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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經濟管理;問題;對策
1 前言
近幾年,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帶動了我國房地產行業迅速發展起來,已經成為了國民經濟產業體系的重要成分。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逐漸的改善了人們的居住條件,從而提高了生活水平,同時,也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增加了地方財政收入,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建設和諧社會產生了積極影響。但是,在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卻出現了很多問題。房地產發展問題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
2 房地產經濟管理中的問題
2.1對目標認識模糊,缺乏相關政策
近些年,為了實現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政府有效控制房價的快速上漲,保證居者有其屋。一方面,由于缺少對社會經濟發展的認識,導致對房地產經濟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長遠的發展計劃認識模糊,甚至出現片面和錯誤的認識。再加上,對目標認識模糊,使得短期的政策和長期的規劃思路完全不統一,更嚴重的出現相違背的現象。缺乏科學、合理的政策,導致房地產行業跟隨政策的改變而出現波動,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發展,而且相關政策的不完善給投資者創造了可乘之機,擾亂了市場正常發展的秩序。另一方面,政府對房地產經濟管理處于被動的狀態,只注重事物管理,然而卻缺少長期的規劃,對事后的調控較多。
2.2缺乏完善的機制,只是形式上的管理
對房地產的經濟管理已經有了一段時間,現如今,已經成為了政府管理的重點。尤其是在近幾年來,政府加大了對房地產的管理力度,出臺了很多相關的政策。但是,都沒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大多數政策只是流于形式,管理不到位。其中有些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可操作性不強,出現很多問題,各項政策的實施遠遠跟不上政策的制定。有關房地產經濟管理的措施大多數都是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加以落實,各級政府監督、管理、調控等工作還沒有加以明確規定。現如今,房地產行業正處在快速發展的階段,而且房地產行業具有高收益和低成本的特點,使得房地產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打破房地產官商結合的現象,那么房地產經濟管理將會很難管理,對于國家出臺的宏觀政策也只是形式上的管理,很難發揮有效的作用。
2.3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
從全世界各個國家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狀況來看,確保房地產市場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就是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然而,在我國國內,房地產行業正處在飛速發展的階段,房地產行業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規。一方面,房地產市場的管理應該具備從開發、建設、管理的完整體系,然而現如今我國還沒有一個完善的管理房地產市場的法律。事實表明,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的建設根本不能滿足當前房地產飛速發展的需求,出現了很多法律真空現象。另一方面,目前對房地產的經濟管理主要憑借行政權威,大多數相關文件的頒布都是以國務院的名義頒布的,相關法律缺乏嚴肅性、普遍性。盡管在某些領域已經建立了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具體的實施要求并不完善,導致土地市場有章不循、執法不嚴,如果長時間進行下去,必然會形成惡性循環。并且如果現有的各項法律法規沒有真正落實,那么將會直接降低法律的效力。
3解決房地產經濟管理問題的相關對策
3.1制定合理的發展計劃,指導短期實踐
在充分了解我國的特殊基本國情的基礎上,要更加明確房地產經濟管理的整個思路,發揮短期效應的作用,并且還要制定合理的發展計劃,從而進一步滿足人們的住房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對我國房地產的發展情況作詳細的調查,根據市場的調查結果,合理的制定中長期的發展計劃,而且,這也是保證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的途徑,從而有效避免出現“漲則緊,跌則松”的狀態。
3.2建立并完善各項管理機制
現如今,房地產市場在經濟管理方面存在很多問題,只憑借簡單的行政命令很難把問題解決。由此看來,只有從根本上改善房地產管理體制才能有效解決當前房地產市場不和諧的局面。結合當地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建立并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從而有效的避免一切做法產生消極的影響。對于腐敗和官商結合的不法行為政府要給予嚴厲的打擊,與此同時,還要在社會上大力宣傳典型的負面例子,警示人們,從而營造良好的房地產氛圍,保證房地產行業持續穩定的發展下去。
3.3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目前,為了保證房地產市場的正常、有序的進行下去,必須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利用法律來制約當地政府的經濟管理作用,從而有效的避免了政府過多的干預給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運行帶來消極的影響。也可以把開發管理、建設管理、后期管理等都納入法律法規,提高相關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保證房地產市場管理有法可依。
房地產交易的特點及管理
房地產交易特點
房地產交易主要指,房屋及土地供應與需求雙方實施的買賣交易活動,從而將房屋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的過程。房地產交易包含多種類型,不僅包含房地產轉讓、抵押,而且涉及租賃。通常房產交易進程中是由中介公司帶領客戶查看房源,最終促成交易。房產交易與其他產品相比,流程煩瑣,影響交易因素較多。立足本質層面,房產交易主要指房地產交易主體間以房地產特殊產品為交易對象所從事的市場交易活動,擁有較多特征。首先,不發生物體的空間移動。房產交易中,由于房產具有不可流動性,不能以實物形態進入交易場所。因此,房產商品交易,只有所有權或使用權關系轉移,并不存在物流形態;其次,房產價格隨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處于穩步上升趨勢。房地產交易的管理房地產交易管理,主要指為避免房產交易中的不良行為,政府以法律形式、行政手段等,對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施約束,促使其交易規范化,對交易過程進行監督,防止出現違法行為,針對不良違法交易應嚴厲打擊。政府對房產交易進行引導,彰顯其在交易中的監督能效。依據我國《房地產管理法》,對房地產轉讓、抵押的規定,在交易中遵循公平、自由等原則,確保交易行為處于我國法律紅線內。此外,根據《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法律法規全書》指明,房地產交易中,不僅應將房屋所有權轉讓,而且還包含土地使用權,該制度極大程度地消除了房地產交易中的風險。
房屋交易過程中存在風險的房屋
房產交易過程中,部分房屋的自身特性,致使其買賣具有一定風險,針對此類房產,購買者應加以規避,主要包含以下幾種類型: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證件齊全、房產證產權清晰,才能明證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也為證明買房權力的唯一憑證。若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其可能處于抵押或轉賣狀態,無法保障購買者的經濟權益。2.小產權房。小產權通常為集體所有土地開發房產,售價與商品房相比較低,但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小產權房未有合法流轉空間,禁止對外銷售,購買此類房屋無法獲取產權證。3.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此類房屋未滿5年禁止上市交易,此類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房地產交易中的風險
與開發商交易中的風險
對房產開發商而言,其核心目標為獲取更多的利益,實際開發進程中,將核心置于利益層面,對城市規劃改造具有一定隨意性,譬如占用綠地等時有發生,此類行為對城市規劃建設造成一定影響,不利于城市文明建設;同時,部分開發商在實際開發進程中,出于利益考量,未能嚴控建筑工程建設質量,導致房產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會給消費者造成較大損失。此外,房地產實際營銷中,為吸引客戶眼球,對自身房產宣傳真實性有待深究,若客戶在購房中對交易風險未能正確把控,可能在支付房款之后無法如期入住,或部分客戶難以獲取相關的法律證件,不同程度上使消費者利益受損。
房地產中介交易風險
一般房地產交易中,主要包含兩種類型,即為一手房、二手房交易,其中一手房為消費者與開發商間的交易;二手房主要依附于房產中介實施。房地產中介承擔的職能較多,不僅包含房地產價格評估、咨詢,而且涉及房地產經紀活動等。當前,隨著房地產產業快速發展,房屋價格持續上漲,房地產業已進入高峰期,市場上出現大量房地產中介機構。其中,部分中介不正規,出于自身利益考量,為吸引更多消費者購買房產促成交易,房源實際信息不真實,造成買賣雙方信息缺乏對稱性。房地產中介從賣方獲取相應的房源,將房屋價格提升,從而獲取相關利潤;房地產中介在房主未授權情況下,將房屋在網上掛賣,且私自配取房主鑰匙,帶領購買者看房,均易增加房地產交易管理風險。
購買者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
購買者在購買房屋的進程中,主要將核心置于房屋質量、開發商可靠性層面,對房地產行業相關法律缺乏掌握,對周邊未來規劃及設施未全方位了解,支付定金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房地產交易存在的風險,主要包含兩個核心點,即銷售及交付。風險體現在買賣合同不平等、假按揭等,增加了房屋交易風險。此外,需特別注意的是,房屋存在缺陷或未辦理相關預售許可證,可能為查封或抵押等房源,所以購房者在購房之前,應積極掌握交易相關法律知識,避免增加交易風險。
房地產交易中的風險管理對策
完善房地產法律法規
完善的法律法規,對房地產交易具有一定的導向,使其交易趨于規范化。當前,我國針對房地產交易中的法律缺乏完善,導致交易中的風險增加,從而使購房者經濟利益容易受損。因此,國家及政府相關部門應加以重視,針對房地產交易現狀,將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杜絕房地產交易中出現各類不良行為,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的購房環境,促進房地產行業良性循環。宣傳誠信理念,倡導誠信價值觀開發商未持有正確的開發建設理念,是房地產交易存在風險的重要成因,一是,在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的基礎上,政府應通過各類媒介加大城市理念宣傳,提升開發商的誠信水平。二是,政府應積極利用大數據技術,給予全國誠信度低、違反相關法律的開發商相關懲罰,并積極采取正確的引導措施,加強培訓及教育,不定期對此類機構嚴格檢查,對其各類活動實施監管,構建良好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環境。
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體系
伴隨“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各類信息技術被廣泛應用于各行各業中,對房地產行業而言,應加快信息體系建設,減少交易進程中的各類風險。利用信息技術,構建完善的房地產信息交易平臺,實現房源信息共享,可切實監督房地產交易中的各類活動,針對違規操作,及時給予相關的調整,使房地產交易更具可靠性及安全性。同時,在網絡監管平臺上設定相應的反饋模塊,建立消費者交流區,消費者可通過該平臺進行交流,以此實現信息共享,不斷減少房地產交易中的各類風險,提升消費者購房的滿意度。以季度為單位,根據平臺消費者反饋的意見,將其予以整理、匯總,為今后房地產交易工作調整提供方向。
加大工作人員培訓力度
房產中介人員作為房地產交易核心協調者,需擁有良好的綜合素養,可及時準確地識別各類交易風險,及時為消費者安全購房提供參考。房地產中介企業,應根據實際狀況,積極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各類法律相關知識,增強工作人員的法律觀念,確保在實際工作中不被利益所誤導。同時,為進一步提升房地產工作人員的專業性,應積極開展相關系統教育考核,并不斷加強工作人員的綜合素養,從源頭遏制交易風險。此外,為使員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及道德觀,應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將其理念滲透于培訓中,切實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實施穩健的政府調控政策
經濟體制主要依附于市場自我調節,但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行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交易金額較大,致使房地產波動頻次較高。因此,為進一步改善房地產交易的規范性,政府應通過調控手段,制定完善的調控策略,避免房地產行業波動較大,造成不良影響。實施調控時,應注意各地區的差異性,做到因地制宜。從宏觀層面加強金融監管,建立約束房地產投機的長效機制。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建立監督機制房地產交易中,針對其交易環節及主體應采取相關管理手段,對各個環節加強管控,形成完善的管理體系,確保政府調控成效。建立完善的交易全程監管機制,針對商品房交易,不僅需監管預售許可、銷售公示,而且應將房源質量予以審核,使其各環節趨于規范化及標準化。
關鍵詞:房地產;經濟管理;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F29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5-0-01
一、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連續性政策,目標模糊不清。近幾年,我國政府一直將管理重點放在調整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方面,以此控制國內房價的增長速度和供應數量。然而,我國政府在房地產市場管理方面,存在缺乏連續性政策,導致管理目標模糊不清。首先,我國政府管理目標是抑制房地產市場需求。目前,我國政府不能從本質上認識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不能有針對性地制定長期的經濟管理政策,不能對房地產行業進行有效的管理。同時,政府的短期政策和長期政策存在控制目標不一致問題,大大降低房地產行業經濟管理效果。不連續、不合理的經濟管理政策會擾亂房地產行業,為不法投機者提供可乘之機,不利于我國房地產行業的良好發展。例如,經濟適用房、房產稅收、國五條等政策的執行情況,都充分說明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存在目標模糊不清,缺乏連續性政策。
(二)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健全。從國外房地產經濟管理經驗來看,房地產經濟管理政策有效執行的前提是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目前,我國房地產行業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房地產經濟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雖然房地產經濟管理貫穿于房地產開發、建設、交易和后期管理的整個階段,但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貫穿房地產整個階段的經濟管理法。同時,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建設落后于我國房地產行業發展,經常出現房地產法律存在真空的現象。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文件主要以國務院名義頒發,或者以國家部委辦公室的名義頒發,諸如國11條、新國4條等。這些房地產經濟管理法,缺乏嚴肅性、穩定性和適用性。雖然我國政府在房地產特定領域建立初步的法律、法規,但缺乏相應的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導致房地產行業經常出現政令不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現象。
二、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建議和對策
在充分了解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分析房地產經濟管理存在的問題,利用歸納、總結和分類的方法,提出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對策。
(一)制定連續性政策,明確管理目標。目前,我國正處于體制改革的重要時期,需要不斷進行產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方式轉變,所以我國經濟發展的關鍵就是“轉型和發展”。“我國政府需要充分認識房地產行業對于改善國民居住條件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在我國經濟增長的特殊地位。”政府需要制定連續性發展規劃。我國房地產行業處于初級發展階段,需要制定連續性發展規劃,以保證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同時,在連續性發展規劃的背景下,政府需要明確房地產經濟管理目標,以此緩解日益增長的城鄉居民實際居住需求和城鎮化建設需求之間的矛盾。連續性政策的制定可以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國民經濟和諧,保證房地產經濟管理目標的實現。其三,應制定長期發展規劃。在了解我國房地產行業發展狀況的基礎上,我國政府出臺房地產行業經濟管理長期發展規劃,以此保證房地產行業健康、穩定地發展,避免出現“越長越調,越調越長”的調控常態。從房地產市場發展狀況來看,我國一直處于人多地少的情況中,所以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經濟管理目標進行明確規定,積極引導國民住房消費,切實承擔起政府的社會保障職責。房地產行業經濟管理短期目標的明確,可以幫助政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有效控制炒房、囤房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的違法行為。
(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處于初級階段,各項法律、法規需要逐步地建立和完善,進而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完整的房地產法律、法規體系。其一,房地產法律、法規體系建立過程漫長。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實現房地產市場規范化地運行,實現房地產市場經濟的合法化管理。房地產行業直接關系到社會經濟,影響國民經濟的穩定。“我國政府需要建立符合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律的法律、法規體系,使中、低收入購房者可以享受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其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在現有房地產法律、法規條件下,住房業主尚未獲得法律方面的確認和保護,房地產涉及的多元化的復雜財產關系尚未得到有效的規范。目前,我國房地產秩序長時間脫離正常經濟軌道,經常出現矛盾糾紛,業主維權困難等問題,所以我國需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得房地產秩序回歸到正常經濟軌道。我國政府對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進行完善,既可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又避免出現政府過度干預房地產發展的現象。同時,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地保障宏觀調控體系的建設。其三,不斷地完善房地產法律。目前,我國政府不斷地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并出臺相關的法規,促進《房地產法》的出臺。這些法律、法規將房地產開發、建設、交易和后期服務納入到經濟管理中,標志著我國房地產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提高房地產行業相關政策的層次性、嚴肅性和穩定性。
(三)完善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途徑。我國政府需要完善房地產經濟管理管理途徑,以此提高經濟管理的效率。首先,認真核算投資總額。開發商的項目可行性報告通過審核以后,其必須選擇適合的經理去完成項目。在房地產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投資總額進行施工。因為項目投資總額的確定直接關系到項目的成敗,所以政府要嚴格審核開發商的資金情況。工程人員對項目進行初步估算之后,制作出資金流量表,并交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并載入相應檔案,為政府制定經濟管理政策提供依據。政府依據社會的實際發展需要和開發商的自身運轉情況,來確定開發商的投資總額。政府在項目開發前對開發商的投資總額進行核算,既可以有效地降低開發商投資失誤的幾率,又可以減少投資失敗給地方經濟造成的損失。其次,加強開發商的成本控制。房地產行業經濟管理的關鍵是成本控制,而成本控制又是開發商提高自身效益的主要手段。成本控制既關系到開發商的經濟效益,又關系到住房的未來使用價值,所以成本控制是總額核算之后的又一關鍵問題。房地產日常支出是成本控制中比較容易的一項,但日常支出中的業務費用控制卻很難有效進行,這主要歸咎于業務費用具有較大的彈性。成本管理者要具有較強的責任意識,保證成本控制的有效進行。同時,我國政府應該建立、完善成本控制制度,避免出現成本控制漏洞。另外,開發商采用合理包干的方式,提高相關人員的成本節約積極性。再次,在項目定性前進行利潤預期核算。我國加強經濟管理的最終目標是保證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的良好發展。房地產行業的發展關系到地方部門之間的關系,也關系到地方政府利潤的獲得。在房地產經濟管理的過程中,地方政府應該將利潤的實現作為自己的目標。在項目定性前進行利潤預期核算,既從根本上保障開發商的利潤,又帶動了地方經濟發展。
三、結束語
我國房地產市場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大大影響了我國政府經濟管理的執行效果。我國政府需要客觀、準確地了解房地產市場情況,加強對房地產經濟管理的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宏觀政策,保證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另外,我國政府應該借鑒國外房地產經濟管理的先進經驗,提高我房地產經濟管理水平,促進我國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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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中介;合肥市;問題;對策
合肥市的房地產中介企業近年來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截至2014年7月,合肥市注冊登記的房地產中介公司約366家。其服務內容覆蓋廣泛,如:交易經紀、營銷策劃、投資分析、房產評估、市場調查等多個領域。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的企業數量眾多,競爭激烈,發展中還是存在很多的問題。在這樣的環境中,企業只有找出問題,及時根據市場變化特點調整經營策略,才能更健康的發展。
一、合肥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存在的問題
(一)中介行業整體缺乏科學建設
和其他同級城市房地產中介一樣,合肥市房地產中介公司也普遍存在著"低、小、散、弱"的特點,就其中介行業整體而言,存在著大量現代化水平較低的房地產中介,最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合肥市房地產中介缺乏現代化的科學技術。
2、合肥市房地產中介缺乏科學的經營管理理念。
(二)從業人員總體素質低
1、主動服務意識弱。
2、從業者素質良莠不齊。
3、從業者職業道德有待提高。
(三)房源信息不對稱
在現階段的中介行業市場發展狀態來看,市場的信息網絡還不夠健全,市場信息量少、渠道不暢、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房地產中介市場的發展及服務質量的提高。目前,雖然有大多的中介機構有自己的網絡和客戶管理系統,但各中介機構所掌握的信息都是有限的,各機構間的信息不能共享。
(四)政府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
到目前為止,我國房地產中介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尚處于建立框架過程中,體系尚待完善,尤其是法律以及高級別的法規還相當匱乏,而且規定過于籠統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有許多方面法律關系的調整還難以涵蓋。
二、針對合肥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
(一)加強中介行業的科學建設
1、重視運用科學技術。
房地產中介要善于利用電子信息技術建設好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做到可以網上查詢,網上交易。各房地產中介要按照行業統一準則建立和完善交易網絡,這個房地產信息網絡平臺的建設對買賣雙方來說都是透明公平的。設計網上交易平臺時,應當具備充分的技術保障,能使房地產中介機構及時有效信息,避免目前依賴廣告等高成本的現象;能較好的整合房地產信息資源,避免行業內部惡性競爭的現象發生。
2、重視科學合理的經營理念。
科學的經營理念非常重要,再好的硬件建設,沒有好的軟實力也會在日益殘酷的市場競爭下敗下陣的。如21世紀不動產公司采用連鎖經營模式,一切采用集中化管理,從而降低整個交易成本,擴大市場占有量。這樣的管理經營方式可以整合市場優勢資源,迫使那些違規操作的黑中介失去業務來源,最終將促使市場真正規范發展。
(二)加強從業人員的素質建設
1、提高主動服務意識。
俗話說:"笨鳥先飛",主動是贏得成功的最大機會。富蘭別林也曾說過"你要追求工作,別讓工作追求你。"對于房地產這個買方市場市場來說,只有主動出擊,才有成功的機會。合肥市的中介商應轉變觀念和服務重心,樹立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服務意識,這樣才會在買方市場上有一席之地。
2、加強從業者專業素質建設
許多房地產市場比較成熟的國家,他們對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的考核都是相當嚴格的,例如美國要求房地產中介行業從業人員至少要有2年以上從事房地產工作的經歷,并且修讀完與房地產有關的8個學科,才能具備條件獲得房地產經紀人從業資格證的資格。由此可見,日益發達的房地產市場呼喚著高素質人才,這種人須具有較高學歷、較深的專業知識、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較高的信譽和道德水平。對此,合肥市房地產中介應該加強對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進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房地產中介企業應該建立人員培訓部門,對新進入房地產中介的人員進行培訓,對老員工也要進行定期的業務知識考評,這有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
3、加強從業者職業道德建設
誠信,是一個行業的生命之源,任何單位都要靠誠信,房地產中介行業要發展更要靠誠信。作為中介機構,要想增加消費者的信任度,就應該盡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提高人員職業道德,使消費者的知情權得到切實保障,從而進行公平交易。從根本上來說,還是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素質教育,建立職業道德績效考評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勝任能力,塑造良好的職業形象,提高行業的社會地位。對于上述兩個案例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誠信問題不僅僅出現在中介從業人員身上,對于一些大品牌的房產公司同樣面臨著此問題。如果公司管理階層不能慎重處理此種風氣,那么公司早晚會沉沒于歷史的長河中。
(三)完善房源信息系統
健全市場的房源信息,共享各個中介機構所掌握的房源信息,如房地產中介連鎖店,它不僅能便于消費辨別、減少信息的不對稱,還能提高整個中介的聲譽,以及在服務質量上的保證力度。在新媒體發展迅速的社會環境下,各中介也可以借此建立廣泛快捷的信息系統,專業化服務,讓更多的人通過新媒體可以了解中介信息,發展網上查詢、網上交易和電子商務,樹立全新的經營理念,以提高整個中介市場的服務水平,將其推向另一個高峰,即讓中介機構走向網絡化、品牌化、資源共享的現代管理模式。
(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保證市場中介組織的健康發展,發揮對市場經濟的積極作用,我國也需要加強立法,完善法規,將房地產中介組織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依法對房地產中介組織登記,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凡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中介服務經驗、愿意從事中介服務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的培訓,合格者發給資格證書,方可申請開辦市場中介組織和從事中介服務活動,完善對市場中介人員的資格考試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通過嚴格的資格審查后,方可依照有關登記管理法規予以注冊登記,頒發營業執照,使其合法經營。
三、結論
房地產中介作為一個服務行業,其發展需要一個宏觀的有利的環境,同時也需要提高自身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房地產中介的職能。從房地產中介企業來說,要實施房地產中介服務品牌發展戰略,在企業經營方式上,采用連鎖經營或特許經營等先進的經營模式,在房地產中介服務中,重視和運用網絡技術來更好的為客戶服務,同時也要加強房地產中介業務創新。從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角度來看,必須完善現行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法律體系,強化管理,改善行業整體形象,建立規范的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體制,制定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品牌發展戰略規劃,扶持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鼓勵、支持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爭創品牌企業,建立培訓機制,提高中介服務人員的素質,加大金融業對房地產中介行業的支持力度等。只有企業和政府雙方共同努力,才能促進合肥市房地產中介業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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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 經濟 問題 對策
一、我國房地產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資源浪費普遍存在,環境保護意識不夠重視。長期以來,我國的房地產偏重粗放發展,表現為效益增長主要依靠土地、水、能源等資源的過度消耗:空間資源先被認識,其合理利用和開發更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我國由于人口眾多,資源相對并不豐富,尤其是土地、空間等資源在一些地區形勢非常嚴峻。房地產發展過程中對資源使用效率低下,并影響其他行業發展的事件屢見不鮮。同時,房地產在發展過程中環保意識不強。開發單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致使房地產在發展中建筑密度過高,容積率過高。城市缺少綠色空間,市區污染不易向周圍散發,城市空氣質量差:人們居住、生活感到壓抑緊,對整個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包括房地產在內的經濟造成潛在威脅。
(二)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健全。從世界上各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歷程和經驗來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是保障房地產市場良性運行的先決條件和基礎。在我國,由于房地產正處于陜速發展的初始階段,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應是一個從最初的開發、建設、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體系,但是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一部覆蓋整個房地產市場管理法。其次,我國目前主要還是依靠行政權威對房地產經濟進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國務院名義牽頭頒發的,或是以國家部委辦的名義的,如國1l條、新國四條等,缺乏法律的嚴肅性、穩定性和普遍適用性特點。即使在特定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已初步建立,但與此相配套的條例、實施細則不完備,造成房地產市場,特別是土地市場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陷入惡性循環中。
(三)與房產發展相配備的金融基礎體系尚不完善。我國的房地產金融經過十幾年的發展,雖然已完成了基本制度建設,形成了一定規模和良好的發展態勢,但有些問題如不解決,將影響房地產經濟的整體發展前景。首先是房地產信貸的結構還需要進一步調整,房地產貸款長期傾向于開發貸款,住房消費信貸發展不足。國外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住房消費信貸一般占到整個房地產信貸總額的70%左右,而我國消費信貸占房地產貸款比例最大的銀行還不到10%,僅占銀行全部貸款總量的1%強。同時,住房消費貸款的發放也給銀行資產安全帶來隱患:房地產貸款的長期資金來源問題還沒有得到較好解決。還有,住房公積金繳納范圍和比率的擴大受到宏觀經濟環境的制約,低進低出的運營方式使資金使用低效率和顯失公平。
二、加強我國房地產經濟發展的對策
(一)加強規劃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首先要實現各種資源的有效利用。要在政策上限制粗放型的房地產經濟,努力使房地產經濟向對資源集約利用的方向轉變,尤其要提高對土地、空間資源的利用效率。同時,應作好房地產發展中的科學規劃,房地產與其他行業協調發展,既要發揮房地產對國民經濟的支柱作用,帶動經濟增長,也要避免那種過分超前,危害經濟的行為。其次,在開發建設的過程中注重環境保護。要使房地產經濟發展成為城市生態經濟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這就要求在建設項目決策之前充分聽取城市環境和生態保護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科學規劃,在進一步完善房地產物質功能,樹立“以人為本”設計理念的同時,為人們提供更舒適美好的生活辦公環境:要求房地產與環境因素的銜接更加自然和優美,與周圍的綠化、園林、小品等和諧搭配,相得益彰。
(二)建立健全管理機制,保障管理工作切實落實到位。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存在的許多問題有著深層次的原因,單純依靠簡單的行政命令調控難以有效解決。改革房地產管理體制是解決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徑。要正確認識政府經濟管理職能在市場經濟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調整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能。正視市場失靈的存在,但必須在充分發揮市場自身調節功能的基礎,根據市場的變化進行適當、適度的干預,最終建立起有利于房地產業發展的合理、有效的運行管理機制,為促進房地產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和社會環境。同時,要理順中央與地方在房地產經濟管理的關系,明確責任主體,確立雙方的職責范圍,并做好監督工作。特別是地方政府要本著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認真把握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和諧社會的精髓,在房地產業的經濟管理價值取向上要與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從本地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采取差異化的調控措施,避免一刀切的做法產生負面影響。再者,房地產業所涉及的各部門,國土資源、財政、稅收、建設、金融等在要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提高行動的協調性,提高房地產市場經濟管理的有效性。
(三)加強市場監管與宏觀調控,保障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房地產經濟可持續發展離不開政府對公平、高效的外部環境的創造。完善現有房地產經濟法律法規,包括制定各項明細的實施規則,盡量做到法律、條令、規則之間能相互配套,創造一個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依靠市場原則優勝劣汰,提高開發商的素質,使房地產項目與人口、源、環境相協調,與市場需求相協調,將房地產開發的短期行為和投機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