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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政府,縣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我縣推行公務卡制度改革以來,各預算單位辦卡數量逐年增加,但目前仍有部分單位公務卡改革工作尚未啟動,為確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我縣公務卡制度改革任務,根據黑龍江省財政廳、審計廳、監察廳、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關于印發〈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公務卡制度改革切實加強現金管理的通知》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我縣深化公務卡制度改革切實加強現金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公務卡制度改革的緊迫感
深化公務卡制度改革是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從源頭防治腐敗和減少違法違紀行為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提升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對于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使用公務卡結算,建立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嚴格規定預算單位公務卡支出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的項目,有利于減少現金流通、促進金融發展,有利于加強行政經費管理、規范公務消費,有利于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強財政支出監管。全縣各預算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要從黨風廉政建設和源頭預防腐敗的高度,切實提高對全面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建立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認真做好推廣工作,確保今年年底前將公務卡制度改革覆蓋到全縣所有預算單位。
二、嚴格執行標準,切實提高公務卡使用率
自2013年1月1日起,全縣預算單位要嚴格執行《木蘭縣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凡納入強制結算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原則上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使用轉賬方式。特殊情況下不能使用轉賬方式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的公務支出,須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批準后,再履行財務報銷手續,并將報銷款項以銀行的方式劃入個人結算帳戶(個人借記卡),不得使用現金結算。對差旅費、招待費和會議費等公務支出,凡具備刷卡條件的,一律使用公務卡結算,切實提高公務卡使用率。
三、加強現金管理,嚴格控制現金使用范圍
實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后,各預算單位要切實加強現金管理,規范現金審批制度,嚴格控制現金使用范圍。對超出《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算起點(1000元)規定的支出款項,原則上應以轉賬方式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使用現金結算。各單位發放給職工的工資(離退休費)、津貼補貼以及其他個人收入,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06〕48號)規定,原則上一律以銀行卡、存折的形式發放,不得發放現金。要加強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等相關經費管理,不得使用相關經費,違規發放現金。
對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批準后,可以繼續使用現金方式支付和結算:
1.按規定支付給臨時聘用人員(連續工作時間在6個月以下)的個人勞務報酬;
2.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非本單位職工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類獎金;
3.工作人員到鄉(鎮)出差需隨身攜帶的差旅費,以及在當地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公務支出;
4.按規定退還個人的現金繳費;
5.因搶險救災、救濟、撫恤、慰問等,需要使用現金支出;
6.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支出;
7.在個別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商業服務業網點發生的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除上述情況外,經縣財政局確認,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對提取使用現金的支出款項,各單位要嚴格執行現金庫存、保管、使用、會計核算的相關規定,設置現金日記賬,對現金提取、支付進行序時登記,如實反映現金的使用情況,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四、夯實工作基礎,扎實做好公務卡制改革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公務卡制度改革培訓宣傳工作。我縣定于今年7月下旬對各預算單位開展政策培訓工作,使各基層預算單位財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準確理解公務卡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熟練掌握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做好公務卡日常使用、支付管理和報銷還款等環節的有效銜接,形成主動用卡、自覺用卡的良好氛圍。銀行(建設銀行)要積極配合,廣開渠道,宣傳公務卡開卡、使用、保管、還款和優惠政策等方面知識,為推廣使用公務卡結算營造有利環境。
(二)建立健全基礎性財務管理制度。各預算單位要以深化公務卡制度改革為契機,建立健全單位財務內控制度,規范財務報銷與會計核算程序,完善公務卡日常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公務卡消費的優勢,增強財務支出的透明度。要做好基礎信息錄入和動態維護工作,加強本單位新增與退休職工公務卡申領和停用管理,杜絕職工個人無故注銷公務卡行為,確保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中,公務卡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嚴格公務消費與私人消費信息的保密性要求,督促本單位持卡人規范使用公務卡,避免產生不良用卡記錄。對經常使用公務卡發生支付業務,公務卡上限額度不能滿足支付需求的,各單位可在提供信用卡擔保證明的前提下,向公務卡發卡行申請辦理較高授信額度的公務卡或提高已有公務卡授信額度,具體發卡數量和授信額度由發卡銀行視預算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三)切實做好深化公務卡制度改革的配套工作。縣財政局要實現公務卡制度與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有機銜接,抓緊研究簡化還款新途徑,方便預算單位用款,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對預算單位公務卡消費信息的動態監控,指導預算單位利用公務卡加強財務管理,不斷完善公務卡管理機制。
銀行(建設銀行)要加緊布設POS機和ATM機,做好飯店、賓館、商店等單位POS機免費安裝工作。要加強對POS機布點商戶使用公務卡情況的監督,對商戶拒絕客戶刷卡、自行提高刷卡消費價格、將刷卡手續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等違規行為,要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要切實解決申辦公務卡手續繁瑣、發卡周期持續時間長、受理提高公務卡額度業務時間過長、公務卡系統頻繁出現故障和業務人員培訓不到位等實際問題。積極向上級銀行爭取解決延長公務卡最短還款期的問題。加強公務卡信息管理,確保公務卡安全使用,杜絕無需密碼驗證即可完成刷卡支付等問題。密切注意公務卡使用情況和活卡率變化情況,定期向財政部門反饋。做好公務卡消費和到期還款手機短信提示業務,按月向預算單位和持卡人提供公務卡消費、還款情況對賬單。定期開展公務卡宣傳營銷活動,嚴格兌現消費積分獲取優惠的相關政策,提供優質的服務環境。
五、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公務卡制度改革全面推進
縣財政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所屬預算單位公務卡制度改革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抽查公務卡制度改革實施不到位、未按規定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公務卡使用頻率偏低以及現金使用量較大的預算單位,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銀行(建設銀行)要加強柜面監督,認真審核預算單位提取現金金額、用途等有關情況,對不符合規定和超限額提取現金,未履行財政審批手續的要拒絕支付。審計部門要將各預算單位公務卡結算和現金使用情況作為日常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糾正處理。監察部門要將各預算單位公務卡制度改革情況作為考核落實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和懲防體系建設的重要指標,定期進行檢查通報。各預算單位要定期向財政部門報送本單位公務卡使用、管理情況,確保公務卡制度改革工作順利實施。