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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要明確再明確。“集中整治月”目標就是三句話,即“堵住當前、清理過去、著眼長遠”。堵住當前,就是要堅決禁止新的違法用地,堅持“露頭就打”,做到“發現得早、報告得快、控制得住、拆除得了、打擊得及時”,不讓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有滋生空間。清理過去,就是要集中清理已經形成的違法用地,具體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做到“三個一批”:拆除一批違法建筑,對規模較大、群眾反響強烈、嚴重影響規劃實施的,要集中時間和人力組織強拆,要做到黨員干部先拆、“釘子戶”先拆、單位企業先拆;追究一批責任人,對違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查清事實,掌握證據,嚴肅查處,特別是夠上刑事立案標準的,公安、檢察機關要提前介入,從嚴從快予以查處打擊,務求在較短時間內形成打擊違法用地的高壓態勢;教育震懾一批違法行為人,通過查一批、拆一批,達到教育一批、震懾一批目的,讓違法用地行為人認識到清理違法用地、拆除違法建設是大勢所趨,遲拆不如早拆、強拆不如自拆,從而主動解除非法轉讓、出租、買賣土地關系。著眼長遠,就是要積極探索現行法律框架下適用高效的土地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進行授權或委托,充分發揮鄉鎮街道“主陣地”作用,實現管理查處“重心下移”,努力形成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長效機制,杜絕拆了建、建了拆,整治-回潮-再整治的循環往復。
(二)思想要統一再統一。違法用地的現狀擺在那里,大家都看得見。問題之嚴重,危害之大,大家也十分清楚。面對這樣的現狀,我們必須下定決心,集中整治。區委要求全區黨政組織和黨員干部必須真正做到思想認識上的高度統一:一是廣大群眾的呼聲和要求。今年“兩會”期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最強烈的就是違法用地問題,人代會1號提案就是這方面內容。二是維護法律尊嚴的要求。法律法規對土地使用有明確的規定,任何不經合法程序,操縱、炒作土地買賣,擾亂土地市場的行為,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如果我們對非法買賣土地等違法用地行為放任自流,就是褻瀆了法律,就是瀆職。三是促進社會和諧的要求。盡管違法用地的量不少,但畢竟是少部分,對這一部分人放任不管,就是對大部分群眾合法利益的侵害,社會也就難以和諧。四是加快中心城市發展的要求。非法買賣土地等違法用地行為,擾亂了土地市場秩序,影響了征地拆遷工作,成為當前加快中心城市發展的最大制約因素之一,必須集中打擊,促進依法用地、有序用地。總之,全區各級黨政組織要真正把思想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全力打好這一戰,不獲全勝,決不收兵。
(三)行動要堅決再堅決。打擊違法用地涉及少數群眾的切身利益,具有相當的敏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我們必須要有堅強的決心、堅定的信心和堅決的措施。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區里成立了書記和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各地各部門也要成立“一把手”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參與,遇到重點難點問題親自上陣;分管領導要全力以赴,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其他領導要主動配合,全力支持。二要形成工作合力。鄉鎮街道和村居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把群眾工作做實做細。工商、環保、衛生、消防、稅務等職能部門,對利用違法用地從事經營活動的,一律不準核發各種證照,已核發的要依法予以吊銷或收回,供水、電力部門不予通水、供電。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對服從安排、主動拆遷的,要予以正面宣傳;對頂風作案的,要抓住典型,及時進行曝光,努力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要為集中整治保駕護航,對暴力抗法或妨礙執行公務的,要依法及時處理。其他部門也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共同保障集中整治行動順利推進。三要嚴肅工作紀律。打擊違法用地是一塊硬骨頭,做好這項工作,就要不怕得罪人。要充分認識到不得罪違法亂紀的人,就是得罪遵紀守法的人;不得罪少數違法犯罪分子,就是得罪大多數老百姓。廣大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堅持做到“兩帶頭三不準”:帶頭支持查處違法用地,帶頭做好本單位職工和親朋好友的工作;不準說不利于查處違法用地的話,不準做不利于查處違法用地的事,不準為違法用地人員說情、打招呼。這里特別強調一點,我們大部分公務人員和村居干部都是好的,但也有少數直接參與了違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動就是要把查處公務人員和村居干部違法用地作為重點內容,對這部分同志,區委希望他們能夠帶頭自覺糾正違法行為,否則將按照黨政法紀嚴肅處理。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二、集中精力,搶抓機遇,努力形成項目快速推進的新高潮
項目是經濟工作的生命線。實踐證明,抓住了項目,就抓住了加快發展這個“牛鼻子”;任何一個地方,只要項目建設實現提速,區域經濟也必然會提速。當前,我區工業性項目儲備較多,全區在建的工業性項目233個,計劃總投資47.2億元,用地面積3967畝;已安排土地未供地或未開工的工業性投資項目也是233個,計劃總投資51億元,用地面積3778畝;需土地未安排的工業性投資項目14個,計劃總投資16.9億元,用地面積846畝;“零地技改”項目125個,計劃總投資11.9億元。所有這些項目,都是我們加快發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抓手。全區各級黨政組織必須集中精力、搶抓機遇,圍繞項目、走進企業,化解矛盾、破解難題,全力提高項目報批率、供地率、開工率和竣工率。
(一)要在重點區塊征遷上實現新的突破。今天會議之后,各鄉鎮街道要迅速開展調查研究,制定詳細工作計劃,做到心中有數,積極推進。具體地說,澄江石柜岙區塊,6月底前要大規模進場施工;高橋聯豐、螺嶼區塊,7月底前要大規模進場施工;院橋合嶼區塊,6月底前要全線開工;江口已經辦好手續的項目,6月底前要進場完畢;經濟開發區西拓新前區塊以及扶貧工業功能區,要在6月底前取得明顯成效;北洋、頭陀工業區塊和南城、北城、西城、沙埠等其他鄉鎮轄區,在6月底前也要有一批項目進場;東城“永高”項目80畝,要在6月底進場施工。
(二)要在項目落地開工上實現新的突破。233個已安排土地但未供地或未開工的項目,要在8月底前力爭實現90%的項目落地;其中122個已預審或已協議收款的未供地項目,區委常委會已經討論決定作為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必須在6月20日前完成報批手續。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項目落地并不等于項目完成,要高度重視已落地項目的建設進度,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碰到的問題,確保233個已經在建的項目年內竣工率達到90%。相關企業也要珍惜來之不易的用地指標,充分發揮項目投資主體的作用,集中精力抓進度、促投產,力爭早日把項目變成生產力。
(三)要在優化項目服務環境上實現新的突破。各地各部門必須將項目建設作為經濟工作的“第一抓手”,人人跟著項目走,事事圍繞項目轉,真正形成“重視項目、狠抓項目、推進項目”的良好格局。要繼續實行領導聯系重點項目制度,推動各級領導常謀項目、常抓項目、常跑項目,切實解決項目推進中的突出問題。要緊密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重點開展“帶百名科長進企,促兩百項目落地”專項活動,由局長帶領科長,分組深入基層和企業,發動方方面面力量,集中一兩個月時間攻堅克難,不斷改善項目的建設環境。在此基礎上,建立項目落地協調機制,對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相關部門要盡心盡職,加強協調,以靈活的方式,大膽變通,加快審批,多挑擔,不推諉,促進項目早日投產。
三、全面落實“平安*”建設各項要求,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今年是深化“平安*”建設關鍵的一年,又是大事要事特別多的一年,我們將迎來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的召開,建設“平安*”、維護和諧穩定的任務更加艱巨。各地各部門必須時刻繃緊平安這根弦,全面落實“平安*”建設的各項要求,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一)認識要進一步深化。開展“平安*”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是加快中心城市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認清“平安*”建設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認識到,建設“平安*”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必須按照總書記關于平安建設“貴在落實、貴在堅持”的批示精神,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既要腳踏實地地解決好當前的突出問題,又要著眼長遠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平安*”建設不斷向縱深推進;要進一步認識到,建設“平安*”是發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既要在共建中共享,又要在共享中共建,真正形成共建共享和諧社會的整體合力。
(二)重點要進一步突出。一要突出解決基層基礎問題。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做到領導、力量、措施、責任“四個下移”,將平安建設重心下移到社區、村居、廠礦、企事業單位,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與村(社區)綜治工作站建設,筑牢維護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二要突出解決社會治安問題。重中之重是開展“反盜搶、促和諧”專項行動,“打”要務求打得準、打得狠,“管”要力爭管得了、管得好,“防”要確保防得住、防得嚴,努力營造平安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三要突出解決安全管理問題。嚴格安全生產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火災事故的發生。要更加重視公共安全問題,特別是出租私房等領域存在的隱患必須徹底整改。四要突出解決積累性問題。要把解決積累性問題作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抓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確定1-2個群眾普遍關心、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穩定大局的積累性問題,發動各方力量,全力予以破解,力爭在年底之前取得明顯成效。五要突出解決機制建設問題。要總結“平安*”建設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完善平安建設領導體制、工作機制、考評機制和各項制度,把“平安*”建設逐步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三)責任要進一步落實。要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信訪工作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責任人的責任。這里要特別講一下信訪問題。前階段,我區信訪工作總體態勢是好的,越級信訪量呈下降趨勢,并且成為全市唯一一個在全國“兩會”期間“零”上訪的地區,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信訪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即將召開,下半年我們還將迎來黨的十七大和香港回歸十周年,做好信訪工作責任十分重大。各地各部門特別是領導干部要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努力在化解信訪“存量”上下功夫,在預防信訪“增量”上求突破。同時,要堅持“有理的信訪要用有理的辦法抓緊解決,無理的信訪要用靈活的辦法予以制止,違法的信訪要用執法的辦法予以解決”,務求把一些“無理訪”、“異常訪”、“病態訪”穩住控牢。
最后,我再強調一點:做好這三項工作,關鍵在鄉鎮街道和職能部門的依法履行法定職責、關鍵在黨員干部對政策法規的理解和執行能力。一要深入學習法律法規。無論是打擊違法用地、推進項目建設,還是深化“平安*”建設,都是法規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比如,打擊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就很多,包括《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浙江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至少10部法律規章;推進項目建設,涉及關于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土地法、征遷條例等多部法律和部門規章;至于平安*建設,涉及的法律法規更多,涉及的法律門類更廣。我們都必須真正學通弄懂,特別是鄉鎮街道和職能部門負責具體工作的同志,要結合實際深入學習,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以立法的精神理解適用法律規范,真正做到依法依程序。區委要求,各鄉鎮街道和區級機關各部門的中心組學習和打造學習型機關,就是要重點學習法律法規,特別是圍繞推進這三項工作所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要擺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入開展學習討論。二要善于運用、執行法律法規。就這三項工作,我們經常會聽到“垂直管理”、“權都在上面”、“鄉鎮無權管理”,事實是不是這樣呢?其實不然。拿查處農村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來說,法律規定的執法主體有縣級以上政府,有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也有鄉鎮政府。比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未按規劃審批程序批準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批準文件無效,占用的土地由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第37條第2款規定:“農村居民未經批準或者違反規劃規定建設住宅的,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處罰。”第40條規定:“擅自在村莊、規劃區內的街道、廣場、市場和車站等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并可處以罰款。”《浙江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44條規定:“擅自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或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超過批準使用期限仍未拆除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并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見,對很多違法行為,鄉鎮政府不是沒有執法主體資格,而是沒有真正依照法律法規履行好職責。善于運用法律法規,就是要求我們各級黨政組織主動查找依法履行職責方面存在的問題,增強“守土有責、守土有方、守土有效”的政治責任感,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敢抓敢管。再從查處違法用地的情況看,鄉鎮之間也不平衡,寧溪鎮單獨組織了幾次強遷行動,效果就很不錯。當前,執法人員的力量加強、土地管理部門執法主體的延伸也有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落實。說一千、道一萬,還是首先要解決一個真正責任主體的問題,而不是互相埋怨,放任自流。三要研究落實法律法規。要認真研究依法授權問題,區政府和職能部門可以授權的要最大限度地進行授權,可以委托的要最大限度地進行委托,努力構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職責明確”的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要健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流程,明確鄉鎮街道和區級部門的責任,對失職失責的要形成長效的責任追究機制。
同志們,打擊違法用地、推進項目建設和深化“平安*”建設,是優化環境、加快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我區“兩個社會”建設和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讓我們迅速行動起來,振奮精神,扎實工作,把三項任務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完成好,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