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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工作總結
2011年泰來縣勞轉工作,在省、市及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市擴大勞務輸出規模、促進就近就地轉移、推動農民工創業的要求,以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為重點,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技能培訓為手段,以加快小城鎮建設和發展二三產業為載體,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規范化管理、一體化服務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機制,勞轉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截止目前,全縣56779人實現轉移就業,實現轉移收入3.1億元。勞務人均收入實現7500元,2011年新轉移農村勞動力3783人,完成全年3500人的新轉移任務。完成涉農培訓1271人。
1、調查摸底,掌握情況,為做好轉移輸出工作打下基礎。一方面了解他們一年來在外的工作、生活情況,與他們共同回憶和重溫在外務工的感受和體會,了解他們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另一方面,通過與這些務工人員座談,詳實地了解外地用工環境、用工需求等情況,確定勞轉部門下一步服務方向,讓勞轉工作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企業,進一步提高勞轉工作效率和水平。
2、強化宣傳,組織推介,為做好轉移輸出工作營造氛圍。縣勞轉辦組織開展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宣傳周活動。收集了大連東之美服裝有限公司、大連實德集團、大連興和酵母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業用工信息,從3月14日開始,利用一周時間分別在縣城內生產資料銷售大市場、泰來火車站、勝利鄉二龍村、克利鎮紅旗村等村屯先后開展了5次集中宣傳活動。宣傳活動共發放用工信息5000余份、農民工用工手冊1000余本,接待農民咨詢500多人次。
3、內輸外轉,兼顧并重,為做好轉移輸出工作拓展空間。一是加強對外溝通與推介,積極尋找和開辟新的勞轉空間。全年新開辟勞動力轉移輸出點或輸出基地19處,實現轉移1769人;二是加強與勞務能人的聯系,發揮其勞務主戰線的優勢,帶動農村勞動力轉移。依托勞務中介、勞務協會、勞務經紀人實現轉移815人;三是立足招商引資和縣內企業發展的平臺,搭建或拓展內部轉移空間。各鄉鎮組織農民到縣內及招商引資企業務工的共551人。
4、涉農為主,開展培訓。主要是開展了陽光工程培訓和農民創業培訓的調查摸底和組織申報工作。通過調查,初步掌握培訓農民工的對象和農民擬參加培訓的專業,截止目前已完成病蟲害專業防治、畜禽養殖等涉農專業培訓24個班次,1271人。
5、集中推進,提高完善。為了全面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模式化鄉鎮建設暨資源檔案建設的再提高再完善。縣勞轉辦于5月5日開始,對全縣推進模式化鄉鎮建設暨勞動力資源檔案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通過檢查,鞏固并推進了2006年以來逐步建立并完善起來的“管理規范化、推進組織化、服務網絡化、培訓標準化、運作市場化”勞轉工作新模式的再提高再完善。
二、2012年工作安排
主要工作任務
1、繼續拓展轉移就業空間,加大轉移就業力度,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全年新轉移農村勞動力3500人,計劃實現轉移收入3.1億元。勞務人均收入實現7000元。
2、抓好農民工培訓工作。要按專業搞好2011年的農民工培訓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礎上搞好培訓機構的調整與認定和2012年培訓計劃的上報工作。2012年計劃開展陽光工程培訓2200人。
3、抓好勞務對接工作。要在總結今年開辟外埠勞務輸出基地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2012年開辟外埠勞務輸出基地工作計劃,確定主攻方向、輸出規模、輸出對象和培訓專業工種等,達到定向有序輸出,提高農村勞動力輸出的組織化程度。2012年鞏固和建立勞務輸出基地和勞務輸出點75處。
具體保障措施:
1、 繼續強化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管理與服務。首先要強化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地位,強化政府責任,組織各方面的力量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其次,進一步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工作機構,認真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問題,建立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主管領導親自抓、工作人員具體抓的工作運行機制。第三,建立完善嚴格的目標責任制,逐級分解任務指標,把指標和責任落實到人頭,形成工作壓力,并把完成任務的好壞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的主要指標,兌現獎懲。從而增強各鄉鎮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盡快把目標定位在縣委、縣政府提出的要求上來,把行動集中到既定措施上來,全縣上下形成 “抓勞轉、謀發展,搞勞務、能致富”的局面。
2、繼續強化農村勞動力培訓服務,提升農民自身素質和技能。我們要繼續以“政府作引導、市場下訂單、財政給補助”的模式大力推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培訓工作的開展。一是加強培訓中心建設,改善培訓中心基礎設施,逐步提高培訓中心施教能力,提升我縣培訓能力和水平。二是針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農村新增勞動力等不同的就業人群制定不同的培訓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開展培訓。用好“陽光工程”培訓補貼政策,將惠及千百萬農民政策抓好落實,從而體現政府對農民的關心和關愛,三是整合培訓資源,鼓勵各培訓機構平等競爭,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讓農民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培訓內容,按培訓后就業人員的數量對培訓機構兌現補貼,使農民愿意參加培訓,通過培訓能學到真本事。
為了掌握各區、縣實施“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的工作情況,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的通知》(勞部發〔1996〕137號)的有關要求,勞動部及市勞動局將組織對各地執行《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以下簡稱《實施計劃》)的情況進行檢查。現將這次檢查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此次檢查內容為《實施計劃》中提出的五項具體任務的完成情況。其中,第一、第五全面落實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及流動就業統計工作為對區、縣檢查的重點內容;關于建設三大區域勞動力信息網的情況不列入對區、縣的檢查范圍。
二、檢查工作分為自查和抽(互)查兩個階段進行,以自查為主,抽(互)查為輔,自發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為自查階段,96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勞動部將從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抽調人員進行抽查。北京市作為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重要輸入市將是被抽查的重點,請各區縣勞動局做好準備,認真積極配合。
三、檢查工作完成后,各區、縣勞動局應將《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擬采取的措施和建議等形成書面報告于12月25日前報市勞動局就業管理處。
勞動部關于印發《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的通知
(1996年4月22日 勞部發〔1996〕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自1994年實施以來,進展順利并取得明顯成效,初步建立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就業的基本制度、信息系統和服務網絡,特別是在1995年和1996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組織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從根本上解決流動盲目無序的問題,還需經過艱苦努力。繼續實施“有序化工程”是“九五”期間勞動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今年將全面推進這項工作。為此,我部研究制定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切實抓好落實,以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
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初步形成跨地區就業的農村勞動力(以下簡稱“民工”)按需流動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單位跨地區招用的新民工80%實現證卡合一,持證就業。
(二)新民工有組織地輸出、輸入的比例和老民工有組織地探親、返崗的比例明顯提高。
(三)初步建立與跨地區流動就業相關的服務制度和服務規范,持證就業的民工憑證享受服務。
(四)1997年春運期間盲目外出的新民工明顯減少,基本消除因民工流量過于集中而造成的交通客流嚴重積壓現象。
二、具體任務
(一)全面落實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
1.勞動力輸出地普遍對新民工實行外出前憑輸入地勞動部門認可的用工信息登記發卡的制度。勞動力輸出地區勞動部門根據輸入地區的管理要求制定簡便易行的工作程序,建立監督機制,使大部分外出民工納入管理;逐步提高勞動部門組織輸出的比例。
2.全國各主要城市和重點勞動力輸入地區嚴格實行新民工憑卡辦證、持證就業的制度,同時繼續與勞動力輸出地配合,為1996年春節以前就業的老民工補發證卡,力爭在1996年12月31日前使所轄單位使用的外省民工領到標準式樣的外來人員就業證,并做到證卡合一。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跨地區流動就業憑證服務制度,制定并公布憑證服務和跟蹤服務項目,明確輸入地和輸出地各級勞動部門的服務職責。
4.爭取制定統一的流動就業有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全國統一標準未出臺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應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制定本地區統一的收費標準,并對有關收費的程序和用途明確規定,嚴格管理。
(二)建設三大區域勞動力市場信息網
1.保證足量、準確的信息上網,并做到信息傳輸順暢。北京、上海、天津市要做到勞動部門新批準跨地區招用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網(已招到的注明);廣東省今年聯網的市要做到新招外地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網(包括就地招收轉換職業的外地民工,已招到的注明)。各省級站保證一定數量的跨地區求職人員群體和個體信息上網,最低數量由三大網中心協商各省級站確定;主要輸出地要做到全部由勞動部門組織輸往外地的人員情況以群體信息上網。建立用工和求職信息的修正制度和程序,保證網上信息的準確性。
2.各入網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地、縣級信息站和信息收集、傳報制度。廣東、上海、北京對本地各區、市級信息站建立跨地區用工信息傳報制度。其他入網省年內至少建立5個地級站,其中至少2個站使用計算機聯網,其他站以傳真方式傳報信息,并建立跨地區求職信息和勞動部門組織輸出人員信息傳報制度。各主要輸出地區至少建立一個縣級勞務基地,根據用工信息開展培訓,建立勞動力資源庫,并做到基地勞動力資源信息上網。
3.勞動部就業司與信息中心聯合建立三大網信息監測分析制度,由信息中心具體實施監測。從1996年7月1日起,對三大網網上信息每兩周匯總分析一次,并隨時對各省級站信息上網情況進行抽查。就業司和信息中心向各中心和省級站定期分析數據。
4.各入網勞動力輸入省、直轄市與勞動力輸出省、自治區相互配合,探索建立以信息引導為主要手段實施宏觀調控民工流動總量的機制和制度。
(三)發展服務網絡,開展流動就業各環節的服務
1.大力發展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年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鄉鎮勞動 服務機構的現狀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和分類,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對已建立的鄉鎮勞動服務(管理)站、所加強管理,落實職能,切實將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落實到基層。鄉鎮建站比例達到80%以上的地區,重點完善機構,強化職能,使鄉鎮就業服務工作取得明顯進展;鄉鎮建站比例未達到50%的地區,重點在輸出勞動力較多和鄉鎮企業較發達的地區發展機構,年內爭取使建站比例提高5-10%,并通過建立中心站擴大服務的覆蓋面。
2.整理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各輸出地對駐外地勞務工作機構進行一次整頓,明確職責,提出規范性要求;三大勞務協作區分別制定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管理制度;各主要輸入、輸出地共同總結推廣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的典型經驗,指導其開展跟蹤服務,協助當地勞動部門搞好跨地區就業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權益。
3.開展對持證民工的服務。輸入地與輸出地勞動部門加強配合,以多種形式為已領到流動就業證卡的民工服務,廣泛宣傳服務內容,并協調有關部門為持證民工提供各種優惠和服務,爭取讓每個持證民工了解能夠享受的服務項目,并憑證享受服務。
4.加強對民工的培訓。各地勞動部門將提高民工素質作為實現勞動力有序流動的重要措施,列入計劃,作出具體安排。輸出地勞動部門發揮鄉鎮勞動服務機構的作用,在民工外出前加強有關知識教育,并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積極開展就業訓練;輸入地勞動部門指導企業對民工進行必要的教育,組織民工根據工作需要參加各類培訓。勞動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對持流動就業證的民工可給予優惠。
(四)做好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
1.各主要輸入、輸出省、自治區、直轄市對1996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向地方政府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方案。
2.在堅持前兩年各項有效措施的同時,1997年春運前集中力量做好民工返鄉、返崗的組織工作。指導企業分期、分批安排民工休假;輸入、輸出地勞動部門共同對民工返鄉、返崗進行登記、預測;加強與鐵路、交通部門的信息溝通,擴大預訂團體車、船票的比例,盡量使春運期間民工客流量保持均衡。
3.下大力氣做好宣傳工作,加大管理、監察力度,盡可能減少春節后一個月內新民工外出的人數。
(三)加強流動就業統計工作
1.將證卡發放與登記、統計工作相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相應的統計制度,充分利用登記資料,較準確地掌握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就業的情況。
2.按照勞動部《就業與失業統計報表制度》(勞部發〔1995〕436號)中“農村勞動力流動就業情況統計表”的要求,落實責任,逐級做好統計工作,保證報表質量,按時將報表匯總后報勞動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目標責任。勞動力輸入、輸出較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確定主要領導牽頭,專人負責“有序化工程”的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憑證管理制度、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建設和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工作。上述各項具體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勞動部門,并列入工作考核指標。
(二)加強部門間協調。勞動部和地方各級勞動部門與有關部門建立協作關系,主動協調政策,開展合作,爭取支持,共同研究制定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和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就近開發就業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工作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實施計劃制定具體工作計劃,作出各階段工作的安排,并報勞動部備案。
(四)建立檢查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于1996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對所轄各地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寫出階段小結和總結報告。勞動部就業司將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抽查。
(五)補貼工作經費。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按時報送計劃、總結、報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根據工作量和目標完成情況給予少量工作經費補貼。
四、活動安排
鑒于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工作與“有序化工程”實施聯系緊密,故將有關活動作出統一安排:
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實施有序化工程工作計劃。
6月3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基本狀況調查報告及典型材料(調查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省上報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和試點縣、市經驗材料(試點總結的要求另行通知)。
7月31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小結。
8月下旬,召開全國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試點地區促進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和各地開展鄉鎮就業服務工作的經驗。
10月下旬,勞動部對各地實施“有序化工程”情況和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為做好2001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各項工作,現將《2001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計劃》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請于2001年1月5日前將你廳(局)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負責人、工作人員的姓名、聯系電話(手機)和傳真號碼傳報我部。
聯系人:賈麗、黃華波
聯系電話:(010)84201056,84201656
傳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計劃
2001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要繼續認真貫徹國務院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和農村勞動力就地安置的各項方針政策,充分運用近年來取得的成功經驗,加強地區間、部門間合作,確保春運期間民工流動安全有序。具體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報工作方案。分析預測本地農村勞動力流動數量、方向及趨勢,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方案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將工作方案報勞動保障部。
2.部署春運期間重點監控工作。指導和督促重點監控地區按照勞動保障部要求,做好檢查網點設置,開展人員培訓,制定必要的調控預案等項準備工作。2001年1月9日開始,上報春運期間民工流動信息。
3.開展流動就業工作檢查。檢查內容為: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準備情況;農村勞動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重點監控工作準備和進展情況;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以及保障民工權益情況等。檢查方式:以各省(區、市)自查為主,1月中旬勞動保障部派出檢查組到有關地區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開展宣傳工作。輸出、輸入地要根據本地實際,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活動。宣傳內容:城鄉就業形勢,農村勞動力流動就業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傳工作要開展到農村勞動力流動量較大的鄉村、企業和車站碼頭。
2.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返鄉民工疏運工作。輸入地要調查了解企業春節期間放假安排和民工返鄉情況,并通報相關輸出地,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民工返鄉運輸組織;輸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崗時間及數量,做好本籍返鄉民工的輸運接應工作;中轉地要積極開展疏導分流工作。
3.做好春運期間信息調查預測。重點開展春節期間百名民工抽樣調查,指導重點監控地區開展信息監測和通報。隨時上報民工流動動態。
4.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返崗民工輸送工作。輸出地與鐵道、交通部門配合,采取組織專車(列)、預訂團體票等措施,組織好民工返崗工作;輸入地與有關部門配合,幫助返崗民工及時安全到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崗工作。
5.開展疏導分流和調控,勸阻勸返盲目外出人員。輸出地要發揮基層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的作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動員返崗民工不攜帶新民工外出,勸阻盲目外出人員;輸入地、中轉地與民政、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員的疏導分流、勸阻勸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點監控地區要開展對外出民工流動的調控。
6.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輸入地要加強勞動監察,對勞動力市場和企業用工情況進行專項監察,嚴厲查處私招亂雇、非法職業中介行為。
7.做好春運期間值班工作。各主要農村勞動力輸出、輸入地建立春節期間值班、帶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證春節期間信息暢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為了認真做好2000年我市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確保首都的社會穩定,現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下發2000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安排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7號)轉發給你們,并根據今年春運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提出進一步做好本市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安排及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為了確保全市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順利進行,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各職責部門都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努力工作,保證圓滿完成各項春運任務。
二、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用工單位主管部門要建立通報和信息反饋制度,對春運期間發生的民工重大事情,要急時上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春運辦公室。
三、自2000年1月1日起至3月20日期間,用工單位不得新招用外地人員在京務工;市、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停止辦理審批使用外地務工人員和《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證》手續,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四、各用工單位要從大局出發,把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做為一件大事列入議事日程,實行目標責任制,并制定具體可行周密的工作方案。用工量較大的單位,要留50%的外地務工人員在京過春節,同時要安排好留京人員的生活和慰問。
五、春運期間,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任何單位不得招用新民工。各用工單位要認真宣傳和貫徹國務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民工有序流動的政策及本市關于暫停招用外埠民工的規定,著重加強在京外地老民工春節過后返京不得帶新民工進京的宣傳工作,要宣傳到每一名在京務工的人員,做到人人皆知。
六、各省、市駐京勞務管理機構要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要求,制定工作預案。同時,加強對本省勞務基地及重點輸出地區的民工有序流動的管理和宣傳工作。重點宣傳民工就地、就近安置就業及北京市從2000年1月1日至3月20日停止辦理審批使用外地務工人員的手續等政策,保證本地民工不盲目流入北京,使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附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下發2000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安排的通知
(1999年12月13日 勞社培就司發〔1999〕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做好2000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各項準備工作,現將我部《2000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安排》下發你們。請你們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重點監控工作,請按照我部《關于印發農村勞動力流動就業重點監控方案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48號)要求執行。
請于1月15日前將你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負責人、工作人員的姓名、聯系電話和傳真上報我部。
我部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聯系人:培訓就業司農村培訓就業處 王亞東、賈麗、黃華波
聯系電話:(010)84201055,84201056,84201656
傳真:(010)84227798,84201656
附件:2000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安排
2000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要以民工流動安全有序為目標,繼續認真貫徹國務院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和就地安置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充分運用近年來積累的成功經驗,加強地區間、部門間合作,扎扎實實做好流動就業重點監控工作。
1999年12月
1.制定工作方案。分析預測本地農村勞動力流動數量、方向及趨勢,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方案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2000年1月15日前各地將工作方案報我部。
2.啟動重點監控。指導和督促重點監控地區按照我部要求,做好網點設置、人員培訓、設備配置和制定必要的調控預案等項準備工作。同時,開始進行信息監測和通報。
2000年1月
1.開展宣傳工作。宣傳內容:城鄉就業形勢,農村勞動力流動就業和就地安置政策等。要宣傳到農村勞動力流動量較大的鄉村、企業和車站碼頭。重點監控地區要集中時間開展宣傳活動。
2.開展流動就業工作檢查。檢查內容: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準備情況;農村勞動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重點監控工作準備和進展情況;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打擊非法職業中介活動,以及民工權益保障情況等。檢查方式以各省(市、區)自查為主,1月中旬我部派出檢查組到有關地區督查。
3.做好返鄉民工疏運工作。輸入地調查了解企業春節期間放假安排和民工返鄉情況,并向相關輸出地通報。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民工返鄉運輸組織。輸出地主動了解民工返鄉時間及數量,做好本籍返鄉民工的輸運接應工作 。中轉地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疏導分流工作。
4.做好節后民工流動情況調查預測工作。輸入地于1月31日前上報2000年全年及春節后三個月內外來民工需求預測。指導重點監控地區開展信息監測。
2000年2月
1.做好春運期間信息調查預測。重點開展春節期間民工流動調查,發現苗頭,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輸出地于正月初十前上報節后三個月內及全年民工外出預測。指導開展重點地區信息監測。
2.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返崗民工輸送工作。輸出地與鐵道、交通部門配合,采取組織專車(列)、預訂團體票等措施,組織好民工返崗工作;輸入地與有關部門配合,幫助返崗民工及時安全到崗。
3.開展疏導分流和調控,勸阻勸返盲目外出人員。輸出地要發揮基層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的作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動員返崗民工不攜帶新民工外出,勸阻盲目外出人員;輸入地、中轉地與民政、公安部門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員的疏導分流、勸阻勸返和收容遣送工作。指導重點監控地區對外出民工流動進行調控。
4.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輸入地加強勞動監察,對勞動力市場和企業用工情況進行專項監察,嚴厲查處私招亂雇、非法職業中介行為。
5.做好春節期間值班工作。各主要農村勞動力輸出輸入地建立春節期間值班、帶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證春節期間信息工作順暢。
2000年3月
按照全省勞動保障工作會議精神,我市緊緊圍繞“抓好一個貫徹(即貫徹落實國發[200*]36號文件精神),主攻兩大工作目標(即擴大就業再就業和職業培訓)、奮力完成三大任務(即技能培訓、統籌城鄉就業和整體推進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建設)”的工作思路,認真貫徹積極的就業政策,全面落實全市就業再就業工作表彰暨勞動保障工作會議的安排和部署,采取切實措施,千方百計促進就業和再就業。上半年,全市各項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全面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
一、基本情況
上半年,預計全市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7萬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52.5%,其中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4700人,完成56%,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405人。完成73.6%;上半年城鎮登記失業率4.0%,比年度控制目標低0.6個百分點;實現新增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5.2萬人,完成52%,其中有組織勞務輸出7500人,完成50%;實現統籌培訓2.8萬人,完成53.8%,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6400人,完成53%,實現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培訓1.5萬人,完成50%。我市培訓就業(再就業)工作總體上呈現良好發展態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為重點,大力加強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上半年,我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切實加大了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力度,一是按照省廳的安排和部署集中開展了以宣傳國家一系列就業再就業政策為主的專項宣傳活動,通過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機構作用,廣泛開展集中宣傳、送政策上門以及開辟宣傳專欄等有效形式,宣傳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二是通過開展再就業援助月活動、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大力宣傳各項政策,廣泛開展政策咨詢服務,為各類用人單位和求職者以及就業困難人員提供一對一的政策服務,強化了政策宣傳效果。三是組織開展政策培訓會,我市6月13日至6月16日在赤水市成功舉辦了就業再就業政策培訓會,針對各級就業服務機構管理人員深入講解政策理論,使各級就業服務機構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為切實貫徹執行各項政策奠定了堅實基礎。此外,我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還強化了對基層機構工作人員的培訓,通過提高基層工作人員政策業務水平,增強開展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活力,同時較好地提高基層機構服務水平。
2、扎實開展專項行動,努力提高就業服務水平。上半年,我市相繼開展了再就業援助月活動、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等多項專項行動,對不同服務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不僅提高了各級就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還為促進各項就業再就業工作、實現我市就業再就業工作開門紅發揮了積極作用:一是在元月份集中開展以“實現就業、穩定就業、我們共同努力”為主題再就業援助月活動,不僅強化了政策宣傳和服務,還通過送崗位、送補貼服務,充分利用基層機構優勢,采取一對一的幫扶措施,開發出各類就業崗位安置困難人員就業和為“4050”人員落實各項補貼政策累計提供服務3000余人次,其中安置4050特困對象就業達到400人。二是在春節前后廣泛開展服務進城務工農民工為主題的春風行動,我市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充分爭取政府的支持和領導,部份縣、區還專門安排財政資金支持行動,在廣泛宣傳農民工就業和維權政策的基礎上,大力開展勞動力市場秩序整頓,為農民工營造良好就業環境。與此同時,我市各級勞動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全面向農民工開放并實行免費服務,廣泛開展搜集崗位信息、訂票、聯系運力等實實在在的服務,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效。春運期間全市共組織舉辦了15次專題招聘,其中市、區聯合舉辦大型專題招聘會2次,累計為農民工提供各類用工信息2萬余條,實現勞務輸出1萬余人。三是在4月份組織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一方面深入挖掘民營企業吸納就業潛力,大力拓寬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渠道;另一方面為民營企業招聘搭建良好服務平臺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也為民營企業招聘急需人才發揮了積極作用。據統計,民營企業招聘周期間,我市共有700余戶企業提供就業崗位1.2萬個,有近3萬名各類人員參加招聘活動,共促進6000余人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達2200人。
3、開展專項調查調研活動,為政府制定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措施提供依據。上半年,我市分別開展了三次大型調查調研活動。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開展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培訓專題調研,我市組織專門力量,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撰寫的《遵義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調研報告》為市委制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提供了可靠依據,得到了有關領導的好評;二是根據省廳的安排,我市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了農村勞動力就業情況調查,采取逐戶調查登記造冊,分級匯總上報的方式,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力求搞準數據,為實施農村勞動力資源管理和開發,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以及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提供可靠的數據,目前此項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市將對調查數據作進一步的分析。三是按勞動保障部的要求,我市作為省廳確定的兩個調查單位之一,認真開展了靈活就業情況調查,基本摸清了我市靈活就業現狀,將為我市制定靈活就業政策發揮積極作用。
4、加大培訓工作力度,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就業競爭力。2006年元月以來,我市積極開展培訓工作,把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其他人員、農民工統籌納入培訓計劃,上半年,共統籌培訓各類人員2.8萬人,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6400人,農村勞動轉移培訓1.5萬人。極大地促進了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為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民工外出務工拓展了就業渠道。
5、積極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努力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2006年,針對我市大中專畢業生數量增加,就業難度增大的現狀,我局未雨綢繆,與有關單位有關院校主動銜接,廣泛開展就業指導工作,積極聯系用人單位,認真組織收集和用工信息,并在部分院校組織開展大中專畢來生就業指導和供需見面洽淡會。同時,我市在中職院校積極推行“雙證書”制度,組織中職院校畢業生通過勞務輸出到廣東、江浙等用人需求較大的地區實現就業。
二、主要問題和困難
上半年,我市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大成績,但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和困難:
1、地方就業再就業資金嚴重不足,相當一部分地方出現了拖欠下崗失業人員社保補貼等補貼費的情況。由于各地普遍存在資金缺口,地方財政又無力投入,致使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乏力、落實有關崗位補貼、培訓補貼困難。對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順利開展極為不利。
2、由于有關補貼政策操作辦法不明確,我市在開展職業技能鑒定、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以及靈活就業“4050”人員社保補貼工作方面缺乏政策支持,較大程度地影響了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也有相當一部分下崗失業人員表現出不滿。
3、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建設滯后。近幾年來,我市在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建設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勞動力市場建設初具規模,但由于涉及縣、區較多,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實現聯網運行較為困難,對提高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提高就業服務質量以及實施農村勞動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等工作造成了極大制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為切實貫徹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我市6月中旬在赤水市舉辦了就業再就業政策培訓會,會上,除深入講解各項政策,還客觀全面地總結了上半年的工作,對當前和今后一個階段的工作以及我市面臨的就業再就業形勢進行了深入分析,全面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工作。我市下半年就業再就業工作將繼續按照“抓好一個貫徹、主攻兩大目標、奮力完成三大任務”的總體思路,奮力不斷確保完成全年就業再就業工作各項目標任務。
1、進一步強化政策宣傳,加大政策理論培訓力度,切實貫徹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下半年要繼續以宣傳《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的通知》為重點,全面宣傳中央、省出臺的一系列政策,進一步強化針對各級就業服務機構的政策理論培訓,力求使各級從事就業再就業工作的人員都能準確理解和掌握各項政策,切實把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2、以擴大就業再就業為重點,大力開發就業崗位,積極促進就業和再就業。一方面要繼續不斷地依托經濟發展,挖掘民營企業、工業園區以及社區就業崗位,全面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另一方面要堅持以擴大勞務輸出為重點,大力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促進城鄉統籌就業。
3、進一步提高職業培訓規模和質量效益。要統籌整合培訓資源,不斷創新培訓模式,在繼續抓好下崗失業人同和城鎮其他失業人員職業培訓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嘗試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機制,努力擴大培訓規模和質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