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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山區冬季高速公路;環境因素;交通特征;施工要點控制;相關問題
一、山區冬季高速公路特定的環境因素與交通特征
(一)環境因素
山區由于其特殊的地形條件和復雜的地質構造原因,使得大多數高速公路為了選取最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均依山傍水而修建;在選線時,一般分布于河流岸邊、溝谷坡道等處,道路兩側地形極不對等,一面為高山峻嶺一面為山澗懸崖,使得道路連續彎道多、彎道曲率較大、長大縱坡頻現、道路視距狹小,加之冬季雨雪多發,導致路面抗滑性能降低,安全性顯著變差。由于高山屬高海拔地區,氣候變化頻繁,使得瀝青路面的粘附性以及附著性急劇下降,嚴重威脅到行車安全。
(二)交通特征
由于高山區氣壓偏低、空氣密度小,汽車發動機的進氣系統受影響,導致車輛動力降低,車輛行駛性能極不穩定,道路交通的安全體系非常薄弱。這種特殊的交通特征決定了高山區的交通事故相比于平原地區有很大的區別,主要有:事故發生率較低,但重特大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高,事故形態惡劣,多為墜亡、翻車,多發于陡坡、急彎處;加之當地經濟發展相對滯后,醫療覆蓋率偏低,事故發生后,人員得不到妥善救治,所以事故造成的死亡率非常高。
考慮到這些因素,提高山區高速公路的路用性能,提高路面的穩定性、健全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已經成為發展山區高速公路的必由之路,當然,要想解決這一難題,除了建后的完善檢測、災后及時處置以外,在施工過程中,尤其是冬季施工過程的要點控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冬季高速公路施工要點控制問題
(一)冬季施工特點及路面選材
針對高山區域的特定環境特征,結合冬季施工的實際情況,為了提高路面的耐久性,和抵抗惡劣環境影響的能力,采用混凝土結構作為高速公路路面。由于冬季施工的環境條件極為不利,是工程質量問題的多發季節;而且,冬季施工質量問題隱蔽性很強,很多時候雖然在冬天開工,但大多問題在春季才會逐漸暴露出來,這樣一來給工程后期的維護帶來巨大的影響,加之高山地區氣候條件復雜,加速了質量問題的惡化,大大降低了高速公路的使用壽命;同時,冬季施工難度較大,需要計劃和籌備的時間比較長,但迫于工期限制,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準備工作做得不夠,倉促施工造成的。
(二)山區冬季高速公路施工要點控制
1.施工溫度的測量與控制
首先要組織專門的溫度測量人員,負責溫度的測定工作,并在測溫前進行玄門的培訓工作,落實責任到人。其次是準備測溫工具,目前常用的測溫工具主要有測溫百葉窗和溫度計兩種,在測溫百葉窗的選取時其規格不能小于300mm*300mm*400mm,距路面要在1.2m左右,最重要的是要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地方;為了更加精準的測定實時溫度,也可以利用溫度計進行測量,利用自動溫度記錄儀,自動同步每個時間段的大氣和環境的溫度情況,需要注意的是,在測量前要做好溫度計的校驗工作。在工具準備妥當的情況下,接下來需要布置測溫孔,測溫孔的選取對于溫度測定的精確度有很大的影響,在布置前,應先繪制出布置深度平面圖,編寫相應序號,經過審核部門審核后再具體執行。在鋪設道路基層的時候,可以適當選取溫度變化較大、容易產生熱交換、路基容易凍結的部位安放測溫設備,根據測溫計檢測到的路基溫度水平,再決定后續的施工計劃。在具體的操作工程中,應該設立一定的間隔時間,在每一段間隔時間完成后,測溫員做一次記錄,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工地技術人員匯報,以便采取相應措施,測溫員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負責,確保數據準確無誤,避免由于人為疏忽造成的損失。
2.路基路面的具體施工控制
對于路基的冬季施工問題,首先要做好對壓實土層的防凍工作,防止在施工過程中導致土層凍脹,具體可以在壓實過程中配合加入抗凍劑,在壓實的土層外覆蓋防凍保護膜,禁止凍土填入壓實的路基中,尤其在冬天進行路基施工時,要做到開挖、回填、壓實一步到位,不能中斷施工過程,再整個過程中要嚴防凍雪的滲入,在路基用土、砂石中不得加入水分,如果工程暫時中斷,要將已有路基妥善封存,復工后檢查合格后可以繼續施工。如果遇到連續十五天以上的平均氣溫在零度以下的情況時,應該嚴格遵守JTJ033- 95中對于冬季路面施工的規定,并申報監理工程師審批。針對于高山地區特殊的氣候條件,在開挖土方時,要因地制宜,選擇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盡量減少環境對土方的影響,一般可以通過翻松地面、覆蓋隔熱材料防凍、架設防凍棚等措施。在混泥土路面的鋪設過程中,由于混凝土受低溫影響,強度增長明顯減緩,溫度低于零下時,混凝土中的水結冰,導致體積膨脹,最終開裂,為了防止這些現象的發生,首先要選取抗凍性強的普通硅酸鹽水泥,在控制好水灰比的前提下,盡量增加混凝土中水泥的比例,鋪設完畢以后在終凝結束前利用蒸汽養護,對于其他的骨料選取,要保證盡量清潔,不含雪塊,級配合理、骨料質地堅硬,其本身的抗凍性要有保證,用于攪拌的水中不應含有影響混凝土正常凝結的污水、工業廢水及PH值過小、含硫酸鹽過高的水,在不影響水膠比的前提下,要適當參入外加劑,譬如、早強、防凍劑等;考慮到高山地區冬季的嚴寒情況,特別要做好澆筑完畢的保溫工作,尤其是完工后一周的保護措施更加重要,在具體的養護階段,應優先使用蓄熱法,加厚混凝土模板,在混凝土上覆蓋雙層保溫草簾,在拆除時,要嚴格保證路用混凝土達到一定的抗凍強度和抗折強度,對于受凍的混凝土部分,應該堅決返工,防止其在將來影響到完好的混凝土路面。
總而言之,對于山區修建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問題,在充分了解了當地的施工環境和條件的基礎上,要準確把握好冬季施工中對溫度、路基路面等關鍵領域的施工技術;由于,施工條件特殊,施工人員必須從主觀上重視起來,認真落實好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精益求精,這樣,才能將壞境因素對路面施工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實現工程的耐久性、穩定性、可靠性。
三、總結
道路運輸歷來被稱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命脈,道路網是否完善,直接決定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速度和效率,積極修建山區高速公路,使山區一些欠發達地區盡快融入到祖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浪潮中,是實現我國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破解城鄉二元經濟形勢的重要途徑,加快道路建設在山區的投入,尤其是在冬季等一系列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不僅利于我國道路建設水平的提升,加快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的效率,還考驗了我國道路建設的實力。
參考文獻:
1.從危險防御到風險預防
傳統的環境法強調對環境污染的控制。此種污染對于人類而言,根據經驗是可以預見和估計的,即具有一種蓋然性。也只有在此種蓋然性之下,國家采取行動才是正當合理的,這就是一種危險防御。如果國家對不可預見的行為進行恣意干涉,就會喪失其正當性,不為法律所允許。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一些新的環境威脅正不斷增加,如氣候變化、新化學物質所引發的具有不確定性的環境風險。此類風險對于人類而言,無法通過經驗進行判斷,具有預測不可能性、作用不可逆性等特征,在歸責方面難以確定。在危險防御理念之下,國家不能對其采取措施。但如果國家放棄,而將人民置于環境風險的威脅之中,同樣是不合理與不正當的。所以,風險預防理念由此產生。
2.從目的二元到保護優先
我國原來的《環境保護法》第一條規定了其目的在于保護和改善環境以及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說明我國環境法在立法目的上存在二元性,即在要求環境保護的同時又強調經濟建設。此種設置使得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產生沖突的時候,環境保護往往讓位于經濟建設,致使環境形勢不斷惡化。對此,我國去年修改了新的《環境保護法》,將“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修改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并強調“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過去的目的二元的理念,強調經濟活動與環境保護發生沖突的時候,環境保護能獲得優先考慮。
3.從環境治理到生態文明建設
傳統環境法在環境保護路徑方面通常強調的對環境污染與破壞的治理,較多地使用被動的措施應對環境污染與破壞。并由此形成我國環境法的基本制度體系,對于環境保護具有基礎性的作用,但是在實踐中這些制度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效用。這其中或有制度設計不合理、實施不到位等因素,但根本性的因素在于沒有將環境保護融入社會發展之中。黨的十提出的生態文明建設理念,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的戰略位置,融入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以加快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由此,生態文明建設成為環境法發展的一個根本理念。
二、環境法理念變革對教學內容的影響
1.環境風險規制理論
環境風險已然成為現代社會環境問題的重要特征,環境風險規制也就成為現代環境法的重要內容。在法學范疇內,風險通常與危險相對而言。對于危險領域,基于制定法和基本權保護義務,國家有責任必須介入,以達到保護個人法益之目的,公民亦可要求國家保護。對于風險領域,除了在客觀上完全不能克服的風險外,因國家行政資源有限性以及社會因素的限制,使得國家僅能在一定范圍內規制風險,其規制界限在于一國的環境保護政策水平。另外,為實現環境風險最小化,在環境風險國家行政規制之外,還需要社會力量對環境風險進行規制,即自主規制。通常是企業自己設定環境保護目標,按自身特點制定對策,并通過自己的努力和行動達到保護環境的效果,優點在于企業能充分發揮自身能動性,找到低成本高收益的環境對策。環境風險規制理論包含了行政規制與自主規制,兩者的結合必然可以實現環境風險的最小化目標。
2.統合性環境政策
在環境法領域內,關注整體性環境問題成為一種趨勢,即超越環境媒介和部門對環境問題進行規制。過去對于不同環境問題由不同的部門規制,或者按照環境媒介如大氣、水、土壤等來規制,此種規制模式會導致在解決一種環境問題之時而形成對另一種環境問題的放任。所以,如果能從整體上解決環境問題,無論是從環境法的角度還是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比起個別的、非全面的規制方式更有優勢,這就是統合性環境政策。統合性環境政策需要程序上的整合,即在程序上、組織上的整合,實現環境行政決策一體化,簡單來說就是由單一管轄機構在單一程序內做出單一的決定。實體整合方面,要求環境法相關許可的要件事實的實體性審查或決定一體化,在環境媒介之間應注意其相互作用以及環境污染的轉移,時間上應注意產品的生產流程以及使用后廢棄的各個階段,盡量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小化、循環化。統合性的環境政策也是當前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的體現。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不僅是要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制度與措施,加強環境污染與破環的治理,更是要建立新的制度,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之中,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三、環境法理念變革對教學模式的影響
1.加強環境問題意識的指引
我國環境法教科書的體例幾乎都是從理論到法條的講解。從環境法的概念、環境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環境法律責任、環境法律體系、環境保護基本法、單項污染防治法、自然環境保護法、中國與國際環境法等方面對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展開論述,但總體上存在一種“就法論法”的闡釋法學方法,難以達到解決環境問題的實效。對此,在環境法學教學過程中,應針對現實中的環境問題,強化環境法的實踐環節,使學生在面對某一環境問題之時,能從多角度和用多學科的方法對該環境問題進行剖析,考察環境問題的社會根源,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律干預。這一過程中,具體的環境問題成為教學的指揮棒,環境問題的解決之道也不再局限于法律文本層面,而是隨著問題的深入不斷采取多學科交叉的方式予以應對。
2.推動環境法系統性思維教育
關鍵詞:“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大學環境素質教育;網絡環境;教學模式
作為面向全校各專業的通識類公共選修課程,廣州大學的“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課程除具有授課面大、學時少、授課學生專業背景復雜的自身特點外,也有一般大學環境素質類教育課程特征和所面臨的困難。經過多年的摸索和建設,課程形成了特色鮮明的教學體系,并于2006年成為廣州市首批精品課程。在建設精品課程的同時,課程組依托廣東省“151工程”的課程教學改革項目,進行了基于網絡資源的課程教學研究。在充分分析了課程教學目標定位和特征基礎上,提出了基于網絡資源環境的大學環境素質教育課程的教學模式。
一、大學環境素質教育的特征與教育目標
大學環境素質教育作為普及性和長期性結合的高層次環境教育,除了具有環境教育目標特征外,還強調環境教育內容的時效性、系統性、專業性和實踐性。因此,在構建大學環境素質類課程時,課程的教育教學目標定位應要同時考慮大學環境素質教育的特征和環境教育的基本目標層次。對于大學環境素質教育課程而言,其教育教學目標的重點應為“環境意識”(關注、知識和態度)、“處理環境問題的技能”(知識、技能、評價和參與)和“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知識、態度、技能、評價和參與)三個方面。其中“處理環境問題的技能”是操作性較強的環境教育目標:“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這一目標,包括了學生對環境的“認識能力”、“判斷能力”、“積極保護環境的能力”及“有效參與處理環境問題”等能力的培養。在諸多“解決環境問題能力”要求中,“積極保護環境”和“有效參與處理環境問題”的能力是最高層次,是個體擁有環境意識的表現,也是在運用環境知識、技能的過程中形成的。它是環境教育的最高境界、最終目的,需要通過巨大努力方可在學生身上得以體現。
二、網絡環境下的教學模式
教學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學理論和學習理論指導下,在一定的環境中教與學活動各要素之間的穩定關系和活動進程的結構形式。它包含理論基礎(指導教學模式的教育思想、教學理論和學習理論)、教學目標(構成教學模式的核心)、操作程序、師生角色、實現模式所需要的條件要求(手段、方法、策略)和評價6個基本要素。而衡量網絡環境下的教學模式好壞,還要考慮其中網絡資源的利用、自主協作的方式和學生能力的培養等。
目前常見的網絡教學模式有如下5種:(1)講授式:是傳統課堂講授模式在網絡環境下的延伸。多以課堂實錄的方式來實施,學生通過在線點播系統或適時下載進行不受時空限制的學習。與傳統課堂講授的最大區別是在網絡環境下無法實現師生之間的實時交流與信息反饋。(2)個別化教學:一般通過編制的基于網絡的cAI課件來實施。特點是借助網絡資源與交互提供的支持,以學生為中心,自學加輔導。(3)協作學習式:特點是互教互學,合作教育。這種教學模式對于培養研究能力和合作品質有重要的價值。基于網絡的協作學習過程中的基本方式有競賽方式、協同方式和互教互學3種方式。(4)發現式:利用網絡資源的豐富性和易獲取性,通過利用教師或其他機構提供的有關資料,學生用一段時間收集資料、分析與總結,得出結論。這種教學模式使學生處于積極主動的地位,有效地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創造性。(5)討論式:特點是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相互交流,教學采用啟發式,注重對問題的討論。網絡上進行的討論式教學,常以BBS、聊天室或E-mail作為特定問題討論和解答的平臺。
三、網絡環境下的“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課程教學模式
構建科學、合理的教學模式,是充分利用網絡優勢解決課程教學困境與教育目標之間矛盾,進一步優化大學環境素質教育課程教學的關鍵。而只有在充分了解和尊重環境素質教育教學和網絡教學的特征與規律,才可能得到科學合理的模式。
1 構建的原則
在構建基于網絡環境的課程教學模式時,除了要充分考慮構建教學模式的6個基本要素外,還必須遵循網絡環境下的“教與學”的4個原則,既教師主導、技術服務于教學、有效交互和支持、服務、監控4大原則。
2 基于網絡環境下課程教學模式的構建思路
首先對大學環境素質教育的3個不同目標層次所涉及的教育內涵進行分析,而后根據分析結果對“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課程體系和內容進行分解重組工作。在確保“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內容體系科學的同時,對教學內容進行了分類和適時動態補充。最后,在分類的基礎上選擇相應的教學模式。在選擇對應模式時,除注意相關的原則和要求外,還結合“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課程教學不同環節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組合和改進,力求能在不改變課程設置的情況下,最大程度地滿足教學目標的高層次要求。
針對“環境意識”和“處理環境問題的技能”的兩目標層次所需的知識基礎,主要采取“課內講授+網絡教學資源+現代技術手段”的模式,輔以互動式教學、案例式教學等模式以提高教學效果,并在內容上適時反映學科動態發展的應用。而對于“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和“處理環境問題的技能”中涉及環境行為培養的目標,則采取“課外網絡專題拓展學習+課外實踐”的教學方式來實施,其中圍繞專題學習的協作式教學和發現式教學為主要模式。
此外,在實施策略和教學設計上,重點關注:(1)如何利用網絡平臺的優勢的同時,注重課程教育內容、手段和方法的多元化、動態性和靈活性。(2)強調網絡和多媒體技術合理、有效地利用必須與課程內容和授課對象緊密結合。教學方法和教學媒體的選擇是否合理,成為使用現代教育技術有效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的關鍵。
3 基于網絡環境的“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課程教學實踐案例
以“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課程中“可持續發展理論與實踐”的專題為例。以往的傳統教學能夠較好地解決“可持續發展理論”部分的講解,但學生在“技能”、“參與”、“評價”等行為能力培養上是難以在課堂講授中達到良好效果。因此,依托網絡環境下構建的教學模式,我們對原有的內容作了重新組合、策略選擇與教學設計(見表1)。
我們首先考慮教學對象的學科背景,而后對課程教學內容,尤其是涉及“課外網絡專題拓展學習+課外實踐”的內容進行合理篩選。在“可持續發展”的拓展專題學習,考慮到學生藝術設計專業背景和知識基礎,設計了專題調查和網絡討論2個環節。通過給定的調查任務,促使學生利用課內教授的知識和基本技能,圍繞“問題”進行發現、分析、評價和總結的探究學習過程,從中也進行了“知識”、“技能”、“評價”、“參與”等目標的實踐訓練。而網絡環境下的師生專題討論環節,不僅強化了大學環境素質教育中關于“內容的時效性、專業性和實踐性”要求,同時又一次檢驗教學目標中“知識”、“技能”、“態度”、“參與”等的效果。
通過這種基于網絡環境的“課內與課外相結合”、“網絡應用與傳統教學相結合”以及“理論學習與專題研究拓展相結合”的“三結合”教學方式,能夠較好地解決“高層次教育目標無法達到”的難題,同時也強化了大學環境素質教育中對教育內容的時效性、系統性、專業性和實踐性的要求。
四、結論
【關鍵詞】地理;教學;環境
在環境問題日益成為公眾話題,環境保護日漸成為社會共識的今天,中學生環境教育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在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不能只局限于教師的課堂講授,還應將理論知識的學習與豐富多彩的活動結合起來,才能豐富學生的感性認識,培養學生的積極參與意識和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對此,我在初中地理教學中,對初中地理教學中環境教育的滲透方式進行了探索。
一、通過環境主題活動法滲透環境教育
環境主題活動就是以環境主題為中心,讓學生參與認識環境、愛護環境及保護環境的活動。這種環境主題活動主題鮮明、目的明確。既可在初中地理課堂上實施,也可在課外單獨進行,形式靈活;它和課堂內容聯系緊密,又有很強的實踐性;所需的時間可長可短,有利于教學的安排,教學效果良好。當然,一個好的環境主題活動的設計不僅要選好主題,考慮活動的依托形式和部分組成,還要遵循環境教育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使環境主題活動更有成效。
環境主題可以細分為多個方面的內容,如認識環境、環境保護、環境教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形式可以有效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參與意識,使環境主題活動在中小學環境教育中得到了廣泛的影響,提高了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環境意識。
二、通過問題教學法滲透環境教育
問題教學法是教師通過提供給學生一個個有爭議的環境問題,這些問題最好與當地環境有關,讓學生親自參與調查,收集資料,并就獲得的相關材料和初步確定的解決措施進行討論,以使學生得到環境技能方面的訓練、環境知識的豐富和環境意識的提高。環境爭議問題不僅可以由教師提供,教師還應鼓勵學生獨立從事他們自己選擇的問題的調查。
問題教學法之所以受到教師的歡迎,其主要原因就是這一教學法能培養學生若干的必要技能,而這些技能又是實現環境教育目標必須的過程。如識別環境爭議問題的技能;分析爭議問題和以一定方式調查爭議問題的能力;確定最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方法的能力和執行行動計劃的能力。
三、通過比較法滲透環境教育
環境問題具有區域性與差異性,不同的區域存在著不同種類、不同程度的環境問題。環境問題的這種特性決定了在環境教育中用比較法較為適用。比較法是邏輯思維方法的一種,通過比較可以突出某一區域環境問題的本質特征,深化對環境問題的科學認識,有助于形成正確的環境觀。在環境教育中,比較法又具體包括縱向比較法、橫向比較法。
1、縱向比較法
可以比較某一區域不同時期的環境問題及治理狀況。如講我國黃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早可追溯到古時,那時,由于用火不慎,大片草地、森林發生火災,生物資源遭到破壞,使它們不得不遷往他地以謀生存。早期的農業生產中,刀耕火種,砍伐森林,造成了嚴重的水土流失。
2、橫向比較法
可以比較同一時期不同區域的環境問題。如結合經濟發展的區域差異比較我國東部和西部環境問題的差異。東部由于生產力水平高、人口稠密、城市化發展迅速,主要的環境問題有資源開發過度、水污染、大氣污染、水土流失、城市垃圾嚴重等;而西部氣候惡劣、人口稀少、生產力水平低,主要問題有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低、森林面積銳減、沙漠化現象嚴重等問題。這樣既可說明經濟與環境問題的關系,又可以明確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應同時考慮、統一規劃。傳統的以資源的高投入和環境污染為代價來換取經濟發展和人類生活水平提高的發展模式是不可取的,要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
四、通過探究法滲透環境教育
地理探究式課堂教學,就是以探究為主的初中地理教學。具體地說它是指教學過程是在地理教師的啟發誘導下,以學生獨立自主和合作討論為前提,以現行教材為基本探究內容,以學生周圍世界和生活實際為參照對象,為學生提供充分自由表達、質疑、探討問題的機會,學生通過個人、小組、集體等多種多樣的解難釋疑嘗試活動,將自己所學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一種教學活動。地理探究式課堂教學特別重視開發學生的智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力圖通過自我探究引導學生學會學習和掌握科學方法,為其終身學習和工作奠定基礎。
環境法為民法提供了理論變革和創新的新理念,民法為環境法提供了重要理論、制度淵源和分析工具。當代環境法與民法應功能互補,共同致力于環境問題的有效解決。在環境法與民法互動中,環境法旨在借助民法的理論范式審視環境問題,為解決環境問題探尋新的出路;民法則從環境法所帶來的法律生態化運動中獲得現代化的動力和方向。將民法與環境法相融合成為“生態化的民法”和“私法化的環境法”。
一、民法為環境法的產生與發展提供成熟的理論基礎、制度淵源和分析工具民法是國家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基本法,民法是環境法形成、發展的重要制度淵源和理論淵源,最初用于解決環境問題的法律規則實際上直接來源于民法、刑法。當代民法對環境法、環境法學發揮的重要影響是其他部門法無法取代的,尤其是對某些棘手的環境問題,遵循通常的環境法思維模式往往感覺山窮水盡,但借助民法的思想、理念和制度,卻常可以另辟蹊徑,別開洞天。例如:物權制度、相鄰關系、權利義務關系、侵權責任等。這些理論為環境法的研究提供了成熟的研究基礎。民法學中的研究模式、研究方法、價值標準雖然與環境法學有著很大的差異,但是在這些差異中也有很多互通的東西,研究民法學有著很長的時間,它的這些分析工具對環境法這門年青的學科來說,非常有借鑒的意義。事實上,利用民法的立場審視環境問題,利用民法手段解決環境問題已在目前環境法學研究中有過很多嘗試。
二、環境法為民法注入生態化、社會化的理念和發展動力,為民法指明變革方向和發展領域
中國民法典的制定,是民法學界高度關注的事情,但民法典制定絕非民法學科自己的事情。環境問題關涉環境資源權屬、交易制度、人格權保護以及侵權行為,環境保護與民法典直接相關。正因如此,制定“綠色民法典”才具有了必要性。所謂“綠色民法典”就是體現了環境保護理念的民法典,而如何將環境保護的理念貫穿其中也就成為了民法典制定階段的一個重要的理論與實踐問題。民法學理論不斷接受“社會化”、“生態化”的影響,在自身理論框架的允許限度內來盡可能對現實世界提出的問題做出回應;但是當這種“社會化”、“生態化”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超越民法調整的可能范圍。環境法乃至經濟法理論自產生至今,一直以社會法自居,強調自身的“社會本位”,強調價值取向上的“公共利益”本位。以此觀點視之,民法與這些“社會法”不僅是在理論和規范上多有淵源關系,而且在調整內容上同樣有承接。現代民法的發展表明,人們過去所認為的“以個人主義為取向的”、“忽視社會的、共同的或集體的福利”的傳統法律正在發生變化,雖然私法并非解決社會問題的主要法律領域,但它也在反思自己的不足。此外,民法觀念也呈現了一些新的特點,體現了由個人本位向社會本位的轉變,由于保護社會利益的需要,各國民法都通過修訂增加了社會本位的色彩,強調權利的公共性和賦予一定社會組織以獨立的人格。如承認所有權的社會性,因而對于絕對所有權加以限制。增強了對弱者的保護意識,提倡權利保護向弱者傾斜,等等。這些變化中的相當內容都是民法對環境問題的回應,反映了民法的“綠化”過程,是民法順應可持續發展需要的結果。
三、環境問題的民事調整
環境問題的解決,是以民事救濟為起點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早期的環境法理論大多集中于有關環境侵權救濟的私法性分析。我國實行環境保護的行政主導性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存在著不足:行政管理手段以命令—服從的形式出現,強調對行政效率的追求,而忽視對經濟利益的考慮,行政命令的硬性規定往往會妨礙當事人積極性的發揮;政府是一個龐大的組織體,管理成本高昂;而且政府的決策失誤往往會造成更大的環境危害。單純的依靠公權力并不能很好地解決環境問題。隨著環境資源市場化進程的深入,市場與經濟手段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愈顯重要。我國環境問題的解決,長期以來是以行政手段為主,配合以懲罰為特點的刑事法律與以補償、修復為特征的民事法律來協調,行政法律發揮作用到一定程度必然要求刑事法律與民事法律的發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