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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地的管理,改善城市生態條件,創造優美整潔的生產、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遼寧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城市規劃區的園林綠化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中所稱城市園林綠地是指:
(一)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陵園、游園、廣場綠地及道路、河流兩側的公共綠地;
(二)居民區和機關、團體、廠礦、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專用綠地;
(三)改善城市自然條件和安全、衛生條件的防護綠地;
(四)為城市綠化培育各種苗木、花草及其種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的生產綠地;
(五)風景名勝區綠地。
第四條*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管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建制鎮人民政府負責建制鎮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實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體制的城市,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和管理與行政處罰相分離,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實施處罰,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園林綠化管理和科學研究工作,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化的覆蓋率和綠化水平。
第六條城市內各單位和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造林或者其他綠化城市的義務。
鼓勵和提倡社會捐助、綠地認養、街路和游園題名等多元化綠化方式。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城市綠化系統專業規劃由市、縣兩級政府組織規劃和城市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級政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必須根據經批準的城市綠化規劃有計劃地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或占用規劃確定的綠地,因調整城市規劃確需變動時,須經原規劃審批機關批準。
第八條城市新建區綠地面積應不少于總用地面積的30%;城市改造區綠地面積應不少于總用地面積的25%。城市綠地由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負責綠化。新建改建道路、立交橋和沿河兩側應適當預留綠地,其中新建干道預留綠地的寬度不得少于道路總寬度的25%。
第九條建設項目與其附屬綠化項目應當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必須有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審查,加蓋“城市綠化規劃審批專用章”,未辦理建設工程綠化規劃手續的,不予辦理施工圖審查、招投標,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完成綠化的時間,不得遲于主體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個年度綠化季節。綠化工程竣工后,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不合格和逾期未能完成綠化任務的,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代為綠化,綠化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城市開發建設中,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劃標準預留綠地,少留或不留的,低于標準部分應按當地綠地建設平均費用標準,向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一次納綠化建設費用。收費標準由物價、財政、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測算確定,報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年度內分配給各單位的義務植樹任務,均應在規定期限內按標準完成,確保成活率。對未完成植樹任務或未經批準不履行植樹義務的單位,按《遼寧省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繳以資代勞費,用于城區綠化。
第十二條城市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須將綠化工程列入基建規劃,其基本建設投資中必須包括其附屬綠化工程的建設投資,投資比例為土建工程總造價的4%—6%,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一次性將綠化工程建設資金存入銀行專戶,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監督使用。
第十三條新建公園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規定進行。占地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園,其設計方案應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占地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園,其設計方案應報省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城市綠化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和施工單位承擔。園林綠地建設以植物造景為主、建筑造景為輔,適當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公共綠地綠化面積不得少于綠地總面積的70%。
第十五條城市區域內的機關、團體、駐軍、企業和事業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由其自行負責,但應符合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并給予技術指導。
第十六條城市苗圃、草圃、花圃應培育適于當地生長的優良植物品種,保證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需要。圃地面積應占建成區總面積的2%以上。
第三章保護和管理
第十七條城市公共綠地、風景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行道樹、干道綠化帶內的樹木、花草屬于全民所有;機關、團體、駐軍、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區專用綠地內種植的樹木、花草屬于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所有;居民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庭院內種植的樹木、花草屬于個人所有。
第十八條城市綠地管理單位應當健全日常管護、防火等管理制度,確保城市綠化植物的成活率、保存率和綠化設施完好。
第十九條城市園林綠化,按下列分工實施保護和管理。
(一)公園、動物園、植物園、游園、廣場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干道綠化帶及花壇由園林管理機構負責;
(二)住宅小區綠地由房產物業機構負責管理;
(三)機關、團體、駐軍、學校、廠礦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含自管職工宿舍區)區域內的綠地由本單位負責;
(四)河道、公路、鐵路兩側的綠地由各主管部門負責;
(五)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經營單位管理。
第二十條城市內一切樹木(不論權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砍伐、移植。確因建筑施工、枯死危險、換代更新等需要砍伐、移植的,必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制鎮一次性砍伐、移植30株以上的,報所在縣(市)、區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備案;市區、縣級市、所在地的鎮一次性砍伐、移植50株以上的,報市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備案;一次性砍伐、移植100株以上的,由市報省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備案。
凡因建設工程、管線工程和開設商業服務網點等原因,經批準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樹木的,應按規定交納城市樹木砍伐補償費。
第二十一條規劃確定的綠地和現有綠地,未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和改作他用。占用的城市綠化用地,應當限期歸還。
第二十二條經批準調整城市規劃、改變綠地用途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由用地單位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按照規定交納臨時占用綠地補償費,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第二十四條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網點的,必須征得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在指定地點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園林綠地內損毀樹木、花草、綠化設施,嚴禁挖砂、采石、取土、毀林、捕殺動物、堆積物質、排放污物等。
第二十六條百年以上樹齡的樹木,稀有、珍貴樹木,具有歷史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均屬古樹名木。
對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分別養護。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古樹名木的檔案和標志,劃定保護范圍,加強養護管理。在單位管界內或者私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由該單位或者居民負責養護,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技術指導。
第二十七條為保證建筑物、構筑物及管線安全需要修剪樹木時,必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按照兼顧管線安全使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修剪費用的承擔,由雙方協商確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傾斜危及建筑物、構筑物及管線安全時,管理單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樹木,但應及時報告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綠地管理單位。
第二十八條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做好園林綠地植物病蟲害的預防、預報和防治工作。對引進或調出的苗木、花卉、種子,必須按《遼寧省森林植物檢疫實施辦法》、《遼寧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檢疫。未經檢疫的苗木、花卉、種子不準引進或調出。
第二十九條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有參加園林綠化建設的義務和保護園林綠化的責任。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與沿街路和沿綠化帶的單位、商業門點業主建立園林綠化保護責任制。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條對在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政府和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三十一條擅自砍伐城市樹木、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可處砍伐或損壞樹木花草價值的20%—50%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第三十二條砍伐、擅自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侵害,并處樹木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第三十三條損壞城市綠化設施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對公民并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可按照占用綠地面積每平方米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第三十五條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遷出或拆除,并可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在公共綠地內開設的商業、服務攤點不服從管理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部門予以警告,并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設點申請批準文件,并可以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七條違法占用城市綠地、損害城市樹木花草和園林設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鍵詞:園林綠化;城市廣場;科學管理
1 城市園林綠化的作用
城市園林綠化是現代城市建設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對于城市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均具有促進作用,能夠有效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環境。由于城市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特征,園林綠化能夠更好地發揮城市自然資源的環境效益,并且為城市居民提供休閑娛樂、交往觀賞的良好空間。從生態環境的角度看,城市園林綠化可避免土壤侵蝕,起到涵養水源、調節溫度等作用,減少聲、光、水、土壤污染。從社會環境的角度看,城市園林綠化能夠在綠化城市環境的同時予以美化,更好地體現城市的自然美和文化美,在促進居民身體健康的同時緩解其精神壓力,提高城市居民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舒適度。
2 城市園林綠化廣場管理的現狀
現代城市建設發展越來越快,如何在日新月異的建設過程中體現出城市的生態美與文化美,是園林工作者不懈追求的目標。城市園林綠化廣場管理是關乎環境保護、百姓民生的重要工作,在日常管理維護過程中要做好栽種、灌水、施肥、病蟲害防治等一系列工作,由專業人員進行指導和管理,以更好地發揮城市廣場的作用。
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重視,人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在不斷加強,園林綠化等工作取得了重大的進展。然而就目前來看,對于城市廣場的綠化建設與管理還存在著一些不足,這嚴重制約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影響了城市廣場功能的發揮。首先,園林綠化意識仍就不高,雖然城市政府、居民對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給予了重視,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戰略措施,然而在開展經濟活動過程中仍存在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狀況,對廣場綠化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過于關注短期的經濟效益而忽視了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其次,城市園林綠化廣場管理體制不夠先進,存在工作效率低、職能不清等問題,管理效能難以得到充分發揮,而且管理經費短缺,現行的廣場綠化管理定額未能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導致管理經費難以支持綠化管理的需要,制約了廣場管理質量的提高。最后,宣傳教育力度不夠,一方面廣場管理人員對綠化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另一方面社會對綠化廣場的建設未能給予足夠的支持和保護。
3 城市園林綠化廣場管理的措施
城市園林綠化廣場的科學管理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在城市政府的領導下集合社會各方面力量,統一管理、共同維護。具體來講,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3.1要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場管理人員和城市居民的綠化意識
城市廣場的綠化管理是與每位城市居民自身利益相關的重要工作,因此,政府相關部門要協同社會機構加強綠化宣傳,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號召廣大市民加入到城市綠化建設之中,以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為城市園林綠化廣場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每個城市廣場可以根據自身的優勢和特點,從人文、生態、社會等角度展開宣傳教育,在宣傳教育手段上可以在充分利用傳統媒體的同時,依靠網絡工具來擴大宣傳教育范圍。
3.2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城市園林綠化廣場的科學管理離不開法律法規的支持,離不開管理制度的保障,因此,政府部門要加快城市園林綠化方面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廣場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對管理辦法進行完善和改革,注重管理實效,創新管理途徑。引入內部競爭機制,施行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工作績效與經濟利益相結合,推行定額養護管理,科學調整管理經費,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對影響廣場綠化建設的行為,要依據相關法律和管理條例進行處罰,以打擊這一不良現象。
3.3廣泛地進行宣傳教育、豐富社會文化活動
要積極開展文化、教育、商業等活動,以促進文化交流,更好地發揮廣場的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借助城市廣場組織、團結、教育群眾,使廣場成為城市品牌,在改善人們文化生活環境的同時促進廣場的管理與建設。
關鍵詞:園林綠化;景觀設計;養護管理
近年來,我國逐漸將建設重心投入到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中。城市園林綠化不僅可以改善城市居民所居住的環境,改善土質污染、水污染等環境問題,同時,還能為人們所居住的環境創造出人文化與舒適化,進一步提升人們的居住質量,凸顯地域特色,因此,園林景觀設計以及養護管理工作在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中至關重要。
1園林景觀設計的實施策略
1.1景觀設計要因地制宜在城市園林景觀設計中,要將設計理念同當地的實際環境相結合,根據所在區域的地勢地貌、水體、植物生長類型以及地域文化特點等方面進行系統調查,使設計出的景觀與當地的環境相融合,和諧共處。具體的做法有:在植物設計方面,要以當地的植物為主,適當引進其它的植物種類,從而確保設計出的植物景觀與當地的水土環境相容。景觀設計也要切實遵照城市的發展走向、地市脈絡進行合理地設計,可以在具體的設計中,將原有的城市景觀作為主要的參考依據,盡可能將其融入到設計規劃中,有效控制景觀設計成本,最大限度恢復城市原有的自然風貌。另外,設計城市小區景觀時,還需要結合小區建筑的設計風格,依據季節的不同變化,以此設計出不同季節的植物種類,從而確保在不同的季節都有綠色植物出現。1.2從立體層面打造景觀設計園林景觀工程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其景觀設計工作較為復雜、多樣,涉及的元素很多,如亭臺樓閣、假山疊石、墻體、燈柱以及花卉、草坪等。在景觀設計中,要充分依據植物自身的生長習性,結合地勢以及土壤水質的變化進行立體化的搭配設計,打造出別樣的立體綠化景觀。與此同時,立體景觀要對空間進行合理地劃分,給人呈現出視覺擴大的效果,并通過設計出的立體景觀實現凈化空氣的目的,為提升城市綠化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2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要點分析
2.1不同類型植物的養護管理分析在針對不用種類植物進行養護時,相關工作人員要依據不同植物的類型特點進行養護,例如,按照植物類型劃分為喬木、灌木,闊葉、針葉以及落葉樹種和常綠樹種等。養護喬木時需要關注植物長勢、修剪以及灌溉、施肥等工作。養護灌木時也要對其進行修剪整形,例如,在北方寒冷的冬季,及時修剪灌木中的枯枝、徒長枝。造景灌木定期20天修剪1次,如果是觀花灌木則需要在花期過后立即展開修剪工作。在草坪養護工作中,除了定期澆水等必要的常規養護管理外,在對草坪進行修剪完成后,要控制好灌溉、施肥總量,結合草坪實際面積進行及時地調整。由于針葉植物自身具有較高的抗旱、抗寒性能,因此,應將養護管理重點放在防治病蟲害方面。2.2四季的養護管理工作植物養護管理工作要結合四季的變化,運用不同的養護方式。2.2.1春季。春天是適合播種的季節,工作人員首先應清理在冬季里枯死的樹苗,完成補植工作。在已經修剪過的基礎上再對植物進行復剪,并做好除草、剝芽等工作。在對植物進行防寒物的拆除工作時,要嚴格預防病蟲害的滋生,對于蚜蟲、刺蛾、花葉病以及白粉病等采取人工噴藥等方式進行防治。2.2.2夏季。夏季要進行病蟲害防治工作,根據植物生長適當噴灑鉀肥料,追施磷以及有機肥等,并進行相應的中耕除草,加強汛期排水防澇工作,預防和排除因大風天氣刮倒樹木,避免影響交通。針對在大風天以及洪汛期被破壞的植物,進行扶正或重新栽植常綠樹、竹子等。2.2.3秋季。秋季的氣溫開始逐漸變冷,需要對一些樹冠不整齊、偏冠的喬灌木進行整形,對于一些不耐寒的樹種可以根據不同的生長特點采取相應的防寒措施。2.2.4冬季。除了常綠樹木以外,針對不同的樹種以及不易修剪的樹木,要在休眠期進行一次的大整修。對于一些有害蟲侵蝕的樹木,可以采用挖蛹蟲、刮樹皮等方式有效消除越冬蟲害。同時,工作人員應加大力度對植物進行積肥工作,雪天過后及時將雪堆積在樹根處,以增加土壤水封,有利于樹木次年的生長。
3結語
綜上所述,園林景觀設計和園林養護管理一直是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際的景觀設計中,需要充分考慮當地的氣候環境,因地制宜地配置植物,盡量選擇鄉土植物。在園林養護管理上,需要將養護工作落實到位,加強預防病蟲害,將設計與養護管理合二為一,全面提升城市園林綠化的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1徐玲.城市園林綠化景觀設計及養護管理[J].吉林蔬菜,2014(1)
關鍵詞: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景觀設計
1城市園林綠色景觀設計
1.1園林綠色景觀設計中電腦軟件的應用特點
城市園林的設計普遍是利用電腦軟件來實現,例如CAD、3DMAX等,把計算機作為輔助工具,實現園林景觀的整體規劃與設計,其優勢非常明顯,例如,繪圖速度快、整體性強、效果圖真實、繪圖精度高等。與此同時,因為園林是三維空間,所以,也可以利用3DMAX等具有三維效果的軟件進行繪制,同時提升了景觀設計的全面性。除此之外,使用電腦軟件進行繪制,還能夠反映出不同的視距、多種視角等透視場景等。由此可見,通過電腦軟件設計園林景觀,不僅能夠降低設計時間、費用,還能夠提升設計的實效性、全面性。
1.2園林綠色景觀電腦軟件設計方法
對于園林景觀設計,需要建立與園林地質相符合的模型,然后分析園林景觀的細節以及整體框架,預先確定園林效果圖所想要表現的整體效果以及主體物體,從而再詳細地進行設計。所以,在實際設計園林景觀過程中,需要先規劃出整體設計,然后再對所有的細節、重點進行突出化。模型的復雜程度對景觀設計的影響非常大,不僅會對建模的效率形成影響,還會對后期的渲染、處理等操作形成較大的工作量。除此之外,在建模之前,需要預先設計透視角度、透視深度等,深度刻畫重點目標,輕微描寫或省略一些無關重要的目標,做到突出重點。同時,在設計景觀時,需要考慮設計的可行性,不僅需要設計景觀的整體構架以及形狀等,還需要考慮景觀的材質選取,保障材質能夠滿足當前的設計方案,保障最終設計圖紙的行之有效。
2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措施
2.1加大林業重視程度,大力強化園林綠化結構體系
當前,我國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較多,并且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體系,例如,《園林綠化管理暫行辦法》、《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辦法》、《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這些森林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夠有效促進森林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雖然法律法規較多,體系已經較為完善,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例如,關于生態公益林保護立法問題,就沒有進行全面、詳細的界定,因此,需要逐步對其進行完善。
2.2完善園林管理工作制度,規范管理措施
當前我國的園林綠化工作已經取得了良好成效,這一切都歸功于相關林業部門對林業保護的高度重視和密切監督。尤其是國家林業局對地方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加強了對破壞園林綠化等違規行為的處置措施和力度,不僅有效保護了環境,挽回了國家的損失,而且還給園林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完善園林綠化工作監督體制,需要從多方面著手:
2.2.1提升監管部門對監管工作的認識。林業管理部門需要逐漸杜絕重栽輕管的意識,在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完成之后,需要不定時的組織監管人員進行回顧性的檢查。不僅需要關注樹木生長的條件,還需重點盤查林業資源的保護情況,發現違紀行為及時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
2.2.2加大對毀林等破壞環境行為的懲治力度。
2.2.3檢查和監督的形式需要多樣化。營林監督是一項常態工作,上級進行檢查或監督時,不需要預先通知,更不能限制區域,如此才能夠真實地了解情況,發現病癥所在。
2.2.4完善舉報途徑,建立舉報獎勵。群眾的力量巨大的,利用群眾的力量監督林業行業。完善舉報途徑,讓群眾發現問題之后對問題進行舉報,如此才能真正地對營林起到保護作用。
關鍵詞:園林綠化;問題;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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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園林綠化水平的高低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現代化的城市園林綠化需要現代化的管理手段。隨著城市化進程的逐步加快,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城市功能的不斷強化,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新課題。因此,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要本著建管并舉,重在管理的原則,運用現代化的思維方式、市場化的手段和方法,科學文明依法管理城市園林綠化,建立先進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模式,大力推進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保證園林綠化作為城市的基礎設施和社會共公事業的高效率運行。
1 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內涵
城市園林綠化管理主要研究園林綠化在城市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各類綠地的功能與有關定額指標及分布原則、園林綠化和園林事業的管理理論等。
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是指政府組織作為“純粹”的公共部門,通過行使公共權力對城市園林綠化這種為其所掌握和運用的公共資源進行有效管理,達到為全民所共享的目的。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實際工作中主要表現為把生態環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統籌考慮城市園林綠化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實現城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 目前城市園林綠化存在的問題
2.1 城市園林綠化面積不足
城市規劃中對于城市中心中的綠地預留面積比例是很小的,而相對而言建筑用地則很多,附近也沒有以樹木為主形成的綠化隔離帶。當前的現狀就是僅有的綠地及設施是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的。園林綠化發展受限不能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對園林綠化重要性的認識薄弱也就導致綠化面積越來越少。
2.2 景色與規劃不協調
現階段,大部分的綠化設計出現盲目追隨的現象,最終的結果就是導致沒有各自的城市特色。此外在植物的選擇上也沒有創新,而且十分單調。有的城市在引種時較為盲目,對植物與城市環境間的關系關注不夠,不僅造成資源上的浪費還會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目前,很多城市硬性地增加了大量的草坪,實際上并沒有增加多少綠量,欣賞時也會感覺景色單調。
2.3 重建設輕管理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大多數的城市已經開始認識到園林綠化在城市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但很明顯園林綠化部門的管理工作對于園林綠化建設的理論及其實踐相對還是會落后許多。比如在綠化工作中對園林的養護不到位直接影響達到的景觀效果。不恰當的養護方法也會抑制綠化生態效果。此外對于確定區域的綠地養護責任不明確等都是過度重建設而輕管理的表現。
2.4 生態效能低下
大量的綠化植被栽種的確造成了城市綠量嚴重不足,主要原因是園林綠化過于強調景觀效果,而使綠地植物品種單一,不能形成想要達到的立體空間生態網絡,生態結構簡單而脆弱,自然也就不能達到改善城市環境的目的。
2.5 施工不規范
主要表現在建筑行業缺乏嚴格的管理,工程招投標階段的管理不規范,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隊伍良好的良莠不齊,建設單位內精通相關專業的施工技術人員缺乏,甚至一些施工單位片面追求高額利潤,不合理的壓縮成本,而不是在設計圖紙要求建設、監管部門監管單位和個人不嚴、缺乏的監控,直接導致工程質量不高,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問題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極大地損害了花園綠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3 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對策
3.1 做好總體的設計規劃
要做好總體的設計規劃,就當根據當地的條件和城市建設,以些來對整個城市進行規劃。在規劃的同時一定要遵循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根據城市規劃的宏觀角度出發規劃城市性質和發展目標,城市綠化環境的的空間布局、結構布局,根據設計規劃來提高綠化的平衡、保護城市生態的環境,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通過對城
的特色進行深度挖掘,以此結合城市獨有的文化來體現設計的和諧。
3.2 合理配置園林植物
在園林綠化過程中應當在園林植物配置上做好功夫,遵循景觀與環境的和諧、人的和諧。在對綠色植物進行配置時,始終強調人文關懷。植物配置和生長的生態法律應當遵守法律,科學確定植株密度,形成喬、灌溉、花、草各種植物多樣性相結合的模式,促進城市綠色生態效率。加強當地的植物材料的選擇和培育,根據優化選擇的原則,積極發展和推廣適應本地樹種。
3.3 綠化設計因地制宜
綠化設計過程當中應當根據不同城市的不同特點來進行參考,突出每個城市獨特的文化內涵。結合有特點的城市建筑來展現城市風土人情,提升城市的品味。依據城市類別,對城市植物群落進行詳細的調查研究,探索樹木、花草、微生物、野生動植物與生態環境的關系、生存、生長發育規律及適應性,提出科學決策,選用合適樹種。
3.4 加強宣傳教育
在當前市場機制不夠完善的前提下,領導對園林綠化的重視工作顯得尤其重要。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領導可以采取任期綠化責任目標制,加大投入力度并加快建設的步伐。同時,建立健全園林綠化的執法隊伍,依據《城市園林管理條例》,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懲侵占綠地、亂砍濫伐等破壞綠地的行為,依法維護和鞏固城市綠化成果。
3.5 加強園林隊伍建設
提高園林隊伍素質,加強園林隊伍建設在當下的園林綠化建設中顯得更加重要。加強園林隊伍建設需要更多的人參與到對園林維護和管理當中。比如提倡全民養護管理,讓更多的人能夠參與到對城市園林的維護當中,對于在養護管理中做的好的個人或者集體要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于園林的養護工人要給予定期的培訓,讓他們對于園林工作的重點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對于各街道要嘗試建立綠化小隊,做好對行人的督促等。重視對城市園林工作的開展,我們才能為社會的構建再添新筆,才能為城市綠化再譜篇章。
結語
城市園林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在園林建設中是非常重要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對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是一項長期的、系統的工程。因此,對現代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存在的問題必須進行改善,在現在去的成就的基礎上進行不斷創新,建立先進的管理機制,從而使得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發揮出其應用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王愛蓮.淺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j].科技信息,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