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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住房公積金;管理;問題;解決對策
1、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發展現狀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我國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至今已有了15年的發展歷史。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國務院及相關部門根據公積金事業的發展多次制定下發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方面的條例、規定等,為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規范、有序、快速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1999年4月3日,國務院施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稐l例》規定了公積金的性質、繳納比例、管理機構、使用主體、使用范圍、存貸利率等,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
為了保證住房公積金能夠最大程度的滿足人民的住房要求,保障人們的住房利益,國務院先后對公積金的若干問題提出了指導意見。這些指導意見加強了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規范了監督工作,確定了公積金住房保障與其他社會保障功能之間的轉化關系,對有關住房公積金重大政策制訂、作出相關民主程序要求 的規定,在強化和鞏固公積金制度現有框架和強化職工維權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新措施。另外,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條例》規定和各地實際情況,制定了實施細則及相關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政策,大大促進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快速發展。
2、住房公積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制度不健全,主體不明確
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進行日常監督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基本原則。但目前為止,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是形式重于實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實際上的決策者和決策者,承擔了大部分的職責。并且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系混亂,決策主體不明確,這給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自上而下的管理機制不順暢,難以做到統一管理和監督,政策、措施的執行也會遇到一些障礙,各地各行其是,致使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出現了很多問題。
2.2立法層次低,配套法則不完備
我國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上樹立了《住房公積公積金管理條例》,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但是其施細則和管理制度并不規范,這也使得我國住房公積金立法層次比較低。由于沒有完善的拍套法則,住房公積金在管理實施上只能按照商業銀行相關的法律法規。有的業務沒有可遵循的條款,例如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但是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有著本質的區別,因而所適用的法規也有很大區別。
2.3監督力度不足,職責不明確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外部監督職責不明確,行業監督力不從心。我國住房公積金的外部監督主要有審計、財政、人大、媒體等,但是各自的職責并不明確,分工混亂因而形成龍多不治水的局面。目前,全國未收回的項目貸款和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仍有數百億元,很多是由于決策體制不完善、管理機構設置不規范造成的,如不及時消除這些風險隱患,不僅會危及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基礎,甚至成為引發社會不安定的因素。
三、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對策建議
1、我們繼續對住房公積金管理監督機制進行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對其管理機構進行優化,完善其管理監督機制,提高管理中心的專業水平和服務水平。對于住房公積金提取、調整、轉移等業務的辦理,應該統一建立一個綜合服務大廳,可以方便進行公積金的服務。在提高服務的同時,要建立從上到下完整的監督管理機制和體系,使住房公積金能夠安全有效的進行歸集、管理。這其中需要人民銀行加強對銀行受托承辦的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監督。同時要建立完善的社會監督體系,充分利用互聯網的優勢,讓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使用情況可以經受社會的監督。
2、要建立一整套完備的法律體系。完善的法律體系是住房公積金政策能夠得到有效實施的前提。在立法過程中應該明確并規定對于違規問題和違規人員的處理條例。對于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人員需要法律的震懾,使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不僅僅停留在制度上,對于違規人員嚴懲不貸。對于保障性住房應該從立法層面上保證土地的供應量,嚴查其中的舞弊事件。政府每年應該對那些中低收入的居民進行必要投入,對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進行一定的優惠政策。
3、住房公積金管理出現的問題有一部分也是由于人才的缺乏導致的。目前很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從業人員對業務缺乏了解,人才匱乏。應該重視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才的培養,優化現有人力資源的配置,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素養。每個行業的發展都需要該專業領域人員的專業化才能更好的發展,對于在崗人員要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加大管理。對職工隊伍的培養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職工的職業道德素質,二是職工的業務能力素質,二者缺一不可。業務能力主要培養職工不但掌握金融及住房公積金相關理論知識,而且熟悉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法規及相關業務流程等,職業道德素質主要培養職工具備一定的職業敏感、良好的敬業精神及服務意識。
四、結語
為了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不斷完善,改善廣大職工居住條件,滿足居民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必須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我國當前住房公積金管理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阻礙了我國房地產事業的發展,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展相悖,因此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完善我國公積金的管理制度,加大監管力度,從根本上保障人民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田種賢:《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思考》,《財會研究(甘肅)》,2007年9期.
[2]李玉福.《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探索和思考》.《山東房地產》,2007;2:30-31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好此次的專項治理工作,要緊緊圍繞省建設廳《關于印發<*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20*]12號)、《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5號)等政策法規要求,扎實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堅持積極穩妥、依法治理、標本兼治、突出重點、限期解決的原則,以健全監管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繳存使用政策、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為重點;堵塞監管漏洞,維護資金安全,確保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發展,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揮更大作用。
二、工作目標和任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落實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使用等環節的各項制度和措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人數全面增長,“控高保低”的繳存政策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監管力度明顯增強,內部管理和風險防范能力明顯提高,資金運作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得到明顯提高。
(二)工作任務
1、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對20*年以來審計反映的問題整改及落實情況;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履行決策、會議制度、監督職責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制度情況,依法提取風險準備金情況,管理費用和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用于廉租房建設情況;監督部門履行職責和對違反國務院《條例》規定的糾正情況。
2、認真排查和處置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存在的資金風險。對違規發放和逾期個人住房貸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進管理,防范資金風險;對歷史遺留的項目貸款、逾期個人住房貸款等風險問題,要予以堅決回收和妥善處置。
3、切實糾正損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突出問題。對不建不繳、少繳、漏繳、超標繳納以及騙貸等損害職工權益、危害資金安全的行為,要逐一核實,清理相關賬戶,嚴格執行“控高保低”的繳存政策,進一步完善提取和貸款辦法,優化業務流程,簡化辦事手續。
4、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法行為。對違規發放貸款、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違法問題,要認真整改。對拒不糾正、掩蓋問題或造成資金嚴重損失的,要依紀依法實行責任追究;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工作機構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市糾風辦、市財政局、市監察局、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審計局、*銀監分局七部門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協調聯絡、分析匯總、檢查指導等專項治理日常工作。
四、方法和步驟
第一階段(20*年8月上旬):部署安排、宣傳發動。
組織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專項舉報,市專項治理辦公室設立專項舉報投訴電話**,投訴郵箱:*。同時,要廣泛的開展宣傳活動,市政府糾風辦或監察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其網站上設立專門的舉報投訴的電子信箱,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第二階段(20*年8月中旬—9月):自查自糾、邊查邊改。
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和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各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和本方案要求,認真查找問題,深入分析原因,邊查邊改。要從規范管理入手,建章立制,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對普遍存在的政策性問題及其他重大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治理監督檢查;對查處的嚴重違法違規案件要及時報告。9月底前,本市自查自糾情況由市專項治理領導組匯總報送省專項治理辦公室。
第三階段(20*年10月):監督檢查和整改,分析匯總。
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針對自查自糾情況和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進行梳理,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指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有關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完善相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對存在問題,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要予以通報批評,下達整改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拒不整改或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0月25日前,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本地區專項治理的檢查督促情況和工作總結報送省專項治理辦公室。
第四階段(20*年11月-12月):評議成效,鞏固成果。
市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對全市專項治理工作成效進行評估,認真總結,提出建議。及時傳達和貫徹省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辦公室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專項治理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逐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制度,建立和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長效機制,保障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實現黨的*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標的一項重要舉措,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領會國務院關于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做好工作的自覺性,切實把專項治理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審計局、*銀監分局要把查處住房公積金管理環節中的違法、違規案件工作貫穿于專項治理工作的始終。
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自調整以來,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不斷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迅速,已位居全省同類城市的前列,有力地支持了職工住房消費,確保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但是,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著歸集面偏小、使用率偏低、部分單位擠占、挪用職工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等不容忽視的問題。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的通知》(*辦發[20*]9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擴大歸集,努力拓寬全市住房公積金繳交面
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是搞好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首要環節。我市要不斷加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50號令)的宣傳力度,努力擴大住房公積金繳交覆蓋面,在全市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中普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針對目前存在的鄉鎮、非公有制企業繳存率低、改制企業隨意欠繳、停繳、緩繳、個別企業自收自管等突出問題的情況,各縣(市、區)政府、市總工會、市勞動局、市工商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齊抓共管,重點做好全市各鄉鎮(含鄉鎮機關、學校、衛生院)、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改制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做到應建盡建,應繳盡繳,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隨意拖欠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要通過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監督等手段予以糾正、規范和處罰。要努力擴大住房公積金歸集覆蓋面,切實管好用活全市的住房公積金,確保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
二、加強宣傳,促進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我市宣傳、建設、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宣傳工作,使住房公積金制度深入人心,家喻戶曉,促進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要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不斷強化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努力擴大全市住房公積金的增量。要在全市廣泛宣傳住房公積金貸款低存低貸的政策優勢,讓全體職工了解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辦理程序,各承辦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縣(市、區)管理部、商品房銷售點要在顯著位置放置住房公積金貸款宣傳資料,推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工作,努力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要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監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審計局要經常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自覺接受監督,定期向社會公布住房公積金的財務收支情況。
三、分類指導,努力拓展全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根據職工住房消費的新情況、新特點,分門別類,重點引導,防范風險,努力拓展全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
(一)優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個人購房貸款。按照國務院確定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原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把發放職工經濟適用住房貸款放在優先位置,鼓勵職工用修建的經濟適用住房作抵押,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適當降低職工購房首付款比例,原則上首付款按省政府規定的不低于20%的比例執行。
(二)簡化貸款程序,方便職工購買以自住為目的的普通商品住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認真審查普通商品房項目,做好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項目儲備,防止虛假按揭。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可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商談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事項,購房職工可按規定申請貸款。要按照省政府要求逐步啟動二手房貸款業務工作,嚴格審查二手房貸款條件,可選擇有資質、信譽好、實力強的房屋中介公司開展二手房貸款業務,提供置業擔保,規范貸款過程,防范貸款風險。
(三)降低貸款費用,鼓勵職工貸款。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房管、保險、公證、評估等收費環節要采取讓利于公積金貸款戶的措施,降低現有的收費標準,切實減輕職工的融資負擔。房管部門在按*價費[20*]238號、*價費[20*]172號文件關于“房地產抵押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兩項收費控制標準的基礎上,“房地產抵押手續費”按公積金貸款總額的1.6‰收取,“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按現行80元/套減半收?。槐kU公司的“個人抵押住房綜合保險”,以公積金貸款總額作為計費基數,按不同的貸款年限分設最高不超過6‰、8‰、12‰、15‰的費率收取保費;公證收費按5萬元公積金貸款總額作為計費基數,5萬元公積金貸款以內收費100元,超過5萬每增加1萬,收費增加10元。評估環節按照國家《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議定,也可以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精神,為降低貸款費用,方便客戶快速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房屋抵押價值可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借款人協商一致后,書面通知銀行,由委貸銀行出具《房屋抵押價值確認書》,備齊相關規定手續后即予辦理抵押登記。
(四)加強貸后管理,切實防范貸款風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要加強貸后管理,嚴格操作程序,防止出現以個貸為名套取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虛構購房合同或虛增房價騙取住房公積金的現象,切實防范貸款風險。一要嚴格審批管理,實行分級審批、審貸分離的原則;二要建立貸款臺賬及統計管理制度;三要加強貸后檢查;四要強化催收管理。
四、確保安全,積極穩妥做好住房公積金買賣國債工作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在確保職工按規定支取住房公積金和個人購建住房貸款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買賣國債。買賣國債計劃必須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嚴禁超計劃買賣。要按照建設部《關于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的通知》(建金管[20*]122號文)規定辦理國債開戶、委托結算等業務。利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應遵循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原則,不能造成資金損失。嚴禁委托理財,購買國債只能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和商業銀行柜臺市場進行。
五、加大力度,按期完成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的清理回收工作
我市要從防范風險、保持穩定、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權益出發,高度重視被擠占、挪用住房公積金的回收工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與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對侵犯群眾利益,無故停繳、少繳、不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責令其改正并足額補繳到位。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20*]9號文件要求,加大清收力度,加快回收步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與市政府督辦室、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和借款縣(市、區)政府加強工作聯系,督促借款縣(市、區)按計劃還款,按時完成省政府的重點督辦任務,確保本息到位。市審計部門要積極開展對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的專項審計,市財政部門要督促借款縣(市、區)動用本級財力及時足額歸墊。
六、加強信息化建設,不斷推進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規范化和信息化是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市要按照省政府要求,不斷加快住房公積金管理的信息化系統建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與市財政局、市信息辦等部門密切配合,確保資金技術到位,年內完成覆蓋全市、統一、規范、安全、效能的電算化管理系統,規范業務流程,提升系統質量,保證安全運行。要利用網絡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網的建設和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方便職工查詢,保證信息暢通。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完善措施
現階段,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缺失,導致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較大風險,覆蓋范圍相對較小,部分地區資金利用率較低。這就要求必須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缺失導致的問題進行分析,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完善。因此,本文針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缺失與完善措施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缺失導致的問題分析
(一)缺乏風險管理,存在較大的貸款風險
現階段,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尚未創建關于抵押物評估、貸款者信用評估、償貸能力、內控機制以及監管機制等方面制度,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過程中存在極大的貸款風險,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其一,借貸者抵押物風險。如果借款者無法順利償債,則貸款者根據相關法律可以采用對貸款者的資產進行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償債,但是,如果對貸款者的抵押物或者資產評估不準確,當出現借款者無力償還現象時,通過拍賣或者變賣抵押物所得依然無法償還所欠款項;其二,職工信用風險,根據相關法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擔保,以起到約束借款者的作用,但是,我國尚未創建完善的信用體制,信用問題頻頻發生;其三,借款者償債能力風險。因為不同地區、行業的發展水平不同,由于職工個人原因或者區域發展不平衡原因不具備償債能力,或者由于突發狀況,不能夠如期償還貸款,導致住房公積金存在貸款風險。
(二)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相對較小
現階段,住房公積金繳存對象大部分地區尚未將個體經營戶、自由職業者以及進城務工人員等納入繳存范圍,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群體,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進城務工人員占據非常大的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未覆蓋進城務工人員群體,主要是因為進城務工人員群體的收入水平相對較低,人員流動性大。由于制度設計缺陷,目前未完全將上述群體納入覆蓋范圍,在購買、修建或者翻建住房時未享受到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需要以高額的利率貸款購房。
(三)缺乏統一的資金融通體制,導致公積金利用效率較低
由于我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并且缺乏統一的資金融通機制,經濟欠發達地區公積金繳存相對有限,經濟發達地區公積金繳存正常。部分地區住房消費熱度較高,積極的申請公積金,特別是公積金利率上調之后,公積金越來越受到廣大購房者的青睞。相反,部分地區居民住房消費觀念較差,很少使用公積金購房,這就導致全國范圍出現公積金流動過剩與不足的矛盾現狀,公積金綜合利用率相對較低。
二、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措施
(一)強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控
由于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規模不斷的擴大,貸款呆壞賬數量不斷增加,給住房公積金管理帶來了很大的貸款風險。針對該種現象,如何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工作,并實現“有貸必應、貸出必還”,已經成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要解決的問題之一。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控水平,需要對導致貸款風險的原因進行分析,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進行處理,具體表現為如下三個方面:其一,借貸者抵押物風險管控措施,對借款者的抵押物進行科學、準確的評估,建立評估專家小組或者隊伍,并加強培訓,以此提高對抵押物的評估能力。及時將存量公積金住房貸款的“預抵押”轉為“轉持證抵押”管理,當出現借款者無力償還貸款時,通過拍賣或者變賣抵押物的方式,確保公積金住房貸款得到優先清償;其二,職工信用風險管控措施,對職工信用狀況進行強化管理,在借款者提出貸款申請時,需要和員工所在單位進行溝通交流,了解借款者的信用狀況和償債能力,并以此為依據,最終確定是否給予貸款,或者確定貸款的額度;其三,借款者償債能力風險管控措施,對借款者的償債能力進行實地調查和分析,并根據借款者的償債能力,最終確定相應的貸款金額,從而防范貸款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二)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
通過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范圍,能夠有效提高住房公積金覆蓋率。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許多外來務工人員進入城市,對城市建設和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其居住環境非常惡劣,完善對進城務工人員、個體經營戶、自由職業者等群體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相關制度措施,提高其可適用性。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保證外來務工人員能夠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水平的住房保障優惠政策,體現社會分配的公平性,這對于實現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創建完善的資金融通機制,不斷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利用率
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利用率,需要不斷的完善資金融通機制,具體包括如下方面:其一,擴大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物業管理費、房屋維裝修以及住房租金支付、重大疾病支取等方面;其二,降低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通過降低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求,使更多低收入家庭能夠使用住房公積金,保證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購房者都能利用公積金購房,解決全國范圍公積金流動性過剩以及不足的矛盾現狀;其三,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程序進行簡化,充分利用“互聯網+公積金”發揮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能夠方便、快捷的提取與使用住房公積金,顯著的提高住房公積金利用率。
三、結束語
針對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缺失導致的問題,應該強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控,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利用率,進而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更好的發揮自身政策優勢,惠及更多人。
參考文獻:
[1]胡彥.對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思考[J].現代商業,2014(18):116-117.
首先,在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中,住房公積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職工在住房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提高商品房消費需求,另一方面改善職工居住條件。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進行妥善的管理與控制,能夠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利用率與安全性。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與其他的銀行業務相比風險較低,能夠為銀行帶來可觀的收入,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的有效控制,能夠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商業銀行的信任,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
2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分析
2.1制度方面存在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在運行的過程中采用委托商業銀行的模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夠對住房貸款業務進行直接的辦理,但是卻需要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所帶來的各種風險。這種業務辦理與風險承擔相分離的現象,導致銀行不重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息溝通又不足,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還款監督方面比較被動。
2.2政策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住房公積金具有政策性特征,決定其服務對象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職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穩定,這部分職工在償還能力方面不足,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響。其次,住房公積金采用屬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會通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達個人住房貸款指標的方式拉動區域住房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存在片面追求貸款數量而忽略貸款質量的問題,導致不良貸款的比重有所增加。
2.3信用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主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識比較薄弱,在購房貸款時只考慮借款并未做好按時還款的準備,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著不還款也不會怎樣的態度,最終出現蓄意欠款不還的情況。其次,客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借款人由于疾病、車禍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傷殘或死亡,最終沒有能力對貸款進行按時的償還。最后,社會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在體制改革、企業破產等社會原因的影響之下,導致借款人出現失業、下崗等情況,無力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2.4組合貸款方面存在的風險
組合貸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購買住房的過程中同時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兩種貸款,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雖然償還利率比較低,但是在金額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貸金額不夠,借款人就必須要申請銀行住房貸款。在組合貸款的情況下,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現逾期未還的情況,銀行在補還方面存在先機,可以先將商業銀行貸款的歸還進行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于被動地位,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
2.5房屋方面存在的風險
房屋風險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建筑的過程中,房屋交付時間、質量等出現問題,或者小區綠化、公共設施等不符合購房時的承諾,導致借款人與開發商之間出現矛盾與沖突,如果矛盾不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借款人可能會出現不按時償還貸款的行為,從而造成貸款風險。尤其是二手房貸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關聯交易,例如親屬之間進行房屋買賣交易,只是將房屋產權進行變更,并不進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購買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款項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導致貸款風險增加。
2.6抵押物處理方面存在的風險
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需要簽署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將所購買的房屋抵押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現了逾期還款的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理。當前,社會保障機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很難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勝訴,抵押物處理的執行也非常困難。
3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的控制措施
3.1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綜合化
在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要通過不同的方法實現管理的綜合化,促進住房公積金貸款綜合管理效率的提高,為住房公積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條件。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過程中,要實現質量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通過質量管理實現貸款模式創新,從而對貸款實現全面的控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要對相關的管理政策進行了解與分析,通過正確的管理理念為民生問題的解決奠定堅實的基礎。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控制工作與職工住房保障有著密切的聯系,必須實現控制措施的優化與完善,實現管理的全面化與多樣化。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的過程中,首先需要進行風險模式的優化,全面分析各種風險的形成機制,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機制的建立與完善,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控制與貸款管理之間應該形成聯動機制,實現管理策略與風險控制之間的相互結合,從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水平。
3.2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措施具體化
3.2.1實現委托貸款管理機制的改革
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制度性風險,最為有效的消除途徑就是消除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存在的利益沖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公積金貸款進行直接的運作,從根本上實現權、責、利的相關統一。針對當前住房公積金委托銀行管理的現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與銀行之間簽訂相關的合同,對雙方的風險責任進行明確。
3.2.2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
政府應該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為中低收入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相應的貼息制度、擔保制度,讓這些職工不僅能夠順利得到住房公積金貸款,而且能夠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對中低收入職工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政策,從而緩解職工所承受的債務負擔,從根本上對貸款風險進行化解。
3.2.3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貸款周期比較長的特點,在整個貸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其中職工個人的信用情況對貸款還款的安全收回有著決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充分利用職工公積金賬戶的相關信息,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對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務變動情況進行動態的監測,以此來推測借款人的就業、收入等情況。如果發現異常,應該對個人資料庫的相關內容進行查閱,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實現貸款風險準備金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依據國家的相關政策與要求,從每年的住房公積金凈收益中計提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一般情況下計提比例應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貸款風險準備金的主要作用是對未按時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產生的資金損失進行核銷,從而實現貸款風險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實現貸款配套措施的進一步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周期較長的特點,擔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夠對貸款風險進行有效的規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向政府提議,實現廉租房的開發與政策出臺,實現城鎮住房保障機制的建立與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貸款的抵押權人,在對抵押房屋處理的過程中需要讓借款人遷出,借款人在這個過程中就面臨著居住方面的問題,如果不能夠對此進行妥善的解決,一方面會引發相關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會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處理造成影響。在這個問題解決的過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強制執行,要從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讓借款人能夠得到廉租房,從而為抵押權的實現創造條件。
3.2.6實現各項風險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據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特點實現公積金貸款業務相關操作與實施規范的建立與完善,從而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管理、控制等程序進行有效的控制與規范。其次,要注重對日常貸款業務管理的強化,實現貸款辦理人員責任意識、自律意識的提高,實現貸款審核機制、內控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規范化與制度化。最后,制定與實施審核放貸責任制,將貸款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實現貸款收回力度的強化,確保逾期貸款的順利回收。
4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