別墅塔吊2臺,D1-1~D1-3棟塔吊1臺,D4、D5棟塔吊1臺。
2、二隊:聯排別墅塔吊2臺。
3、三隊:C1棟塔吊1臺,人貨梯1臺;M1棟塔吊1臺。
4、四隊:D1~D3棟塔吊1臺,井字架2臺。
四、整體施工進度概況
1、雙拼、聯排別墅區已經竣工。
2、C1棟完成屋面西瓦、內抹灰;外墻裝修裝飾完成到九樓。
3、M1棟完成地面三通一平。
4、D1~D3棟完成屋面防水層;內墻抹灰至三樓,外墻裝修裝飾至七樓。
5、D1-1~D1-3棟完成13層框架結構。
6、D4、D5棟完成2層框架結構。
7、別墅區已完成地下供、給、排等各類管道、路面澆筑及綠化。
8、完成環山大道路面澆筑。
9、半山公園、防洪池等綠化景觀完成70%的工程量。
五、2011年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1、首先做好春節放假期間建筑工地上的安全防護工作。讓建筑業從業人員及社會各界人士過上歡樂、詳和、幸福的節日。
2、在上一年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安全生產目標。
3、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大《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宣傳貫徹力度,全面提高施工隊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增強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意識。
4、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強化安全生產日常動態監管。嚴格監督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全面推動交通行業切實將上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到實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組織形式和總體要求
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專項行動由各縣(市)交通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實施,采取企業自查與行業抽查相結合、綜合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市局安委會辦公室對全行業進行綜合指導、協調。
專項行動總體要求:
(一)堅持專項行動與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活動相結合,做好第二階段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堅持專項行動與落實地方重點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相結合,切實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三)堅持專項行動與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從業人員的素質提高和技術進步相結合,加大安全投入,促進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四)堅持專項行動與安全工作規范化建設“回頭看”活動相結合,夯實雙基工作標準,規范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督點和內容
(一)行業安全生產監管
1、重點:市、縣兩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公路、運管、港航、質監管理機構。
2、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況;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落實情況;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獎懲兌現情況;安全生產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交通工具等安全生產裝備配備及管理使用情況;安全文化建設情況;行業管理中的行政許可、審批、審核、年審、年檢、培訓、考試、發證和質量信譽考核情況;應急預案、應急裝備和應急演練情況等。
(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
1、重點:班線客運、旅游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承運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劇毒溶劑和強腐蝕性化學品等重點品種的運輸企業和單位)。
2、內容:一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經費提取、裝備配備及使用、獎懲兌現情況;取得合法證照情況;公司化改造和公車公營情況;質量信譽考核情況等。
二是駕駛員管理情況。駕駛員聘用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駕駛員取得合法證照、資質情況;對駕駛員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駕駛、違章操作等行為的處理情況;對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的管理情況;對長途客運、危險品運輸駕駛員的重點監管和按規定在途中休息情況;對近三年來發生的責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情況等。
三是運輸車輛管理情況。車輛技術等級情況;安全檢驗和例行保養制度落實情況;車輛投保法定保險情況;安裝GPS或汽車行駛記錄儀情況,對其行車過程動態監管情況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配備應急處置器材和防護用品情況,安裝的標志燈、標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載現象;車輛年審情況。
(三)水路運輸安全生產
1、重點:黃河、運河浮橋,渡口,仙人湖旅游船舶。
2、內容:一是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經費提取、裝備配備及使用、獎懲兌現情況;取得合法證照情況;企業年度核查情況等。
二是船員管理情況。按最低標準配備船員情況;聘用船員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船員取得合法證照、資質情況等。
三是內陸水域安全管理情況。旅游船、渡口、渡船的管理情況;黃河浮橋的日常管理情況;客運車輛單車、單向行駛黃河浮橋規定落實情況。
(四)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生產
1、重點:國省干線公路特別是橋梁、涵洞、隧道等公路基礎設施;易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在建及在用的國省干線公路;在建的水運工程。
2、內容:一是在建的公路水運工程:基本建設程序、項目管理、工程實體質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藝,易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在建的國省干線公路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檢驗檢測、安全評價等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從業單位執行法規、標準、管理制度等情況。
二是已投入使用的橋梁:明確橋梁養護管理的責任單位和監管單位情況;對橋梁定期進行技術檢測,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檔案資料情況;落實橋梁養護工程師制度并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橋梁養護維修情況;對行駛橋梁的雙超車輛、超過橋梁設計承載能力的車輛實施超限超載監控和治理情況;對已確認的危橋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建立橋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三是對已確認的危險路段整改情況。
四是安保工程建設情況。
五是易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在用的國省干線公路、高速公路隱患整改情況。
四、督查方法
1.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督查組要全面聽取督查對象的工作匯報,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及資料。
2.選取重點,實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點企業、重大隱患,特別要對發生過事故的企業或隱患未予整改的單位強化督查、抽查。
3.專項檢查,專家評議。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發揮專家作用,對查出問題、隱患及整改方法進行專家評議,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4.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要及時向被督查單位反饋督查意見,并要求明確責任人,限期整改落實,消除事故隱患。
5.總結情況,提出建議。督查結束后,要及時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好的做法經驗及時進行總結,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對策措施建議。
五、工作制度
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涉及多個交通管理機構,持續時間長,工作任務重,需要有關管理機構在各負其責的基礎上,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共同推進。專項行動期間,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成立領導機構。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市局成立領導小組,孫華斌局長任組長,王克平、蔡朝貴、劉傳利任副組長局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安全科技科。各縣(市)交通局、局屬各單位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下發開展專項行動的具體督查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報送市局安委會辦公室。具體督查時間由各督查組自行確定,但督查次數不得少于3次。
(二)會議聯系制度。定期召開會議,交流交通行業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各單位反映的共性、重大或傾向性問題。
(三)信息溝通制度。各縣(市)交通局,局直屬各單位要建立信息快報制度,認真填寫《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快報表》(附后),從5月1日起,每3天向市局安委會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情況。
(四)聯合督查制度。督查活動由交通主管部門牽頭,相關管理機構密切配合,組成聯合督查組,開展聯合督查和聯合執法。
一、指導思想
2012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深化年”活動為主線,以安全生產“三規范、兩辦法”、“4D工程”、“四項建設”、“專家查隱患”、“執法監察”、“應急處置”、“宣教培訓”為重點,以完成總體控制指標為目標,強化十項措施、落實六個保障,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任務目標
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工礦商貿就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5以內;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2.02以內;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內;億元GDP生產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0以內;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杜絕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含非法生產經營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強化責任落實,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按照省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暫行規定》和《市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市、鎮街部門、村(居)三級安全監管隊伍網絡建設,細化市、鎮街部門、村(居)、企業四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層層分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要繼續堅持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要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市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市市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市鎮街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辦法》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管主體責任。各企業要按照《市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市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辦法》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生產責任逐級細化,明確到車間、班組、個人。
(二)強化基層基礎,進一步推進“4D工程”和“四項建設”。“4D工程”建設:實施安全生產“4D工程”,構筑市、鎮街(部門)、辦事處、企業四級安全信息網絡,規范信息的收集、梳理、辦理,嚴格源頭管控,形成全方位管理、落實全過程責任、進行全時段監控、實施全天候跟蹤,突出人在安全生產監管過程中的核心地位,消除監管縫隙和責任死角。“四項建設”:
1、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繼續開展安全標準化企業創建活動,所有新建規模以上企業必須通過市級以上安全標準化驗收,年內全市所有規模以上企業必須通過安全標準化驗收。已經通過安全標準化驗收的企業要按照標準規范運轉,企業定期進行自評,并將自評報告上報各鎮街、市直有關部門進行全部復審,市政府安委會將抽查20%的企業進行復評。具備條件的企業要積極開展更高一級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
2、企業安全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鎮街和部門的二級監管平臺,大力加強市、鎮街部門、企業與村居三級安全信息員隊伍建設,年內通過市級以上安全標準化驗收的企業必須通過安全信息化驗收,通過安全信息化驗收的企業要及時上傳日常監管信息、視頻信息、數據信息,實現企業實時監控、鎮街部門全面監管、市級指揮中心重點監督。
3、村居(社區)安全監管網絡規范化建設:要繼續推進村居(社區)安全監管網絡規范化建設,村(居)安全監督員實現持證上崗,新增30%的村(居)通過市級村居安全工作規范化驗收。在城區街道和中心鎮開展“安全社區”建設試點工作。
4、安監隊伍正規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安全監管機構建設,明確細化安全監管的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素質和業務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監管工作水平。年內所有安監中隊要達到市級示范中隊標準,爭創省級安全生產示范中隊。四個創建:深入開展好創建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先進縣(市)、先進示范社區、先進示范園區、先進企業等活動。
(三)強化市場準入,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嚴格市場準入,強化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管理,控制新上高危企業和高危項目,防止不符合安全生產許可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對已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建筑等企業,要進行跟蹤督查,確保生產企業和單位持續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發現已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停產整頓或吊銷許可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變更和到期延續的,提前三個月告知企業,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變更和延續手續。所有新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必須進入規定園區,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要按照《省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做好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安全設施施工和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對未按規定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的,一旦發現,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無法整改的建設項目,堅決予以取締,杜絕建設項目“先上車后買票”現象。
(四)強化打非治違,進一步健全打非長效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繼續加大對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礦山、工程建設、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打擊力度。市公安局、建工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安監局、衛生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文廣新局、工商局、旅服局、城市管理局、供電部、農機局、人民防空辦公室等16個“打非”牽頭部門,要根據《關于建立安全生產“打非”長效機制,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的通知》要求,牽頭抓好各自負責的安全生產“打非”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負責抓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打非”工作。各鎮街要抓好本轄區內的“打非”工作。要認真執行有獎舉報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執法制度、臺帳管理制度、報告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六項安全生產“打非”工作制度,充分發揮派出所、村居安監員身處一線的作用,常年抓好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排查工作。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厲打擊無證無照、證照不全、依法關閉取締之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違法生產行為。對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強化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高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進一步強化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公眾聚集場所、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杜絕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煤炭、國土、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煤礦“一通三防”、頂板管理、機電提運和防治水的安全監管。國土、安監、公安等部門要建立規范非煤礦山開采的約束機制,堅決制止非法開采和超層越界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安監等部門要積極做好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產、運輸、經營、儲配、燃放各環節的安全監管,統籌協調好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網點的規劃布局,堅決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環保、建工等部門要強化危險化學品建設、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處置廢棄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住建、建工、水務、公路、人防等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緊緊圍繞防墜落、防觸電、防坍塌、防機械傷害等重點,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強化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運輸、農機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排查事故多發路段,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搞好事故防范,依法嚴厲查處機動車超載、農用車載客以及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行為,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公安、消防、旅服等部門,要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斷強化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九小場所”的安全管理。其他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各自安全監管職責,重點抓好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城市燃氣、特種設備、校園校舍、食品衛生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六)強化隱患排查,進一步完善專家查隱患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專家查隱患”長效機制,全面規范“專家查隱患”工作,發揮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專家的作用。市政府設立50萬元的“專家查隱患”專項資金,分行業聘請專家查隱患。各鎮街也要分別設立5-10萬元的“專家查隱患”專項資金,結合季節特點,分類邀請專家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危企業每個季度要組織一次專家查隱患,一般企業每半年要開展一次專家查隱患活動。要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要求,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公示制、承諾制、督辦制、整改責任追究制和整改銷號制”六項制度,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要繼續執行重大安全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
(七)強化宣教培訓,進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識。充分發揮媒體輿論的作用,在報刊、電視、廣播、網站等媒體,設立安全宣傳專欄,增加安全生產新聞動態報道,開展長期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通過組織安全培訓班、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娛樂活動,積極開展送安全“進企業、進社區、進校園、進村居、進家庭”五進活動,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識和安全素質,努力營造全社會抓安全的輿論氛圍。精心策劃第十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提高活動的覆蓋面和參與面,進一步增強活動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充分發揮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的帶頭作用,積極推進企業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培訓教育和企業全員培訓活動。扎實做好鎮街(部門)領導干部、安監執法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村居(社區)安全監督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提升安監執法人員和村居安全監督員的安全意識和能力,確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八)強化應急管理,進一步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指導各級各部門各企業及時修訂應急救援預案,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評審、、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落實應急救援責任和防范措施,建立覆蓋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生產預案體系。要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體制和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督促高危行業及重點企業建立專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裝備建設,儲備一定的搶險救援物資,并充分發揮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提高處置突發事故災難的能力。進一步整合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區域性的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重點企業必須與省級區域性救援中心簽訂救援協議。要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各鎮街、市直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預案演練,各企業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預案演練,市里將在10月份集中開展一次綜合性演練。要建立完善事故防范預警響應應急處置機制、防范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聯合處置機制和突發事故災難新聞機制,做到信息共享、反應迅速、協調有序、科學處置。嚴格按照國務院493號令的有關規定,上報有關事故信息,杜絕遲報、漏報和瞞報事故的發生。
(九)強化職業病防治,進一步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加快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建設,理順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職能,各安監中隊、各企業要至少明確1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要全面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情況調查摸底、登記建檔、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工作,實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加強建筑、建材、冶金、化工、船舶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監管監察,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與控制,防止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氨氣、苯、正己烷、重金屬等重大職業中毒事件,整治粉塵、噪音、有毒物質危害嚴重、不具備防治條件的企業。扎實開展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勞動防護用品檢查力度,監督指導企業建立落實勞動防護用品購入、發放、使用、報廢制度。
(十)強化執法監察,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持專項執法、聯合執法相結合,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加大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力度,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安監部門要按照安監總局15號令《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監總局24號令《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和《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指導意見》規定,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執法范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制度、案件審理制度、辦案時限制度、行政處罰備案制度、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編制執法檢查計劃、方案。強化日常監管和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企業、重點環節、敏感時期安全監管,不斷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高危行業按照分級管理要求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各執法人員平均每人每年開展執法監察不低于45家次,對檢查到的企業均下達《現場檢查記錄》等執法文書。全面啟用安全生產執法監察信息系統,及時、準確上傳執法檢查信息。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強領導,為安全生產提供組織保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提出的“三深化”、“三推進”和省政府“六個深化”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要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十二五”發展規劃重要內容,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要繼續堅持每年至少給市委常委會匯報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市政府常務會議一個季度聽取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市政府辦公室一月調度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市級領導干部一月檢查一次安全生產(部門、鎮街主要負責人一月檢查兩次安全生產),市安委會一月召開一次擴大會議,市安委會辦公室一月一次安全生產動態考核和通報、一月一次事故統計分析、一月一次較大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市安監局一月一次執法監察總結“九個一”的工作方法。
(二)加大投入,為安全生產提供資金保障。市政府今年設立800萬元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各鎮街設立30萬元至50萬元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購置消防設備、“四項建設”、“四個創建”、“4D工程”建設、專家查隱患、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裝備的更新和配備,以及安全生產獎勵。各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傷亡事故經濟賠償、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三項經濟政策,繼續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督促高危行業和規模以上企業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建立起企業和政府安全事故風險社會化防范機制。
(三)完善制度,為安全生產提供機制保障。按照“政府企業出資金、安全專家查隱患、執法人員下指令、企業整改抓落實”要求,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專家技術支撐作用,明確安全生產專家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活動的重要意義、組織方式、整治重點、檢查頻次、措施保障等各項內容,為政府部門安全監管提供技術保障,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安全服務,督促和幫助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堅持完善企業停產復工“三項”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領導干部檢查安全生產、安全生產動態考核、打非治違長效機制等其他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四)創新方式,為安全生產提供科技保障。開展安全生產“4D工程”建設,積極探索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新辦法、新措施,以監管模式的網絡化、規范化、精細化、信息化,實現安全工作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管。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強化各級政府對安全科技工作的引導推動作用,加強HAN阻隔防爆技術、非煤礦山非電引爆系統、煤礦“六大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無線通訊系統、人員定位和考勤系統、安全語音廣播系統、泵房遠程監控集控系統、礦井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訊聯絡系統)、危化品企業自動化控制與安全連鎖控制系統等安全生產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發揮企業和科研單位科技創新、技術支撐、成果推廣的主體作用。
一、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建筑法》頒布實施以來,市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建筑活動逐步走上了良性發展軌道。
(一)加強法律宣傳,執法和守法意識不斷提高。結合“五五”普法教育,利用培訓、會議等多種形式,對從事建筑業管理、生產人員進行不同形式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結合安全生產月、質量月、法制宣傳日等活動,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采用編印資料、舉辦知識競賽等形式,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了全社會特別是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執法和守法意識。幾年來,共計印發《建筑法》宣傳資料1000余份,上街開展咨詢活動10余場次,接待咨詢人員1600多人次。
(二)規范工作程序,認真落實《建筑法》規定的各項制度。一是加強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大力推行建筑項目公開招標。制定出臺了《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招投標行為得到規范,工程招標水平和招標率都有了明顯提高。近年來,累計完成招投標工程800多項,節約建設資金6000多萬元。二是加強市場準入管理,依法對建筑企業資質及從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2001年以來,對全市建筑企業資質進行了重新換證工作,優化了建筑施工企業結構,促進了建筑業企業規范化管理。三是實行政務公開,完善報批程序。編制建設工程審批辦事指南,實行辦事內容、程序、時限及收費依據公開。設立了建設項目集中審批窗口,推行項目報批一站式服務,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規范了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審批程序、收費行為和行政行為。
(三)整頓市場秩序,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本著嚴肅查處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的原則,從規范業主行為、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提高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入手,大力整頓我市建筑市場秩序,有效打擊了不法建筑行為,維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每年開展建筑質量安全大檢查,組織專項治理活動,從建設程序到工程質量進行全方位檢查,依法處理各行為主體違法行為。在建筑市場日常檢查中,對發現新開工的違法違規工程從建設單位、項目規模等進行登記造冊,并限期整改;對部分已經建成的違法違規建設工程,下達《違法違規建設工程處置通知單》;對拒不辦理建設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依法下達處罰決定,不按時履行的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近年來,共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建設工程186起,建筑面積48萬平方米。
(四)完善制度體系,工程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管理工作中,完善了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規定,制定了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和安全生產許可制,建立了建設領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和保障機制,將工程質量和建筑市場主體質量責任掛鉤,把質量安全生產與企業資質管理、評優評先掛鉤,進一步明確了建筑各方主體的責任。加強了工程建設程序管理,建立了以施工圖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等監督體系,特別是施工圖紙設計文件審查制度的建立,彌補了對勘察設計成果監管的空白,保證了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幾年來,全市共創建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3個,省“質量誠信、用戶滿意”示范工程6個,省級安全文明工地22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市政府在貫徹實施《建筑法》過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法制觀念仍然比較淡薄。一些建設施工單位對《建筑法》的基本內容學習不夠,在工程建設時存在不報建、不辦理法定手續等問題,工程質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個別建設單位對建設行政執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增加了建設行政執法的難度;有些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越級承攬、出借資質證書;甚至個別項目在招投標、項目審批、設備和材料采購中存在權錢交易、挪用工程建設資金等問題。
(二)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檢查中發現,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違反建筑施工許可證制度,擅自開工建設,有的房地產開發商為降低工程成本,將工程層層分包給技術管理水平較低的企業甚至使用黑包工;有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不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些施工企業將未經檢驗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致使一些劣質建材進入施工現場;有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不完備等。這些問題給工程項目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質量和安全隱患,導致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另外,近年來,群眾對住宅建筑質量問題反映強烈,如外墻保溫層產生裂縫、上下水管道開裂、屋面滲漏、成品半成品如門窗等質量有缺陷、室外配套質量差等,對這些問題開發商、建筑企業推諉扯皮,主管部門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影響了業戶正常生活,帶來了許多社會不穩定問題。
(三)監督管理工作還不到位。工程質量監管部門監管力度不夠,施工、監理人員常抱僥幸心理;資質資格管理薄弱,監理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專業技術人員人證分離現象嚴重,一些低水平的施工監理人員活躍在建筑施工過程中,致使工程質量難以保證;執法中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依然存在,對一些違法行為查處的不夠及時有力;有的企業不按程序審批,甚至逃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直接影響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有些小區單體與配套設施不能同步,綜合驗收工作不能及時進行,導致出現延期交房問題。檢查中還了解到,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依然嚴重,時常引發一些經濟糾紛和社會矛盾,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直接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今后工作的建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建筑法》,全面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對建筑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建筑法》是開展建筑活動維護建筑各方主體利益的基本法,也是建筑業健康發展的促進法。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貫徹實施建筑法律法規重要性的認識,豐富宣傳載體,切實增強自身及建筑各方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法制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執法守法氛圍。要切實搞好《建筑法》的宣傳工作,重點抓好各級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及建筑從業人員的學習培訓,牢固樹立“對建筑質量負責,對群眾安全負責,決不能只對金錢負責”的觀念。
(二)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抓好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是認真貫徹《建筑法》的基本要求。工程質量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要從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的高度來認識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性,嚴把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關。要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和工程建設強制標準,建立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要建立實施工程質量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及時辦理群眾對建筑質量和安全提出的訴求。要認真解決工程結構、建筑消防、環境配套等質量安全隱患,特別是完善居民住宅小區質量安全監管機制,確保居民住宅的建筑質量,保證讓人民群眾住上放心房。要堅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監管,促進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