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經貿局民營經濟發展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積極實施“民營強市”發展戰略,強勢推動工業化、產業化、城鎮化進程,全面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推進我市民營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現民營經濟新突破
1、在民營企業培育上實現突破。以寬松的環境、優惠的政策、積極的扶持、周到的服務,挖掘各種資源,激活各種資本,調動各方力量,掀起全民創業熱潮;加快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加大小企業孵化和培育力度,實現民營經濟總量膨脹。到20*年,全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突破3.5萬戶,從業人員突破25萬人,注冊資本突破*0億元。
2、在壯大骨干企業上實現突破。“十一五”期間,從全市優勢行業中篩選30家較大規模民營企業予以重點扶持,使其成為技術先進、主業突出、自主研發能力強和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龍頭骨干企業;篩選300家最具成長性的民營中小企業進行重點培植,發展壯大骨干企業群體;篩選3000家個體工商戶進行重點聯系,幫助其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困難,促其盡早轉化為私營企業。到20*年,全市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突破500家,其中銷售收入過億元的企業突破200家,過*億元的企業突破20家。
3、在建設特色產業集群上實現突破。走“鎮域經濟特色化、特色經濟產業化、產業經濟集群化”的路子,立足我市產業基礎和資源優勢,篩選一批特色產業予以重點扶持;圍繞龍頭企業延伸產業鏈條,推動產業龍頭與民營中小企業聯姻合作,形成以技術、資本、品牌和市場等為紐帶的協作體系;以工業園區為載體,建設一批特色產業園,擴大產業集聚規模,提升產業發展檔次;推進“一鎮一品”、“一鎮一業”特色產業鎮建設。到20*年,力爭所有的鎮、街道都培育出1個以上銷售收入過5億元的主導產業。
二、拓展壯大創業主體
4、鼓勵支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頭創業。鼓勵支持事業單位人員領辦、創辦民營企業。鼓勵機關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在不違背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從事民營經濟活動。
5、鼓勵失業人員創業。對于下崗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的,可以逐月領取剩余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
6、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選擇自主創業的,人事、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等部門要為其提供政策法規咨詢和信息服務;在自主創業期間,凡辦理人事手續、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金的,今后考錄或招聘到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其按規定繳納養老金的年限可合并計算工齡;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私營的,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7、鼓勵農民創業。農民或農村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免征個人所得稅;農村居民以自有房產為場地,從事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個體經營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有效宅基地權證和相鄰房主同意該農村居民以自有房產為場地從事個體經營的協議,辦理注冊登記;農民在當地市場出售自產農產品,免收集市貿易各類行政性收費。
8、鼓勵外來人員創業。外地人員來我市從事民營經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等部門證明,可享有本地居民待遇,且允許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市區落戶:一次性在我市投資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固定資產達到20萬元以上;1年內向我市稅務部門納稅超過3萬元,或2年內納稅累計超過5萬元、3年內納稅累計超過7萬元;3年內接收城鎮失業人員20人以上就業,并能提供較穩定工作。
9、鼓勵發展農業龍頭企業。支持農業龍頭企業以農產品收購、加工銷售為紐帶,輻射和帶動周邊農戶,發展高效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對新評為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三、加快創業服務體系建設
*、加快創業基地建設。以“創辦小企業,開發新崗位,創業促就業”為目標,采取政府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方式,依托產業集聚區或園區等,利用閑置、現有廠房改造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立相應的服務機構,通過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輔導活動,為不同發展階段的小企業提供完善的創業服務。政府對培育小企業創業基地項目,凡經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認定的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11、加快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圍繞我市主導產業集群,建立一批多元化投資、面向同行業的共性技術服務機構,創建為產業集群服務的公共技術中心、檢測中心和研發中心。鼓勵集群龍頭企業通過自身的技術平臺,為集群內中小企業提供產品開發、技術創新、成果推廣、科技培訓、質量檢測等方面技術服務。凡經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標準認定、投入運作且達到預期技術支撐效果的技術服務機構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12、加快融資擔保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辦面向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機構。加快制定擔保業配套政策,規范擔保行為,促進擔保業健康發展。凡經主管部門按相關標準認定、主要從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給予適當的風險補助。
13、加快民營中小企業培訓和信息平臺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建立民營中小企業培訓機構,為民營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職業技能及技術應用等方面提供培訓服務。以現有中小企業網站為基礎,打造民營經濟政務和商務服務平臺。通過技術推廣和專業培訓,提升民營信息技術應用水平。
四、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14、進一步改善政務環境。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多服務、少干預、多幫助、少添亂的原則,根據政府行政職能建設的要求,簡化辦事程序、兌現服務承諾。對涉及民營企業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做到管理權限公開,辦事依據、程序、標準公開。嚴禁向民營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對違反規定損害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定期組織民營企業和個體業戶對政府各部門行政職能做出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納入機關崗位責任制考核體系。
15、進一步改善法制環境。嚴格規范對民營企業的執法行為,提高辦事效率。除涉及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等重大問題外,就同一事項不許對企業實行多次檢查;取消所有向民營企業收取費用的評比,授牌等活動;嚴禁強迫民營企業加入任何協會組織,嚴禁強行向民營企業拉贊助、收會費等。
16、進一步改善政策環境。從2008年起,市政府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安排2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民營中小企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用足、用活、用好國家鼓勵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類優惠政策。中小民營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溝通協調,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為中小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
17、進一步改善金融環境。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在有效規避風險的前提下,不斷創新信貸品種,改進信貸管理方法,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鼓勵各金融機構同擔保公司加強協作,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切實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18、進一步改善輿論環境。利用各種媒體手段,大力宣傳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發揮典型引路的作用,積極挖掘優秀民營企業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激發全民投資創業的激情。要大張旗鼓地表彰優秀民營企業、優秀民營企業家、發展民營經濟強鎮及服務民營經濟先進單位,并在政治和物質上給予相應的激勵。
五、加強組織領導
19、強化領導保障機制。成立推進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全面加強對全市民營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時把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
20、理順管理體制。各鎮(區)、街道要重視和加強民營經濟管理機構建設,理順管理體制。加強民營經濟統計工作,建立市、鎮(區)兩級統報網絡,切實擔負起全市民營經濟統報任務。統計、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加強與民營經濟主管部門的溝通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民營經濟發展預報監測水平,為政府決策提供翔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