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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建國以來的大部分時期內,實行的是以職工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制度。應當說,這一明顯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適應了當時的經濟和社會狀況,較好地發揮了社會保障對經濟及社會發展的支持和推動作用。但隨著我國以市場為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這一制度在實踐中不斷暴露出其與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不相適應的地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體制改革尤其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推進。為了改變這一狀況,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對社會保障體制逐步進行了改革。但迄今為止,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形成,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基礎和核心環節的社會保障資金在籌措、管理及使用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不完善和不規范的地方。這種情況已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各項經濟制度的改革不相適應。因此,改革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呼聲不斷高漲,本文試從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人手,談談對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看法。
(一)對我國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評價
我國現行的以“現收現付”和各部門、各行業多元分散籌資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在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等環節存在一系列問題:
1.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方法政出多門,籌資方式不規范,缺乏法律保障,未形成全國統一的制度。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在籌集上主要由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自行制定具體籌資辦法和比例,先以養老保險統籌為例:上海市規定的統籌比例是25.5%,北京市、天津市是18%,河北省是16%,江蘇省內的無錫市為23.5%,而同一省內的儀征市僅為10%;北京市的三資企業是按16%統籌,而集體企業規定的統籌比例則高達27%。再以醫療保險為例,1998年召開的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區為統籌單位,也可實行縣級統籌。”這種籌資方式在實際執行中,不僅不同地區、部門行業之間的規定不一致,即使同一地區不同類型企業的繳費標準往往也不相同,這就造成了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之間負擔水平懸殊,不僅不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而且阻礙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客觀上不利于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這種籌資方式在實踐中的另一弊端是籌資的方法、制度多數是以部門、行業規章的形式出現,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在籌資過程中,往往剛性不足,再加上征收力量不足,手段軟化,拖欠、不繳或少繳統籌金的現象比較普遍。這種不規范的籌資方式很難為社會保障及時足額地提供資金,影響了社會保障作用的發揮。
2.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混亂,缺乏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在管理上仍沒有克服多元化分散化的積弊,表現為自設機構,多頭管理。具體來講,勞動部門負責城鎮國有企業單位職工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民政部門負責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救濟;人事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養老保險;衛生部門負責醫療保險;保險公司負責城鎮集體職工養老保險;各級工會特別是基層工會,承擔了相當一部分職工福利的事務性管理和服務工作。另外,鐵路、郵電、金融、電力、煤炭等行業和系統還自行實行社會保障,各有各的管理辦法,這種各自為政、分散管理的體制導致機構重疊,執行成本高昂。同時,由于各部門自行制定征收標準和支付辦法,使杜保資金在管理上缺乏強有力的宏觀協調平衡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客觀上不利于保證社保資金的安全性,也有礙社會保障制度積極作用的有效發揮。
3.社會保障資金在使用上存在漏洞,不能真正做到專款專用。現行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可以按比例從統籌金中提取管理費的辦法,是造成管理費用提取混亂和開支過大的主要原因。據有關資料顯示,某地失業保險機構的管理費用占失業保險費總支出的33%,而直接用于救濟失業職工的部分僅占總支出的7%,其余的支出都是用于風險投資或其他方面的。另據報載,1997年度全國共談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90億元。可以說,上述局面的形成是與我國目前所實行的多方籌資、分散管理的籌資方式直接相關的,這種對社會保障資金的坐收、坐支,收支一條線管理辦法,不僅形成高額的管理費用,而且也為部分管理者的腐敗創造了條件。
可見,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在籌措、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諸多問題都直接導源于不合理的資金籌集方式。因此,有必要用新的籌資方式代替原有的多元分散的籌資方式,以適應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國際比較
充足的社會保障資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發展和不斷完善的基礎,因此確立合理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是一國社會保障體系構建中的核心環節。由于國情的差異和所實行社會保障模式、保障范圍的不同,世界各國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式也不盡相同。目前世界上已經建立起社會保障制度的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式歸納起來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建立個人儲蓄賬戶。這種籌資方式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它是實行政府強制社會保障模式國家所普遍采用的籌資方式。在這一籌資方式下,要求雇主和雇員分別按規定的標準把社會保障費用存入雇員的個人帳戶,社會保障費的本金和利息均歸雇員所有,由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和支配,政府有權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適當的調劑;二是征收社會保障稅或社會保障費。這種籌資方式常見于實行政府提供保障模式的國家,主要是按不同的社會保障項目分別規定稅率(或繳費率),由雇主和雇員分別按一定比例繳納,也有少數國家規定完全由雇主繳納。社會保障稅(或費),也稱社會保險稅,或稱社會保障繳款,是一國政府為籌集社會保障資金而開征的一種稅或稅收形式的繳款,主要是對薪金和工資所得課征,由專門的管理機構(如稅務機關等)負責征收和管理,其收支一般納入國家預算(實行收費形式的國家也有收入不納入預算的情況),實行“專稅專用”或“專費專用”,超支部分由財政撥款補足。從當今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情況來看,社會保障稅以其所特有的規范和效率贏得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青睞,成為當今各國普遍采用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征收不同形式社會保障稅的國家已有80多個,它幾乎包括了所有的經濟發達國家,也包括了一些如埃及、阿根廷、巴西、巴拿馬、阿曼等發展中國家,而且在荷蘭、法國、瑞士、瑞典、西班牙、巴西等國,社會保障稅更已成為第一號稅種。社會保障稅在世界范圍內的迅速興起
和發展,充分說明了它的優越性。
三)社會保障稅是我國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最佳選擇
借鑒世界各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成功經驗,考慮到我國的具體國情和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缺陷,我們認為,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方式的最佳選擇。
1.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有助于打破地區、部門、行業間的條決分割,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目前我國所實行的多方籌資、自定標準的籌資方式客觀上造成了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行業和企業間因繳費標準不同而負擔高低懸殊的局面,不僅負擔不均的矛盾突出,而且還阻礙了勞動力在不同地區和部門行業間的合理流動。通過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實現稅率的統一和征收機關的統一,將徹底改變上述局面,實現人力資源在更廣闊的領域內和更高層次上的順暢流動。統一的社會保障稅還有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從而促成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確立。
2.有助于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通過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由稅務機關具體負責稅款的征收,并把收入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障預算,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設置專門機構負責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形成征收、管理、使用各部門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同時,通過社會保障預算的編制和審批,把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管理、使用納入國家立法機關的法律監督、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之下,這將使社會保障資金的合理籌措、保值增值和有效使用得到有力的保證。
3.有助于促進“企業保險”向“社會保險”的轉變,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長期以來,制約我國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負擔沉重,而造成企業負擔過重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職工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統籌費和住房公積金等,都要由企業來承擔。企業要承擔這些占工資總額70—80%的福利支出,尤其是目前在國有企業舉步維艱、經濟效益不佳的情況下,沉重的保險開支,使企業雪上加霜,不堪重負。開征社會保障稅,遵循“普遍納稅,共同負擔”的征收原則,凡有納稅能力的勞動者及其所在單位共同承擔納稅義務,變“企業保險”為“社會保險”,既緩解了保險資金來源不足的矛盾,也為企業走出困境減輕了壓力。
4.有利于逐步建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有近70%的人口在農村,但是,社會保障對于廣大農村人口幾乎是一片空白,城鎮職工所能享受的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基本與他們無關。社會主義制度下,作為社會成員應該是平等的,但是,農民所得到的社會保障卻與城鎮特別是大城市職工享受的保障水平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盡管各級政府對農村的部分特困戶也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不同方式給予扶貧、救濟,但是,依然分散的、低水平的保險資金籌集方式對于大量需要救濟扶助的農村孤寡老人、殘疾人來說,無疑于杯水車薪。據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鄉鎮企業每年以600萬人左右的速度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這些在鄉鎮企業就業的人數已接近農村剩余勞動力的50%。但社會保障與其還有一定的距離。隨著我國稅費改革的深入,在不增加農民和鄉鎮企業負擔的前提下,通過社會保障稅的開征,逐步建立起農村規范化、制度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既能促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縮小城鄉差別,又有利于社會政治、經濟的穩定。
5.有助于降低制度運行成本。通過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由稅務機關統一負責社會保障所需要資金的籌集,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稅務機構的人力和物力,降低社會保障籌資成本;由專門機構負責社保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專業化的管理將使規模經濟效應得以更好的發揮,有助于實現管理費用的最小化。這兩方面作用的發揮將最終促成社會保障制度運行成本的最小化,從而使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6.有助于克服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過程中的種種阻力,保證籌資工作的順利進行。稅收的強制性和規范性特征將增強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過程中的約束力,杜絕拖欠、不繳和少繳的現象。進而籌資工作的順利進行將有力地支持社會保障制度積極作用的充分發揮。
(四)對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初步設想
為保證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社會保障稅的開征是十分必要的。借鑒國外社會保障稅開征的成功經驗和我國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基本狀況,近階段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關鍵詞:社會保障 基金 籌集 營運
一、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集與營運存在問題
(一)基金籌集通道不暢,總收入能力偏低,主要是體現在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管理與監督的法規不健全,社會保障覆蓋面較低;其次,養老保險基金也存在著貶值風險,保值增值壓力較大;再次,減持國有股,變現國有企業資產受到當前的法律制度及金融環境的影響,相對操作難度較大。
(二)現階段社會保障基金籌集面臨的困境主要是基金籌集覆蓋范圍小,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低,基金來源渠道單一和社會保障基金征繳難度大、欠費現象嚴重同時我國國有資產劃轉社保基金的有關法規遲遲沒有出臺,這也阻礙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的道路,突出了我國法律層面的缺失。
(三)城鎮養老保險是由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兩部分所構成,統籌賬戶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它雖然實行的是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負擔的原則,體現出個人繳費與個人收入沒有直接關系。但是在其統籌范圍內并沒有“私人性”,而是屬于全部參保者的共同的,也是“由一個覆蓋面廣的群體所共同享用的社會財產”。這意味著社會保險的參保者作為共同體,都有權分享這些權利,這樣排除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個體性。同時雖然個人賬戶以個人身份建立,但不同地區的繳費水平并不相同,這樣導致個人賬戶跨區域繳費很難平滑過渡,使得養老保險基金 流失,也增大了基金挪用的風險性。
二、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渠道分析
關于我國社會保障基金該如何進行籌集問題,從現在中國的實踐來看,主要通過無償性收入(稅收)、有償性收入(債務)和變賣國有資產來達到目標,但是社保基金方面存在一些法律和制度層面問題,對此,孟偉(2007)提倡對現行社保基金籌集制度進行改革,要盡快進行《社會保障法》的專門立法工作,疏通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渠道、強化行政執法和完善司法保護,同時要出臺國有資產減持操作規程,使得有制度可循;其次,在城鎮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作為具有強制性的個人儲蓄, 其積累本質上是繳費者的私人財產, 對其享有完全產權。但在目前的制度基礎上,但是由于政府的強制征收使個人賬戶基金的產權受限制,激勵機制受到損害。特別是在政府承擔起對養老金的運營時,個人普遍存在“搭便車”的心理,也缺少較強的動機和意識去關心自己養老金的狀況,這種情況使得政府不具備足夠的責任心來管理好這筆基金, 而把個人賬戶資金當作是一種資本來源, 用于政府財政預算和行政支出等。
三、完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與營運對策建議
完善社會保障基金籌集與營運方面,一些學者主要認為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一是拓寬社保基金籌資渠道,二是改革現行的社保基金籌集制度,征收社會保障稅。
(一)拓寬社保基金籌資渠道方面,韓光杰、陳傳勝(2008)認為可以通過對國有資產的變賣、也可以通過政府的財政補助和發行社會保障國債的方式來解決來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不足;而鄧大松、張三保(2006)從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所要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和個人賬戶“空賬”的歷史遺留問題角度分析,認為通過對國家投資企業股權的收益進行提成、對國有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并從國有土地出讓金里進行提成和加強中央政府對省級統籌社會保障養老金進行補貼等方式來籌集社保基金;而曾禮(2001)則從社保基金的籌集和營運兩個方面提出了建議,第一:對于基金籌集機制,首先要求財政部門完善支出結構,同時增加對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支出。,第二,要開征社會保障稅,以“稅”代“費”,保證社會保障基金收入的穩定性和合法性。第三要探索新的社保基金籌集渠道,合理科學的運用投資手段,防止社會保障基金受通貨膨脹的影響而貶值。
(二)在對于改革社保基金籌集機制方面,一個重要的改革建議就是開征社會保障稅取代現行的社會保險費,這是社會保障學術界的一個長久的爭論,鄭功成在2000年提出社會保障費改稅不應當急行,要循序漸進,而鄭秉文在2007年提出社會保障不宜費改稅,但是大多數學者在對社會保障基金籌集的問題上都認為社會保障費改稅可以擴大基金籌集規模,曾禮、韓光杰、陳傳勝、王鵬、王圓媛、吳春明等學者均認為我國的具體國情和如今的社會保障基金籌資制度的缺陷,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最佳選擇就是開征社會保障稅,而且世界各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成功經驗可以給我國一個重要的借鑒,李樹在2006年提出:“認為我國目前已經具備開征社會保障稅一定的經濟基礎、心理基礎和稅源基礎,社會保障稅作為一種強制性的目的稅,更有利于保證基金籌集的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也有利于中央對全國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加強了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監控,有效防止社會保障基金的流失和挪用,稅改費后,社會保障稅的征收是由稅務單位進行統一征收,并將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將社會保障基金征收納入法制化、規范化、公開化的運行軌道,形成財政,稅收和社會保險部門的良好監督循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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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障投資效率
社會保障資金主要來源于居民上交的社保費用、企業上繳和國家財政撥款、特定的稅收等,由于當前社會保障資金籌集與運用的成本比較高、使用效率比較低,筆者從財務管理的角度進行了如下探討:
一、社保資金籌集與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籌集渠道單一,催繳力度較低
改革前,我國的社會保障主要是與就業相關聯,1997年,以《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為里程碑,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開始,并于1999年作出了保費由地稅征收的決定,逐步得到了規范,但是,由于占人口75%的農民和非公有制組織成員尚游離于社會保障體系之外,不利于廣泛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稅務部門的征收依據和標準有賴于其他部門的配合,且由于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其基本制度、資金管理、權利與義務等都沒有按照法律形式予以明確,缺少強有力的約束,再加上企業效益波動和認識問題,足額、及時收繳困難重重,拖欠現象嚴重。在那些仍然由勞動部門負責征收的地方,征收力度更加削弱。
(二)社保資金的保值增值功能比較弱
1.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混亂
目前,社保資金管理政出多門,難于協調,如人事部門負責城鎮事業單位的養老管理,勞動部門負責城鎮企業的養老和失業管理,民政部門則負責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險。婆婆太多,自然影響了資金的利用與協調,其科學性、規范性、安全性等必然難以統一和保證,增加管理成本,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上海社保大案就是因為相互缺少制約機制,造成資金被非法挪用和占用,嚴重打擊了社會保障的形象和公民信心與認同感,必然加劇了資金收繳難度。
2.社會保障資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低下
目前,社保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其增值保值功能低下,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為例,它是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準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并委托全國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由于上述條條框框的存在,以及目前通貨膨脹率的居高不下,社保資金的增值保值功能非常低下,甚至很難完成保值增值功能。
轉(三)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率相對低下
由于各地的社會保障資金的收繳與使用存在差異,難于在全國范圍內隨著人員流動進行調撥,限制了人員的流動和有關保障費用的收繳,同時也就不能對流動人員形成有效保障。何況投保人在獲取社會保障資金的過程中,存在操作上的很多難題。
二、關于社保資金財務管理問題的思考
社會保障是對社會收入的再分配,其資金籌集、使用都涉及到社會公平、成本控制等問題,其保值增值涉及到能否讓公民發家致富,滿足和諧社會保險收益性的要求,意義重大,筆者認為其資金的財務管理問題可以從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拓寬籌集渠道,增強催繳力度
社會保障應該針對全民,因此,應該擴大收繳的范圍,針對整個社會開征社會保障稅,而不僅是針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私營企業等,也應該包含農民,應該像身份證一樣,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使用的社會保障賬號,該賬號下設幾個子賬號,用于對應不同的保障內容和繳費情況,也有利于稅務機關的核實與稽查,在全民納稅的情況下,資金的籌集自然比較廣泛,由稅務機關按照稅法的要求來征收,其收繳力度也相應得到了加強。
對于有相應的義務和權利對應關系的賬戶,其收支一目了然,有利于公民加強社會保障意識,對于義務和權利對應關系不明顯甚至是根本不對應的子賬戶,有利于稽查富有階層的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保證國家統籌運用,救助社會困難階層。
(二)增強投資與回報功能,實現保值與增值
1.集中管理與協調
有關社會保障資金的統籌運用,應該由各個相關的部門制定有關的征收標準或者征收基數,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再由金庫轉入到專門的社保資金賬戶,進行集中管理,加強協調與監督,防止非法占用與挪用。
2.加強其投資功能
投資范圍應適當放開,可以考慮直接辦理有關的福利企業直接讓殘疾人享受到社會保障帶來的利益,也可以考慮直接投資于那些風險比較小的行業,如國有壟斷行業、國家大型投資項目如京九鐵路等比較穩妥并且收益比較高的行業,也可以考慮對抗通脹行業加大投資,抵御社保資金的價值縮水,對于銀行存款的比例可以適當降低,而對于國債則沒有必要限制那么高的比例,應允許進行投資優化組合并加大投資。
(三)提高社保資金的社會使用效率
實現社保資金的全國化管理,實現社保資金國內無差異轉移,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人才流動現實,是人人享受社會保障、人人認同社會保障、人人愿意加入社會保障的一個基礎。
在保證社會保險的前提下,應該加大社會福利型投入,使這個社會都能體驗到社會保障帶來的利益,認識到納稅與享受社會福利之間的關系,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增強社會認同感。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其的物資保障基礎。從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現狀出發分析目前存在如何對基金保值增值的問題,最后提出進行社保基金市場化運營的方式。
一、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會保障基金涵義以及來源
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為了實施社會保障制度,通過法律、行政或市場運營等手段籌集積累的資金.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首要問題和核心問題,是社會保障制度能順利進行的基礎和物資保障。因此,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問題尤其是如何在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中實現保值、增值是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發展的一個關鍵問題。
我國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從具體項目來分主要包括:由城鄉企業參保企業和職工繳費建立起來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由各級政府財政撥款和個人繳費建立起來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政府財政全部撥款建立起來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靠企業和職工繳費建立起來的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撥款建立起來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按籌集的方式分可分為一下三類:一是國家強制執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單位共同繳費籌資的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用于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用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社區服務的基金。第三是以個人投保,企業投保和互保險形式存在的商業保險基金。
(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現狀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社會保障統籌制度,從實施到現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層次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對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資方面還有一定的問題。
1.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渠道單一,流動性比較差
有關統計數據表明,我國近年來社保基金的增長速度快,在通貨膨脹的風險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目前根據有關規定我國社保基金只能投資國債和存入銀行,這種投資安全系數高,但從長遠來看存在貶值和流動性較差的風險。社保基金貶值的問題來源于通貨膨脹。而流動性較差的問題是因為對國債的投資。目前社保基金實行的是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額除預留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其余的按規定只能全部用于購買國家特種定向債券,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資。從我國現在發行的債券種類來看憑證式國債的利率比較高,我國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資在憑證式國債,但憑證式國債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動性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這種投資后的流動性也比較差。
2.隨著老齡化問題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臨入不敷出的問題
隨著全球進入老齡化社會,各國政府都在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解決退休福利的問題,特別是社保基金的管理問題得到了各國政府的關注。我國也即將面臨一場人口的變化,目前我國還處于一個較年輕的社會,2004年我國60歲及上的老齡人占人口總數的11%,但到2040年,聯合國估計該比例將上升到28%。我國也將面臨老年化問題。隨著老齡化問題以及因國企改革退休,下崗職工的增多,用于養老,醫療保障的費用以及下崗職工的失業保障基金大大增多,這使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劇大幅增長,而社會保障基金卻增長緩慢并存在貶值的風險,這使我國社會保障基金面臨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針對以上管理問題提出幾點改革建議
為了解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籌集問題,我國大部分學者以及社會上從事社保工作的人員,提出了很多解決的方法,大致歸納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改社會保障費為社會保障稅
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國際上社會保障系統普遍采用的籌資方式,目前在已經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140個國家中有80多個國家開征了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障稅有強制性特點,通過強制征收增強了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保障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會及時足額的供給社會保障基金;使我國經濟體制能更好的同國際接軌,有利于我國的對外開放。
(二)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累積制過渡
現收現付制是根據“量出為入”“以支定收”的原則,依據當年社會保障的支出來籌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種模式可以避免因物價上漲而引起的通貨膨脹問題,但因為我國即將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及國企改制大量員工下崗等問題的出現,將會對現收現付制這種籌資模式提出嚴峻的挑戰。因此必須對現收現付制這種社保基金籌資模式進行改革,必須改為基金累積制。基金累積制是以“量入為出”為原則,是將將來發生的費用提前提取形成社會保障基金,即當期員工的保障費用由自己來承擔。采用這種模式可以達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這種模式也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在漫長的積累過程中會面臨通貨膨脹的風險。并且我國現在是處于由現收現付制向積累制轉變的過程中,出現了當代人要付兩代人養老保險的雙重負擔,因此在這種轉變模式中關鍵要解決如何使社會保障基金增值的問題。
以上兩種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法是從兩個不同的方面解決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問題。保障費改保障稅是國家采取強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資金的征收效率,由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強化了社會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識。
三、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
如何使社會保障基金不貶值達到保值增值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難題。如果繼續采用現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銀行或者購買國家債券,隨著時間的推移,利率的調整,通貨膨脹等因素很難保證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貶值。因此為了社會保障更進一步的發展提出了社保基金進行市場化運營方式,在市場中獲取更高的利潤。
(一)社會保障基金市場化運營的內容
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是指由有關的經營機構將社會保障基金投入市場特別是金融資本市場中,使社會保障基金進入社會再生產領域,從而使社會保障基金在市場的經營中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場中運營,要將基金分類根據不同的基金來進行市場化經營。根據流動性可以將社保基金分為三類:第一準備金,第二準備金,第三準備金。其中第一準備金是用來支付三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障的基金;第二準備金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用于支付的社會保障基金;第三準備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較長時期后給付的社會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據分類,第三準備金流動性不大可以進行中長期投資,這部分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關鍵。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也要考慮要安全問題,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資者將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許社保基金投資的國家都采用多種投資方式相結合的形式,盡量分散投資的風險。
(二)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營方式
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運營根據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類,但總的來說可以分為社會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場運營以及非金融市場運營。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場運營
a.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家債券
這是我國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國銀行存款和政府債券一般都是由商業銀行或者國家委托商業銀行來辦理的。政府債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銀行的利率,而且風險比銀行存款還要低,但是政府債券的償還期限比較長,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購買公司債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籌集資本時,向股東發行的載明一定股份的書名證明。股票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公司債券也是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持有者擁有公司債權的一種憑證。債券和股票都是屬于有價證券,是現在公司融資的一種手段。社保基金在選擇投資于股票還是債券是要根據投資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
采用這種方式來運營社會保障基金,基金投資的安全性和金融機構定期存款相當,因為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比銀行存款利率高,這樣可以使基金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
在委托金融機構進行貸款業務時,雙方簽訂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幾個方面:委托貸款的總額,委托期限,貸款利率,償還期限,資金用途,風險的承擔等問題。其別要注意金融機構的監管問題,以及到期后資金的收回問題。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場運營
a.直接投資企業事業
社保基金可以直接用以投資企業,事業單位。采用這種方式投資社會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隨時了解生產經營的動向,有較大的主動權。并且這種方式的投資可以獲得比貸款和存入銀行更高的利潤。但是,這種投資方式也有一定的缺點,社會保障基金機構要承擔全部的風險,安全性相比較前幾種投資方式而言比較低,不利于風險的控制。
一、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社會化程度低等諸多問題,為從根本上解決以上問題,必須大力推進社會保險費改為社會保障稅進程。基于此,文章全面分析了我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改革及社保費改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政策性建議。
關鍵詞:社會保障稅;籌資模式;費改稅
前言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保障要求的穩定、可靠、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不但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
(一)籌資渠道單
一、資金缺口大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應實現多樣化,而目前我國的籌資渠道相對較為單一,當前只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較低比例的收繳制度,醫療保險只在個別城市實行試點個人收繳制度,生育保險尚在醞釀之中。各項保障費用基本來源于職工就職的單位,而個人對于基金的支出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受阻,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出現支付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二)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
社會保障基金收繳辦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會,缺乏嚴格有效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有力的硬性約束,對于未能按照規定上繳的企業或者個人缺乏法律懲治措施,這導致了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的進一步增大。此外以“費”的形式征繳資金不像以“稅”的形式那樣具有強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參保面窄、社會化程度低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覆蓋面僅限于城鎮、工礦區的企事業單位,即使在這些已參保的企業中,實際繳費人數與應繳費人數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基金才剛剛展開,農民還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會福利,加上農民負擔過重,造成城鄉差距的進一步加大,這嚴重阻礙了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改變勢在必行。
(四)部門職能不清、管理機制混亂
我國目前參與到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的部門眾多,這些部門囊括了地稅、人事、勞動、民政、保險、衛生等單位,它們都在經辦和社會保障基金。然而這些部門之間缺乏明確的分工,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惡劣狀況,嚴重阻礙了社保基金的征繳和統籌。
二、各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比較分析
(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個國家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方式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征收社會保障稅,即政府通過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金,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并通過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進行管理。第二,征繳社會保險費,即通過雇主和雇員繳費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不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但由政府專門部門進行管理和運營。第三,強制儲蓄制,即將雇主為雇員繳納的保障基金及雇員按規定繳納的保障基金,都統一存入個人專門的社會保障賬戶,其本金及相應利息收入均歸個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門的稅收調節權。
(二)各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對我國的啟示
三種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征收社會保障稅這一形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社會保障稅的實施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嚴密的法律依據,并且,“以納稅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無疑更有利于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力度和統籌層級,有利于不同地區間企業的公平競爭,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對于社會保障統籌繳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據的是部門性、地方性的法規,法律層次低,缺乏約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儲蓄制形式,雖然考慮了收入與支出的對應關系,但是這種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對于賬戶管理要求較高,只適用于人口少,且地區發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國家,特別是在經濟發展不景氣或企業經營虧損時難以保證社保基金的籌措時期。
通過以上三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結合我國目前社保基金籌資模式的現狀,建議我國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充分利用稅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們不斷增強的納稅意識,提高我國社保基金征繳的到位率。
三、我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必然選擇——費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